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 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已仔细阅读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控股股东(盖章):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龚 俊 实际控制人(签字): 龚 俊 年 月 日 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