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24,998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8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3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510,850,012.0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998,211.94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851,800.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2日 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了“中汇会验[2021]6116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9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总额》议案。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截至2022年8月24日,募 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已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 拟使用募集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 资金 资金 新建贵金属二次 资源综合利用项 18,874.29 18,874.29 14,099.80 14,099.80 3,347.97 目 年产10吨贵金属 2,741.10 2,741.10 1,892.90 1,892.90 0.00 新材料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2,311.07 2,311.07 1,496.13 1,496.13 55.34 目 工厂智能化改造 11,469.95 11,469.95 9,696.20 9,696.20 1,609.16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11,688.77 30,000.00 19,900.15 19,900.08 合计 65,396.42 47,085.18 57,185.03 47,085.18 24,912.55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51,085.00万元,其中支付发行相关费用3,999.82万元,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5,012.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900.08 万元,剩余 22,191.70万元保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 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目前实际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 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 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 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审议程序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