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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通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2021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浩通科技(301026)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陆凯                        联系电话:025-5266 3153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卫东                        联系电话:025 5266 250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是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不适用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8 月 25 日
                                                                     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
                                                                     露、内控规范、股东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股权变动注意事项、董
                                                                     监高行为规范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无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无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2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及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廖陆凯               施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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