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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霍普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人)2023-04-2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
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均参加了以上董事会会议。
在历次会议过程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
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
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故在 2022 年度期间,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对公司有关
本报告期应参加   亲自出席会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事项提出异
  董事会次数       议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议情况

      6              6           0          0             否             否


    (二)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共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了各位
股东的质询和建议。

       本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
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类型               主要内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   2、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1      2022 年 3 月 16 日
                             第二次会议     意见   信额度的事项;
                                                   3、关于 2022 年度申请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事项。
                                            事前
                             第三届董事会
 2      2022 年 4 月 11 日                  认可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第三次会议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
                                                   事项;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事项;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
 3      2022 年 4 月 21 日                         员 2021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事项;
                             第三次会议     意见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事前
                             第三届董事会
 4      2022 年 4 月 25 日                  认可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第四次会议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
 5      2022 年 4 月 28 日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第四次会议     意见
 6      2022 年 8 月 29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第五次会议     意见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事前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7     2022 年 11 月 18 日                  认可
                             第七次会议            易的事项。
                                            意见
                                                   1、关于对外投资的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
 8     2022 年 11 月 18 日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第七次会议     意见
                                                   易的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要
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
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
检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内外部环境和市场
变化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及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公司 2022 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
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
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出席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3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 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