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 - 9:25,9:30 - 11:30 和 13:00 - 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 -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夏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共 48,362,1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72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共 13,751,324 股,占公司有 1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35%。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 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098,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53%;反对 2,015,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4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0,098,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53%;反对 2,015,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4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101,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01%;反对 2,0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9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951,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86%;反对 2,162,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1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60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681%;反对 2,162,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31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 (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0,098,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53%;反对 2,0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99%; 弃权 3,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7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726%;反对 2,0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64%;弃权 3,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2022年度、2023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 15,88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436%;反对 2,0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96%; 弃权 3,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726%;反对2,0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64%;弃权3,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本议案关联股东夏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4,208,830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092,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58%;反对 2,0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99%; 弃权 8,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122%;反对2,0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64%;弃权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 表决情况:同意 60,098,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53%;反对 2,0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99%; 弃权 3,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726%;反对2,0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64%;弃权3,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 60,098,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53%;反对 2,0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99%; 弃权 3,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7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726%;反对2,0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64%;弃权3,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2,104,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反对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098,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 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延、邢中华两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 4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