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引言 .......................................................................................................................................... 8 一、本所及签字律师简介 .............................................................................................................. 8 二、 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工作过程 ...................................................... 9 第二节 正 文 .................................................................................................................................... 12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2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6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8 四、发行人的设立 ........................................................................................................................ 2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28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32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48 八、发行人的业务 ........................................................................................................................ 82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 88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25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03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215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216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218 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变化 ............................................................... 219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226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238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240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241 3-3-2-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242 二十一、对《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246 二十二、结论 .............................................................................................................................. 247 第三节 附表 ...................................................................................................................................... 249 3-3-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发行人/华蓝集团/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首次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 指 公开发行 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华蓝控股 指 广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前身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西华蓝设计 华蓝设计 指 (集团)有限公司,华蓝集团持股 100% 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华 设计院 指 蓝设计前身 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西华蓝工程 华蓝工程 指 总承包管理有限公司,华蓝集团持股 89.97% 深圳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圳市华蓝环境 深圳华蓝 指 艺术设计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被华蓝工程吸收合 并 中蓝审图 指 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100% 英图设计 指 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52% 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西苏中达科 苏中达科 指 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达科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 司,华蓝集团持股 35%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西新艺 华蓝装饰 指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蓝工程持股 19.80% 华蓝岩土 指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华蓝工程持股 10.11% 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西华云星耀 华蓝投资咨询 指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40% 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华蓝设计持股 云宝宝 指 7.14%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指 伙) 青蓝晟禾 指 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青蓝鑫禾 指 南宁青蓝鑫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西华蓝 中信恒泰 指 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建筑综合工程监理有限 公司 华智体育产业股份公司,曾用名为华智城围联体育产 华智体育 指 业股份公司、广西华智产业股份公司 华智城围联 指 华智城围联体育产业股份公司,华智体育前身 衢州弈谷 指 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3-3-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广西南宁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西南 南宁围棋 指 宁华蓝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 北京围棋 指 北京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 广西华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南宁市华蓝视 华溯文化 指 觉文化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市华蓝影像有限公司 城围联投资 指 城围联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华智 指 成都华智城围联科技有限公司 宝泓投资 指 北京宝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汇银瑞创 指 福州汇银瑞创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西华蓝投资有限 富腾投资 指 公司 华建信息 指 广西华建信息科技股份公司 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西华 华保盛物业 指 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市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那园旅游 指 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华栎投资 指 广西华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尚品源餐饮 指 广西尚品源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城衡文化 指 广西城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万腾保安 指 广西万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亮雅环保 指 广西亮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华科物业 指 广西华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华之味餐饮 指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厚润德基金 指 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略投资 指 南宁同略投资有限公司 同瑞评估 指 南宁同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南宁糖业 指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绿城水务 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同瑞会计师 指 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瑞丰税务师 指 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西广电 指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治区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资委 指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3-3-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 《法律意见》 指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法律意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指 上市招股说明书》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0〕7778 号”《审计 《审计报告》 指 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0〕7779 号”《关于 指 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0〕7781 号”《关于 《非经常性损益鉴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 证报告》 告》 《申报报表与原始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0〕7780 号”《关于 报表差异鉴证报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 告》 异的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0〕7782 号”《关于 《主要税种纳税情 指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 况鉴证报告》 证报告》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AC 《验资复核报告》 指 专字[2020]1013 号”《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验资复核 报告》 雷翔等 150 名自然人于 2012 年 4 月 6 日签署的《广 《发起人协议书》 指 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 《一致行动人协 指 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等 11 人于 2020 年 3 月 议》 27 日签署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 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 (施工)的英文缩写,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 EPC 指 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 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 全面负责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本 《公司章程(草 指 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草 案)》 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3-2-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改革意见》 指 意见》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该 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3-3-2-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德恒 02F20170579-00001 号 致: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改革意见》《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 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3-3-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节 引言 一、本所及签字律师简介 (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原名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于 1993 年创建于北京, 1995 年 7 月更名为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2011 年 5 月更名为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业务范围涉及证券融资、银行、公司、项目融资、房地产、商务仲裁与诉 讼等法律服务领域。本所目前持有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111000040000048M),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负责人为王丽。 (二)本《律师工作报告》由沈宏山律师、王雨微律师、李珍慧律师、吴晓 霞律师共同签署: 沈宏山,执业律师,本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3101200510798417,主要从 事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集团收购、兼并、清算、重组法律业务,企 业境内、外发行上市融资法律业务,企业境、内外私募融资法律业务,证券投资 基金、信托、期货、权证、资产证券化等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发行等法律服务, 曾为多家公司提供股份制改制及证券发行上市法律服务。 王雨微,执业律师,本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3101200010413554,具有企 业法律顾问和注册税务师专业资格。长期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法律的理论研究和法 律实践,在企业改制、境内外证券发行与上市、私募股权融资、公司并购与重组、 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曾为中国铁建股份有 限公司(A+H)、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 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康畜牧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 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等众多公司重组、整体改 制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李珍慧,执业律师,本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3101201010391329,主要执 业领域为公司上市、企业收购、资产重组、股权投资及私募融资法律服务。主持 3-3-2-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或参与了多家企业股票发行与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并购重组等专项法律服务工 作,担任数家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 吴晓霞,执业律师,本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711445603,专业 从事公司改制及首发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收购及兼并、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治理规范及日常规范运营等业务。 上述经办律师均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不存在被吊销执业证书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 业处罚的情形。 本所经办律师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 楼 23 层,邮政编码:200080,电话:021-5598 9888,传真:021-5598 9898。 二、 制作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的工作过程 (一)本所经办律师自 2015 年 9 月开始与华蓝集团就本次发行上市法律服 务事宜进行沟通,参与了发行上市辅导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律师尽职调查等工 作。作为发行人聘请的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工作, 本所陆续指派了 4 名执业律师和若干名律师助理组成项目工作组,具体经办该项 业务。 本所接受华蓝集团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专项法律顾问后,本所经 办律师长期进驻发行人现场工作,参加了由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有关 协调会,并就发行上市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本所经办律师 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 培训。 在制作本次发行上市材料过程中,本所经办律师向发行人提出了多份法律调 查提纲及文件清单,收集并审查了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所 必需的资料和文件;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工商登记材料,并对发行人及相 关关联方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查验;根据具体情况对发行人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资产 进行了查验;协助发行人草拟、修改和审查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3-3-2-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等规范运作文件;协助发行人草拟、修改和审查 了与发行有关的重大合同等;审查了发行人的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决 议;参与讨论和审阅了《招股说明书》等重要文件。本所经办律师还与发行人聘 请的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共同讨论和解决有关公司规范运作、申报材料制作等相关 问题。 在整个法律服务过程中,本所经办律师着重查验、审核了发行人以下有关法 律事项: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批准与授权和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主 要资产状况、重大合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财务状况;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独立性及规范运作;发行人经营状况;发行人董事、监事、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环保、税务和诉讼状况;发行人募集 资金运用情况;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等。 (二)在本次法律服务过程中,本所经办律师已得到发行人的如下保证:其 提供的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正本和副本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均全部真 实有效;其提供的文件以及有关的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遗漏,且 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律 师工作报告》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充分披露,且无任何隐瞒或疏漏之处。 对于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 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经办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发行人及 其关联方或者其它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本《律师工作报告》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实与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并不对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有关会 计报表、审计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诺和保证。 本所经办律师现已完成了对与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有关的文 件资料的审查判断,并依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出具日之前已经 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出具本《律 师工作报告》。 3-3-2-1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 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报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经 办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报的必 备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及其摘要中引用或 按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发行 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经办律 师有权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3-3-2-1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第二节 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文件;2.查阅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3.查 阅《招股说明书》;4.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 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承诺并提出有关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3-3-2-1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 (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5.《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 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承诺并提出有 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6.《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7.《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9.《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的议案》; 20.《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3-3-2-1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1.《关于制定<华蓝集团股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公开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3,680 万股,不低于本次 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发行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最终发行数量; 3.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4.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或通过公司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 直接定价的方式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7.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和其 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8.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华蓝集团 35,031.24 35,031.24 2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华蓝集团 6,170.75 6,170.75 3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华蓝集团 6,219.53 6,219.53 3-3-2-1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 4 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 华蓝集团 10,000.00 10,000.00 目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华蓝集团 5,000.00 5,000.00 合计 - 62,421.52 62,421.52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公司将通 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予以补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上述投资 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置换先 行投入的资金。 10.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 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政策、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决议,与保荐机构协商制定、实施或调整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时间等;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和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修订、签署、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申请文件、 合同、协议、承诺函及其他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申报、审批、登记、备案、审核、同意注册 等手续,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交与本次 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申请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情况完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 3-3-2-1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6.办理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支付与本次发行上市相 关的各项费用; 7.在相关银行开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 8.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它必要事宜;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及其授权人 士; 10.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通过上述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 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决议,包括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上 市决议的有效期及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各项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决议,其授权范 围及程序未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授权合法、有效。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需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发行的核 准和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的同意,并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 注册的同意。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持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00059686217XU 的《营业执照》;2.查阅在广西壮族自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3.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 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政府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4.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5.查阅发行人报告期 3-3-2-1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内历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6.查阅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承诺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华蓝集团系于 2012 年 5 月 9 日由 150 名自然 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有广西 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00059686217XU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法定代表人为雷翔,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 11,020 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月 湾路 1 号华蓝弈园,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9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对建筑 业的投资与管理;国内贸易;企业总部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文化会议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 核查,发行人在最近 36 个月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 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发 行人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为三年以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00059686217XU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系于 2012 年 5 月 9 日由 150 名自 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超过三年。 (三)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 行职责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 治理机构,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业务部门等组织机构, 并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 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3-2-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是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具 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 历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查阅天健会计师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证报告》等;3.查阅发行人历次验资报告;4.查 阅《招股说明书》;5.查阅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情况及其相关制度文件;6.查 阅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公司 治理制度;7.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8.查阅发行人 的工商登记资料;9.查阅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调 查表;10.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等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 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每 股股份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秘书 制度。发行人各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运行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 两年连续盈利,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 3-3-2-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 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重大虚假记载,无重大违法行为,由天健会计师出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4.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所述,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相关政府主管 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 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 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所述,发 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所经办律师据此 认为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 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本所经办律师据此认为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4.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五、发行人的独立性”和“九、发行人的 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所述,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 立,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 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 定。 5.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八、发行人的业务”所述,发行人最近两 3-3-2-1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年内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未 发生变更;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变化”所述,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 且最近两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 权属纠纷,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6.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述,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 纷;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和“二十、发 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如本《律师工作报告》 正文“八、发行人的业务”所述,发行人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 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 项的相关规定。 7.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八、发行人的业务”所述,发行人生产经 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8.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所述,并根据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 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 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9.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所述,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及其无犯罪记录 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3-3-2-2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 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本部分之“(三)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相关条件”所述,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符合《上 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2.根据发行人历次《验资报告》《验资复核报告》《招股说明书》以及发行 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总股本为11,02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总 数不超过3,68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上市 后,发行人股本总额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股份达到股份总数的25% 以上,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 3.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为境内 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计算,发行 人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562.24万元、8,551.38 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上 市规则》第2.1.1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2.1.2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 资料;2.查阅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出具的“华通鉴(桂)验字(2012) 026 号”《验资报告》以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 复核报告》;3.查阅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4.查阅《发起人协议书》;5.查 阅发行人设立时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 3-3-2-2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2 年 4 月 6 日,雷翔等 150 名自然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决定共同发 起设立“广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同日,华蓝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12 年 4 月 16 日,自治区工商局出具“(桂)登记私名预核字[2012]第 000590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雷翔等 150 人设立的企业名称为“广 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2012 年 4 月 18 日,雷翔等 150 名发起人签署了《广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 司章程》。 2012 年 4 月 20 日,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对华蓝 控股首期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华通鉴(桂)验字(2012)026 号”《验资报 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4 月 18 日,华蓝控股已收到股东雷翔、赵成等 150 人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25,412,650.00 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 资。 2012 年 5 月 9 日 , 自 治 区 工 商 局 向 华 蓝 控 股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45000020003646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等均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获得了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依法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定的发起人协议书 2012 年 4 月 6 日,雷翔等 150 名自然人签订《发起人协议书》。该协议就公 司名称、经营目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发起人认缴股份的数额、 比例及缴付时间、发起人权利与义务、公司筹备委员会、公司的组织机构、税务、 财务、审计、协议的补充、修改与解除、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事项作出了约定。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该协议书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验资程序 3-3-2-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2 年 4 月 20 日,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对华蓝 控股首期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华通鉴(桂)验字(2012)026 号”《验资报 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4 月 18 日,华蓝控股已收到股东雷翔、赵成等 150 人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25,412,650.00 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 资。 在首期实缴出资完成后,华蓝控股的出资情况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实缴金额(元) 持股比例(%) 1 雷翔 15,584,600 3,500,000 15.58 2 赵成 5,536,100 1,107,220 5.54 3 吴广意 5,463,000 1,092,600 5.46 4 钟毅 3,506,900 701,400 3.51 5 庞朝晖 3,492,300 700,000 3.49 6 覃洪兵 3,413,900 682,800 3.41 7 何新 3,404,600 681,000 3.40 8 费卫东 3,186,700 500,000 3.19 9 徐兵 2,016,200 604,860 2.02 10 单梅 1,913,900 400,000 1.91 11 刘宏 516,200 103,200 0.52 12 蒋伯宁 506,900 101,400 0.51 13 陈听正 500,000 500,000 0.50 14 吴嘉邦 500,000 500,000 0.50 15 梁汉吉 497,000 99,400 0.50 16 庞波 492,300 98,500 0.49 17 卢玉南 487,000 97,400 0.49 18 徐欢澜 487,000 120,000 0.49 19 禤晓林 487,000 97,400 0.49 20 朱炜宏 487,000 150,000 0.49 21 陈永青 477,700 200,000 0.48 22 何劲松 477,700 95,500 0.48 23 谭方彤 477,700 100,000 0.48 24 吴燕秋 477,700 95,500 0.48 25 徐群英 477,700 300,000 0.48 3-3-2-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实缴金额(元) 持股比例(%) 26 张霖 477,700 95,500 0.48 27 高杰 472,400 100,000 0.47 28 刘西 472,400 200,000 0.47 29 李嘉 463,000 300,000 0.46 30 卢琦 463,000 180,000 0.46 31 陆霖 463,000 92,600 0.46 32 蒙瀚 463,000 92,600 0.46 33 庞少华 463,000 92,600 0.46 34 张凯 463,000 93,000 0.46 35 郑毅 463,000 200,000 0.46 36 邹妮妮 463,000 160,000 0.46 37 粟卫权 448,400 89,700 0.45 38 刘邵 443,200 88,600 0.44 39 卫更太 443,200 88,600 0.44 40 徐洪涛 443,200 88,600 0.44 41 朱建宇 440,800 88,200 0.44 42 邓日海 433,800 86,800 0.43 43 何友其 433,800 86,800 0.43 44 赖春红 433,800 100,000 0.43 45 龙伟雄 433,800 200,000 0.43 46 蒙珏 433,800 86,800 0.43 47 莫海量 433,800 86,800 0.43 48 施舰 433,800 218,000 0.43 49 唐家球 433,800 86,800 0.43 50 熊海明 433,800 100,000 0.43 51 严卫东 433,800 86,800 0.43 52 周仰东 433,800 200,000 0.43 53 彭文立 423,900 84,800 0.42 54 禤均行 413,900 82,800 0.41 55 曾德政 413,900 250,000 0.41 56 张建勇 413,900 150,000 0.41 57 喻泽斌 409,300 409,300 0.41 58 邓勇杰 404,600 404,600 0.40 3-3-2-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实缴金额(元) 持股比例(%) 59 陈波 404,600 80,900 0.40 60 陈文强 404,600 100,000 0.40 61 陈肖梅 404,600 80,900 0.40 62 黄正策 404,600 80,900 0.40 63 李满桃 404,600 80,900 0.40 64 李忠 404,600 80,900 0.40 65 庞吉宁 404,600 80,900 0.40 66 唐成东 404,600 80,900 0.40 67 杨伟红 404,600 80,900 0.40 68 杨小菁 404,600 80,900 0.40 69 梁骞 404,600 100,000 0.40 70 李申 404,600 80,900 0.40 71 黎小宁 402,200 80,400 0.40 72 李东海 384,700 76,900 0.38 73 李燕 384,700 76,940 0.38 74 梁川 384,700 150,000 0.38 75 杨辉 384,700 384,700 0.38 76 邱庆红 375,300 75,100 0.38 77 吴清 375,300 75,100 0.38 78 丁新宇 375,300 75,100 0.38 79 黄澄 375,300 75,100 0.38 80 黄焕耀 375,300 75,100 0.38 81 李文胜 375,300 75,100 0.38 82 林茜 375,300 80,000 0.38 83 刘毅 375,300 75,100 0.38 84 邱连峰 375,300 375,300 0.38 85 苏金凌 375,300 75,100 0.38 86 袁玉才 375,300 75,100 0.38 87 陈玉 370,100 100,000 0.37 88 陆勇 360,700 72,100 0.36 89 覃勇刚 360,700 72,100 0.36 90 韦清辉 360,700 120,000 0.36 91 杨克春 360,700 72,100 0.36 3-3-2-2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实缴金额(元) 持股比例(%) 92 龚本海 355,500 200,000 0.36 93 蒋受义 355,500 71,100 0.36 94 张凡夫 355,500 71,100 0.36 95 罗华 350,800 70,200 0.35 96 戴琳 346,100 100,000 0.35 97 范斯远 346,100 69,200 0.35 98 巫裕润 346,100 69,200 0.35 99 于敏 346,100 97,430 0.35 100 曾晖 346,100 69,200 0.35 101 章培南 346,100 69,200 0.35 102 王振宇 346,100 69,200 0.35 103 曾宇鹏 340,900 200,000 0.34 104 陈理波 338,500 67,700 0.34 105 李灵 336,200 67,200 0.34 106 李夏宁 336,200 67,200 0.34 107 杨银裳 331,500 80,000 0.33 108 叶国洪 326,200 65,200 0.33 109 熊元鑫 321,600 64,300 0.32 110 焦勇 316,900 63,400 0.32 111 闫越 311,600 62,300 0.31 112 翟柳军 311,600 62,300 0.31 113 李小瑜 302,300 100,000 0.30 114 梁卓洁 302,300 60,500 0.30 115 覃媛玲 302,300 60,500 0.30 116 谭志琳 302,300 302,300 0.30 117 唐歌 302,300 60,500 0.30 118 冼明洁 302,300 140,000 0.30 119 尤智 302,300 60,500 0.30 120 邵跃波 297,000 59,400 0.30 121 艾治国 297,000 70,000 0.30 122 陆飒 292,300 58,500 0.29 123 陈如融 287,600 100,000 0.29 124 胡昕炜 287,600 57,500 0.29 3-3-2-2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实缴金额(元) 持股比例(%) 125 黄波 287,600 57,500 0.29 126 黄启东 287,600 57,500 0.29 127 黄智鹦 287,600 57,500 0.29 128 李翔 287,600 57,500 0.29 129 卢莎璐 282,400 200,000 0.28 130 毛亮 282,400 56,500 0.28 131 阳成 282,400 56,500 0.28 132 马丹妮 282,400 106,500 0.28 133 李颂东 277,700 55,500 0.28 134 凌建军 277,700 55,500 0.28 135 曾军 277,700 55,500 0.28 136 李联 273,000 54,600 0.27 137 李新容 273,000 54,600 0.27 138 王珍 273,000 54,600 0.27 139 韦利华 273,000 54,600 0.27 140 张路 273,000 54,600 0.27 141 张行涛 273,000 54,600 0.27 142 章健 273,000 170,000 0.27 143 周佳 273,000 54,600 0.27 144 周结凝 273,000 54,600 0.27 145 吴永贤 273,000 60,000 0.27 146 李建明 263,100 100,000 0.26 147 郭佳鑫 258,400 51,700 0.26 148 白鹑 253,200 50,600 0.25 149 卓佳 248,500 49,700 0.25 150 麦松强 243,800 48,800 0.24 合计 100,000,000 25,412,650 100.00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了验资法律程序,符合 当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起人的资格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发起人为雷翔等 150 名自然人股东,发行人 3-3-2-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的发起人股东符合《公司法》及《证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住 所及出资比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发起人均为自然人股东,均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及股 东的资格。 (五)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 2012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经与会股东审议,选举成立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并通过了《广西华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广西华 蓝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股权管理规定》”)、《广西华蓝 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书》《股东确定办理工商登记代理人的 议案》等议案。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 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合法、有效。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持有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00059686217XU 的《营业执照》;2.查阅发行人现行有 效的《公司章程》;3.查阅《招股说明书》;4.查阅发行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 合同》;5.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6.核查发行人及 相关关联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7.查阅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住房公积金缴费凭证;8.查阅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所属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对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 实地走访;9.查验发行人相关资产的权属证明;10.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出 具的书面说明;11.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承诺;12.对发行人主要 客户、供应商进行访谈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1.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对建 筑业的投资与管理;国内贸易;企业总部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文化会议服务; 3-3-2-2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招股说明书》并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其经营不 存在对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业务合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资料 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实施业务经营管理,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 股东均通过股东大会对发行人行使股东权利。 4.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统;发行人独立实施业务经营管理, 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5.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所述,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 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经营系统,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根据历次《验资报告》《验资复核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 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 述,发行人具备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办公场所、设备、知识产权等资产,具有独立 的业务经营系统,资产独立完整。 (三)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1.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具有独立的劳动、 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独立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独立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独立为 3-3-2-2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员工发放工资。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册员工 2,787 人, 其中 89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应缴纳社保人员为 2,698 人,发行人为其中 2,687 人缴纳了社会保险,未缴纳人员中 10 人为新入职员工正在办理手续,1 人为自 行要求在异地缴纳社保。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为 2,379 名员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其余未缴纳的主要原因为:(1)发行人部分员工为农村户籍或户籍 不在当地的员工,其在城市购房意愿不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使用、提取存在 一定限制,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不高;(2)部分下属分公司员工流动性较 大,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或仅为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南宁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兴宁营业部已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情况出具合规证明。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事项出具 承诺如下:“若由于华蓝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市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应缴未 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或者处罚,本人将赔偿华 蓝集团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本人放弃向华蓝集团进行追偿, 本人保证华蓝集团不会因此造成实际损失。” 因此,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上述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 法律障碍。 3.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变化”所述,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和任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兼职。 3-3-2-3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人员独立。 (四)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1.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了独立的财 务会计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持有广西壮族自 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00059686217XU 的《营业 执照》,发行人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财务独立。 (五)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设置董事会秘书;总经理下设人资行 政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发行人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 理机构。 发行人的内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3-3-2-3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上述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 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上述机构的办公场所独立于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发行人机构独立。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 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允的关联交易。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起人协议书》; 2.查阅发行人《股东名册》;3.查阅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合伙 协议;4.查阅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5.查阅发行人现有主要股东 的调查表;6.查阅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1.发起人的持股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章程》 3-3-2-3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等文件,发行人于 2012 年 5 月 9 日设立,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正文“四、发行人的设立”。 2.全体发起人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发起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全体发起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1 雷翔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 46010019571010**** 2 赵成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630630**** 3 吴广意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45010219651222**** 4 钟毅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 11010819650409**** 5 庞朝晖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42010619620928**** 6 覃洪兵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 45270119731211**** 7 何新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319680106**** 8 费卫东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2050419670618**** 9 徐兵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 62010219680920**** 10 单梅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419680506**** 11 刘宏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419680630**** 12 蒋伯宁 南宁市青秀区广园路**** 45010319460710**** 13 陈听正 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 45020419430403**** 14 吴嘉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 51010319480404**** 15 梁汉吉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 45272319641020**** 16 庞波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419670220**** 17 卢玉南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60119650604**** 18 徐欢澜 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 45010319591101**** 19 禤晓林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 45010319690910**** 20 朱炜宏 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 45010319660921**** 21 陈永青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 45010219601126**** 22 何劲松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640519**** 23 谭方彤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 45010419691219**** 24 吴燕秋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640821**** 25 徐群英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4010619651113**** 26 张霖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560819**** 27 高杰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南**** 45010319700811**** 3-3-2-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发起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28 刘西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33219731112**** 29 李嘉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 45010419730515**** 30 卢琦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70119711028**** 31 陆霖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南**** 45010219651021**** 32 蒙瀚 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 45010219561218**** 33 庞少华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1010819641107**** 34 张凯 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 45010319670723**** 35 郑毅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620304**** 36 邹妮妮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云南路**** 45010219570730**** 37 粟卫权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1011019710529**** 38 刘邵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631128**** 39 卫更太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651224**** 40 徐洪涛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52619740721**** 41 朱建宇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51021219721201**** 42 邓日海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22010419690120**** 43 何友其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419620705**** 44 赖春红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760320**** 45 龙伟雄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51021219700424**** 46 蒙珏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419750521**** 47 莫海量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 45010319780430**** 48 施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45010219660107**** 49 唐家球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42119700223**** 50 熊海明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54252819720126**** 51 严卫东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51021219691225**** 52 周仰东 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 45010319680418**** 53 彭文立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60119670714**** 54 禤均行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12219741116**** 55 曾德政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 45010419691205**** 56 张建勇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63010519701023**** 57 喻泽斌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 45030519680823**** 58 邓勇杰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32719700120**** 59 陈波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45010219650214**** 60 陈文强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590830**** 3-3-2-3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发起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61 陈肖梅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1011019730111**** 62 黄正策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1010819701013**** 63 李满桃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 43062519720326**** 64 李忠 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 43010419680522**** 65 庞吉宁 南宁市青秀区民乐路**** 35020319720303**** 66 唐成东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32419721013**** 67 杨伟红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660129**** 68 杨小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619610615**** 69 梁骞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750829**** 70 李申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31011019661113**** 71 黎小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551016**** 72 李东海 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 45010619680728**** 73 李燕 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广雅路**** 45020519720812**** 74 梁川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4010619730525**** 75 杨辉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2011119700315**** 76 邱庆红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70119660507**** 77 吴清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570708**** 78 丁新宇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419700511**** 79 黄澄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319771222**** 80 黄焕耀 南宁市邕宁区八鲤路**** 45012119650307**** 81 李文胜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20519710301**** 82 林茜 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 45010419701025**** 83 刘毅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4010619720706**** 84 邱连峰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1010719770521**** 85 苏金凌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50119711022**** 86 袁玉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619650522**** 87 陈玉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 41290119780823**** 88 陆勇 南宁市青秀区新岸路**** 51021219750121**** 89 覃勇刚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 33010619741202**** 90 韦清辉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51010619790828**** 91 杨克春 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 34040619750818**** 92 龚本海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 42011119700103**** 93 蒋受义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1011019700116**** 3-3-2-3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发起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94 张凡夫 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 45010319561006**** 95 罗华 南宁市青秀区植物路**** 45010219600831**** 96 戴琳 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 45010319730327**** 97 范斯远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641210**** 98 巫裕润 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 45242419710522**** 99 于敏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581124**** 100 曾晖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61010319711222**** 101 章培南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42011119721105**** 102 王振宇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30219721007**** 103 曾宇鹏 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 45010319800708**** 广西 玉林 市玉 州区 樟木 镇 新龙 村龙 腰垌 104 陈理波 45250119800910**** **** 105 李灵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 45010419701030**** 106 李夏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540509**** 107 杨银裳 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 42212919751010**** 108 叶国洪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30319760105**** 109 熊元鑫 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52260119671229**** 110 焦勇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台西三路**** 37020219620830**** 111 闫越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3040319790608**** 112 翟柳军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1082319791013**** 113 李小瑜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52819780528**** 114 梁卓洁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45010319661022**** 115 覃媛玲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20319801219**** 116 谭志琳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20219800726**** 117 唐歌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30219820226**** 广东 省深 圳市 宝安 区龙 华 油松 东环 二路 118 冼明洁 45020219800313**** **** 119 尤智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云南路**** 13072119740628**** 120 邵跃波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 46010019580503**** 121 艾治国 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 36010319770718**** 122 陆飒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319690415**** 123 陈如融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 45270119770911**** 124 胡昕炜 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 45010419770901**** 125 黄波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 45020219740417**** 3-3-2-3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发起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126 黄启东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12010419681215**** 127 黄智鹦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2010419760613**** 128 李翔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20419800529**** 129 卢莎璐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62219770202**** 130 毛亮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2011119770108**** 131 阳成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2102319810708**** 132 马丹妮 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 45010319790709**** 133 李颂东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601129**** 134 凌建军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51102619750703**** 135 曾军 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 45010319660415**** 136 李联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 45010519710501**** 137 李新容 广西柳州市柳南区革新路**** 45020419740528**** 138 王珍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2011519820205**** 139 韦利华 广西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 45030519771014**** 140 张路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4010619731018**** 141 张行涛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2108719830429**** 142 章健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790908**** 143 周佳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45010319780331**** 144 周结凝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45022219770411**** 145 吴永贤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222819801121**** 146 李建明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45010219580915**** 147 郭佳鑫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 61048119830221**** 148 白鹑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九岗岭**** 45030219770313**** 149 卓佳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 45220119781106**** 150 麦松强 南宁市西乡塘区北大南路**** 45010619710912**** (二)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1.现有股东的持股情况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现有股东共 144 名,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00 14.89 3-3-2-3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2 赵成 5,827,600 5.29 3 吴广意 5,750,700 5.22 4 钟毅 3,691,600 3.35 5 何新 3,583,900 3.25 6 庞朝晖 3,576,200 3.25 7 覃洪兵 3,423,700 3.11 8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3,000,000 2.72 9 费卫东 2,608,200 2.37 10 青蓝鑫禾 2,220,000 2.01 11 徐兵 2,122,400 1.93 12 单梅 2,014,700 1.83 13 李祥慈 2,000,000 1.81 14 青蓝晟禾 1,680,000 1.52 15 莫海量 956,600 0.87 16 邓勇杰 925,900 0.84 17 杨辉 621,000 0.56 18 刘西 567,300 0.51 19 高杰 557,300 0.51 20 刘宏 543,400 0.49 21 戴琳 534,300 0.48 22 蒋滢 533,600 0.48 23 陈听正 526,300 0.48 24 梁汉吉 523,200 0.47 25 庞波 518,200 0.47 26 卢玉南 512,600 0.47 27 徐欢澜 512,600 0.47 28 禤晓林 512,600 0.47 29 朱炜宏 512,600 0.47 30 陈永青 502,900 0.46 31 何劲松 502,900 0.46 32 谭方彤 502,900 0.46 33 吴燕秋 502,900 0.46 34 徐群英 502,900 0.46 3-3-2-3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35 张霖 502,900 0.46 36 李嘉 487,400 0.44 37 卢琦 487,400 0.44 38 陆霖 487,400 0.44 39 庞少华 487,400 0.44 40 郑毅 487,400 0.44 41 邹妮妮 487,400 0.44 42 杨克春 479,700 0.44 43 粟卫权 472,000 0.43 44 刘邵 466,500 0.42 45 徐洪涛 466,500 0.42 46 朱建宇 464,000 0.42 47 邓日海 456,600 0.41 48 何凯郡 456,600 0.41 49 赖春红 456,600 0.41 50 龙伟雄 456,600 0.41 51 施舰 456,600 0.41 52 唐家球 456,600 0.41 53 熊海明 456,600 0.41 54 严卫东 456,600 0.41 55 周仰东 456,600 0.41 56 彭文立 446,200 0.40 57 禤均行 435,700 0.40 58 曾德政 435,700 0.40 59 张建勇 435,700 0.40 60 喻泽斌 430,900 0.39 61 蒙瀚 427,400 0.39 62 陈波 425,900 0.39 63 陈文强 425,900 0.39 64 陈肖梅 425,900 0.39 65 黄正策 425,900 0.39 66 李满桃 425,900 0.39 67 李忠 425,900 0.39 3-3-2-3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68 庞吉宁 425,900 0.39 69 唐成东 425,900 0.39 70 杨伟红 425,900 0.39 71 杨小菁 425,900 0.39 72 梁骞 425,900 0.39 73 李申 425,900 0.39 74 黎小宁 423,400 0.38 75 李东海 405,000 0.37 76 李燕 405,000 0.37 77 梁川 405,000 0.37 78 邱庆红 395,100 0.36 79 吴清 395,100 0.36 80 丁新宇 395,100 0.36 81 黄澄 395,100 0.36 82 黄焕耀 395,100 0.36 83 李文胜 395,100 0.36 84 林茜 395,100 0.36 85 刘毅 395,100 0.36 86 苏金凌 395,100 0.36 87 袁玉才 395,100 0.36 88 陈玉 389,600 0.35 89 陆勇 379,700 0.34 90 覃勇刚 379,700 0.34 91 韦清辉 379,700 0.34 92 龚本海 374,200 0.34 93 蒋受义 374,200 0.34 94 罗华 369,300 0.34 95 范斯远 364,300 0.33 96 巫裕润 364,300 0.33 97 于敏 364,316 0.33 98 曾晖 364,300 0.33 99 章培南 364,300 0.33 100 王振宇 364,300 0.33 3-3-2-4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01 曾宇鹏 358,900 0.33 102 陈理波 356,300 0.32 103 杨银裳 349,000 0.32 104 叶国洪 343,400 0.31 105 熊元鑫 338,500 0.31 106 焦勇 333,600 0.30 107 闫越 328,000 0.30 108 李小瑜 318,200 0.29 109 覃媛玲 318,200 0.29 110 谭志琳 318,200 0.29 111 唐歌 318,200 0.29 112 冼明洁 318,200 0.29 113 尤智 318,200 0.29 114 艾治国 312,600 0.28 115 陆飒 307,700 0.28 116 陈如融 302,700 0.27 117 胡昕炜 302,700 0.27 118 黄波 302,700 0.27 119 黄启东 302,700 0.27 120 黄智鹦 302,700 0.27 121 李翔 302,700 0.27 122 刘松 300,000 0.27 123 卢莎璐 297,300 0.27 124 毛亮 297,300 0.27 125 阳成 297,300 0.27 126 马丹妮 297,300 0.27 127 李颂东 292,300 0.27 128 凌建军 292,300 0.27 129 曾军 292,300 0.27 130 李联 287,400 0.26 131 李新容 287,400 0.26 132 王珍 287,400 0.26 133 韦利华 287,400 0.26 3-3-2-4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34 张行涛 287,400 0.26 135 章健 287,400 0.26 136 周佳 287,400 0.26 137 吴永贤 287,400 0.26 138 李建明 277,000 0.25 139 郭佳鑫 272,000 0.25 140 白鹑 266,500 0.24 141 卓佳 261,600 0.24 142 周结凝 217,400 0.20 143 邵跃波 129,684 0.12 144 麦松强 51,400 0.05 合计 110,200,000 100.00 根据公司现有股东提供的调查表、出具的书面承诺及本所经办律师对现有股 东的访谈,除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之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中不存在因亲属关系 或其他一致行动关系而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 5%的情形。 2.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 关于现有股东中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本部分之“(一) 发行人的发起人”,现有股东中非发起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何凯郡 何凯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45010219900606****。 (2)李祥慈 李祥慈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 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34222219530201****。 (3)刘松 刘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45030319690628****。 3-3-2-4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4)蒋滢 蒋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身份证号码为 45010319761029****。 (5)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P232T8R 主要经营场所 南宁市高新区创新路23号8号楼A座20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家敏)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三项除国家专项规定外)。 合伙期限 2019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 成立日期 2019年9月5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广西国企改革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 0.03 2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970 99.97 合计 -- 100,000 100.00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广西国企改革基金作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GX910,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广西宏桂汇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9865。 (6)青蓝鑫禾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青蓝鑫禾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南宁青蓝鑫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N0B3T3P 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B-3办公楼401室“商务秘书企业(南宁市经开商务 住所 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3-3-2-4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龙晓荣)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含投资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资性企业、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2018年1月8日至长期。 成立日期 2018年1月8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青蓝鑫禾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 1 普通合伙人 10.00 0.47 (有限合伙) 2 田玉秀 有限合伙人 500.00 23.47 广西金沃飞玛投资合伙企 3 有限合伙人 300.00 14.08 业(有限合伙) 4 洪雪平 有限合伙人 300.00 14.08 5 莫克斌 有限合伙人 260.00 12.21 6 翟萍 有限合伙人 160.00 7.51 7 孙红梅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8 林希渝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9 李庚凤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10 韦婧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11 何艳萍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12 曾丽明 有限合伙人 100.00 4.69 合计 —— 2,130.00 100.00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青蓝鑫禾作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JM860,其 私募基金管理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0800。 (7)青蓝晟禾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青蓝晟禾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南宁青蓝晟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L8MF47J 3-3-2-4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住所 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B-4办公楼1601-17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龙晓荣)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投资管理(除证劵、金融、期货等国家有专项规定外),股权投资(不 含投资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资性企业、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 经营范围 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2017年7月5日至长期。 成立日期 2017年7月5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青蓝晟禾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 1 普通合伙人 100.00 1.49 (有限合伙)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 2 有限合伙人 1,500.00 22.35 任公司 3 胡芳明 有限合伙人 1,500.00 22.35 4 池炎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4.90 5 陆婷 有限合伙人 500.00 7.45 6 张宝丹 有限合伙人 300.00 4.47 7 秦永菊 有限合伙人 260.00 3.87 8 龙绍芳 有限合伙人 200.00 2.98 9 李如振 有限合伙人 200.00 2.98 10 罗华侨 有限合伙人 200.00 2.98 11 曾丽明 有限合伙人 150.00 2.24 12 刘杰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3 罗华兴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4 钱俊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5 黄云婷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6 李志成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7 林春红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8 章军荣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19 龙江 有限合伙人 100.00 1.49 合计 —— 6,710.00 100.00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青蓝晟禾作为私募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3-3-2-4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EK103,其 私募基金管理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0800。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发行人的发起人及股东均为自然人或依法存续的企业,拥有完全的民事 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行人发起 人和股东的资格。 2.发行人的发起人共 150 名,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拥有住所,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股份公司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的 规定。 3.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四、发行人的设立”所述,发起人投入发 行人的资产为货币资金,发起人将货币资金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4.发行人的发起人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 折价投入发行人的情形。 5.发行人的发起人不存在以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投入发行人的情形。 6.广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等 3 位私募基金股东均依法设 立并有效存续,且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程 序,其管理人已依法注册登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最近两年,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雷翔,其报告期内持 股比例始终未超过 16%,无法单独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形成控制。因此,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 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等 11 人,最近两年未发生 变化。雷翔等 11 人通过如下方式对发行人实施共同控制: 1.作为创始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3-3-2-4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 杰、李嘉等 11 人均是发行人的创始股东,并一直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最近两年, 雷翔等 11 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超过 40%,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姓名 (2018.1.1) (2018.12.31) (2019.12.31) 雷翔 15.88% 15.88% 14.89% 赵成 5.64% 5.64% 5.29% 吴广意 5.57% 5.57% 5.22% 钟毅 3.57% 3.57% 3.35% 覃洪兵 3.48% 3.48% 3.11% 何新 3.47% 3.47% 3.25% 费卫东 2.52% 2.52% 2.37% 单梅 1.95% 1.95% 1.83% 莫海量 0.93% 0.93% 0.87% 邓勇杰 0.90% 0.90% 0.84% 李嘉 0.47% 0.47% 0.44% 合计 44.38% 44.38% 41.45% 2.对股东大会决议施加重大影响 最近两年,雷翔等 11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权的比例一直在 40%以 上。鉴于发行人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不存在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或与雷翔 等 11 人合计持股比例接近的情形,因此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雷翔等 11 人能够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3.对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共同控制 最近两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核心职位主要由雷翔 等 11 人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亦主要由雷翔等 11 人实际控制。 4.参与公司治理 公司成立之初即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雷翔等 11 人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规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和经营管理活 动,最近两年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均保持一致,即在公司运营、 3-3-2-4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不存在分歧或者争 议情况,未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5.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2020 年 3 月,发行人股东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 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等 11 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约定 内容为:(1)各方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各方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 事会中均采取一致的意思表示和行动;(2)各方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行使华蓝集 团股东权利,应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3) 各方中,担任华蓝集团董事的,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应 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董事权利;(4)如果各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 致行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华蓝集团的持股比例 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上,各方应明确作出“同意” 或“反对”的表决意见,“弃权”或未作出表决意见的,视为作出“反对”表决 意见;各方同意按照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华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上 行使表决权;(5)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满三年(三十六个月)。本协议到期前三个月,若各方均没有以书面方式提出解 除本协议的,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三年。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无控股股东,雷翔等 11 人为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且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的工商登 记资料;2.查阅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3.查阅发行人历次 注册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验资复核报告》;4.查阅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协 议、增资协议等文件。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华蓝集团的历史沿革 1.2012 年 5 月,公司设立及第一次实缴出资 3-3-2-4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1)公司设立及第一次实缴出资情况 2012 年 5 月 9 日,华蓝集团设立,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四、 发行人的设立”。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 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为合法、 有效。 (2)股份代持关系的形成 2012 年 4 月 6 日,华蓝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以及 《股权管理规定》。其中《公司章程》第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份由全体出资人认 购,若本人不愿认购或认购不足部分,视为放弃。”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况 之一者,须按照公司规定转让股权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1)不受聘于本公司、 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参股的公司时;(2)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辞退,或因 违法服刑时;(3)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或亡故时;(4)蓄意损害公司利益并造成公 司损失,经公司董事会决定要求其转让股权时。” 《股权管理规定》规定: 公司设立时为引进运营总监人才预留岗位股份 70.9 万股。预留股份、不再受聘于集团单位人员转让的股份由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 监事会召集人对此部分股权无表决权,亦无分红权。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的股 份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全体股东,代持股份的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 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华蓝控股设立时,费卫东作为监事会召集人,代持了运营总 监的 70.9 万股预留股份,由此形成的股份代持情形至 2016 年 1 月解除。 2.2012 年 9 月,第二次实缴出资 2012 年 8 月 15 日,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对华蓝 控股第二期实缴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通鉴(桂)验字(2012)073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8 月 8 日,华蓝控股已收到雷翔、赵成等 112 位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合计 31,556,558.00 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本次 实缴出资完成后,华蓝控股的实收资本增至 56,969,208.00 元。 3-3-2-4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2 年 9 月 11 日,自治区工商局向华蓝控股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3.2012 年 12 月,第三次实缴出资 2012 年 12 月 20 日,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对华 蓝控股第三期实缴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通鉴(桂)验字(2012)11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2 月 13 日,华蓝控股已收到雷翔、赵 成等 128 位股东缴纳的第三期出资合计 40,699,791.00 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华蓝控股的实收资本增至 97,668,999.00 元。 2020 年 4 月 20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复核 报告》,对发行人的前三次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经复核,截至 2012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累积实收资本(股本)为人 民币 9,766.8999 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97.67%。股东以货币出资 9,766.8999 万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自治区工商局向华蓝控股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4.2012 年 12 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根据华蓝控股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须按照公司规定转让股权并办理转让手续:(1)不受聘于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参股的公司时。”同时,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亦规定,不再受聘于集团 成员单位的股东,应在一个月内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2012 年 12 月 24 日,因卫更太离职,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 理规定》的规定,卫更太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卫更太将其持有 发行人的已实缴的 88,6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 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卫更太、费卫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分别变更为 0.35%、3.28%。 卫更太持有发行人的未实缴的 354,600 股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转让给费卫东, 3-3-2-5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本部分之“(一)华蓝集团的历史沿革”之“14.2015 年 12 月,第八次股份转让”。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次股份转让违反了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相关规 定,即“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但是 鉴于:本所经办律师对本次股份转让双方进行了访谈,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系 其真实意思表示,也是根据公司设立时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的《公司章程》《股 权管理规定》而进行的股份转让,并已依法完成价款支付;本次转让股份占华蓝 集团注册资本 0.089%,比例较小;且未对华蓝集团及其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 关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纠纷及 潜在纠纷,不影响华蓝集团股权结构的清晰、完整,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 质性法律障碍。 5.2013 年 8 月,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3 年 8 月 22 日,因翟柳军离职,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 理规定》的规定,翟柳军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翟柳军将其持有 的发行人 311,6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 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翟柳军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费卫东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比例变更为 3.59%。 6.2013 年 12 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3 年 12 月 31 日,因张路离职,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 规定》的规定,张路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路将其持有的发行 人 273,0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 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张路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费卫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比例变更为 3.86%。 7.2014 年 4 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4 年 4 月 1 日,因蒙珏离职,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 定》的规定,蒙珏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蒙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3-2-5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已实缴的 86,8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 元/股。 同日,因梁卓洁离职,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的规 定,梁卓洁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梁卓洁将其持有的发行人已实 缴的 302,299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 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蒙珏、梁卓洁、费卫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分别变 更为 0.35%、0.000001%、4.25%。 蒙珏、梁卓洁分别持有发行人的未实缴的 347,000 股股份、1 股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转让给费卫东,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本部分之“(一)华蓝集团 的历史沿革”之“14.2015 年 12 月,第八次股份转让”。 8.2014 年 4 月,名称变更 2014 年 3 月 13 日,华蓝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 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14 年 4 月 1 日,自治区工商局向华蓝集团核发了名称为“华蓝集团股份 公司”的《营业执照》。 9.2014 年 4 月,第四次实缴出资 2014 年 4 月,陈肖梅等 8 名股东完成实缴出资,缴纳出资共计 1,129,580 元, 具体实缴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缴纳出资额(元) 1 陈肖梅 46,700 2 韦清辉 36,700 3 王振宇 212,460 4 熊元鑫 257,300 5 闫越 196,020 6 毛亮 169,400 7 李联 8,400 8 白鹑 202,600 合计 1,129,580 3-3-2-5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10.2014 年 8 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2014 年 7 月 28 日,因张凡夫离职,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 理规定》的规定,张凡夫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凡夫将其持有 的发行人 355,5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1 元/股。 2014 年 8 月 1 日,因邱连峰离职,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 规定》的规定,邱连峰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邱连峰将其持有的 发行人 375,3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1 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张凡夫、邱连峰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费卫东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比例变更为 4.98%。 11.2015 年 5 月,第六次股份转让 2015 年 5 月 26 日,因李灵离职,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 规定》的规定,李灵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灵将其持有的发行 人 336,2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1 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李灵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费卫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比例变更为 5.32%。 12.2015 年 8 月,第七次股份转让 2015 年 8 月 18 日,因张凯离职,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 规定》的规定,张凯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凯将其持有的发行 人 463,0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1 元/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张凯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费卫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比例变更为 5.78%。 13.2015 年 12 月,第五次实缴出资 覃洪兵、徐兵、单梅、胡昕炜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2015 年 12 月 7 日各自缴纳剩余出资额 1 元,合计 4 元。 3-3-2-5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14.2015 年 12 月,第八次股份转让 2015 年 12 月 25 日,因吴嘉邦离职,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 理规定》的规定,吴嘉邦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吴嘉邦将其持有 的发行人 500,000 股股份转让给费卫东,转让价格为 1.9 元/股。 同日,因卫更太、蒙珏、梁卓洁、李夏宁、麦松强、邵跃波部分认缴股份逾 期未完成实缴,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股权管理规定》的规定,六人分 别与费卫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六人将各自认缴但未实缴的股份 354,600 股、 347,000 股、1 股、131,000 股、195,000 股、173,816 股股份以 0 元价格转让给费 卫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吴嘉邦、卫更太、蒙珏、梁卓洁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李夏宁、麦松强、邵跃波、费卫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分别变更为 0.21%、0.05%、 0.12%、7.48%。 15.2016 年 1 月,第九次股份转让和第六次实缴出资 (1)发行人股份代持关系的解除 为解决股份代持问题,2016 年 1 月 21 日,华蓝集团召开 2016 年第一次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代持未分配股份的议案》,同意将费卫东 受让、代为持有的 5,002,716 股股份按现有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 140 名股 东,其中:(1)将因卫更太、蒙珏、梁卓洁、李夏宁、邵跃波、麦松强 6 名股东 认缴后逾期未实缴的 1,201,417 股股份,由费卫东转让给雷翔、庞朝晖、何新、 于敏,由前述 4 人受让该等股份,按 2 元/股向公司履行实缴出资义务;(2)将 费卫东名下已实缴但未分配股份 3,801,299 股(含受让自 10 名离职股东的 3,092,299 股、费卫东代持的预留运营总监岗位股 709,000 股)按股东的各自持股 比例分配给除雷翔、庞朝晖、何新等 3 人以外的 137 名股东(含费卫东),由 137 名股东受让,受让价格为 2 元/股。 根据上述安排,同日,费卫东分别与雷翔、庞朝晖、何新、于敏签署《认缴 权转让协议》,约定费卫东分别向四人转让 820,700 股、183,900 股、179,300 股、 17,517 股股份认缴权,由受让人按照 2 元/股向发行人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费卫 3-3-2-5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东分别与 137 名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费卫东向 137 名股东转让发行 人 3,801,299 股股份,转让价格均为 2 元/股。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费卫东对其代持的 709,000 股预留运营总监股份履行实缴义务的出资,以及 201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期间费卫东分八次受让卫更太、翟柳军等 10 名员工因离职而转让的股份 所支付的对价款均系向华蓝设计、华蓝集团的借款,因此,费卫东在获得了转让 前述代为持有的 3,801,299 股股份的转让价款后向华蓝设计、华蓝集团进行了偿 付,并将偿付后余额以及代持股份所获取的分红款(含利息)按股东持股比例分 配给全体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决议废止《股权管理规定》。2016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删除了原 《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删除主要内容包括“当员工 不受聘于公司或公司控参股公司,被公司辞退,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时, 应转让所持股份”等。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集团历史上的股份代持情形清 理完毕,未发生纠纷。 费卫东向 137 名股东(含费卫东)转让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股) 1 费卫东 赵成 291,500 2 费卫东 吴广意 287,700 3 费卫东 钟毅 184,700 4 费卫东 覃洪兵 179,800 5 费卫东 费卫东 130,500 6 费卫东 徐兵 106,200 7 费卫东 单梅 100,800 8 费卫东 刘宏 27,200 9 费卫东 蒋伯宁 26,700 10 费卫东 陈听正 26,300 11 费卫东 梁汉吉 26,200 12 费卫东 庞波 25,900 13 费卫东 卢玉南 25,600 3-3-2-5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股) 14 费卫东 徐欢澜 25,600 15 费卫东 禤晓林 25,600 16 费卫东 朱炜宏 25,600 17 费卫东 陈永青 25,200 18 费卫东 何劲松 25,200 19 费卫东 谭方彤 25,200 20 费卫东 吴燕秋 25,200 21 费卫东 徐群英 25,200 22 费卫东 张霖 25,200 23 费卫东 高杰 24,900 24 费卫东 刘西 24,900 25 费卫东 李嘉 24,400 26 费卫东 卢琦 24,400 27 费卫东 陆霖 24,400 28 费卫东 蒙瀚 24,400 29 费卫东 庞少华 24,400 30 费卫东 郑毅 24,400 31 费卫东 邹妮妮 24,400 32 费卫东 粟卫权 23,600 33 费卫东 刘邵 23,300 34 费卫东 徐洪涛 23,300 35 费卫东 朱建宇 23,200 36 费卫东 邓日海 22,800 37 费卫东 何友其 22,800 38 费卫东 赖春红 22,800 39 费卫东 龙伟雄 22,800 40 费卫东 莫海量 22,800 41 费卫东 施舰 22,800 42 费卫东 唐家球 22,800 43 费卫东 熊海明 22,800 44 费卫东 严卫东 22,800 45 费卫东 周仰东 22,800 46 费卫东 彭文立 22,300 3-3-2-5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股) 47 费卫东 禤均行 21,800 48 费卫东 曾德政 21,800 49 费卫东 张建勇 21,800 50 费卫东 喻泽斌 21,600 51 费卫东 邓勇杰 21,300 52 费卫东 陈波 21,300 53 费卫东 陈文强 21,300 54 费卫东 陈肖梅 21,300 55 费卫东 黄正策 21,300 56 费卫东 李满桃 21,300 57 费卫东 李忠 21,300 58 费卫东 庞吉宁 21,300 59 费卫东 唐成东 21,300 60 费卫东 杨伟红 21,300 61 费卫东 杨小菁 21,300 62 费卫东 梁骞 21,300 63 费卫东 李申 21,300 64 费卫东 黎小宁 21,200 65 费卫东 李东海 20,300 66 费卫东 李燕 20,300 67 费卫东 梁川 20,300 68 费卫东 杨辉 20,300 69 费卫东 邱庆红 19,800 70 费卫东 吴清 19,800 71 费卫东 丁新宇 19,800 72 费卫东 黄澄 19,800 73 费卫东 黄焕耀 19,800 74 费卫东 李文胜 19,800 75 费卫东 林茜 19,800 76 费卫东 刘毅 19,800 77 费卫东 苏金凌 19,800 78 费卫东 袁玉才 19,800 79 费卫东 陈玉 19,500 3-3-2-5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股) 80 费卫东 陆勇 19,000 81 费卫东 覃勇刚 19,000 82 费卫东 韦清辉 19,000 83 费卫东 杨克春 19,000 84 费卫东 龚本海 18,700 85 费卫东 蒋受义 18,700 86 费卫东 罗华 18,500 87 费卫东 戴琳 18,200 88 费卫东 范斯远 18,200 89 费卫东 巫裕润 18,200 90 费卫东 曾晖 18,200 91 费卫东 章培南 18,200 92 费卫东 王振宇 18,200 93 费卫东 曾宇鹏 18,000 94 费卫东 陈理波 17,800 95 费卫东 李夏宁 10,800 96 费卫东 杨银裳 17,500 97 费卫东 叶国洪 17,200 98 费卫东 熊元鑫 16,900 99 费卫东 焦勇 16,700 100 费卫东 闫越 16,400 101 费卫东 李小瑜 15,900 102 费卫东 覃媛玲 15,900 103 费卫东 谭志琳 15,900 104 费卫东 唐歌 15,900 105 费卫东 冼明洁 15,900 106 费卫东 尤智 15,900 107 费卫东 邵跃波 6,500 108 费卫东 艾治国 15,600 109 费卫东 陆飒 15,400 110 费卫东 陈如融 15,100 111 费卫东 胡昕炜 15,100 112 费卫东 黄波 15,100 3-3-2-5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股) 113 费卫东 黄启东 15,100 114 费卫东 黄智鹦 15,100 115 费卫东 李翔 15,100 116 费卫东 卢莎璐 14,900 117 费卫东 毛亮 14,900 118 费卫东 阳成 14,900 119 费卫东 马丹妮 14,900 120 费卫东 李颂东 14,600 121 费卫东 凌建军 14,600 122 费卫东 曾军 14,600 123 费卫东 李联 14,400 124 费卫东 李新容 14,400 125 费卫东 王珍 14,400 126 费卫东 韦利华 14,400 127 费卫东 张行涛 14,400 128 费卫东 章健 14,400 129 费卫东 周佳 14,400 130 费卫东 周结凝 14,400 131 费卫东 吴永贤 14,400 132 费卫东 李建明 13,900 133 费卫东 郭佳鑫 13,600 134 费卫东 白鹑 13,300 135 费卫东 卓佳 13,100 136 费卫东 麦松强 2,600 137 费卫东 于敏 699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00 16.41 2 赵成 5,827,600 5.83 3 吴广意 5,750,700 5.75 4 钟毅 3,691,600 3.69 5 庞朝晖 3,676,200 3.68 3-3-2-5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6 覃洪兵 3,593,700 3.59 7 何新 3,583,900 3.58 8 费卫东 2,608,200 2.61 9 徐兵 2,122,400 2.12 10 单梅 2,014,700 2.01 11 刘宏 543,400 0.54 12 蒋伯宁 533,600 0.53 13 陈听正 526,300 0.53 14 梁汉吉 523,200 0.52 15 庞波 518,200 0.52 16 卢玉南 512,600 0.51 17 徐欢澜 512,600 0.51 18 禤晓林 512,600 0.51 19 朱炜宏 512,600 0.51 20 陈永青 502,900 0.50 21 何劲松 502,900 0.50 22 谭方彤 502,900 0.50 23 吴燕秋 502,900 0.50 24 徐群英 502,900 0.50 25 张霖 502,900 0.50 26 高杰 497,300 0.50 27 刘西 497,300 0.50 28 李嘉 487,400 0.49 29 卢琦 487,400 0.49 30 陆霖 487,400 0.49 31 蒙瀚 487,400 0.49 32 庞少华 487,400 0.49 33 郑毅 487,400 0.49 34 邹妮妮 487,400 0.49 35 粟卫权 472,000 0.47 36 刘邵 466,500 0.47 37 徐洪涛 466,500 0.47 38 朱建宇 464,000 0.46 3-3-2-6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39 邓日海 456,600 0.46 40 何友其 456,600 0.46 41 赖春红 456,600 0.46 42 龙伟雄 456,600 0.46 43 莫海量 456,600 0.46 44 施舰 456,600 0.46 45 唐家球 456,600 0.46 46 熊海明 456,600 0.46 47 严卫东 456,600 0.46 48 周仰东 456,600 0.46 49 彭文立 446,200 0.45 50 禤均行 435,700 0.44 51 曾德政 435,700 0.44 52 张建勇 435,700 0.44 53 喻泽斌 430,900 0.43 54 邓勇杰 425,900 0.43 55 陈波 425,900 0.43 56 陈文强 425,900 0.43 57 陈肖梅 425,900 0.43 58 黄正策 425,900 0.43 59 李满桃 425,900 0.43 60 李忠 425,900 0.43 61 庞吉宁 425,900 0.43 62 唐成东 425,900 0.43 63 杨伟红 425,900 0.43 64 杨小菁 425,900 0.43 65 梁骞 425,900 0.43 66 李申 425,900 0.43 67 黎小宁 423,400 0.42 68 李东海 405,000 0.41 69 李燕 405,000 0.41 70 梁川 405,000 0.41 71 杨辉 405,000 0.41 3-3-2-6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72 邱庆红 395,100 0.40 73 吴清 395,100 0.40 74 丁新宇 395,100 0.40 75 黄澄 395,100 0.40 76 黄焕耀 395,100 0.40 77 李文胜 395,100 0.40 78 林茜 395,100 0.40 79 刘毅 395,100 0.40 80 苏金凌 395,100 0.40 81 袁玉才 395,100 0.40 82 陈玉 389,600 0.39 83 陆勇 379,700 0.38 84 覃勇刚 379,700 0.38 85 韦清辉 379,700 0.38 86 杨克春 379,700 0.38 87 龚本海 374,200 0.37 88 蒋受义 374,200 0.37 89 罗华 369,300 0.37 90 戴琳 364,300 0.36 91 范斯远 364,300 0.36 92 巫裕润 364,300 0.36 93 于敏 364,316 0.36 94 曾晖 364,300 0.36 95 章培南 364,300 0.36 96 王振宇 364,300 0.36 97 曾宇鹏 358,900 0.36 98 陈理波 356,300 0.36 99 李夏宁 216,000 0.22 100 杨银裳 349,000 0.35 101 叶国洪 343,400 0.34 102 熊元鑫 338,500 0.34 103 焦勇 333,600 0.33 104 闫越 328,000 0.33 3-3-2-6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05 李小瑜 318,200 0.32 106 覃媛玲 318,200 0.32 107 谭志琳 318,200 0.32 108 唐歌 318,200 0.32 109 冼明洁 318,200 0.32 110 尤智 318,200 0.32 111 邵跃波 129,684 0.13 112 艾治国 312,600 0.31 113 陆飒 307,700 0.31 114 陈如融 302,700 0.30 115 胡昕炜 302,700 0.30 116 黄波 302,700 0.30 117 黄启东 302,700 0.30 118 黄智鹦 302,700 0.30 119 李翔 302,700 0.30 120 卢莎璐 297,300 0.30 121 毛亮 297,300 0.30 122 阳成 297,300 0.30 123 马丹妮 297,300 0.30 124 李颂东 292,300 0.29 125 凌建军 292,300 0.29 126 曾军 292,300 0.29 127 李联 287,400 0.29 128 李新容 287,400 0.29 129 王珍 287,400 0.29 130 韦利华 287,400 0.29 131 张行涛 287,400 0.29 132 章健 287,400 0.29 133 周佳 287,400 0.29 134 周结凝 287,400 0.29 135 吴永贤 287,400 0.29 136 李建明 277,000 0.28 137 郭佳鑫 272,000 0.27 3-3-2-6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38 白鹑 266,500 0.27 139 卓佳 261,600 0.26 140 麦松强 51,400 0.05 合计 100,000,000 100.00 (2)第六次实缴出资情况 2016 年 1 月底 2 月初,庞朝晖、于敏、雷翔、何新按照 2 元/股的价格,向 发行人缴付出资合计 2,402,434 元;2016 年 9 月 28 日,于敏向发行人缴付出资 400 元。至此,发行人股东将出资全部缴付完毕。 对于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的实缴情况,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资及验资复核,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0 年 4 月 20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复核报告》,对发行人的前三次出资进行了验资复核。经复核,截至 2012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累积实收资本(股本) 为人民币 9,766.8999 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97.67%。股东以货币出资 9,766.8999 万元。 ②2020 年 4 月 21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CAC 验字[2020]0011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人股东 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的实 缴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资。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已收到陈肖梅、 韦清辉等 16 位股东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 353.2418 万元,其中股本 233.1001 万元,资本公积 120.1417 万元。发行人新增股本人民币 233.1001 万元,各股东 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股东本次出资连同第 1、2、3 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发行人的股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3)关于发起人未按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的情况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应在公司 成立 2 年内缴足。发行人于 2012 年 5 月 9 日成立,截至 2014 年 5 月 8 日,未能 缴足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及其未按期缴足的股份数情况如下: 3-3-2-6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缴股数(股) 未按期缴纳出资金额(元) 1 覃洪兵 3,413,900 1 2 徐兵 2,016,200 1 3 单梅 1,913,900 1 4 卫更太 443,200 354,600 5 蒙珏 433,800 347,000 6 李夏宁 336,200 131,000 7 梁卓洁 302,300 1 8 邵跃波 297,000 173,816 9 胡昕炜 287,600 1 10 麦松强 243,800 195,000 合计 1,201,421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覃洪兵、徐兵、单梅、梁卓洁、胡昕炜系因计算差错 导致实缴出资发生数字尾数上的差异,卫更太、蒙珏系因离职而未实缴剩余股份, 李夏宁、邵跃波、麦松强系因个人存在资金困难而无力按期实缴。现有发起人已 出具承诺,不向上述违约发起人追究因其逾期出资可能导致的任何责任。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发起人违反了《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 关于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认缴出资的规定,但鉴于未因此产生 过任何争议或纠纷,且均已补缴出资到位,故该等情形不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的 清晰、稳定。 16.2016 年 3 月,第一次股份继承 2016 年 6 月 21 日,因发行人股东何友其去世,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博 公证处出具“(2016)桂东博证民字第 9758 号”《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何友其 死亡时遗有的发行人股东资格由其儿子何凯郡继承。 17.2016 年 7 月,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6 月 22 日,华蓝集团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00 万元增加至 10,200.00 万元,新增的 200 万股全部 由新增股东李祥慈以 1,600 万元认购,增资价格为 8 元/股。 2016 年 6 月 28 日,华蓝集团与李祥慈签订《增资协议》。 3-3-2-6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7 年 9 月 6 日,自治区工商局向华蓝集团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00059686217XU 的《营业执照》。 2020 年 4 月 25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AC 验字 [2020]0012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发行人已收到李祥慈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600.00 万元, 其中股本 200.00 万元,资本公积 1,400.00 万元。本次增资全部以货币出资。截 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0,200.00 万元, 股本 10,2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00 16.08 2 赵成 5,827,600 5.71 3 吴广意 5,750,700 5.64 4 钟毅 3,691,600 3.62 5 庞朝晖 3,676,200 3.60 6 覃洪兵 3,593,700 3.52 7 何新 3,583,900 3.51 8 费卫东 2,608,200 2.56 9 徐兵 2,122,400 2.08 10 单梅 2,014,700 1.98 11 李祥慈 2,000,000 1.96 12 刘宏 543,400 0.53 13 蒋伯宁 533,600 0.52 14 陈听正 526,300 0.52 15 梁汉吉 523,200 0.51 16 庞波 518,200 0.51 17 卢玉南 512,600 0.50 18 徐欢澜 512,600 0.50 19 禤晓林 512,600 0.50 20 朱炜宏 512,600 0.50 21 陈永青 502,900 0.49 3-3-2-6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22 何劲松 502,900 0.49 23 谭方彤 502,900 0.49 24 吴燕秋 502,900 0.49 25 徐群英 502,900 0.49 26 张霖 502,900 0.49 27 高杰 497,300 0.49 28 刘西 497,300 0.49 29 李嘉 487,400 0.48 30 卢琦 487,400 0.48 31 陆霖 487,400 0.48 32 蒙瀚 487,400 0.48 33 庞少华 487,400 0.48 34 郑毅 487,400 0.48 35 邹妮妮 487,400 0.48 36 粟卫权 472,000 0.46 37 刘邵 466,500 0.46 38 徐洪涛 466,500 0.46 39 朱建宇 464,000 0.45 40 邓日海 456,600 0.45 41 何凯郡 456,600 0.45 42 赖春红 456,600 0.45 43 龙伟雄 456,600 0.45 44 莫海量 456,600 0.45 45 施舰 456,600 0.45 46 唐家球 456,600 0.45 47 熊海明 456,600 0.45 48 严卫东 456,600 0.45 49 周仰东 456,600 0.45 50 彭文立 446,200 0.44 51 禤均行 435,700 0.43 52 曾德政 435,700 0.43 53 张建勇 435,700 0.43 54 喻泽斌 430,900 0.42 3-3-2-6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5 邓勇杰 425,900 0.42 56 陈波 425,900 0.42 57 陈文强 425,900 0.42 58 陈肖梅 425,900 0.42 59 黄正策 425,900 0.42 60 李满桃 425,900 0.42 61 李忠 425,900 0.42 62 庞吉宁 425,900 0.42 63 唐成东 425,900 0.42 64 杨伟红 425,900 0.42 65 杨小菁 425,900 0.42 66 梁骞 425,900 0.42 67 李申 425,900 0.42 68 黎小宁 423,400 0.42 69 李东海 405,000 0.40 70 李燕 405,000 0.40 71 梁川 405,000 0.40 72 杨辉 405,000 0.40 73 邱庆红 395,100 0.39 74 吴清 395,100 0.39 75 丁新宇 395,100 0.39 76 黄澄 395,100 0.39 77 黄焕耀 395,100 0.39 78 李文胜 395,100 0.39 79 林茜 395,100 0.39 80 刘毅 395,100 0.39 81 苏金凌 395,100 0.39 82 袁玉才 395,100 0.39 83 陈玉 389,600 0.38 84 陆勇 379,700 0.37 85 覃勇刚 379,700 0.37 86 韦清辉 379,700 0.37 87 杨克春 379,700 0.37 3-3-2-6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88 龚本海 374,200 0.37 89 蒋受义 374,200 0.37 90 罗华 369,300 0.36 91 戴琳 364,300 0.36 92 范斯远 364,300 0.36 93 巫裕润 364,300 0.36 94 于敏 364,316 0.36 95 曾晖 364,300 0.36 96 章培南 364,300 0.36 97 王振宇 364,300 0.36 98 曾宇鹏 358,900 0.35 99 陈理波 356,300 0.35 100 杨银裳 349,000 0.34 101 叶国洪 343,400 0.34 102 熊元鑫 338,500 0.33 103 焦勇 333,600 0.33 104 闫越 328,000 0.32 105 李小瑜 318,200 0.31 106 覃媛玲 318,200 0.31 107 谭志琳 318,200 0.31 108 唐歌 318,200 0.31 109 冼明洁 318,200 0.31 110 尤智 318,200 0.31 111 艾治国 312,600 0.31 112 陆飒 307,700 0.30 113 陈如融 302,700 0.30 114 胡昕炜 302,700 0.30 115 黄波 302,700 0.30 116 黄启东 302,700 0.30 117 黄智鹦 302,700 0.30 118 李翔 302,700 0.30 119 卢莎璐 297,300 0.29 120 毛亮 297,300 0.29 3-3-2-6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21 阳成 297,300 0.29 122 马丹妮 297,300 0.29 123 李颂东 292,300 0.29 124 凌建军 292,300 0.29 125 曾军 292,300 0.29 126 李联 287,400 0.28 127 李新容 287,400 0.28 128 王珍 287,400 0.28 129 韦利华 287,400 0.28 130 张行涛 287,400 0.28 131 章健 287,400 0.28 132 周佳 287,400 0.28 133 周结凝 287,400 0.28 134 吴永贤 287,400 0.28 135 李建明 277,000 0.27 136 郭佳鑫 272,000 0.27 137 白鹑 266,500 0.26 138 卓佳 261,600 0.26 139 李夏宁 216,000 0.21 140 邵跃波 129,684 0.13 141 麦松强 51,400 0.05 合计 102,000,000 100.00 18.2016 年 8 月,第十次股份转让 2016 年 8 月 8 日,蒙瀚与高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蒙瀚以 10 元/股 价格向高杰转让 6 万股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蒙瀚与高杰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分别变更为 0.42%、 0.55%。 19.2017 年 6 月,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6 月 2 日,庞朝晖与杨克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庞朝晖以 8 元/股价格向杨克春转让 10 万股公司股份。 3-3-2-7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7 年 6 月 9 日,李夏宁与杨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夏宁以 8 元 /股价格向杨辉转让 21.6 万股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李夏宁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庞朝晖、杨克春、杨辉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分别变更为 3.51%、0.47%、0.61%。 20.2017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9 月 7 日,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由 10,200.00 万元增加至 10,330.00 万元。新增 130 万股分别由莫海量、邓勇杰、 刘松以 8 元/股的价格认购,其中莫海量认购 50 万股,邓勇杰认购 50 万股,刘 松认购 30 万股。 2017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分别与莫海量、邓勇杰、刘松签订《华蓝集团股 份公司增资协议》,约定上述增资事宜。 2020 年 4 月 28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AC 验字 [2020]0013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已收到莫海量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 中股本 50.00 万元,资本公积 350.00 万元;邓勇杰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股本 50.00 万元,资本公积 350.00 万元;刘松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 币 240.00 万元,其中股本 30.00 万元,资本公积 210.00 万元。本次增资全部以 货币出资。截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330.00 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10,330.00 万元。 2017 年 12 月 19 日,华蓝集团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00 15.88 2 赵成 5,827,600 5.64 3 吴广意 5,750,700 5.57 4 钟毅 3,691,600 3.57 3-3-2-7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 覃洪兵 3,593,700 3.48 6 何新 3,583,900 3.47 7 庞朝晖 3,576,200 3.46 8 费卫东 2,608,200 2.52 9 徐兵 2,122,400 2.05 10 单梅 2,014,700 1.95 11 李祥慈 2,000,000 1.94 12 莫海量 956,600 0.93 13 邓勇杰 925,900 0.90 14 杨辉 621,000 0.60 15 高杰 557,300 0.54 16 刘宏 543,400 0.53 17 蒋伯宁 533,600 0.52 18 陈听正 526,300 0.51 19 梁汉吉 523,200 0.51 20 庞波 518,200 0.50 21 卢玉南 512,600 0.50 22 徐欢澜 512,600 0.50 23 禤晓林 512,600 0.50 24 朱炜宏 512,600 0.50 25 陈永青 502,900 0.49 26 何劲松 502,900 0.49 27 谭方彤 502,900 0.49 28 吴燕秋 502,900 0.49 29 徐群英 502,900 0.49 30 张霖 502,900 0.49 31 刘西 497,300 0.48 32 李嘉 487,400 0.47 33 卢琦 487,400 0.47 34 陆霖 487,400 0.47 35 庞少华 487,400 0.47 36 郑毅 487,400 0.47 37 邹妮妮 487,400 0.47 3-3-2-7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38 杨克春 479,700 0.46 39 粟卫权 472,000 0.46 40 刘邵 466,500 0.45 41 徐洪涛 466,500 0.45 42 朱建宇 464,000 0.45 43 邓日海 456,600 0.44 44 何凯郡 456,600 0.44 45 赖春红 456,600 0.44 46 龙伟雄 456,600 0.44 47 施舰 456,600 0.44 48 唐家球 456,600 0.44 49 熊海明 456,600 0.44 50 严卫东 456,600 0.44 51 周仰东 456,600 0.44 52 彭文立 446,200 0.43 53 禤均行 435,700 0.42 54 曾德政 435,700 0.42 55 张建勇 435,700 0.42 56 喻泽斌 430,900 0.42 57 蒙瀚 427,400 0.41 58 陈波 425,900 0.41 59 陈文强 425,900 0.41 60 陈肖梅 425,900 0.41 61 黄正策 425,900 0.41 62 李满桃 425,900 0.41 63 李忠 425,900 0.41 64 庞吉宁 425,900 0.41 65 唐成东 425,900 0.41 66 杨伟红 425,900 0.41 67 杨小菁 425,900 0.41 68 梁骞 425,900 0.41 69 李申 425,900 0.41 70 黎小宁 423,400 0.41 3-3-2-7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71 李东海 405,000 0.39 72 李燕 405,000 0.39 73 梁川 405,000 0.39 74 邱庆红 395,100 0.38 75 吴清 395,100 0.38 76 丁新宇 395,100 0.38 77 黄澄 395,100 0.38 78 黄焕耀 395,100 0.38 79 李文胜 395,100 0.38 80 林茜 395,100 0.38 81 刘毅 395,100 0.38 82 苏金凌 395,100 0.38 83 袁玉才 395,100 0.38 84 陈玉 389,600 0.38 85 陆勇 379,700 0.37 86 覃勇刚 379,700 0.37 87 韦清辉 379,700 0.37 88 龚本海 374,200 0.36 89 蒋受义 374,200 0.36 90 罗华 369,300 0.36 91 戴琳 364,300 0.35 92 范斯远 364,300 0.35 93 巫裕润 364,300 0.35 94 于敏 364,316 0.35 95 曾晖 364,300 0.35 96 章培南 364,300 0.35 97 王振宇 364,300 0.35 98 曾宇鹏 358,900 0.35 99 陈理波 356,300 0.34 100 杨银裳 349,000 0.34 101 叶国洪 343,400 0.33 102 熊元鑫 338,500 0.33 103 焦勇 333,600 0.32 3-3-2-7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04 闫越 328,000 0.32 105 李小瑜 318,200 0.31 106 覃媛玲 318,200 0.31 107 谭志琳 318,200 0.31 108 唐歌 318,200 0.31 109 冼明洁 318,200 0.31 110 尤智 318,200 0.31 111 艾治国 312,600 0.30 112 陆飒 307,700 0.30 113 陈如融 302,700 0.29 114 胡昕炜 302,700 0.29 115 黄波 302,700 0.29 116 黄启东 302,700 0.29 117 黄智鹦 302,700 0.29 118 李翔 302,700 0.29 119 刘松 300,000 0.29 120 卢莎璐 297,300 0.29 121 毛亮 297,300 0.29 122 阳成 297,300 0.29 123 马丹妮 297,300 0.29 124 李颂东 292,300 0.28 125 凌建军 292,300 0.28 126 曾军 292,300 0.28 127 李联 287,400 0.28 128 李新容 287,400 0.28 129 王珍 287,400 0.28 130 韦利华 287,400 0.28 131 张行涛 287,400 0.28 132 章健 287,400 0.28 133 周佳 287,400 0.28 134 周结凝 287,400 0.28 135 吴永贤 287,400 0.28 136 李建明 277,000 0.27 3-3-2-7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37 郭佳鑫 272,000 0.26 138 白鹑 266,500 0.26 139 卓佳 261,600 0.25 140 邵跃波 129,684 0.13 141 麦松强 51,400 0.05 合计 103,300,000 100.00 21.2017 年 12 月,第十二次股份转让 2017 年 12 月 6 日,周结凝与刘西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周结凝以 8 元/股价格向刘西转让 7 万股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周结凝与刘西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分别变更为 0.21%、0.55%。 22.2018 年 5 月,第二次股份继承 2018 年 5 月 29 日,因发行人股东蒋伯宁病逝,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博 公证处出具“(2018)桂东博证民字第 1760 号”《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蒋伯宁 死亡时遗有的发行人股东资格由其女儿蒋滢继承。 23.2019 年 10 月,第十三次股份转让 2019 年 10 月 25 日,覃洪兵与戴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覃洪兵以 9 元/股价格向戴琳转让 17 万股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覃洪兵与戴琳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分别变更为 3.31%、0.52%。 24.2019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 13 日,华蓝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由 10,330 万元增至 11,020 万元,新增 690 万元注册资本分别由广西国企改革 基金认购 300 万元、青蓝鑫禾认购 222 万元、青蓝晟禾认购 168 万元,本次增资 价格为 9 元/股。 2019 年 12 月,发行人分别与广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签订 3-3-2-7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2020 年 6 月 8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AC 验字 [2020]0014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实缴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向发行人缴付出资 2,700.00 万元,其中 30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2,4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青蓝鑫禾向发行人缴付出资 1,998.00 万元,其中 222.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776.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青 蓝晟禾向发行人缴付出资 1,512.00 万元,其中 168.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344.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20.00 万元,股本人民币 11,020.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30 日,华蓝集团在自治区工商局办理完成此次增资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蓝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雷翔 16,405,300 14.89 2 赵成 5,827,600 5.29 3 吴广意 5,750,700 5.22 4 钟毅 3,691,600 3.35 5 何新 3,583,900 3.25 6 庞朝晖 3,576,200 3.25 7 覃洪兵 3,423,700 3.11 8 广西国企改革基金 3,000,000 2.72 9 费卫东 2,608,200 2.37 10 青蓝鑫禾 2,220,000 2.01 11 徐兵 2,122,400 1.93 12 单梅 2,014,700 1.83 13 李祥慈 2,000,000 1.81 14 青蓝晟禾 1,680,000 1.52 15 莫海量 956,600 0.87 16 邓勇杰 925,900 0.84 17 杨辉 621,000 0.56 3-3-2-7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8 刘西 567,300 0.51 19 高杰 557,300 0.51 20 刘宏 543,400 0.49 21 戴琳 534,300 0.48 22 蒋滢 533,600 0.48 23 陈听正 526,300 0.48 24 梁汉吉 523,200 0.47 25 庞波 518,200 0.47 26 卢玉南 512,600 0.47 27 徐欢澜 512,600 0.47 28 禤晓林 512,600 0.47 29 朱炜宏 512,600 0.47 30 陈永青 502,900 0.46 31 何劲松 502,900 0.46 32 谭方彤 502,900 0.46 33 吴燕秋 502,900 0.46 34 徐群英 502,900 0.46 35 张霖 502,900 0.46 36 李嘉 487,400 0.44 37 卢琦 487,400 0.44 38 陆霖 487,400 0.44 39 庞少华 487,400 0.44 40 郑毅 487,400 0.44 41 邹妮妮 487,400 0.44 42 杨克春 479,700 0.44 43 粟卫权 472,000 0.43 44 刘邵 466,500 0.42 45 徐洪涛 466,500 0.42 46 朱建宇 464,000 0.42 47 邓日海 456,600 0.41 48 何凯郡 456,600 0.41 49 赖春红 456,600 0.41 50 龙伟雄 456,600 0.41 3-3-2-7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1 施舰 456,600 0.41 52 唐家球 456,600 0.41 53 熊海明 456,600 0.41 54 严卫东 456,600 0.41 55 周仰东 456,600 0.41 56 彭文立 446,200 0.40 57 禤均行 435,700 0.40 58 曾德政 435,700 0.40 59 张建勇 435,700 0.40 60 喻泽斌 430,900 0.39 61 蒙瀚 427,400 0.39 62 陈波 425,900 0.39 63 陈文强 425,900 0.39 64 陈肖梅 425,900 0.39 65 黄正策 425,900 0.39 66 李满桃 425,900 0.39 67 李忠 425,900 0.39 68 庞吉宁 425,900 0.39 69 唐成东 425,900 0.39 70 杨伟红 425,900 0.39 71 杨小菁 425,900 0.39 72 梁骞 425,900 0.39 73 李申 425,900 0.39 74 黎小宁 423,400 0.38 75 李东海 405,000 0.37 76 李燕 405,000 0.37 77 梁川 405,000 0.37 78 邱庆红 395,100 0.36 79 吴清 395,100 0.36 80 丁新宇 395,100 0.36 81 黄澄 395,100 0.36 82 黄焕耀 395,100 0.36 83 李文胜 395,100 0.36 3-3-2-7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84 林茜 395,100 0.36 85 刘毅 395,100 0.36 86 苏金凌 395,100 0.36 87 袁玉才 395,100 0.36 88 陈玉 389,600 0.35 89 陆勇 379,700 0.34 90 覃勇刚 379,700 0.34 91 韦清辉 379,700 0.34 92 龚本海 374,200 0.34 93 蒋受义 374,200 0.34 94 罗华 369,300 0.34 95 范斯远 364,300 0.33 96 巫裕润 364,300 0.33 97 于敏 364,316 0.33 98 曾晖 364,300 0.33 99 章培南 364,300 0.33 100 王振宇 364,300 0.33 101 曾宇鹏 358,900 0.33 102 陈理波 356,300 0.32 103 杨银裳 349,000 0.32 104 叶国洪 343,400 0.31 105 熊元鑫 338,500 0.31 106 焦勇 333,600 0.30 107 闫越 328,000 0.30 108 李小瑜 318,200 0.29 109 覃媛玲 318,200 0.29 110 谭志琳 318,200 0.29 111 唐歌 318,200 0.29 112 冼明洁 318,200 0.29 113 尤智 318,200 0.29 114 艾治国 312,600 0.28 115 陆飒 307,700 0.28 116 陈如融 302,700 0.27 3-3-2-8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17 胡昕炜 302,700 0.27 118 黄波 302,700 0.27 119 黄启东 302,700 0.27 120 黄智鹦 302,700 0.27 121 李翔 302,700 0.27 122 刘松 300,000 0.27 123 卢莎璐 297,300 0.27 124 毛亮 297,300 0.27 125 阳成 297,300 0.27 126 马丹妮 297,300 0.27 127 李颂东 292,300 0.27 128 凌建军 292,300 0.27 129 曾军 292,300 0.27 130 李联 287,400 0.26 131 李新容 287,400 0.26 132 王珍 287,400 0.26 133 韦利华 287,400 0.26 134 张行涛 287,400 0.26 135 章健 287,400 0.26 136 周佳 287,400 0.26 137 吴永贤 287,400 0.26 138 李建明 277,000 0.25 139 郭佳鑫 272,000 0.25 140 白鹑 266,500 0.24 141 卓佳 261,600 0.24 142 周结凝 217,400 0.20 143 邵跃波 129,684 0.12 144 麦松强 51,400 0.05 合计 110,200,000 100.00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份转让款和增资款的支付凭证、历次《验资报告》《验 资复核报告》、本所经办律师对历次股权变更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访谈并经本所经 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历次股权变更均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定价依据合理,相应 3-3-2-8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股份转让款(增资款)均已支付(实缴)完毕,不存在重大纠纷。发行人历次股 权变更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股东权利限制 根据发行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承诺、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经办律师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系统核查,发行人股东李东海所持股份存在股份冻结,系因 2019 年 9 月,应广西本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 法院裁定对李东海持有的发行人 39.254 万元股权予以诉前冻结。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李东海被冻结的发行人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 例很小,上述冻结情形不会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 产权界定不存在纠纷及风险,并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设立后历次股权变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 行人目前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不存在重大现实或潜在的纠纷, 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对其股权结构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冻结、质押等情况。 八、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及控股子 公司成立以来历次《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和工商登记资料;2.查 阅《审计报告》;3.查阅《招股说明书》;4.查阅发行人提供的重大合同;5.查 阅发行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经营 3-3-2-8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范围为:对建筑业的投资与管理;国内贸易;企业总部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 文化会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 务。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 主要财产”之“(五)发行人对外投资”。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资质证书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序 持证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发证时间 有效期至 号 人 华蓝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 1 GR201745000147 2017.7.31 2020.7.30 设计 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华蓝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 2 GR201945000433 2019.11.25 2022.11.24 工程 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业务资质证书 序 资质 证书名称 业务范围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 号 等级 1.华蓝设计 城乡规划 2014.6.10- [建]城规编 1-1 编制资质 甲级 业务范围不受限制 住建部 2019.12.30 (141237) 证书 [注 1] 3-3-2-8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资质 证书名称 业务范围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 号 等级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 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 业甲级;市政行业(城镇 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工程设计 2020.3.16- 1-2 甲级 甲级。 A145002842 住建部 资质证书 2025.3.16 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 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 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 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 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 电工程)专业丙级;建筑 行业(人防工程)乙级; 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 工程)专业乙级;电力行 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 广西壮族自 工程设计 乙、丙 2020.5.29-2 1-3 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 A245002849 治区住房和 资质证书 级 025.5.29 级。 城乡建设厅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 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 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 和相关的技术与服务管 理。 3-3-2-8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资质 证书名称 业务范围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 号 等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 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 土地规划 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 广西土地学 2019.12-202 1-4 机构等级 乙级 201013 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 会 0.12 证书 及土地专项规划的编制、 设计、论证、咨询等业务。 工程咨询 91450000198 中国工程咨 2018.9.30- 1-5 单位甲级 甲级 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2258612-18Z 询协会 2021.9.29 资信证书 YJ18 工程咨询 91450000198 广西工程咨 2018.9.22- 1-6 单位乙级 乙级 其他(城市规划) 2258612-18Z 询协会 2021.9.21 资信证书 YY18 获准从事下列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 的设计:GA2 级长输管 设计许可 道,GB1、GB2 级公用管 TS1810383-2 国家市场监 2019.3.27- 1-7 / 证(压力 道,GC1(1)(2)(3) 023 督管理总局 2023.3.26 管道) 级、GD1 级(限亚临界 以下)、GD2 级工业管道 旅游规划 中华人民共 2014.6.16- 旅 规 乙 1-8 设计资质 乙级 / 和国国家旅 2016.6.15 56-2010 证书 游局 [注 2] 2.华蓝工程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级。 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 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 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 2019.12.4- 2-1 甲级 A145017110 住建部 资质证书 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 2024.12.4 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 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 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 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 务。 3-3-2-8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资质 证书名称 业务范围 证书编号 颁发机构 有效期 号 等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 业乙级。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 广西壮族自 工程设计 2020.1.22- 2-2 乙级 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 A245017117 治区住房和 资质证书 2025.1.22 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 城乡建设厅 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 务。 3.中蓝审图 广西施工 图设计文 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 广西壮族自 2018.1.29- 3-1 件审查机 一类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 20013 治区住房和 2021.1.29 构资质证 路、桥梁) 城乡建设厅 书 广西施工 图设计文 广西壮族自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给排 2018.1.29- 3-2 件审查机 二类 20013 治区住房和 水、风景园林) 2021.1.29 构资质证 城乡建设厅 书 4.华蓝投资咨询 工程造价 从事工程造价 2 亿元人 乙 广西壮族自 咨询企业 2020.5.28- 4-1 乙级 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 00194500033 治区住房和 乙级资质 2023.5.27 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 城乡建设厅 证书 注 1: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 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源部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 定,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 为参考。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新的规定尚未出台。 注 2:根据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全国旅游资 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关于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鉴于目前《旅游 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正在编 制修订,为保证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在新的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出台 之前,现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新的 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于 2016 年 8 月 3 日 出具的《关于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复核的证明》,资质证书换证期 间,该证明具有与旅游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同等效力。 (3)体系认证证书 序号 证书名称 持有人 注册号 发证日期/有效期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华蓝设计 00918Q11504R7N 2018.8.14-2021.8.13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华蓝设计 00918E10634R1N 2018.8.14-2021.8.13 3-3-2-8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证书名称 持有人 注册号 发证日期/有效期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3 华蓝设计 00918S10505R1N 2018.8.14-2021.3.11 证证书 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华蓝工程 02418Q31012535R0M 2018.8.15-2021.8.14 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华蓝工程 02418E31011202R0M 2018.8.15-2021.8.1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6 华蓝工程 02418S2010806R0M 2018.8.15-2021.3.11 证证书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已经取得与其经营相关的必要资质和许可,相关资质和许可不存在被吊销、 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实际经营的主要业务与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相符,发行人的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在境外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在非洲、印度尼西亚、 越南等国家或地区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等企业合作开展的国际项目中主要负责工程设计工作,但发行人未在境外设立 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发行人目前营业范围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本部分之“(一)发行人的经营 范围和经营方式”所述。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来一直主要致 力于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主营业务稳定, 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 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87,356.37 万元,其他 业务收入为 763.76 万元;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90,355.59 万元,其他业务收 3-3-2-8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入为 846.60 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营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8%以上,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法律障碍 1.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发行人营业期限为 2012 年 5 月 9 日至长期。 2.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中不存在可能严重影 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约定。 3.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队伍 稳定。 4.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目前的经营情 况正常且近两年连续盈利,不存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经以上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法律障碍。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2.查阅 关联自然人身份证等证件;3.查阅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董事会决议、独立董 事意见、股东大会决议;4.查阅《公司章程》;5.查阅《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6.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具的《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7.查阅《审计报告》; 8.查阅《招股说明书》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审计报告》并 3-3-2-8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直接持有发行人 14.89%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系发行人 1 雷翔 第一大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5.29%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系发行 2 赵成 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3 吴广意 直接持有发行人 5.22%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3.35%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系发行人共 4 钟毅 同实际控制人 5 覃洪兵 直接持有发行人 3.11%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3.25%的股份,任发行人行政总监,系发行人共同实际 6 何新 控制人 7 费卫东 直接持有发行人 2.37%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8 单梅 直接持有发行人 1.83%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0.87%的股份,任发行人董事,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 9 莫海量 人 10 邓勇杰 直接持有发行人 0.84%的股份,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发行人 0.44%的股份,任发行人财务总监,系发行人共同实际 11 李嘉 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 12 华栎投资 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等 10 人合计持股 52.24%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费卫东、邓 13 富腾投资 勇杰、覃洪兵、何新、单梅、莫海量、李嘉等 11 人合计持股 26.72% 14 那园旅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富腾投资持股 100.00%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富腾投资、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 15 华建信息 何新、费卫东合计持股 39.80% 16 城衡文化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建信息持股 44.10%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栎投资、富腾投资、华智体育合计持股 17 衢州弈谷 100.00% 18 华保盛物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富腾投资、雷翔、钟毅合计持股 39.50% 19 华科物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保盛物业持股 65.00% 20 华之味餐饮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保盛物业、富腾投资合计持股 71.00% 21 万腾保安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 22 亮雅环保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保盛物业持股 51.00%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雷翔、赵成、费卫东、钟毅、吴广意、何 23 华智体育 新、覃洪兵、单梅等 8 人合计持股 37.05%,通过富腾投资持股 4.63%, 雷翔担任总经理,覃洪兵担任董事、总经理 24 北京围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智体育持股 100.00% 25 南宁围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智体育持股 100.00% 26 成都华智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智体育持股 80.00% 3-3-2-8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27 城围联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智体育、衢州弈谷合计持股 98.00% 28 华溯文化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智体育、雷翔、覃洪兵合计持股 76.49% 29 宝泓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华智体育持股 51.00% 30 汇银瑞创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宝泓投资持股 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覃洪兵、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 邓勇杰、李嘉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2)华栎投资 广西华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现持有南宁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0MA5P571X1M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南宁市朋云路 6 号综合楼五楼 502 号房,注册资本为 5,377.7842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兵,企业性质为有限责 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华栎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942.9642 17.53 2 赵成 291.3800 5.42 3 吴广意 370.8600 6.90 4 钟毅 210.7400 3.92 5 覃洪兵 179.6850 3.34 6 何新 315.6250 5.87 7 庞朝晖 178.8100 3.32 8 费卫东 146.3200 2.72 9 徐兵 165.8750 3.08 10 单梅 115.7350 2.15 11 杨辉 195.4800 3.63 12 高杰 55.7300 1.04 13 卢玉南 117.4200 2.18 14 朱炜宏 51.2600 0.95 3-3-2-9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5 陈永青 50.2900 0.94 16 卢琦 88.2500 1.64 17 陆霖 132.8700 2.47 18 郑毅 48.7400 0.91 19 杨克春 47.9700 0.89 20 莫海量 126.1850 2.35 21 刘邵 46.6500 0.87 22 朱建宇 143.5700 2.67 23 邓勇杰 109.6450 2.04 24 严卫东 83.6300 1.56 25 邓日海 45.6600 0.85 26 龙伟雄 45.6600 0.85 27 施舰 45.6600 0.85 28 唐家球 45.6600 0.85 29 熊海明 164.1900 3.05 30 周仰东 45.6600 0.85 31 彭文立 44.6200 0.83 32 曾德政 43.5700 0.81 33 喻泽斌 61.5200 1.14 34 陈波 87.8800 1.63 35 陈文强 42.5900 0.79 36 黄正策 42.5900 0.79 37 李满桃 42.5900 0.79 38 唐成东 42.5900 0.79 39 杨伟红 82.1000 1.53 40 杨小菁 42.5900 0.79 41 梁骞 42.5900 0.79 42 李申 153.8800 2.86 43 梁川 40.5000 0.75 合计 5,377.7842 100.00 (3)富腾投资 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8 日,现持有南宁市市场监督管 3-3-2-9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0799747243E 的 《营业执照》,住所为南宁市国凯大道东 19 号金凯工业园南区 2 号厂房三层 301 号 B 区 B-06,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兵,企业性质为有限责 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公路、桥梁、港口、码 头、交通业、能源业、园林业、农业、旅游业、环保业、文化体育业、高新技术 行业的投资;工程机械设备、机电产品、水泥制品、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 金属材料(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日用百货的购销;进出口贸易;自有房屋租 赁;机械设备租赁;投资信息咨询(除证劵、金融、期货等国家有专项规定外)、 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富腾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祥慈 402.0177 13.40 2 雷翔 387.2513 12.91 3 杨克春 364.6216 12.15 4 徐群英 273.4179 9.11 5 林志强 180.9418 6.03 6 华蓝岩土 162.7000 5.42 7 何劲松 132.8120 4.43 8 陈波 121.5700 4.05 9 何彦憬 120.3012 4.01 10 赵成 113.6414 3.79 11 禤均行 87.4989 2.92 12 钟毅 80.2805 2.68 13 庞朝晖 80.0000 2.67 14 费卫东 79.5904 2.65 15 帅民曦 69.9276 2.33 16 吴广意 68.5000 2.28 17 刘邵 58.1000 1.94 18 徐兵 48.5007 1.62 19 徐欢澜 41.8022 1.39 20 于敏 35.1600 1.17 3-3-2-9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1 单梅 28.6715 0.96 22 王子申 15.1154 0.50 23 何新 12.7100 0.42 24 覃洪兵 10.8400 0.36 25 邓勇杰 10.1700 0.34 26 莫海量 7.1479 0.24 27 王珍 4.0000 0.13 28 李嘉 2.7100 0.09 合计 3,000.0000 100.00 (4)那园旅游 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7 日,现持有南宁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0MA5KDYDA23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南宁市武鸣区江滨路一小区 97 号一、二楼,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徐兵,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旅游业的投资;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 商品房交易、居间、代理、行纪;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 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旅游项目宣传策划;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工艺品的研发、制作、销售;展览展示服 务;会议服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那园旅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富腾投资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5)华建信息 广西华建信息科技股份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现持有南宁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0MA5KDCDN93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 5 楼北区,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徐兵,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 3-3-2-9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营范围: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准为准);网络技术、信息 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 与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具体项目 以审批部门核准为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市场调研服 务;工程机械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装潢材料(除危险 化学品)、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电子产 品(除国家专控产品)、通讯器材(除国家专控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华建信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富腾投资 5.00 34.00 2 林凡特 5.00 10.00 3 高杰 5.00 8.20 4 徐兵 5.00 8.00 5 闫越 5.00 3.00 6 吴舒琳 5.00 3.00 7 杨丽芳 5.00 2.50 8 刘邵 5.00 1.50 9 李申 5.00 1.50 10 吴广意 5.00 1.00 11 喻泽斌 5.00 1.00 12 赵成 5.00 1.00 13 黄柏福 5.00 1.00 14 禤均行 5.00 1.00 15 费卫东 5.00 1.00 16 梁兆毅 5.00 1.00 17 宋磊 5.00 1.00 18 罗湘楠 5.00 1.00 19 何新 5.00 1.00 20 黎威 5.00 1.00 21 覃琦玥 5.00 1.00 22 靳雨洲 5.00 1.00 23 刘毅 5.00 1.00 3-3-2-9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4 雷翔 5.00 1.00 25 肖健 5.00 1.00 26 张玮玮 5.00 1.00 27 钟毅 5.00 0.80 28 韦新宇 5.00 0.50 29 陈捷 5.00 0.50 30 何劲松 5.00 0.50 31 陈顺霞 5.00 0.50 32 黄孝军 5.00 0.50 33 李红祥 5.00 0.50 34 林志强 5.00 0.50 35 余永涛 5.00 0.50 36 黄箐 5.00 0.50 37 万千 5.00 0.50 38 胡静 5.00 0.50 39 王珍 5.00 0.50 40 廖瑞海 5.00 0.50 41 温川 5.00 0.50 42 李鸣 5.00 0.50 43 邓媚 5.00 0.50 44 朱建宇 5.00 0.50 45 颜明海 5.00 0.50 46 谭国 5.00 0.50 47 欧阳东 5.00 0.50 48 刘国成 5.00 0.50 合计 1,000.00 100.00 (6)城衡文化 广西城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现持有南宁市青秀区 南湖琅东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3MA5NLUN69B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 弈园 6 楼 609 号,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兵,企业性质为其他有 3-3-2-9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兼 零售(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 告,会议会展服务,平面设计,网站设计,标识设计,市场营销策划,影视制作 (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文化产品、办公用品、工艺品(除象牙及 其制品)的销售。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城衡文化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建信息 88.20 44.10 2 海南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51.80 25.90 3 熊元鑫 30.20 15.10 4 刘芳 5.00 2.50 5 杨一虹 5.00 2.50 6 李颖 3.80 1.90 7 唐春意 2.80 1.40 8 梁倩 2.80 1.40 9 邓倩 2.80 1.40 10 谢思敏 2.80 1.40 11 王青 2.80 1.40 12 熊滟 2.00 1.00 合计 200.00 100.00 (7)衢州弈谷 浙江衢州弈谷文化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现持有衢州市柯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800075309555L 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 18 号 1 幢 401 室,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覃洪兵,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文化产 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衢州弈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栎投资 5,800.00 58.00 3-3-2-9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华智体育 2,600.00 26.00 3 富腾投资 1,600.00 16.00 合计 10,000.00 100.00 (8)华保盛物业 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31 日,现持有南宁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06777281673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 楼十一层 1118 号,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兵,企业性质为有 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家 电维修;家庭服务;销售: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五金交电、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两项除危险化学品)、文体用品、卫生洁具、厨具; 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河湖整治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停车场管理;会展服务、礼仪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水电安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餐饮 业投资;机电设备维护(特种设备除外);汽车租赁;旅馆业(具体项目以审批 部门核准为准);餐饮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核准为准);劳务派遣(具体项 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代驾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 的为准);殡葬礼仪咨询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 务(具体项目以审核部门核准为准);消防设备、电梯、中央空调的维修;健身 服务;洗染服务;害虫防治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游览景区管理;装卸搬运; 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游泳池服务(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 为准);清洁服务;二次加压供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消防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消防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安防工程、机电工程、中央空调安 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 灯光音响的安装、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物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小区、安防 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防设备的销售;消防技术 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防火门、水溶性涂料(除危险化学品)、电脑耗材、 水暖器材的批发、零售;保洁服务;护理服务;洗衣服务;机动车维修与维护(具 3-3-2-9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酒店管理、酒店管理信息咨询;轮椅、折叠床、 手推车的租赁;安防工程设计(凭资质证经营);食品生产、销售(具体项目以 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会议服务;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 批准的为准);体育场馆管理;健身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花卉、盆景销售 及租赁;计算机图文设计制作,复印、打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 广告;环保工程(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华保盛物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富腾投资 680.00 34.00 2 王敏 274.00 13.70 3 杨克春 234.00 11.70 4 徐兵 180.00 9.00 5 钟毅 100.00 5.00 6 肖剑虹 64.00 3.20 7 林艳梅 58.00 2.90 8 黄文婷 50.00 2.50 9 李文震 30.00 1.50 10 邓玲 30.00 1.50 11 刘玉朝 30.00 1.50 12 李世杰 30.00 1.50 13 李会宾 30.00 1.50 14 闫瑞东 30.00 1.50 15 闫明波 20.00 1.00 16 李正辉 10.00 0.50 17 李小元 10.00 0.50 18 邓志强 10.00 0.50 19 侯东科 10.00 0.50 20 李仁胜 10.00 0.50 21 阮社贤 10.00 0.50 22 周玉刚 10.00 0.50 23 莫金山 10.00 0.50 24 胡旭 10.00 0.50 3-3-2-9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5 苏华强 10.00 0.50 26 陈益翀 10.00 0.50 27 韦秋雁 10.00 0.50 28 雷翔 10.00 0.50 29 舒浪平 10.00 0.50 30 温祖云 10.00 0.50 31 向富云 10.00 0.50 合计 2,000.00 100.00 (9)华科物业 广西华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现持有柳州市市场监 管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200MA5N0RTA7G 的《营业执照》,住所 为柳州市东环大道 268 号广西科技大学科教中心 3#楼架空层 01 号房,注册资本 为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克春,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家电维修;家庭服务;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文体用品、卫生洁具、厨具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清 洁服务;道路清扫;停车场管理;会展服务;礼仪服务;花卉租赁摆放服务;水 电安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投资管理服务;餐饮服务;机 电设备维护;汽车租赁。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华科物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保盛物业 325.00 65.00 2 广西科技大学 175.00 35.00 合计 500.00 100.00 (10)华之味餐饮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现持有南宁市 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2MA5KC0R1XX 的 《营业执照》,住所为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十一层 1116 号办公,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克春,企业性质为其他有 3-3-2-9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餐饮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 务,酒店管理服务,会务服务;城市配送服务(除快递、邮件等国家有专项规定 外);对餐饮业的投资;餐饮策划及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 酒店用品、餐具、日用百货、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冰鲜生 肉、生鲜果蔬、家禽、水产品、农副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食品制造及销售 (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餐饮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 准);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华之味餐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保盛物业 510.00 51.00 2 富腾投资 200.00 20.00 3 何彦憬 68.00 6.80 4 杨克春 60.00 6.00 5 李仁胜 60.00 6.00 6 徐兵 30.00 3.00 7 杨芬芬 25.00 2.50 8 黄文婷 15.00 1.50 9 林艳梅 15.00 1.50 10 肖剑虹 15.00 1.50 11 莫金山 2.00 0.20 合计 1,000.00 100.00 (11)万腾保安 广西万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现持有南宁市良庆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2MA5KBBF0XU 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 心 1 号楼十一层 1110 号办公,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克春,企 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卫、随身护卫、安全检 查、安全技术防范、区域秩序维护(凭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经营);安防系统服 务、安防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经营劳务派遣(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3-3-2-10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有效期至 2020 年 7 月 2 日);保安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以上两项具体项目以审 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企业管理服务;消防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消防工程施工 专业承包、安防工程、安防工程设计(以上三项具体项目凭资质经营);安防技 术的开发、技术转让;安防设备的销售;消防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万腾保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保盛物业 102.00 51.00 2 肖剑虹 17.40 8.70 3 莫金山 14.00 7.00 4 杨克春 12.00 6.00 5 徐兵 6.00 3.00 6 林艳梅 4.40 2.20 7 黄文婷 4.40 2.20 8 闫瑞东 3.80 1.90 9 帅歌勋 3.00 1.50 10 黎明 3.00 1.50 11 蒋丕强 3.00 1.50 12 李秀芳 3.00 1.50 13 李会宾 3.00 1.50 14 王敏 3.00 1.50 15 赵广义 3.00 1.50 16 张辉 3.00 1.50 17 李世杰 3.00 1.50 18 刘燕月 3.00 1.50 19 何建成 3.00 1.50 20 邱松 3.00 1.50 合计 200.00 100.00 (12)亮雅环保 广西亮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现持有南宁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0MA5KBTFH8U 的《营业执照》, 住所为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 39 号 18 栋二楼,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法定代 3-3-2-10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表人为杨克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环 保、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保洁服务 (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职业中介服务(以上项目具体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市政工程,外墙清洗, 空气污染检测及治理,环保工程,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 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除“四害”服务、会务服务; 保洁设备和用品销售;化粪池清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 批准的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家庭服务; 河湖整治工程;花卉租摆服务;洗染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 部门批准的为准);游览景区管理;游泳池服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亮雅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保盛物业 510.00 51.00 2 刘玉朝 205.00 20.50 3 杨克春 60.00 6.00 4 阮社贤 60.00 6.00 5 黄文婷 46.00 4.60 6 肖剑虹 16.00 1.60 7 林艳梅 16.00 1.60 8 莫连枝 15.00 1.50 9 闫瑞东 12.00 1.20 10 王敏 10.00 1.00 11 李会宾 10.00 1.00 12 莫金山 10.00 1.00 13 莫崇寒 10.00 1.00 14 李世杰 10.00 1.00 15 帅歌勋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13)华智体育 华智体育产业股份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9 日,现持有南宁市市场监督管 3-3-2-10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00527298214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南 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五层,注册资本为 6,133.67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雷翔,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智 力运动、文化活动策划与咨询;智力运动信息咨询服务;体育用品销售;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对智力运动产业、文化娱乐业、教育培训业、 传媒产业、餐饮业、会展业的投资。(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 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华智体育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1384.60 22.57 2 富腾投资 284.20 4.63 3 赵成 261.00 4.26 4 杜竹欣 250.00 4.08 5 贵州天娱传媒有限公司 200.00 3.26 6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3.26 7 广西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200.00 3.26 8 杨刚 180.00 2.93 9 解尚明 180.00 2.93 10 庞朝晖 166.00 2.71 11 费卫东 148.00 2.41 12 贵州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6.67 2.39 13 钟毅 136.00 2.22 14 广西合和科技有限公司 133.33 2.17 15 吴广意 114.00 1.86 16 徐兵 110.00 1.79 17 阳成 106.00 1.73 18 何新 104.00 1.70 19 黎浩海 100.00 1.63 20 江西天强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63 21 黎福超 100.00 1.63 22 广西贤仁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63 23 广东博惠赢商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63 3-3-2-10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4 覃洪兵 74.00 1.21 25 曾德政 70.00 1.14 26 秦臻 70.00 1.14 27 覃勇刚 68.00 1.11 28 深圳汤桦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66.67 1.09 29 聂峰辉 66.67 1.09 30 顾超 66.67 1.09 31 夏力耘 66.67 1.09 32 疏良仁 60.00 0.98 33 徐群英 60.00 0.98 34 徐欢澜 58.00 0.95 35 唐家球 57.00 0.93 36 吴永贤 54.00 0.88 37 单梅 51.00 0.83 38 胡昕炜 49.50 0.81 39 张莉 52.00 0.85 40 伍文生 41.70 0.68 41 耿晓梅 41.70 0.68 42 杨健 38.00 0.62 43 戴琳 33.80 0.55 44 胡煜清 33.00 0.54 45 黄峥 24.00 0.39 46 唐歌 22.50 0.37 47 周结凝 15.00 0.24 48 张行涛 19.00 0.31 49 邵跃波 12.00 0.20 50 凌建军 12.00 0.20 51 张霖 10.00 0.16 52 王延强 8.00 0.13 53 杨银莹 8.00 0.13 54 李旭阳 6.00 0.10 55 冼翠 6.00 0.10 56 苏毅 6.00 0.10 3-3-2-10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7 杨伟红 3.00 0.05 合计 6,133.67 100.00 (14)北京围棋 北京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5 月 29 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7393643638 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1 号院 9 号楼 3 层 301-19,注册资本为 81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覃洪兵,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 业性演出);教育咨询;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北京围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智体育 81.00 100.00 合计 81.00 100.00 (15)南宁围棋 广西南宁华智围棋俱乐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16 日,现持有南宁市 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3675042161H 的《营 业执照》,住所为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一层东面、西北面,注册资 本为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覃洪兵,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围棋活动的组织策划,教育信息咨询,对教育业 的投资,文化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销售:体育用品、食品(具体项目以审批部 门批准的为准)、日用百货;卷烟、雪茄烟、罚没烟草制品零售(凭烟草专卖许 可证经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南宁围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3-2-10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1 华智体育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16)成都华智 成都华智城围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现持有成都市青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5MA6CN8428K 的《营 业执照》,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北路 1 号 1 栋 3 层 311-5、6 号,注册资本 为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秦臻,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站建设;网上贸易与代理;技术推广服务; 销售:软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成都华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智体育 400.00 80.00 2 广东博惠赢商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0.00 3 成都弈天科技有限公司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17)城围联投资 城围联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现持有广西壮族自 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000340306313U 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五楼,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覃洪兵,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体育产业、 文化娱乐业、教育培训业、传媒产业、餐饮业、会展业、酒店、体育场馆及地产 的投资建设;体育赛事、文化活动策划与咨询;体育教育信息咨询;文教体用品 设计与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音像制作(取得许可后方可按许可的范围及有效期限开展经 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城围联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智体育 9,600.00 96.00 3-3-2-10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 江苏姑苏园林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2.00 3 衢州弈谷 200.00 2.00 合计 10,000.00 100.00 (18)华溯文化 广西华溯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22 日,现持有南宁市兴宁区 朝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102662143932M 的《营 业执照》,住所为南宁市华东路 39 号,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谢 珈,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演员经纪 人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平面设计、3D 设计、电脑动画设 计、工艺美术设计;标志、标识、标牌、标线、护栏、路牌、条幅、灯箱设计 及制作;婚庆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会展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体育赛事 活动策划,室内外装饰设计服务;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包装材料、工艺品(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塑料制品(除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及超薄塑料袋)、 家具的设计、制作、销售。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华溯文化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智体育 131.37 65.69 2 谢珈 19.46 9.73 3 雷翔 14.23 7.12 4 张莉 13.26 6.63 5 覃洪兵 7.38 3.69 6 徐欢澜 5.88 2.94 7 丁小中 3.92 1.96 8 张行涛 2.00 1.00 9 徐兵 1.50 0.75 10 徐洪涛 1.00 0.50 合计 200.00 100.00 (19)宝泓投资 3-3-2-10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宝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235131700XY 的《营业 执照》,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 6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12-3,注册资本 为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翟柳军,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 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宝泓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智体育 510.00 51.00 2 陈兆华 400.00 40.00 3 李一诺 90.00 9.00 合计 1,000.00 100.00 (20)汇银瑞创 福州汇银瑞创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7 年 8 月 7 日,现持有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102MA2YFXJR5G 的《营业执照》,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F 区 8 号楼 4 层-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宝泓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代表:李一诺),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汇银瑞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宝泓投资 普通合伙人 20 1.00 2 李一诺 有限合伙人 1,980 99.00 3-3-2-10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2,000 100.00 2.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除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吴广意外,发 行人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3.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1 华蓝设计 发行人直接持股 100%的子公司 2 华蓝工程 发行人直接持股 89.97%的子公司 3 中蓝审图 发行人通过华蓝设计间接持股 100%的子公司 4 英图设计 发行人通过华蓝设计间接持股 52%的子公司 5 华蓝投资咨询 发行人通过华蓝设计间接持股 40%的子公司 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 人的主要财产”之“(五)发行人对外投资”。 4.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1 苏中达科 发行人持股 35%的公司 2 云宝宝 华蓝设计持股 7.14%的公司 3 华蓝装饰 华蓝工程持股 19.80%的公司 4 华蓝岩土 华蓝工程持股 10.11%的公司 上述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 的主要财产”之“(五)发行人对外投资”。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能够控制、共 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企业 (1)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1 雷翔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2 赵成 发行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3-2-10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3 钟毅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4 莫海量 发行人董事 5 陈永利 发行人独立董事 6 袁公章 发行人独立董事 7 徐兵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8 王珍 发行人监事 9 唐歌 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10 何新 发行人行政总监 11 李嘉 发行人财务总监 12 杨广强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能够控制、 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钟毅担任法定代表人 1 桂商总会 的社会团体 2 同略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公司 同略投资持股 30.00%、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担任董事的 3 厚润德基金 公司 4 同瑞会计师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公司 5 瑞丰税务师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公司 6 同瑞评估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实际控制的企业 7 南宁糖业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8 绿城水务 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广西智迪尔投资咨询集团有 9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限公司 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 10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司 11 广西睿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广西锐思顿法律服务有限公 12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司 13 南宁炫睛翻译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实际控制的公司 14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15 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广西新鸿基汇东建设投资有 16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限公司 17 广西天赐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董事的公司 3-3-2-11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8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 19 公司独立董事袁公章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司 公司董事钟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 20 广西聚耐优新材料有限公司 司 南宁多客共享物联网科技股 公司董事钟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公 21 份有限公司 司 广西母系鲁文化传播有限公 公司董事莫海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 22 司 公司 6.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广西建筑综合工程公司 原华蓝设计全资子公司,2018 年 8 月注销 2 广西综合设计院工程承包公司 原华蓝设计全资子公司,2018 年 8 月注销 原华蓝工程全资子公司,2018 年 11 月被华蓝工程吸 3 深圳华蓝 收合并并注销 上海华蓝建筑环境规划设计有限 4 原深圳华蓝控股子公司,2016 年 6 月注销 公司 5 广州市华蓝设计有限公司 原深圳华蓝控股子公司,2016 年 10 月注销 6 中信恒泰 华蓝工程于 2016 年 2 月转让其持有的 15.00%股权 原英图设计持股 28.18%,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7 南宁市英图数码冲印有限公司 赵成担任董事长的公司,2018 年 6 月注销 富腾投资分别于 2018 年 7 月、2019 年 9 月转让其持 8 北海佳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的 58.25%、5.00%股权 9 尚品源餐饮 华智体育于 2016 年 7 月转让其持有的 40.00%股权 报告期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股 南宁华智城围联体育投资有限责 10 子公司,华智体育持股 51.00%;华智体育于 2020 年 任公司 3 月转让其持有的 47.00%股权,现持有 4.00%股权 宁波宝泓中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1 宝泓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2018 年 12 月注销 (有限合伙)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梅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2020 年 5 12 南宁朗川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月注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新、单梅于 2017 年 12 月分别转让 13 南宁新朗川建筑图书有限公司 其持有的 16.67%、16.67%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2019 年 1 月 1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 15 庞朝晖 公司原财务总监,2019 年 12 月不再任职 16 闫越 公司原监事,2018 年 12 月不再任职 17 李福和 公司原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不再任职 18 上海攀成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 公司原独立董事李福和实际控制的公司 3-3-2-11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司 19 何立荣 公司原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不再任职 20 广西广电 公司原独立董事何立荣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7.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成、费卫东均持股 10.00%的公 1 南宁凯业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广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2 广西华冠茧丝业有限公司 的公司,吴广意及其近亲属合计持股 100.00%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广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 3 广西桂华丝绸有限公司 重大影响的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 4 北海八桂农坊土特产有限公司 大影响的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 5 北海市宝珠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单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 6 北海宝珠林珍珠保健品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参股公司,华 7 广西联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保盛物业持股 38.00%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参股公司,华 8 广西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信息持股 40.00%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参股公司,富 9 广西艾可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腾投资持股 30.00% 除列示的关联方外,本类关联方还包括以上第 1 至第 5 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的 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二)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 存在如下主要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3-3-2-11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华蓝装饰 装修费-内部采购 18,003.78 3,700,428.52 3,068,959.17 华蓝装饰 装修费-第三方项目 364,962.26 609,056.61 544,681.08 华蓝岩土 勘察设计费 2,604,835.81 4,629,736.58 7,888,933.53 华保盛物业 物业费 2,630,632.80 2,420,490.79 2,250,233.98 尚品源餐饮 餐费会务费 662,945.00 672,517.00 484,293.82 华之味餐饮 餐费 278,446.00 278,446.00 - 华溯文化 广告费 - 19,417.48 26,407.77 华溯文化 设计费 - - 6,601.94 富腾投资 租车费 - - 5,775.00 桂商总会 会员及会务费 404,000.00 380,000.00 380,000.00 南宁围棋 采购商品 - - 6,041.05 华建信息 技术开发费 - - 380,000.00 绿城水务 水费 147,846.51 109,624.59 96,598.99 中信恒泰 招标代理费 142,183.47 125,869.87 122,402.83 合计 - 7,253,855.63 12,945,587.44 15,260,929.16 ①发行人向华蓝装饰内部采购装修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蓝装饰签订的装修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装修面积 单位价格 采购主体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 (万元) (㎡) (元/㎡)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市总工 2017.9.23- 华蓝设计 451.58 6,399.84 705.60 会职工之家大楼 8-11 层 2010.1.10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市总工 2017.12.15- 深圳华蓝 266.66 3,200.00 833.31 会职工之家大楼 7、12 层 2018.1.31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市总工 2019.12.25-2 华蓝工程 215.60 2,114.24 1,019.76 会职工之家大楼 24、25 层 020.3.20 装修平均单价(元/㎡) 852.89 为满足公司规模扩大的需求,公司新增租赁南宁市总工会职工之家部分楼层 用于办公,需对其装修。华蓝装饰为华蓝集团提供装修服务的单价,和华蓝装饰 为无关联第三方可比标准装修单价差异不大,定价公允。 ②发行人向华蓝装饰采购装修设计服务(第三方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提供建筑设计服务,部分项目含有建筑设计服务。华 3-3-2-11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蓝装饰为华蓝工程的参股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 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蓝装饰采购的装修设计服务的综 合单价与华蓝装饰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装修设计服务的单价差异不大,不存在显 失公允的情形。 ③发行人向华蓝岩土采购勘察设计服务 岩土勘察设计是工程设计的基础,当工程设计项目包含初步设计时,如业主 将岩土勘察设计与工程设计一并发包给华蓝设计或华蓝工程,因华蓝设计或华蓝 工程没有相关资质,经业主同意后,华蓝设计或华蓝工程会将项目的勘察设计业 务分包给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企业。华蓝工程的参股公司华蓝岩土具有工程勘察 综合甲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资质,故公司向华蓝岩土采购工程勘察 设计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蓝岩土采购岩土工程设计与岩土工程勘察两类服务。 其中,岩土工程设计收费一般根据 2002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岩土工 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采用插值法计算标准设计费,主要根据岩土工程概算额以及复 杂程度确定。在标准设计费基础上交易双方会按一定折价系数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华蓝岩土合作项目对应的合同额占工程概算额的平均费率, 与无关联第三方与华蓝岩土合作项目的平均费率差异不大,因此,发行人与华蓝 岩土的岩土工程设计服务定价合理,未见显失公允的情形。岩土工程勘察服务一 般按钻孔总进尺米数计算工作量。发行人与华蓝岩土合作的岩土勘察项目平均综 合单价,与无关联第三方与华蓝岩土合作项目的平均综合单价差异不大,因此, 发行人与华蓝岩土的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④发行人向华保盛物业采购物业服务 报告期内,华保盛物业为华蓝集团、华蓝设计及华蓝工程提供物业服务。发 行人主要拥有南宁市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和华东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两处自有房 产。华保盛物业拥有中国物业服务企业壹级资质、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资 质,为 2018 年中国物业服务双百强企业、南宁市“十佳”物业服务企业,因此 发行人向华保盛物业采购上述自有房产的物业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华蓝弈园 的物业使用费的交易价格和华保盛物业与第三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显 3-3-2-11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失公允的情形。 ⑤发行人向尚品源餐饮采购餐饮服务 由于地理位置便利,报告期内,华蓝集团日常的客户接待宴请以及集团内部 重大会议较多在尚品源餐饮进行,交易定价与尚品源餐饮为无关联第三方提供餐 饮服务的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⑥发行人向华之味餐饮采购餐饮服务 自 2018 年起,华蓝设计市政院约 150 名员工在华之味餐饮经营的南宁市总 工会食堂就餐,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⑦发行人向华溯文化采购广告、设计服务 2017-2018 年,发行人由于内部管理及项目需要,向华溯文化零星采购了微 信公众号、广告牌标识、内部宣传材料等设计制作服务,相关服务价格由双方按 市场价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⑧发行人向富腾投资采购租车服务 2017 年度,由于紧急用车需要,华蓝集团少量租用富腾投资车辆,金额较 小,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⑨发行人向桂商总会采购会员及会务服务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作为桂商总会的执行会长单位,每年缴纳 30 万元会费; 华蓝设计作为桂商总会的常务理事会员单位,每年向其缴纳 8 万元会费;该等采 购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⑩发行人向南宁围棋购买茶叶、书籍 2017 年度,发行人在南宁围棋零星购买茶叶及书籍,金额较小,采购价格 公允。 发行人向华建信息采购技术开发服务 2017 年,发行人对金慧 EPM 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并作为“互联网+联建筑 行业的协同设计及项目管控平台项目”的一部分申请南宁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 3-3-2-11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资金扶持。由于华建信息比一般软件开发企业更熟悉发行人业务模式和需求,为 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发行人委托华建信息进行系统开发与集成、数据整合、系统 试运行等工作。金慧 EPM 系统二次技术开发和整合是个性化订制工作,交易价 格系由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发行人向绿城水务采购供水服务 报告期内,华蓝集团及华蓝设计直接向绿城水务采购华蓝弈园及华东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的供水服务,采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 发行人向中信恒泰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选择中信恒泰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发行人中标后向 中信恒泰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依据,参考《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定价公允。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华蓝岩土 品牌使用费 836,792.45 555,566.04 553,483.84 华蓝装饰 品牌使用费 543,396.23 613,207.55 801,886.79 那园旅游 设计费 3,166,050.95 3,866,037.29 287,735.84 那园旅游 工程管理费 1,745,911.11 - - 苏中达科 台历设计费 - 35,729.85 3,226.42 华蓝岩土 台历设计费 - - 1,698.11 南宁围棋 台历设计费 - - 11,207.55 衢州弈谷 台历设计费 - - 6,924.53 衢州弈谷 晒图费 - - 10,645.00 华蓝装饰 台历设计费 - - 2,309.43 华保盛物业 台历设计费 - - 15,707.55 桂商总会 会务费 - - 3,495.75 南宁围棋 会务费 - - 13,821.23 华建信息 会务费 - - 1,174.06 富腾投资 会务费 - - 1,416.51 绿城水务 设计费 2,248,096.55 - - 3-3-2-11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绿城水务 审图费 26,047.73 39,716.98 166,792.46 合计 - 8,566,295.02 5,110,257.71 1,881,525.07 ①华蓝岩土、华蓝装饰的品牌使用费 华蓝岩土使用“华蓝”商标从事地质勘测等业务、华蓝装饰使用“华蓝”商 标从事室内装饰等业务时,均向华蓝集团支付品牌使用费。品牌使用费(商标使 用许可费)的收费比例高低主要依赖于品牌知名度,华蓝集团向华蓝岩土、华蓝 装饰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比例在市场收费比例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②那园旅游的设计服务及工程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那园旅游是富腾投资实施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游景区项目的项 目公司。发行人系广西乃至全国领先的国土空间规划、工程设计以及 EPC 总承 包管理综合服务提供商,故那园旅游分别向华蓝设计采购工程规划及设计服务, 向华蓝工程采购工程管理服务。该项目最终以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华蓝工程为 EPC 总承包牵头人,华蓝设计为设计方,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方。 发行人对那园旅游项目的设计费率、管理费率,与发行人向无关联第三方以 EPC 总承包模式展开的项目差异不大,交易定价合理公允。 ③苏中达科、华蓝岩土、南宁围棋、衢州弈谷、华蓝装饰、华保盛物业、桂 商总会、南宁围棋、华建信息、富腾投资的台历设计、晒图及会议服务 2017 年,发行人向上述关联方零星提供了部分台历设计、晒图以及会议服 务,其发生金额较小,其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④绿城水务的设计及审图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华蓝设计向绿城水务提供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华蓝 设计子公司中蓝审图向绿城水务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华蓝设计是广西乃至全国 领先的市政工程设计企业,中蓝审图是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选的全国施工图审查 工作先进单位,绿城水务向发行人采购工程设计及审图服务有其必要性。 绿城水务为国有企业,发行人对绿城水务的设计费主要参考《国家计委关于 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及《工 3-3-2-1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公允。 中蓝审图向绿城水务提供审图服务的定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 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价费[2011]55 号文)下浮 20% 后计算和收取,与中蓝审图向无关联第三方的收费方式基本一致,定价公允。 2.关联租赁情况 2019 年度确认的租赁 2018 年度确认的租赁 2017 年度确认的租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收入(元) 收入(元) 收入(元) 富腾投资 房产 125,892.48 125,892.92 428,840.00 尚品源餐饮 房产 3,245,063.25 3,075,755.05 2,881,511.23 那园旅游 房产 251,812.80 251,812.80 178,683.52 华智体育 房产 544,555.16 524,670.48 568,518.10 华溯文化 房产 43,848.00 41,760.00 - 南宁围棋 房产 243,760.00 232,152.38 232,152.38 华保盛物业 房产 68,571.43 68,571.43 68,571.42 华建信息 房产 - 51,971.26 84,564.00 桂商总会 房产 243,760.00 223,555.16 223,555.24 合计 - 4,767,263.12 4,596,141.48 4,666,395.89 华蓝集团拥有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华蓝弈园的房产,面积 12,200.80 ㎡,华蓝集团将其主要租赁给关联方使用。根据发行人与关联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尚品源餐饮租赁见下述)及通过查询第三方商业物业租赁中介平台信息,报告 期内,上述关联方向华蓝集团租赁华蓝弈园的价格,与华蓝弈园周边德瑞大厦、 财富国际广场、航洋国际每月平均租金基本接近。 关于尚品源餐饮的租金价格,因华蓝弈园位于南宁市主干道民族大道北第二 条平行道路上,民族大道南北各有万象城与航洋国际两大主要商圈,由于对办公 场地的活动开展有限制,发行人不能按办公楼层价格向餐饮与会议服务企业收取 租金,为避免楼层空置,提高物业使用率,发行人与承租人尚品源餐饮根据楼层 不同结构与用途,协商确定上述租赁价格。 3-3-2-1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发行人对关联方租赁定价存在历史合理性,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不 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3.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对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 担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华蓝设计 华智城围联 12,000,000.00 2018.12.19 2019.12.6 是 华蓝集团 衢州弈谷 50,000,000.00 2016.12.22 2019.7.15 是 4.关联方资金拆借 (1)公司向关联方富腾投资拆出资金 单位: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度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拆出金额 计提利息 归还 其他 2019 年度 73,348,757.61 - 3,072,642.39 76,421,400.00 - - 2018 年度 77,325,915.76 - 3,156,403.49 7,133,561.64 - 73,348,757.61 2017 年度 100,455,886.39 - 2,381,709.89 25,511,680.52 - 77,325,915.76 报告期前,富腾投资应付收购华蓝集团持有的衢州弈谷股权转让款及其他资 金周转需求导致对华蓝集团资金占用。报告期内,发行人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与实际占用时间计提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金占用已清 理完毕。 (2)公司向关联方苏中达科拆出资金 单位: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度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拆出金额 计提利息 归还 其他 2018 年度 5,000,000.00 - 90,625.00 5,090,625.00 - - 2017 年度 5,000,000.00 - 217,500.00 217,500.00 - 5,000,000.00 报告期初,苏中达科向华蓝设计借款 500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按一年期 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占用时间计提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相关 资金占用已清理完毕。 3-3-2-11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发生于报告期前,报告期内,关联方 陆续归还拆借资金并于申报基准日前归还全部拆借资金,报告期内未新增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独立运 营构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对报告期内的关联方拆借资金收取了资金占用费,利 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 发行人制定了《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明确规定了防范大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原则、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产生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和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发生于报告期前且 系满足关联方临时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以及向关联方出售股权导致;报告期内未 新增关联方资金占用;发行人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了资金占用费,且相关 拆出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已于 2019 年底前全部清理完毕;发行人已建立了《防范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的承诺函》和《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因此,发行人关联方的资 金占用行为已经规范完毕,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444.09 万元 1,435.49 万元 1,323.58 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关联方 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 南宁围棋 511,896.00 38,392.20 243,759.99 12,188.00 243,760.00 12,188.00 款 那园旅游 1,212,699.40 60,634.97 - - - - 3-3-2-12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项目名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关联方 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苏中达科 - - - - 66,542.71 3,327.14 富腾投资 - - - - 43,983.76 2,199.19 桂商总会 - - - - 18,629.64 931.48 华溯文化 46,040.40 2,302.02 43,848.00 2,192.40 165.00 8.25 小计 - 1,770,635.80 101,329.19 287,607.99 14,380.40 373,081.11 18,654.06 应收股 华蓝装饰 - - 360,000.00 - 360,000.00 - 利 小计 - - - 360,000.00 - 360,000.00 - 富腾投资 - - 73,348,757.61 - 77,325,915.76 - 其他应 苏中达科 - - - - 5,014,793.40 2,441,078.29 收款 华蓝岩土 887,000.00 44,350.00 - - - - 华蓝装饰 576,000.00 28,800.00 - - - - 小计 - 1,463,000.00 73,150.00 73,348,757.61 82,340,709.16 2,441,078.29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付账款 华蓝岩土 396,000.00 368,364.40 679,757.80 小计 - 396,000.00 368,364.40 679,757.80 那园旅游 - 64,150.46 1,717,150.00 预收款项 尚品源餐饮 121,283.35 - - 小计 - 121,283.35 64,150.46 1,717,150.00 华蓝装饰 135,472.44 354,726.37 - 其他应付款 华保盛物业 692,274.98 794,800.61 547,810.30 小计 - 827,747.42 1,149,526.98 547,810.30 (三)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发行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2017 年度、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发行人与相关关联方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定价公允,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独立董事亦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3-2-12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 不存在违反当时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据此,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允, 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显失公 平的情形。 (四)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已经在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制度中对关联方和关联 交易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作出了 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按照上市公司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 议事规则(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等制度,该等内部制度草案同样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向发行人作出了如下 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任职或控制的企业 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二、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发行人在资产、人 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 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 3-3-2-1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 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 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发行人的同业竞争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关联方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1 华栎投资 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2 富腾投资 投资咨询 3 那园旅游 对旅游业的投资;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4 华建信息 信息技术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互联网服务 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兼零售,设计、 5 城衡文化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等 6 衢州弈谷 文化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 7 华保盛物业 物业管理 8 华科物业 物业服务 9 华之味餐饮 餐饮投资管理服务 门卫、巡逻、守卫、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区域秩 10 万腾保安 序维护 环保、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11 亮雅环保 务;保洁服务等 智力运动、文化活动策划与咨询;智力运动信息咨询服务;体育产 12 华智体育 业投资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教 13 北京围棋 育咨询;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 围棋活动的组织策划,教育信息咨询,对教育业的投资,文化交流 14 南宁围棋 活动组织与策划,销售等 15 成都华智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站建设等 对体育产业、文化娱乐业、教育培训业、传媒产业、餐饮业、会展 16 城围联投资 业、酒店、体育场馆及地产的投资建设等 17 华溯文化 文化活动的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 3-3-2-1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类广告 18 宝泓投资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19 汇银瑞创 创业投资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述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了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向发行人作出了如下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不存在从事 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的情形。 二、为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 业务竞争,本人承诺: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 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 和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本人保证将促使本人控股或本人能 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 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 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 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人和 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人和控股企业与发行人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亲自和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 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 3-3-2-1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制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避免将 来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对上述关联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披露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已对有关关联方、关联关 系和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作了充分的披露,发行人所披 露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提供的不 动产权证书;2.查阅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档案查 询证明;3.查阅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查 询证明;4.查阅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5.登录国家知识产 权局专利查询平台、国家商标局商标查询平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公告查询平台查询发行人持有的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6.查 阅发行人机动车行驶证、发行人子公司工商登记材料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土地及房屋 1.自有土地及房屋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如下: 序 权利 他项 证书编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性质 终止日期 号 人 权利 南宁市青 南宁国用(2014) 华蓝 文体娱 1 秀区月湾 6,535.75 出让 2059.9.25 抵押 第 642071 号 集团 乐用地 路1号 桂(2017)南宁市 不动产权第 0021187、0061554、 南宁市兴 0061514、0062338、 华蓝 科教用 2 宁区华东 2,780.47 出让 2057.8.28 抵押 0061560、0061586、 设计 地 路 39 号 0063030、0059918、 0063068、0061526、 0061567、0062067、 3-3-2-12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权利 他项 证书编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性质 终止日期 号 人 权利 0059948、0061422、 0059938、0059955、 0061918、0062047、 0062023、0061574、 0062306、0062307、 0061797、0063084、 0062985、0061380、 0055310 号 桂(2018)南宁市 南宁市良 不动产权第 庆区凯旋 0141415-0141417、 华蓝 商务金 3 路 15 号南 [注] 出让 2063.11.29 抵押 0141419-0141424、 设计 融用地 宁绿地中 0141426、0141427、 心 7 号楼 0141429 号 注:该处不动产权系购买市场化商品房所得,不动产权证载共有宗地面积为 39,098.91 ㎡, 未具体载明华蓝设计名下 12 处房产所对应的土地面积。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如下: 序 所有 取得方式/用 建筑面积 权证号 房屋座落 他项权利 号 权人 途 (㎡) 华蓝 邕房产证字第 青秀区月湾路 1 号 1 受让/综合 12,200.80 抵押 集团 02443042 号 华蓝弈园 桂(2017)南宁 华蓝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单位自建/非 2 市不动产权第 4,434.48 抵押 设计 路 39 号 18 栋 住宅 0021187 号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车 3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933.67 抵押 设计 库 0061554 号 1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4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390.14 抵押 设计 公 0061514 号 3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5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37.24 抵押 设计 公 0062338 号 4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6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692.80 抵押 设计 公 0061560 号 5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7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03.17 抵押 设计 公 0061586 号 6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8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28.99 抵押 设计 公 0063030 号 7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9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28.99 抵押 设计 公 0059918 号 8层 华蓝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单位自建/办 10 896.55 抵押 设计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公 3-3-2-12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所有 取得方式/用 建筑面积 权证号 房屋座落 他项权利 号 权人 途 (㎡) 0063068 号 9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11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37.46 抵押 设计 公 0061526 号 10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12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77.83 抵押 设计 公 0061567 号 11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13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77.83 抵押 设计 公 0062067 号 12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14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77.83 抵押 设计 公 0059948 号 13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15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77.83 抵押 设计 公 0061422 号 14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16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32.08 抵押 设计 公 0059938 号 15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17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77.83 抵押 设计 公 0059955 号 16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18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69.81 抵押 设计 公 0061918 号 17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19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69.81 抵押 设计 公 0062047 号 18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20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69.81 抵押 设计 公 0062023 号 19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21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69.81 抵押 设计 公 0061574 号 20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22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69.81 抵押 设计 公 0062306 号 21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23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69.81 抵押 设计 公 0062327 号 22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24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69.81 抵押 设计 公 0061797 号 23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25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69.54 抵押 设计 公 0063084 号 24 层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26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720.05 抵押 设计 公 0062985 号 25 层 3-3-2-1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所有 取得方式/用 建筑面积 权证号 房屋座落 他项权利 号 权人 途 (㎡)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27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237.99 抵押 设计 公 0061380 号 天面阁楼 桂(2017)南宁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 华蓝 单位自建/办 28 市不动产权第 路 39 号设计科研楼 119.77 抵押 设计 公 0055310 号 天面库房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29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215.45 抵押 设计 0141415 号 心 7 号楼 1801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30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215.45 抵押 设计 0141416 号 心 7 号楼 1814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31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0141417 号 心 7 号楼 1815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32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0141419 号 心 7 号楼 1816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33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0141420 号 心 7 号楼 1817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34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0141421 号 心 7 号楼 1818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35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0141422 号 心 7 号楼 1819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36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0141423 号 心 7 号楼 1820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37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0141424 号 心 7 号楼 1821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38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0141426 号 心 7 号楼 1822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39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0141427 号 心 7 号楼 1823 号 桂(2018)南宁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 华蓝 40 市不动产权第 路 15 号南宁绿地中 受让/办公 61.14 抵押 设计 0141429 号 心 7 号楼 1824 号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土地、房产的使 用权或所有权,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2.租赁房屋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租赁的主要房 3-3-2-12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屋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积 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期限 号 (㎡) 用途 国联证券 南宁市民族大道 143 号德瑞 2020.5.1- 1 华蓝集团 股份有限 730.52 办公 花园 6 号楼 4 层 02 号商场 2023.1.31 公司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 南宁市总 2018.6.1- 2 华蓝设计 人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 6,399.84 办公 工会 2023.5.31 大楼 8-11 层 北京正达 凯旋物业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2019.9.20- 3 华蓝设计 202.24 办公 管理有限 甲 143 号 1-5-4016 房间 2021.9.19 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711 号 1 2019.8.6- 4 华蓝设计 殷欢 151.11 办公 栋 2 单元 5 层 505 号 B 2021.8.5 河池市金城江区可高起航嘉 2019.11.20-2 5 华蓝设计 李国新 200.00 办公 园西面一层铺面 021.12.31 2018.12.8- 6 华蓝设计 叶垚 贺州市星光路 17 号 501.60 办公 2020.12.8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8 号微 2020.1.1- 7 华蓝设计 郭瑞娟 商总部广场 C 座 7 层 711、712 277.33 办公 2023.12.31 套房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8 号微 2020.1.1- 8 华蓝设计 郝声远 115.46 办公 商总部广场 C 座 7 层 709 室 2023.12.31 华蓝设计桂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 90 号 2019.5.1- 9 龙方怀 350.00 办公 东分公司 中银大厦四层 2 号办公用房 2022.4.30 桂林市桂磨大道桂林创意产 桂林科技 华蓝设计桂 业园 3#-501、3#-502、3#-503、 2019.1.1- 10 企业发展 1,547.00 办公 林分公司 3#-505 、 3#-601 、 3#-602 、 2020.12.31 中心 3#-604 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古 华蓝设计柳 2017.9.1- 11 覃桂姣 亭大道 100 号冠亚国际星城 38.25 办公 州市政分院 2022.8.31 17 栋 13-11 号 华蓝设计玉 2018.10.15-2 12 蒋礼新 玉林市建安街 2 号 687.80 办公 林分公司 023.10.14 神州数码 (重庆)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 26 附 2020.1.1- 13 华蓝设计 366.20 办公 信息科技 12-1 层 B-1 号 2022.12.31 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 422 号 3 华蓝设计重 2020.1.1- 14 周戟 幢 47-1、47-2、47-3、47-4、 239.07 办公 庆分公司 2021.12.31 47-5 3-3-2-12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租赁面积 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期限 号 (㎡) 用途 宋莉、江 华蓝设计重 重庆渝北区食品城大道 13 栋 2020.1.1- 15 怀凤、黄 291.28 办公 庆分公司 F1 单元 7A-3 2021.12.31 木坤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 368 2020.4.20- 16 华蓝设计 郑健波 68.63 办公 号 302 室 2023.4.19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 华蓝设计贵 2020.1.1- 17 李天吉 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 123.39 办公 阳分公司 2021.12.31 E 区 E3 楼 10 层 1、2、3 号房 华蓝设计海 三亚市凤凰路南方航空城 14 2019.4.1- 18 刘月 204.00 办公 南分公司 栋 101A 房 2021.12.31 海南元正 建筑设计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 华蓝设计海 2019.4.1-202 19 有限责任 181 号万科森林度假公园 3 期 100.00 办公 南分公司 1.3.31 公司第三 3 号楼 事务所 江西省同 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 华蓝设计南 邦工程技 2020.1.1- 20 1588 号 3 栋 2 单元 401 室、 171.46 办公 昌分公司 术有限公 2020.12.31 402 室 司 何连德、 华蓝设计厦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 9 号 2020.1.1- 21 吴健锋、 60.00 办公 门分公司 10B 之一单元 2020.12.31 林春升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 华蓝设计武 2016.6.1- 22 周泽宇 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 164.39 办公 汉分公司 2021.5.31 幢 8 层 1 号房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 华蓝设计武 2016.6.1- 23 周志忠 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 102.74 办公 汉分公司 2021.5.31 幢 8 层 2 号房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 华蓝设计武 2016.6.1- 24 周治英 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 102.74 办公 汉分公司 2021.5.31 幢 8 层 3 号房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 华蓝设计武 2016.6.1- 25 周治稳 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 102.74 办公 汉分公司 2021.5.31 幢 8 层 4 号房 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南科技工 华蓝设计武 2016.6.1- 26 苏艺 业园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 4 102.74 办公 汉分公司 2021.5.31 幢 8 层 5 号房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 华蓝设计长 刘旺、刘 489 号万博汇名邸 5 栋 2410、 2018.8.20- 27 317.00 办公 沙分公司 笑霓 2411、2412、2413、2419、2420 2021.8.19 号 3-3-2-13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租赁面积 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期限 号 (㎡) 用途 郑州卓远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 华蓝设计郑 2019.7.4- 28 物业服务 路 219 号 鑫 泰 大 厦 16 层 374.472 办公 州分公司 2021.1.3 有限公司 1601、1602、1607、1608 室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 南宁市总 2018.6.1- 29 华蓝工程 人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 3,211.95 办公 工会 2023.5.31 大楼第 7、12 层 南宁市总 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 20 号职 2020.7.1- 30 华蓝工程 2,114.24 办公 工会 工文化综合楼 24、25 层 2023.6.30 钦州市永福东大街 16 号悉尼 2017.9.1- 31 中蓝审图 卢远献 阳光住宅小区 17 幢 1 单元 55.21 办公 2037.9.1 204 室 南宁市民主路 20 号南宁市工 南宁市总 2018.2.1- 32 英图设计 人文化宫大院内的职工之家 165.00 办公 工会 2027.1.31 大楼负一层电梯门厅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上述租赁合同均在有效期内,但部分租赁关系存在瑕 疵,包括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使用用途与规划用途不符、出租方尚未取得 产权证书、产权人未对转租进行书面确认等。 鉴于各承租主体出具了书面说明,且公司可及时找到替代性的租赁场所,搬 迁的时间成本及经济成本均较低,该等瑕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华蓝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分公 司)租赁的办公场所用于办公,部分房屋存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 未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未就租赁房屋办理租赁备案、转租未取得产权人 转租确认等问题。若未来华蓝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分公司)因上述问题而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或被有关政府部门处罚或需要搬迁而另行租赁其他办公场所, 从而对华蓝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及时、全额承担该等经济损失。” 据此,本所经办律师认为,租赁房产的上述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发行人拥有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情况 1.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持有的主要注册商标如下: 3-3-2-13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国际分 注册人 商标图文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号 1 华蓝集团 6220251 6 2010.1.14-2030.1.13 受让取得 2 华蓝集团 6220252 6 2010.2.14-2030.2.13 受让取得 3 华蓝集团 6220256 9 2010.3.14-2030.3.13 受让取得 4 华蓝集团 6220257 9 2010.3.14-2030.3.13 受让取得 5 华蓝集团 6220258 16 2010.2.21-2030.2.20 受让取得 6 华蓝集团 6220259 16 2010.2.21-2030.2.20 受让取得 7 华蓝集团 6220309 19 2010.2.28-2030.2.27 受让取得 8 华蓝集团 6220310 19 2010.2.28-2030.2.27 受让取得 9 华蓝集团 6222519 21 2010.2.14-2030.2.13 受让取得 10 华蓝集团 6222520 21 2010.2.14-2030.2.13 受让取得 11 华蓝集团 6222523 28 201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12 华蓝集团 6222527 28 201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13 华蓝集团 6222538 35 2010.6.14-2030.6.13 受让取得 14 华蓝集团 6222539 35 2012.2.7-2022.2.6 受让取得 15 华蓝集团 6222541 36 201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16 华蓝集团 6222542 36 201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17 华蓝集团 6222546 37 201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18 华蓝集团 6222547 37 201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19 华蓝集团 6224738 40 201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20 华蓝集团 6224739 40 2010.8.14-2030.8.13 受让取得 3-3-2-13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国际分 注册人 商标图文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号 21 华蓝集团 6224741 41 2010.9.28-2030.9.27 受让取得 22 华蓝集团 6224742 41 2010.9.28-2030.9.27 受让取得 23 华蓝集团 6224743 42 2010.9.28-2030.9.27 受让取得 24 华蓝集团 6224744 42 2010.9.28-2030.9.27 受让取得 25 华蓝集团 6224747 43 201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26 华蓝集团 6224748 43 2012.5.28-2022.5.27 受让取得 27 华蓝集团 6224749 44 201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28 华蓝集团 6224750 44 201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29 华蓝集团 12901185 14 2014.12.21-2024.12.20 原始取得 30 华蓝集团 12901199 14 2014.12.28-2024.12.27 原始取得 31 华蓝集团 12901271 16 2014.12.14-2024.12.13 原始取得 32 华蓝集团 12901282 16 2016.2.21-2026.2.20 原始取得 33 华蓝集团 12901389 20 2015.2.7-2025.2.6 原始取得 34 华蓝集团 12901403 20 2015.2.21-2025.2.20 原始取得 35 华蓝集团 12901457 21 2015.2.14-2025.2.13 原始取得 36 华蓝集团 12901474 21 2015.1.21-2025.1.20 原始取得 37 华蓝集团 12901545 28 2014.12.7-2024.12.6 原始取得 38 华蓝集团 12901654 36 2015.8.21-2025.8.20 原始取得 39 华蓝集团 12901663 36 2014.12.7-2024.12.6 原始取得 40 华蓝集团 12902027 43 2015.12.28-2025.12.27 原始取得 41 华蓝集团 16988620 36 2016.8.14-2026.8.13 原始取得 3-3-2-1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国际分 注册人 商标图文 注册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号 类号 42 华蓝集团 16988736 43 2017.3.14-2027.3.13 原始取得 43 华蓝设计 33872169 42 2019.6.7-2029.6.6 原始取得 注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上表中第 1-28 项商标系由发行人子公司华 蓝设计于 2013 年转让至发行人名下。 注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续展注册证明》,上表中第 1-13、15-25、27、28 项商标续 展注册已获核准,续展注册有效期相应延长 10 年。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许可华蓝岩土、华蓝装饰使用“华蓝”商标。 其中,华蓝岩土使用“华蓝”商标从事地质勘测等业务,华蓝装饰使用“华蓝” 商标从事室内装饰等业务,均向华蓝集团支付品牌使用费,具体许可商标情况如 下: 许可人 被许可人 许可商标注册号 许可商标国际分类号 许可使用权期限 华蓝岩土、 华蓝集团 6224743 42 2019.1.1-2021.12.31 华蓝装饰 华蓝岩土、 华蓝集团 6224744 42 2019.1.1-2021.12.31 华蓝装饰 华蓝集团 华蓝装饰 6222546 37 2019.1.1-2021.12.31 华蓝集团 华蓝装饰 6222547 37 2019.1.1-2021.12.31 2.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主要专利如下: 序 专利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一种免烧空心保温 原始 1 华蓝设计 ZL201010529184.2 2010.11.3 发明 砌块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一种市政排水管道 实用 原始 2 华蓝设计 ZL201120133576.7 2011.4.29 水力自动冲洗装置 新型 取得 气浮清净和热浮清 原始 3 华蓝设计 净相结合的蔗汁澄 ZL201210147437.9 2012.5.14 发明 取得 清的方法及设备 实用 原始 4 华蓝设计 链板式供料机 ZL201220214055.9 2012.5.14 新型 取得 3-3-2-13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5 华蓝设计 热力管式浮清器 ZL201220214164.0 2012.5.14 新型 取得 蔗汁澄清的方法及 原始 6 华蓝设计 ZL201210240300.8 2012.7.12 发明 设备 取得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实用 原始 7 华蓝设计 ZL201220475722.9 2012.9.18 道连接结构 新型 取得 防止地下室底板隆 原始 8 华蓝设计 ZL201210563886.1 2012.12.24 发明 起、渗水的装置 取得 高层建筑电气设备 原始 9 华蓝设计 间智能控制管理系 ZL201310387661.X 2013.8.31 发明 取得 统 玻璃钢化粪池进出 实用 原始 10 华蓝设计 ZL201420255241.6 2014.5.19 水口导流弯头 新型 取得 一种水泵吸水用快 实用 原始 11 华蓝设计 ZL201420255255.8 2014.5.19 速引水罐 新型 取得 适合于建筑雨水利 原始 12 华蓝设计 用的初期雨水弃流 ZL201410210848.7 2014.5.19 发明 取得 井 适合于建筑雨水利 实用 原始 13 华蓝设计 用的初期雨水弃流 ZL201420255070.7 2014.5.19 新型 取得 井 有缺陷大直径嵌岩 原始 14 华蓝设计 桩竖向承载力检测 ZL201510631420.4 2015.9.29 发明 取得 及加固的方法 实用 原始 15 华蓝设计 一种大直径嵌岩桩 ZL201520763296.2 2015.9.29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16 华蓝设计 大容积稳压气压罐 ZL201521122964.X 2015.12.31 新型 取得 中等口径自承式平 原始 17 华蓝设计 直形钢管桥大跨度 ZL201610610668.7 2016.7.29 发明 取得 支承方法及装置 中等口径自承式平 实用 原始 18 华蓝设计 直形钢管桥大跨度 ZL201620811977.6 2016.7.29 新型 取得 支承装置 橡胶瓣旋启止回阀 实用 原始 19 华蓝设计 ZL201720788675.6 2017.6.30 水路系统 新型 取得 节能型倒流防止系 实用 原始 20 华蓝设计 ZL201720789211.7 2017.6.30 统 新型 取得 超高层住宅给水管 实用 原始 21 华蓝设计 ZL201720789212.1 2017.6.30 降噪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污水管道穿越 实用 原始 22 华蓝设计 ZL201720789213.6 2017.6.30 雨水检查井 新型 取得 3-3-2-13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号 类型 方式 实用 原始 23 华蓝设计 智能隔油器 ZL201721493471.6 2017.11.9 新型 取得 V 形墩结构斜腿临 原始 24 华蓝设计 时支撑设施安全拆 ZL201711144436.8 2017.11.16 发明 取得 除方法 波纹玻璃钢污水净 实用 原始 25 华蓝设计 ZL201721536563.8 2017.11.16 化器 新型 取得 器盒分离的小水炮 实用 原始 26 华蓝设计 ZL201721536564.2 2017.11.16 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水力自动控制 实用 原始 27 华蓝设计 ZL201820371824.3 2018.3.19 截流污水井 新型 取得 终端跌水长天沟结 实用 原始 28 华蓝设计 ZL201820371838.5 2018.3.19 构 新型 取得 一种采用素砼及钢 实用 原始 29 华蓝设计 筋砼修复道路的结 ZL201820377922.8 2018.3.20 新型 取得 构 保护斜屋面及屋架 实用 原始 30 华蓝设计 ZL201820580591.8 2018.4.23 的自动消防系统 新型 取得 一种有效截留雨水 实用 原始 31 华蓝设计 中泥沙与漂流物的 ZL201821566499.2 2018.9.26 新型 取得 沉砂装置 一种铝合金人行天 实用 原始 32 华蓝设计 ZL201822043080.5 2018.12.6 桥结构 新型 取得 华蓝设计、广 西达科建筑 实用 原始 33 超高建筑防火阀 ZL201320543139.1 2013.9.3 智能工程有 新型 取得 限公司 华蓝设计、广 西威尔森环 一体式雨水离心分 实用 原始 34 ZL201721775889.6 2017.12.19 保科技开发 离器装置 新型 取得 有限公司 注: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表中第 1-7、10、11、13、33 项专利证书上的专利 权人为华蓝设计的曾用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尚未办理完毕专利权人 名称变更手续。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权利 权利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日期 日期 方式 范围 3-3-2-13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权利 权利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日期 日期 方式 范围 华蓝集团、 华蓝设计项目 原始 全部 1 2018SR491861 2016.10.8 未发表 华建信息 核算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华蓝集团、 筑加建材数据 原始 全部 2 2017SR059564 2016.10.31 未发表 华建信息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筑加建筑材料 华蓝集团、 原始 全部 3 设备选材服务 2017SR059076 2016.10.31 未发表 华建信息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华蓝设计项目 华蓝集团、 原始 全部 4 全过程管理系 2018SR498866 2017.5.6 未发表 华建信息 取得 权利 统 V1.0 华蓝集团、 总承包项目管 原始 全部 5 2018SR570692 2017.10.31 未发表 华建信息 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华蓝集团、 岩土项目管理 原始 全部 6 2018SR570701 2017.12.31 未发表 华建信息 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图文档管理系 原始 全部 7 华蓝设计 2011SR045203 2007.6.15 2007.7.15 统 V1.0 取得 权利 薪酬管理系统 原始 全部 8 华蓝设计 2011SR038645 2008.11.30 未发表 V1.1 取得 权利 建筑协同设计 原始 全部 9 华蓝设计 2012SR011823 2011.5.28 2011.5.28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华蓝知识库管 原始 全部 10 华蓝设计 2012SR085909 2011.10.10 2011.11.1 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华蓝图书借阅 原始 全部 11 华蓝设计 2012SR084793 2012.4.30 2012.4.30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华蓝数字规划 原始 全部 12 华蓝设计 院图书管理系 2012SR132813 2012.6.12 未发表 取得 权利 统 V1.0 华蓝南宁综合 原始 全部 13 华蓝设计 交通规划数据 2013SR055164 2012.12.20 未发表 取得 权利 管理系统 V1.0 广西华蓝科研 原始 全部 14 华蓝设计 项目管理系统 2013SR132344 2013.2.18 2013.2.25 取得 权利 V1.0 华蓝财务信息 原始 全部 15 华蓝设计 2014SR069321 2013.3.20 2013.3.30 共享平台 V1.0 取得 权利 南宁智能交通 原始 全部 16 华蓝设计 视频车辆追踪 2014SR094419 2014.4.15 2014.4.15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华蓝 BIM 设计 原始 全部 17 华蓝设计 2015SR001512 2014.4.30 2014.4.30 助手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工程现场管理 原始 全部 18 华蓝设计 2015SR152527 2015.1.23 2015.1.30 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3-3-2-13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权利 权利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日期 日期 方式 范围 图文档管理系 原始 全部 19 华蓝设计 2016SR012911 2015.9.1 2015.9.15 统 V2.0 取得 权利 项目评估模拟 原始 全部 20 华蓝设计 2017SR020459 2016.6.25 未发表 演示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项目评估模拟 原始 全部 21 华蓝设计 演示手机应用 2017SR003958 2016.6.25 未发表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建设项目进度 原始 全部 22 华蓝设计 2017SR599209 2017.3.5 未发表 管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建设项目申报 原始 全部 23 华蓝设计 2017SR597424 2017.5.25 未发表 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建设项目进度 原始 全部 24 华蓝设计 2019SR0569034 2017.8.25 2017.9.4 核查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知识管理平台 原始 全部 25 华蓝设计 2018SR939475 2017.9.30 2017.10.8 V2.1 取得 权利 建设项目会议 原始 全部 26 华蓝设计 2019SR0386543 2017.10.12 2017.10.25 支持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建设项目精细 原始 全部 27 华蓝设计 化管理手机 2019SR0146717 2017.11.20 2017.12.25 取得 权利 APPV1.0 智慧规划云存 原始 全部 28 华蓝设计 2019SR0533459 2018.9.30 2018.10.8 储平台 V1.0 取得 权利 学习管理平台 原始 全部 29 华蓝设计 2019SR1010482 2018.10.15 2018.10.28 V2.4 取得 权利 华蓝——景区 原始 全部 30 华蓝设计 旅游数据采集 2019SR1364387 2019.10.15 2019.10.15 取得 权利 系统 V1.0 华蓝——景区 原始 全部 31 华蓝设计 游客流量监控 2019SR1364377 2019.10.15 2019.10.15 取得 权利 管理系统 V1.0 广西华蓝集团 华蓝设计、 参控股公司项 原始 全部 32 2011SR047846 2009.8.30 2009.9.15 华蓝装饰 目管理系统 取得 权利 V1.0 华蓝设计、 广西围护结构 上海凯创 原始 全部 33 材料数据库操 2013SR132513 2012.7.16 未发表 建筑科技 取得 权利 作系统 V1.0 有限公司 面向交通建模 华蓝设计、 的车辆运动轨 原始 全部 34 2018SR094053 2017.4.8 2017.4.8 东南大学 迹分析软件 取得 权利 V1.0 3-3-2-13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权利 权利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日期 日期 方式 范围 城市空间可视 华蓝设计、 原始 全部 35 度分析计算软 2018SR767724 2018.1.23 未发表 广西大学 取得 权利 件 V1.0 住区停车场 华蓝设计、 原始 全部 36 (库)平面布局 2018SR739674 2018.5.30 未发表 广西大学 取得 权利 软件 V1.0 住区强排设计 华蓝设计、 自动布置参数 原始 全部 37 2018SR739687 2018.6.5 未发表 广西大学 化计算软件 取得 权利 V1.0 面向监管的国 土空间规划管 受让 全部 38 华蓝设计 2020SR0423102 2019.7.2 未发表 理一张图系统 取得 权利 V1.0 基于多因子评 价的国土空间 受让 全部 39 华蓝设计 2020SR0423111 2019.7.11 未发表 规划一张图系 取得 权利 统 V1.0 基于敏感性和 生态安全的国 受让 全部 40 华蓝设计 2020SR0423106 2019.7.15 未发表 土监测系统 取得 权利 V1.0 建筑工程协同 原始 全部 41 华蓝工程 2019SR0282086 2018.8.8 2018.8.10 设计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基于 BIM 的项 原始 全部 42 华蓝工程 目管理系统 2019SR0281531 2018.9.19 2018.9.21 取得 权利 V1.0 设计图文档管 原始 全部 43 华蓝工程 2019SR0280184 2018.10.24 2018.10.26 理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基于 BIM 的钢 原始 全部 44 华蓝工程 结构设计系统 2019SR0281715 2018.11.6 2018.11.8 取得 权利 V1.0 基于 BIM 的装 原始 全部 45 华蓝工程 配式建筑建造 2019SR0281365 2018.11.28 2018.11.30 取得 权利 管理系统 V1.0 海绵城市计算 原始 全部 46 华蓝工程 2019SR0281712 2018.12.4 2018.12.6 分析系统 V1.0 取得 权利 基于 BIM 的绿 原始 全部 47 华蓝工程 建设计分析系 2019SR0281530 2018.12.28 2018.12.31 取得 权利 统 V1.0 注 1: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上表中第 7-17、32-3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证书》上的著作权人为华蓝设计的曾用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蓝设计尚未办 3-3-2-13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理完毕著作权人名称变更手续。 注 2:上表中 38-40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原由华蓝设计及其员工万千共有,因系职务发明, 故由万千将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无偿转让给华蓝设计,并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完成变更登记。 4.域名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域 名如下: 序号 域名 主办单位 备案号 审核通过时间 1 gxhl.com 华蓝设计 桂 ICP 备 11001065 号-1 2018.8.22 2 124.227.12.69 华蓝设计 桂 ICP 备 11001065 号-2 2018.8.22 3 124.227.12.70 华蓝设计 桂 ICP 备 11001065 号-3 2018.8.22 4 gxhlfc.com 华蓝设计 桂 ICP 备 11001065 号-4 2018.8.22 5 124.227.12.66 华蓝设计 桂 ICP 备 11001065 号-5 2018.8.22 发行人上述域名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备案。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 无形资产,并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上述无形资产均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不 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华蓝岩土使用“华蓝”商标从事地质勘测等业务、 华蓝装饰使用“华蓝”商标从事室内装饰等业务并向华蓝集团支付品牌使用费外,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许可他人使用上述知识产权,该等权利也不存在担保(抵 押、质押)、优先权等其他权利瑕疵或限制。 (三)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通用设备的账面 价值为 468.15 万元,运输工具的账面价值为 189.00 万元,其他设备的账面价值 为 5.62 万元,该等设备均为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日,发行人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 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发行人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担保等限制情况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之“(一)重 3-3-2-14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大合同”之“3.担保合同”所述,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已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朝阳支行、桂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抵押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其他以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进行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对其主要 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限制。 (五)发行人对外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华蓝设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华蓝设计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1982258612 住所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法定代表人 钟毅 注册资本 5,010.4197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轻 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建 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咨 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轻纺行 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咨询、 经营范围 评估及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材料试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 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旅游 规划设计、土地规划、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探、咨询、设计的 资格,以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资格并可进行上述工 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出口及人员劳务输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3年4月26日 营业期限 1993年4月26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 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询服务 3-3-2-14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股100% 根据华蓝设计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华蓝设计的股本演变 情况如下: 华蓝设计前身系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1997 年 3 月 31 日,名称变更为“广 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设计院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前,主管部门为自治区建 设厅,根据其当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为雷翔,注册资金为 1,035 万元,经济性质为国有,注册号为(企)4500001000596。 (1)2007 年 1 月,华蓝设计设立 ①设计院体制改革的背景 为解决当时国内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存在的机制不活、功能单一等问题,国 务院办公厅于 1999 年 12 月 18 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工 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 号),要求依照改 企转制、政企分开、调整结构、扶优扶强的基本思路,使勘察设计单位由现行的 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为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 增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活力和竞争力,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06 年 3 月 15 日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 知》(桂政办发[2006]31 号),要求把勘察设计单位改组成产权清晰、责权明确、 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科技型企业。 ②改制方案的审批情况 2006 年 4 月 30 日,设计院召开十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了《广 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报批稿)》。 2006 年 8 月 28 日,设计院向自治区建设厅上报了《体制改革申请报告》(综 设报[2006]16 号),恳请建设厅审核体制改革方案,并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体 制改革方案进行审批。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国资委、财政厅的意见,设计院对体 制改革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 2006 年 9 月 27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 3-3-2-14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06]161 号),原则同意 《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将研究院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整体改 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③清产核资 a.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 2006 年 5 月 29 日,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国资委出具了《关于确定广西建 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工作基准日有关问题的复函》(桂财建函[2006]91 号), 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的基准日定为 2006 年 3 月 31 日”,同 时明确了“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属自治区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在进行体制 改革时,涉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处置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事项,由自治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 2006 年 6 月 12 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了《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 院体制改革工作基准日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建计[2006]29 号),明确了上述清产 核资基准日以及自治区国资委负责改制时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处置等事项。 b.确定审计机构 2006 年 6 月 29 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 改制审计评估机构的批复》(桂建计[2006]32 号),确定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为设计院改制的财务审计机构。 c.出具审计结果 2006 年 9 月 28 日,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通审报字[2006] 第 229 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对设计院截 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了清产核资审计。经审 计,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设计院资产总额 11,163.93 万元,负债总额 7,111.29 万元,所有者权益 1,602.85 万元(含实收资本 1,105.60 万元,资本公积 1,104.31 万元,盈余公积 502.23 万元,未分配利润-1,109.29 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为 2,449.79 万元。 3-3-2-14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d.审计报告核准 2006 年 12 月 5 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确认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 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函》(桂国资函[2006]299 号),对设计院上报的由广西华通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进行了确认。 ④资产评估 a.确定评估机构 2006 年 6 月 29 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 改制审计评估机构的批复》(桂建计[2006]32 号),确定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分公司为设计院改制的资产评估机构。 2006 年 10 月 13 日,自治区建设厅出具《关于确定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 院改制土地评估机构的批复》(桂建计[2006]68 号),确定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 限公司为设计院改制的土地评估机构。 b.出具评估报告 2006 年 10 月 23 日,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西无双(2006) (估)字第 016 号”《土地估价报告》,截至估价基准日 2006 年 3 月 31 日,纳入 企业改制的三宗土地使用权总价为 1,741.42 万元。 2006 年 12 月 10 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出具了“中通桂 评报字(2006)第 032 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拟进行企业改制资产评估 报告书》,对设计院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了评 估(其中土地由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广西无双[2006](估)字第 016 号”《土地估价报告》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设计院 资产总额 10,149.81 万元,负债总额 6,213.08 万元,净资产为 3,936.73 万元(其 中包括土地评估价值 1,741.42 万元)。该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对净资产进行 调整,增加净资产 907.18 万元,调整后的净资产为 4,843.91 万元。 c.评估报告核准 2006 年 12 月 29 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 3-3-2-14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产评估项目核准的复函》(桂国资函[2006]323 号),对“中通桂评报字(2006) 第 032 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拟进行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确 认,认为“中通桂评报字(2006)第 032 号”《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拟进行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及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⑤资产处置 2006 年 10 月 31 日,设计院召开十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广 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资产处置方案》(报批稿)(含附件《人员安置方 案》),后上报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建设厅经审核后转送自治区国资委。 2006 年 12 月 21 日,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通审字[2006] 第 259 号”《专项审计报告》,对设计院体制改革拟从国有净资产列支的预提费用 进行了专项审计。经审计,设计院体制改革拟从国有净资产列支的预提费用总额 为 55,320,242.00 元。 2006 年 12 月 29 日,自治区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 院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桂国资函[2006]322 号),原则同意上述《广西建筑综 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原则同意广西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华通审字[2006]第 259 号”《专项审计报告》。 依据《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设计院国有净资产评估值 为 3,102.49 万元(含评估报告中披露的特别事项而增加净资产 907.18 万元,但 不含土地评估价值),用于支付改制时可在国有资产中列支的费用总额 5,532.02 万元后,国有净资产为-2,429.53 万元,国有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根据《广西 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明确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桂 政办法[2006]99 号),“自治区直属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如企业净资产不足以安置 职工的,可享受属地已出台的返还土地出让金安置职工的有关政策”。按桂政办 发[2006]31 号规定的国有净资产处置次序,设计院土地评估价值 1,741.42 万元用 于安置职工的相关费用支出后,仍有 688.11 万元退休人员的非统筹费用无国有 净资产支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 3-3-2-14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31 号),离退休待遇中,“属 于统筹项目的,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属于统筹项目单位的,由体 制改革单位用下列办法解决:有剩余国有净资产的,可从国有净资产变现部分支 付,不足部分可用税前列支办法解决”。改制时因国有净资产不足支付职工安置 的 688.11 万元的改制费用,将由新企业负担,并按每年实际发生的支付退休非 统筹数额据实列支,并在税前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⑥人员安置 依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 案》,设计院的员工安置情况如下: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设计院在编职工 728 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 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 49 人,未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内退或待岗人员 38 人。此外, 已退休人员 190 人,其中离休 5 人,退休 185 人。对各类职工的安置方案如下: a.离退休职工。190 名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待遇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原离 退休待遇标准不变。 b.提前退休人员。可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共 49 人,其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 待遇、费用支付方式及归属管理与体制改革前已退休人员相同。 c.在职职工。改制后的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全部接收原单位的在编职工,与 员工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号)以及《关于 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 号)的规定,对未提前退休的在编职工解除全民劳 动合同关系进行补偿。体制改革后,未与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订立劳动关系的, 经济补偿金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与新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订立劳动关 系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由新企业与员工协商解决。 ⑦股权设置 2006 年 11 月 16 日,设计院召开十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公 司华蓝设计的《股权设置与记名股东产生办法》。 3-3-2-14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依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体制改革方案》, 以及华蓝设计《股权设置与记名股东产生办法》,华蓝设计的股权设置如下: a.华蓝设计募集的股本金总额最低设定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预期募股金额 为 1,000.00 万元,以最终实际募集到的股本金作为华蓝设计注册资金。 b.股权配置方面,华蓝设计股权比例分配为 3:7,即董事会及经理层成员共 占 30%,其他员工占 70%;同时,除岗位股外,任何个人最终持有(包括其名 下委托持有)的出资额不得超过华蓝设计预期总股本的 8%。 c.设计院全体在编在岗职工均可认购华蓝设计“普通出资人股”,依据基础 工龄(登记在册的工作年限)、学历学位(国家正式认可者)、技术职称、专业资 格(各类个人注册资格)、岗位职务等计算职工个人出资上限,经公示后确定。 在出资上限范围内,员工可自愿将个人解除职工全民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用 于华蓝设计的出资。 d.董事会及经理层成员个人直接出资的持股,由“普通出资人股”和“岗位 出资人股”两部分组成。凡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被聘任为经理层成员者,其任 职的必要条件之一是:除出资持有“普通出资人股”外,还必须出资持有“岗位 出资人股”。 e.根据员工出资资格条件、记名股东产生办法、代理出资办法的有关程序产 生记名股东,记名股东总人数不超过 50 人。 根据上述股权设置方案,最终共有 598 名出资人以现金及经济补偿金出资的 方式认缴了华蓝设计 1,070.00 万元的出资。全体出资人合计推选了 40 名记名股 东,除记名股东外的 558 名隐名股东与其委托持股的记名股东签署了《代理出资 协议》。华蓝设计设立时实际出资人的出资情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 1。 ⑧工商设立登记 2006 年 12 月 25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发了“(桂)名称变核内字[2006]第 1851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设计院名称变更为“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 3-3-2-14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06 年 12 月 12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作出决议:a.通过《广 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b.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出资规定》。 2006 年 12 月 28 日,雷翔等 40 名记名股东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章程》。 2007 年 1 月 1 日,自治区工商局向华蓝设计核发了注册号为 450000250367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 1 月 4 日,自治区工商局出具了“(桂)内资登记字[2007]第 016759 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准予华蓝设计设立登记。 ⑨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华蓝设计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共分三期缴足,具体情况如下: 第 1 期实缴:2006 年 12 月 31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 “桂银验字(2006)第 11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12 月 30 日, 华蓝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第 1 期缴纳的实收资本人民币 214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20%。 第 2 期实缴:2007 年 9 月 29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桂 银验字(2007)第 14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9 月 20 日,华蓝 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 2 期出资人民币 116.3101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华蓝设计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330.3101 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30.87%。 第 3 期实缴:2007 年 11 月 20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桂 银验字(2007)第 15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11 月 15 日,华 蓝设计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 3 期出资人民币 7,396,899.00 元;根据自治区国 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资产处置方案的复函》(桂国资 函[2006]322 号),华蓝设计计提的经济补偿金为 17,892,682.00 元,已支付的经 济补偿金为 10,361,876.59 元,剩余的经济补偿金为 7,530,805.41 元;经全体股东 同意,本次全体股东以经济补偿金出资 7,396,899.00 元;本次出资后,华蓝设计 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10,700,000 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至此,华 3-3-2-14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蓝设计设立时各股东的认缴出资已全部缴足。 华蓝设计设立时,各记名股东的分期出资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记名股 认缴出资 第一期出资 第二期出资 第三期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 号 东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方式 1 雷翔 130.4300 26.0860 14.1779 90.1661 12.19 货币 2 黄石金 67.5300 13.5060 7.3406 46.6834 6.31 货币 3 赵成 62.1800 12.4360 6.7590 42.9850 5.81 货币 4 钟毅 47.1100 9.4220 5.1209 32.5671 4.40 货币 5 邓勇杰 42.5800 8.5160 4.6285 29.4355 3.98 货币 6 吴广意 41.8100 8.3620 4.5448 28.9032 3.91 货币 7 蒋伯宁 39.8900 7.9780 4.3361 27.5759 3.73 货币 8 蒙瀚 36.7500 7.3500 3.9948 25.4052 3.43 货币 9 李丕宁 34.9000 6.9800 3.7937 24.1263 3.26 货币 10 庞朝晖 34.3400 6.8680 3.7328 23.7392 3.21 货币 11 刘邵 25.2700 5.0540 2.7469 17.4691 2.36 货币 12 庞波 21.7000 4.3400 2.3588 15.0012 2.03 货币 13 徐欢澜 20.6100 4.1220 2.2403 14.2477 1.93 货币 14 颜明海 19.2500 3.8500 2.0925 13.3075 1.80 货币 15 周叱 19.0400 3.8080 2.0697 13.1623 1.78 货币 16 卢玉南 18.3900 3.6780 1.9990 12.7130 1.72 货币 17 李申 18.3700 3.6740 1.9968 12.6992 1.72 货币 18 费卫东 18.3000 3.6600 1.9892 12.6508 1.71 货币 19 蒋受义 18.0100 3.6020 1.9577 12.4503 1.68 货币 20 李夏宁 17.8000 3.5600 1.9349 12.3051 1.66 货币 21 单梅 17.7900 3.5580 1.9338 12.2982 1.66 货币 22 陆霖 17.7700 3.5540 1.9316 12.2844 1.66 货币 23 朱炜宏 17.6900 3.5380 1.9229 12.2291 1.65 货币 24 张霖 17.6000 3.5200 1.9131 12.1669 1.65 货币 25 陈永青 17.5400 3.5080 1.9066 12.1254 1.64 货币 26 梁汉吉 17.5200 3.5040 1.9044 12.1116 1.64 货币 27 李习群 17.2500 3.4500 1.8751 11.9249 1.61 货币 28 何劲松 17.1400 3.4280 1.8631 11.8489 1.60 货币 29 徐兵 17.0900 3.4180 1.8577 11.8143 1.60 货币 3-3-2-14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记名股 认缴出资 第一期出资 第二期出资 第三期出资 出资比例 出资 号 东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方式 30 何新 16.9100 3.3820 1.8381 11.6899 1.58 货币 31 毕建国 16.8000 3.3600 1.8262 11.6138 1.57 货币 32 郑毅 16.7000 3.3400 1.8153 11.5447 1.56 货币 33 高杰 16.4300 3.2860 1.7860 11.3580 1.54 货币 34 丁新宇 16.2300 3.2460 1.7642 11.2198 1.52 货币 35 覃洪兵 16.1900 3.2380 1.7599 11.1921 1.51 货币 36 庞吉宁 16.1600 3.2320 1.7566 11.1714 1.51 货币 37 龙伟雄 16.0500 3.2100 1.7447 11.0953 1.50 货币 38 杨辉 15.8800 3.1760 1.7262 10.9778 1.48 货币 39 蓝国宝 15.8400 3.1680 1.7218 10.9502 1.48 货币 40 苏元艺 15.1600 3.0320 1.6479 10.4801 1.42 货币 合计 1,070.00 214.0000 116.3101 739.6899 100.00 -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华蓝设计设立时各记名股东名下实际出资人的合计出 资额与工商登记的出资额一致。 (2)2008 年 6 月,华蓝设计第一次股权转让 ①概述 2008 年 3 月 31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华蓝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华蓝设 计《股权管理规定》以及华蓝设计《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变更的主要规定如下: a.出资人(因离职、被辞退等原因)不再是华蓝设计及其控参股公司的员工, 或蓄意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决定转让公司股权的,须在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月内 向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转让全部股权; b.出资人退休、内退,或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的,应在事件发生的五年 内向公司指定受让人转让股权; c.非前述情形的,股东之间可自愿转让其股权; d.增资扩股方案、新增岗位股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报股东会批准执行, 其余股权转让方案由董事会批准执行。 3-3-2-15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华蓝设计的历次股权变更情况,其记名股东持有的股权共分为以下三种 情况: a.记名股东持有的本人认缴出资的股权; b.记名股东代其他实际出资人持有的委托持股股权; c.因员工离职由个别记名股东(监事会召集人)代为持有的、暂未分配的股 权。 ②本次股权变更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截至 2008 年 4 月,华蓝设计回购了黄石金等合计 40 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 原因转让的出资额共计 84.52 万元。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以及《股权管理 规定》,前述实际出资人与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即监事会召集人何新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由何新代华蓝设计受让该等股权并代为持有。转让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赵成 陈庚新 0.35 2 庞波 邓尚敏 0.87 3 蓝国宝 范云昭 0.92 4 陈永青 方文秀 0.35 5 吴广意 桂国强 0.87 6 颜明海 吉勇 0.30 7 李夏宁 袁琼英 0.74 8 覃洪兵 玉钰 0.92 9 周叱 赵林 1.93 10 蒋受义 周国贵 2.71 11 陈永青 潘玉纲 0.74 12 庞波 徐祖军 0.50 13 何新 何燕 0.50 14 何新 肖翔 0.50 15 单梅 林治 0.51 16 覃洪兵 曾添 0.51 17 徐兵 王冀曼 0.74 18 庞波 敖延 0.87 3-3-2-15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转让出资额(万元) 19 庞波 夏捷 1.20 20 周叱 钟世晓 1.20 21 丁新宇 莫彤 1.70 22 高杰 梅林 1.84 23 朱炜宏 罗宁昌 1.93 24 徐兵 谢勇 2.07 25 毕建国 韦真 3.50 26 吴广意 莫世海 3.59 27 李夏宁 陈勤坚 2.67 28 黄石金 张大权 0.74 29 蒋伯宁 韦克 1.24 30 蓝国宝 徐建华 1.60 31 钟毅 覃建书 1.43 32 费卫东 韦莉元 0.92 33 李习群 罗中鹏 0.17 34 丁新宇 刘美兰 0.74 35 覃洪兵 周德勋 2.90 36 李习群 陈煜 0.34 37 黄石金 黄石金 37.57 38 蒋伯宁 陈远韬 1.24 39 杨辉 刘继生 0.87 40 何劲松 梅金泽 0.23 合计 84.52 2008 年 3 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08 年股权转让及新增 岗位股方案》。根据该方案,为增强华蓝设计董事及高管人员对公司经营的决策 和管理责任,拟将上述离职出让出资额中的 65.17 万元分配给华蓝设计的董事和 高管人员,由其向华蓝设计出资购买。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出资人 变更前出资额 受让分配出资额 变更后出资额 序号 职务 姓名 (万元) (万元) (万元) 董事长、总经理、 1 雷翔 98.34 14.93 113.27 总师 2 赵成 董事、副总经理 38.43 5.89 44.32 3-3-2-15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出资人 变更前出资额 受让分配出资额 变更后出资额 序号 职务 姓名 (万元) (万元) (万元) 3 钟毅 董事 23.39 3.34 26.73 4 邓勇杰 董事 22.06 3.34 25.4 5 吴广意 董事 23.16 3.34 26.5 6 蒙瀚 董事 22.98 3.34 26.32 7 蒋伯宁 总师 18.72 2.55 21.27 8 李丕宁 总师 18.58 2.55 21.13 9 庞朝晖 高管 17.89 2.55 20.44 10 庞波 增补董事 3.08 23.34 26.42 合计 65.17 -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因记名股东黄石金离职及实际出资人张大权离职退股, 黄石金名下原有 31 名实际出资人变更为 29 名实际出资人,该等 29 名实际出资 人的记名股东变更为赵成、钟毅、蓝国宝、何新等人。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39 名记名股东代 558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1,070 万元出资额。 ③工商变更登记 2008 年 3 月 31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召开股 东会并作出决议:a.同意黄石金离职并转让其所持有的华蓝设计股权;b.同意修 改《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2008 年 4 月 30 日至 2008 年 5 月 27 日期间,记名股东之间依据上述实际出 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分别签署了对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008 年 5 月 19 日,华蓝设计法定代表人雷翔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确认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的华蓝设计的股权结构。 2008 年 6 月 25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 2008 年 7 月 1 日 , 自 治 区 工 商 局 向 华 蓝 设 计 换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45000020000024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记的各记名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 3-3-2-15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例如下: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145.36 13.59 2 赵成 72.22 6.75 3 邓勇杰 51.50 4.81 4 钟毅 49.62 4.64 5 庞波 42.34 3.96 6 吴广意 40.69 3.80 7 蒙瀚 40.09 3.75 8 蒋伯宁 39.96 3.73 9 李丕宁 37.45 3.50 10 庞朝晖 36.89 3.45 11 何新 36.04 3.37 12 刘邵 29.31 2.74 13 郑毅 21.12 1.97 14 徐欢澜 20.61 1.93 15 颜明海 18.95 1.77 16 梁汉吉 18.95 1.77 17 蓝国宝 18.88 1.76 18 卢玉南 18.39 1.72 19 李申 18.37 1.72 20 何劲松 17.78 1.66 21 陆霖 17.77 1.66 22 张霖 17.60 1.64 23 费卫东 17.38 1.62 24 单梅 17.28 1.61 25 李习群 16.74 1.56 26 陈永青 16.45 1.54 27 庞吉宁 16.16 1.51 28 龙伟雄 16.05 1.50 29 周叱 15.91 1.49 30 朱炜宏 15.76 1.47 31 蒋受义 15.30 1.43 3-3-2-15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2 苏元艺 15.16 1.42 33 杨辉 15.01 1.40 34 高杰 14.59 1.36 35 丁新宇 14.49 1.35 36 李夏宁 14.39 1.34 37 徐兵 14.28 1.33 38 毕建国 13.30 1.24 39 覃洪兵 11.86 1.11 合计 1,070.00 100.00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次股权变更后各记名股东名下实际出资人的合计出 资额与工商登记的出资额一致。 (3)2009 年 1 月,华蓝设计第二次股权转让 ①本次股权变更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截至 2009 年 1 月,华蓝设计共有 38 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出资额 60.92 万元。依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其中 26 名实际出资人将所持股权 转让给公司指定受让人何新,合计转让出资额 47.49 万元;剩余 12 名离职的出 资人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华蓝设计其他实际出资人。具体如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股权(万元) 1 高杰 韦青松 1.98 2 毕建国 陈勇 2.02 3 刘邵 林毅 1.24 4 毕建国 梁新平 1.24 5 李申 杨健 0.87 6 蒋受义 苏振富 1.00 何新 7 蓝国宝 陆韦春 1.50 8 李丕宁 李丕宁 21.13 9 卢玉南 周兴勇 2.02 10 李丕宁 邓江 2.90 11 陈永青 徐承标 0.74 12 何新 莫晶晶 0.50 3-3-2-15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股权(万元) 13 苏元艺 雷长发 1.10 14 毕建国 岑慧园 1.01 15 毕建国 康超 0.74 16 周叱 雷艳彬 0.74 17 赵成 张芳林 0.74 18 郑毅 董嘉煊 0.41 19 覃洪兵 邝武汉 0.23 20 郑毅 李志平 2.39 21 覃洪兵 覃景 0.83 22 蓝国宝 黄茂奇 0.46 23 蓝国宝 苏业 0.37 24 蓝国宝 黄继华 0.41 25 蓝国宝 黄森 0.41 26 蓝国宝 梁灿荣 0.51 小计 47.49 27 蒋伯宁 刘小秋 韦海泉 2.48 28 周叱 刘海鉴 邓斌 0.78 29 何新 吴天婧 雷斌 0.34 30 陈永青 李开琴 陈永青 0.74 31 陈永青 杨敬军 庾忠汉 1.56 32 朱炜宏 彭白冰 0.52 欧阳鸥 33 朱炜宏 郑园春 0.17 34 雷翔 谢建华 雷翔 3.59 35 朱炜宏 郑有巧 袁媛 0.35 36 吴广意 王建平 黄耀明 1.20 37 覃洪兵 梁小明 严卫东 1.10 38 赵成 欧孜 陈尚总 0.60 合计 60.92 本次股权变更过程中,记名股东李丕宁离职及实际出资人邓江离职,李丕宁 名下原有 9 名实际出资人变更为 7 名实际出资人,该等 7 名实际出资人的记名股 东变更为覃洪兵、钟毅等人。 3-3-2-15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38 名记名股东代 52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1,070 万元出资额。 ②工商变更登记 2008 年 11 月 4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召开股 东会并作出决议:a.同意李丕宁离职并转让其所持有的华蓝设计股权;b.同意修 改《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2008 年 12 月,记名股东之间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分别签署 了对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008 年 12 月 16 日,华蓝设计法定代表人雷翔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确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华蓝设计的股权结 构。 2009 年 1 月 4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并于同日向华蓝设 计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记的各记名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 下: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145.36 13.59 2 何新 82.69 7.73 3 赵成 71.48 6.68 4 钟毅 53.34 4.99 5 邓勇杰 51.50 4.81 6 庞波 42.34 3.96 7 吴广意 40.69 3.80 8 蒙瀚 40.09 3.75 9 蒋伯宁 39.96 3.73 10 庞朝晖 36.89 3.45 11 刘邵 28.07 2.62 12 徐欢澜 20.61 1.93 13 颜明海 18.95 1.77 3-3-2-15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4 梁汉吉 18.95 1.77 15 郑毅 18.32 1.71 16 何劲松 17.78 1.66 17 陆霖 17.77 1.66 18 张霖 17.60 1.64 19 李申 17.50 1.64 20 费卫东 17.38 1.62 21 单梅 17.28 1.61 22 李习群 16.74 1.56 23 覃洪兵 16.68 1.56 24 庞吉宁 16.5 1.54 25 高杰 16.43 1.54 26 卢玉南 16.37 1.53 27 龙伟雄 16.05 1.50 28 朱炜宏 15.76 1.47 29 陈永青 15.71 1.47 30 蓝国宝 15.22 1.42 31 周叱 15.17 1.42 32 杨辉 15.01 1.40 33 丁新宇 14.49 1.35 34 李夏宁 14.39 1.34 35 蒋受义 14.30 1.34 36 徐兵 14.28 1.33 37 苏元艺 14.06 1.31 38 毕建国 8.29 0.77 合计 1,070.00 100.00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次股权变更后各记名股东名下实际出资人的合计出 资额与工商登记的出资额一致。 (4)2009 年 4 月,华蓝设计第三次股权转让暨第一次增资 ①本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7 月 29 日,依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华蓝设计召开董事会 3-3-2-15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并作出决议,同意易斌、黄颖琳两人按 1.1 元∕出资额的价格分别购买华蓝设计指 定何新代持的 6,000 元和 7,400 元出资额。 截至 2009 年 4 月,华蓝设计共计 9 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 12.49 万元出资额交由何新代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丁新宇 王赓 0.74 2 杨辉 麦思海 1.10 3 庞朝晖 伍乐其 1.65 4 蒋伯宁 蒋明辉 0.17 5 陆霖 谢创扬 何新 0.97 6 庞朝晖 黄修飞 2.16 7 雷翔 叶成东 2.48 8 高杰 覃娴 1.38 9 毕建国 林革新 1.84 合计 12.49 2009 年 3 月 30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西华蓝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 2008 年部分出资人辞职转让股权的处置方案》。依据该方案,彭文 立、邵跃波等 35 名出资人合计受让了华蓝设计指定何新代持的 42.98 万元出资 额。 上述受让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受让人(实际出资人) 记名股东 受让出资额(万元) 1 彭文立 雷翔 0.69 2 邵跃波 雷翔 0.88 3 刘西 邓勇杰 1.15 4 莫海量 蒙瀚 1.15 5 陈茂桥 蒋伯宁 1.50 6 李祖兰 蒋伯宁 1.00 7 丘慧 刘邵 0.30 8 孙昌 刘邵 0.90 9 黄军荣 庞波 1.15 10 蒋江萍 庞波 1.01 3-3-2-15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受让人(实际出资人) 记名股东 受让出资额(万元) 11 童艳梅 庞波 0.78 12 蒋志辉 徐欢澜 0.92 13 黄鹤龄 徐欢澜 0.92 14 陈瑞容 徐欢澜 0.69 15 周桂香 颜明海 0.69 16 陈捷 李申 0.69 17 陈顺霞 陈永青 0.69 18 潘终胜 陈永青 2.21 19 黄正策 李习群 0.69 20 黄薇 李习群 0.69 21 杨自雄 李习群 0.69 22 卢莎璐 张霖 1.52 23 凌旌 梁汉吉 2.48 24 邹妮妮 徐兵 3.40 25 史大联 徐兵 3.22 26 陈玉 徐兵 1.00 27 龚本海 徐兵 2.30 28 马丹妮 徐兵 0.92 29 韩文兵 徐兵 1.50 30 喻泽斌 郑毅 2.44 31 覃勇刚 高杰 1.79 32 杨银裳 何新 1.00 33 肖明珍 苏元艺 0.10 34 黄小平 杨辉 0.92 35 温川 杨辉 1.00 合计 42.98 ②本次增资 本次股东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增资 扩股方案》。依据该方案,共有 351 名实际出资人合计认购华蓝设计新增注册资 本 757.00 万元,具体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 2。 2009 年 4 月 17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桂银验字(2006) 3-3-2-16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第 118 号”《验资报告》,经审计,截至 2009 年 4 月 16 日,华蓝设计已收到全体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760.1375 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为 757.00 万元,超 出实收资本的出资额 3.137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各记名股东认缴的注册资 本及实缴出资金额如下: 序号 记名股东 本次认缴金额(万元) 本次实缴金额(万元) 1 雷翔 139.77 139.7700 2 赵成 64.03 64.0300 3 邓勇杰 38.32 38.3200 4 吴广意 43.03 43.1900 5 钟毅 28.32 28.3200 6 蒋伯宁 31.07 31.0700 7 庞波 25.55 25.5500 8 何新 10.40 10.4000 9 庞朝晖 29.07 29.0700 10 蒙瀚 11.50 11.5000 11 徐兵 22.33 22.3300 12 徐欢澜 23.14 22.9675 13 刘邵 12.69 12.6900 14 梁汉吉 16.26 16.2600 15 费卫东 17.78 17.8800 16 李申 16.39 17.0850 17 覃洪兵 17.88 18.1800 18 杨辉 18.29 18.9050 19 陈永青 15.15 15.1500 20 陆霖 14.41 14.4100 21 单梅 13.67 13.6700 22 卢玉南 13.78 13.7800 23 李习群 11.06 11.7100 24 庞吉宁 13.20 13.2000 25 张霖 10.58 10.6000 26 郑毅 8.52 8.5200 27 颜明海 8.66 8.6600 28 周叱 12.00 12.0000 3-3-2-16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本次认缴金额(万元) 本次实缴金额(万元) 29 朱炜宏 11.09 11.0900 30 龙伟雄 9.88 9.8800 31 丁新宇 9.87 9.8700 32 蒋受义 9.22 9.7200 33 李夏宁 8.58 8.8500 34 高杰 5.72 5.7200 35 何劲松 4.62 4.6200 36 蓝国宝 6.78 6.7800 37 苏元艺 2.36 2.3600 38 毕建国 2.03 2.0300 合计 757.00 760.1375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38 名记名股东代 534 人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1,827.00 万元出资额。 ③工商变更登记 2009 年 3 月 30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召开股 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华蓝设计注册资本由原 1,070 万元变更为 1,827 万元, 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的《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 司章程修正案》为准。 2009 年 4 月 16 日,华蓝设计法定代表人雷翔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确定了本次股权变更后华蓝设计的股权结构。 2009 年 4 月 17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并于同日向华蓝设 计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记的各记名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284.22 15.56 2 赵成 135.51 7.42 3 邓勇杰 90.97 4.98 4 吴广意 83.72 4.58 3-3-2-16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钟毅 81.66 4.47 6 蒋伯宁 73.36 4.02 7 庞波 71.57 3.92 8 何新 63.76 3.49 9 庞朝晖 62.15 3.40 10 蒙瀚 52.74 2.89 11 徐兵 47.45 2.60 12 徐欢澜 46.28 2.53 13 刘邵 41.96 2.30 14 梁汉吉 37.69 2.06 15 费卫东 35.16 1.92 16 李申 34.58 1.89 17 覃洪兵 34.56 1.89 18 杨辉 34.12 1.87 19 陈永青 33.76 1.85 20 陆霖 31.21 1.71 21 单梅 30.95 1.69 22 卢玉南 30.15 1.65 23 李习群 29.87 1.63 24 庞吉宁 29.70 1.63 25 张霖 29.70 1.63 26 郑毅 29.28 1.60 27 颜明海 28.30 1.55 28 周叱 27.17 1.49 29 朱炜宏 26.85 1.47 30 龙伟雄 25.93 1.42 31 丁新宇 24.22 1.33 32 蒋受义 23.52 1.29 33 李夏宁 22.97 1.26 34 高杰 22.56 1.23 35 何劲松 22.40 1.23 36 蓝国宝 22.00 1.20 37 苏元艺 16.52 0.90 3-3-2-16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8 毕建国 8.48 0.46 合计 1,827.00 100.00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因华蓝设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统计错误,华蓝设计 记名股东本次办理工商登记的持股数与实际持股数存在如下差异,该等登记错误 已于后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被及时纠正。 序 记名 变更前实际出 本次实际变 变更后实际出 工商登记出资 差异 号 股东 资额(万元) 更(万元) 资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1 吴广意 40.69 43.00 83.69 83.72 -0.03 2 庞朝晖 36.89 25.34 62.23 62.15 0.08 3 陆霖 17.77 13.42 31.19 31.21 -0.02 4 张霖 17.60 12.12 29.72 29.7 0.02 5 李习群 16.74 12.36 29.10 29.87 -0.77 6 周叱 15.17 12.74 27.91 27.17 0.74 7 丁新宇 15.09 9.11 24.20 24.22 -0.02 (5)2010 年 1 月,华蓝设计第四次股权转让 ①本次股权变更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截至 2010 年 1 月,36 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了全部或部分股权, 依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其中 12 名离职人员将合计持有的 15.40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何新,另 24 名实际出资人将合计持有的 78.67 万元出资额直接转让 给了其他实际出资人,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雷翔 卢保华 何新 2.76 2 赵成 莫威艺 何新 0.51 3 钟毅 方经华 何新 3.12 4 蒋伯宁 卢庐 何新 0.52 5 李习群 包文文 何新 0.10 6 高杰 王谦 何新 2.71 7 何新 陈彦 何新 1.33 8 李夏宁 甘健文 何新 0.64 3-3-2-16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9 李夏宁 曾立成 何新 0.46 10 丁新宇 梁声闻 何新 0.68 11 蓝国宝 莫真文 何新 1.70 12 杨辉 黄小平 何新 0.87 小计 15.40 13 蓝国宝 蓝国宝 吴清 2.00 14 吴广意 吴广意 吴清 10.00 15 庞朝晖 庞朝晖 吴清 3.58 16 赵成 冀舒宁 林敏 0.97 17 赵成 林建清 林敏 0.74 18 赵成 智慧 林敏 0.74 19 邓勇杰 熊妮君 戴琳 0.74 20 邓勇杰 邱庆红 戴琳 1.75 14 吴广意 吴广意 李燕 3.00 21 蒙瀚 张海明 唐伟文 0.17 22 徐欢澜 周琪 徐欢澜 2.67 12 杨辉 黄小平 徐欢澜 2.71 23 蒋伯宁 蒋伯宁 徐欢澜 8.90 24 徐欢澜 蒋志辉 何辉 3.32 25 周叱 陈安 林宇 2.62 26 单梅 曾晖 曾宇鹏 2.07 27 陈永青 潘终胜 刘宗秋 4.42 28 徐兵 卫更太 徐兵 3.22 28 徐兵 史大联 邱连峰 6.44 30 高杰 李薇 高杰 0.74 31 何新 全峰梅 唐夏华 0.87 32 苏元艺 苏元艺 肖明珍 1.80 23 蒋伯宁 蒋伯宁 刘宏 4.12 15 庞朝晖 庞朝晖 于敏 1.30 33 朱炜宏 袁媛 韦纲 1.48 34 陆霖 陆霖 陈尚总 2.00 35 蒋伯宁 陈茂桥 陈尚总 3.00 33 朱炜宏 袁媛 陈尚总 0.70 3-3-2-16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36 覃洪兵 吴文波 覃洪兵 2.60 小计 78.67 由于毕建国、龙伟雄、蒋受义、卢玉南不再担任记名股东,公司记名股东减 少至 34 名,相应的实际出资人分别转至费卫东、陆霖和李夏宁三位记名股东名 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34 名记名股东代 514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1,827.00 万元出资额。 ②工商变更登记 2009 年 11 月 20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法定 代表人雷翔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9 年 11 月 23 日,华蓝设计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a.审议通过《广 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b.审议通过卢玉南、蒋受义、毕建 国、龙伟雄辞去记名股东身份。 2009 年 6 月 30 日至 2009 年 12 月 1 日期间,记名股东之间依据上述实际出 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分别签署了对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0 年 1 月 8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并于同日向华蓝设 计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记的各记名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如下: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299.53 16.39 2 赵成 138.25 7.57 3 邓勇杰 88.48 4.84 4 钟毅 78.54 4.30 5 何新 76.65 4.20 6 李夏宁 75.54 4.13 7 吴广意 73.55 4.03 3-3-2-16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8 庞波 71.57 3.92 9 庞朝晖 62.58 3.43 10 徐欢澜 57.88 3.17 11 蒋伯宁 56.82 3.11 12 陆霖 55.12 3.02 13 蒙瀚 52.57 2.88 14 徐兵 48.95 2.68 15 费卫东 43.14 2.36 16 刘邵 41.96 2.30 17 梁汉吉 37.69 2.06 18 杨辉 34.66 1.90 19 李申 34.58 1.89 20 覃洪兵 34.56 1.89 21 陈永青 34.26 1.88 22 张霖 29.72 1.63 23 庞吉宁 29.70 1.63 24 郑毅 29.28 1.60 25 李习群 29.00 1.59 26 单梅 28.88 1.58 27 颜明海 28.30 1.55 28 周叱 27.91 1.53 29 朱炜宏 24.67 1.35 30 丁新宇 23.52 1.29 31 何劲松 22.40 1.23 32 高杰 21.92 1.20 33 蓝国宝 18.30 1.00 34 苏元艺 16.52 0.90 合计 1,827.00 100.00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因华蓝设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统计错误,华蓝设计 记名股东本次办理工商登记的持股数与实际持股数存在如下差异,该等登记错误 已于后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被及时纠正。 3-3-2-16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变更前实际出 本次实际变 变更后实际出 工商登记出资 差异 序号 记名股东 资额(万元) 更(万元) 资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1 何新 63.76 12.58 76.34 76.65 -0.31 2 吴广意 83.69 -9.83 73.86 73.55 0.31 (6)2010 年 6 月,华蓝设计第五次股权转让暨第二次增资 ①本次股权转让 截至 2010 年 6 月,华蓝设计的李冰等 10 名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合计 13.62 万元出资额,其中 8 人将合计持有的 10.58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何新,2 人将 合计持有的 3.04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股东于敏。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高杰 吴珞兰 2.07 于敏 2 费卫东 黄家成 0.97 小计 3.04 3 刘邵 丘慧 0.60 4 蒙瀚 李冰 0.74 4 蒙瀚 李冰 0.74 5 徐欢澜 黄鹤龄 3.32 6 李习群 李大尉 何新 0.50 7 李习群 明士金 1.74 8 覃洪兵 文智斌 1.00 9 蓝国宝 李业明 1.20 10 朱炜宏 李晓峰 0.74 小计 10.58 2010 年 4 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 限公司第二届公司领导岗位股调整方案》。依据该方案,雷翔、钟毅、庞波等 3 人分别将其持有的 16.44 万元、6.99 万元、6.99 万元出资额,合计 30.42 万股权 转让给费卫东、高杰、覃洪兵、刘宏等 4 人,何新代持的 50.73 万元股权亦转让 给费卫东、高杰、覃洪兵、刘宏等 4 人,因此费卫东、高杰、覃洪兵、刘宏等 4 人合计受让 81.15 万元出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受让方 受让出资额(万元) 1 费卫东 24.30 3-3-2-16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 高杰 24.30 3 覃洪兵 15.24 4 刘宏 17.31 合计 81.15 ②本次增资 同时,单梅、徐兵、何新、覃洪兵等 4 人认购了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54 万 元。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1 单梅 17.31 2 徐兵 17.31 3 何新 17.31 4 覃洪兵 2.07 合计 54.00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34 名记名股东代 504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1,881.00 万元出资额。 ③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 4 月 9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召开股 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a.审议通过华蓝设计注册资本由原 1,827 万元变更为 1,881 万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以《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为准; b.审议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0 年 4 月 12 日至 2010 年 4 月 16 日期间,记名股东之间依据上述实际出 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分别签署了对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0 年 5 月 17 日,华蓝设计法定代表人雷翔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确定了本次股权变更后华蓝设计的股权结构。 2010 年 5 月 28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桂银验字(2010) 第 29 号”《验资报告》。经审计,截至 2010 年 5 月 6 日,华蓝设计已收到股东单 梅、徐兵、何新、覃洪兵以 1:1.18 的比例缴纳的货币 63.72 万元,其中,计入实 收资本的金额为 54 万元,超出实收资本的金额 9.7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各 3-3-2-16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及实缴出资金额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实际出资金额(万元) 1 单梅 17.31 20.4258 2 徐兵 17.31 20.4258 3 何新 17.31 20.4258 4 覃洪兵 2.07 2.4426 合计 54.00 63.7200 2010 年 6 月 29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并于同日向华蓝设 计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修正案,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记 的各记名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283.09 15.05 2 赵成 138.25 7.35 3 邓勇杰 88.48 4.70 4 李夏宁 75.54 4.02 5 吴广意 73.86 3.93 6 钟毅 71.55 3.80 7 费卫东 66.47 3.53 8 徐兵 66.26 3.52 9 庞朝晖 65.62 3.49 10 庞波 64.58 3.43 11 蒋伯宁 56.82 3.02 12 陆霖 55.12 2.93 13 徐欢澜 54.56 2.90 14 何新 53.50 2.85 15 杨辉 51.97 2.76 16 蒙瀚 51.09 2.72 17 覃洪兵 50.87 2.71 18 单梅 46.19 2.46 19 高杰 44.15 2.35 3-3-2-17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0 刘邵 41.36 2.20 21 梁汉吉 37.69 2.00 22 李申 34.58 1.84 23 陈永青 34.26 1.82 24 张霖 29.72 1.58 25 庞吉宁 29.70 1.58 26 郑毅 29.28 1.56 27 颜明海 28.30 1.50 28 周叱 27.91 1.48 29 李习群 26.76 1.42 30 朱炜宏 23.93 1.27 31 丁新宇 23.52 1.25 32 何劲松 22.40 1.19 33 蓝国宝 17.10 0.91 34 苏元艺 16.52 0.88 合计 1,881.00 100.00 (7)2011 年 4 月,华蓝设计第六次股权转让 ①本次股权变更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2010 年 1 月 15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选举徐欢澜、李 夏宁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徐欢澜作为新的监事会召集人,代替何新成为公 司指定的股权代持人。 2011 年 4 月,华蓝设计陈琴等 24 名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合计 39.58 万 元出资额,其中 11 人转让给徐欢澜代持,转让的出资额为 12.58 万元;13 人直 接转让给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额合计 27.00 万元。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钟毅 刘剑 凌建军 1.66 2 费卫东 邝新宇 凌建军 1.84 3 雷翔 陈琴 徐欢澜 1.48 4 朱炜宏 刘莉蓉 周艳时 3.99 5 钟毅 黄子波 王作荣 0.78 3-3-2-17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6 邓勇杰 邓力 杨胜君 1.60 7 李夏宁 韦信锋 唐歌 1.00 8 庞朝晖 石泉 徐欢澜 1.43 9 徐欢澜 李林栗 徐欢澜 1.48 10 杨辉 崔璟 何辉 1.48 11 周叱 周叱 谭芳 2.00 11 周叱 周叱 马武坚 2.00 11 周叱 周叱 韦贤宁 1.90 11 周叱 周叱 潘琳 1.00 12 周叱 周东泉 徐欢澜 1.48 13 李夏宁 李欣 刘虹 2.02 14 陆霖 庞启元 徐欢澜 0.74 15 李夏宁 李子登 徐欢澜 1.48 16 李夏宁 周爱平 徐欢澜 0.20 17 李习群 黄冬 徐欢澜 0.74 18 庞吉宁 卢波 庞吉宁 1.48 19 庞吉宁 苗苗 庞吉宁 1.48 20 丁新宇 黄旭南 徐欢澜 2.40 21 丁新宇 卢春梅 易斌 1.03 22 蓝国宝 李营录 徐欢澜 0.74 23 蓝国宝 邓富安 徐欢澜 0.41 24 杨辉 姚大鑫 温川 1.74 合计 39.58 记名股东周叱、李习群、蓝国宝、朱炜宏等 4 人不再担任记名股东,其名下 的 42 名实际出资人分别转至何新、郑毅、徐兵三人名下。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30 名记名股东代 48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1,881.00 万元出资额。 ②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 11 月 29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召开 股东会,作出决议:a.审议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3-3-2-17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b.审议通过蓝国宝、李习群、周叱、朱炜宏辞去记名股东身份。 2010 年 12 月 15 日,记名股东之间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分 别签署了对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3 月 29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 2011 年 4 月 2 日,自治区工商局向华蓝设计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华蓝设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 记的各记名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289.10 15.37 2 赵成 138.25 7.35 3 何新 95.88 5.10 4 邓勇杰 86.88 4.62 5 徐兵 86.20 4.58 6 吴广意 74.86 3.98 7 李夏宁 70.84 3.77 8 钟毅 69.11 3.67 9 徐欢澜 67.14 3.57 10 费卫东 66.23 3.52 11 庞波 64.58 3.43 12 庞朝晖 64.19 3.41 13 蒋伯宁 56.82 3.02 14 郑毅 55.30 2.94 15 陆霖 54.38 2.89 16 蒙瀚 51.09 2.72 17 覃洪兵 50.87 2.71 18 杨辉 50.49 2.68 19 单梅 48.21 2.56 20 高杰 44.15 2.35 21 刘邵 42.14 2.24 22 梁汉吉 37.69 2.00 23 李申 34.58 1.84 3-3-2-17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4 陈永青 34.26 1.82 25 张霖 29.72 1.58 26 庞吉宁 29.70 1.58 27 颜明海 28.30 1.51 28 何劲松 22.40 1.19 29 丁新宇 21.12 1.12 30 苏元艺 16.52 0.88 合计 1,881.00 100.00 (8)2011 年 7 月,华蓝设计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3 月 29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①审议通过华蓝设计 股本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按每单位出资 1:1 转增,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实际每 1 元 注册资本转增 0.80 元,共转增 1,504.80 万元,转增后华蓝设计注册资本由 1,881.00 万元变更为 3,385.80 万元;②审议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 正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30 名记名股东代 480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3,385.80 万元出资额。 2011 年 4 月 30 日,华蓝设计法定代表人雷翔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1 年 5 月 31 日,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桂银验字(2011) 第 14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华蓝设计已将未分配 利润 1,504.8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85.80 万元。 2011 年 7 月 15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并于同日向华蓝设 计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记的各记名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如下: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翔 520.3800 15.37 3-3-2-17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赵成 248.8500 7.35 3 何新 172.5840 5.10 4 邓勇杰 156.3840 4.62 5 徐兵 155.1600 4.58 6 吴广意 134.7480 3.98 7 李夏宁 127.5120 3.77 8 钟毅 124.3980 3.67 9 徐欢澜 120.8520 3.57 10 费卫东 119.2140 3.52 11 庞波 116.2440 3.43 12 庞朝晖 115.5420 3.41 13 蒋伯宁 102.2760 3.02 14 郑毅 99.5400 2.94 15 陆霖 97.8840 2.89 16 蒙瀚 91.9620 2.72 17 覃洪兵 91.5660 2.70 18 杨辉 90.8820 2.68 19 单梅 86.7780 2.56 20 高杰 79.4700 2.35 21 刘邵 75.8520 2.24 22 梁汉吉 67.8420 2.00 23 李申 62.2440 1.84 24 陈永青 61.6680 1.82 25 张霖 53.4960 1.58 26 庞吉宁 53.4600 1.58 27 颜明海 50.9400 1.50 28 何劲松 40.3200 1.19 29 丁新宇 38.0160 1.12 30 苏元艺 29.7360 0.88 合计 3,385.8000 100.00 (9)2012 年,华蓝设计第七次股权转让 ①本次股权变更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3-3-2-17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1 年 3 月 29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并审议通过《2010 年部分出资人辞 职转让股权的处置方案》。依据该方案,欧阳东、陈尚总等 38 人合计购买了何新、 徐欢澜代持的 49.835 万元出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受让人 记名股东 受让出资额(万元) 1 欧阳东 雷翔 0.8820 2 陈尚总 赵成 0.8820 3 朱春华 钟毅 0.8820 4 吕春明 钟毅 0.8820 5 林志强 钟毅 0.8820 6 谭国 钟毅 1.7630 7 谢慧娜 钟毅 1.6750 8 韦利华 钟毅 1.0000 9 蒙文流 钟毅 0.7500 10 梁卓洁 吴广意 1.8070 11 陈琳 吴广意 1.7630 12 郭任华 吴广意 2.6010 13 杨伟锋 蒋伯宁 0.4410 14 李祖兰 蒋伯宁 0.6620 15 吴静芬 蒋伯宁 1.7190 16 潘玲 蒋伯宁 1.6310 17 翟柳军 庞朝晖 1.3230 18 许春兰 庞波 0.8820 19 刘波 徐欢澜 0.7060 20 王松 李申 0.6620 21 俞谷年 梁汉吉 0.8820 22 冼明洁 梁汉吉 0.5000 23 曾爱华 徐兵 0.8820 24 张强 徐兵 0.8820 25 焦勇 徐兵 2.0000 26 姚维清 郑毅 0.8820 27 邓媚 郑毅 0.8820 28 黄焕耀 郑毅 2.3360 29 韦立新 郑毅 1.8950 3-3-2-17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受让人 记名股东 受让出资额(万元) 30 胡昕炜 郑毅 2.0720 31 李化龙 郑毅 1.6310 32 叶晓冬 郑毅 2.5120 33 李响 何新 0.8820 34 陈安 何新 0.8820 35 覃媛玲 何新 1.6750 36 曹剑 庞吉宁 1.1020 37 代伟 杨辉 1.9390 38 陈川亮 杨辉 2.2040 合计 49.8350 截至 2012 年 12 月底,华蓝设计的李仁龙、李涛等 29 人因离职等原因转让 了合计 84.853 万元的出资额,其中 26 人将合计出资额 83.407 万元转让给徐欢澜, 另外 3 名实际出资人直接转让给其他出资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赵成 张鹏 周艳时 0.3400 2 钟毅 李仁龙 徐欢澜 1.3320 3 钟毅 谢慧娜 徐欢澜 1.6750 4 邓勇杰 李涛 徐欢澜 3.6360 5 吴广意 陶安平 徐欢澜 6.8400 6 蒙瀚 蒙承勇 徐欢澜 2.1600 7 庞朝晖 张路 于敏 0.3060 8 刘邵 方恒专 徐欢澜 0.1800 9 庞波 黄金丽 徐欢澜 1.9800 10 庞波 黄智勇 徐欢澜 2.8080 11 庞波 滕斌 唐歌 0.8000 12 庞波 李敏超 徐欢澜 0.9000 13 庞波 章向劼 徐欢澜 1.8000 14 庞波 黄颖琳 徐欢澜 2.6640 15 李申 吕忠荣 徐欢澜 11.4120 16 费卫东 魏日虎 徐欢澜 3.6000 17 费卫东 庞廷岩 徐欢澜 2.4840 18 费卫东 闫利国 徐欢澜 2.8080 3-3-2-17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9 李夏宁 李夏宁 徐欢澜 1.2000 20 李夏宁 周家斌 徐欢澜 0.8280 21 梁汉吉 禤强 徐欢澜 3.3120 22 徐兵 卫更太 徐欢澜 5.7960 23 徐兵 韩文兵 徐欢澜 5.4000 24 何新 马武坚 徐欢澜 6.2640 25 何新 玉潘亮 徐欢澜 2.7360 26 苏元艺 林冰玉 徐欢澜 1.9800 27 庞吉宁 雷斌 徐欢澜 2.1060 28 何劲松 刘毅 徐欢澜 4.8060 29 何劲松 蒙珏 徐欢澜 2.7000 合计 84.8530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30 名记名股东代 474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华蓝设计 3,385.80 万元出资额。 ②工商变更登记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公司未就本次股权转让单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3 年 3 月,华蓝设计第八次股权转让 ①本次股权变更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2012 年 7 月 23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广西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依据该方案,129 名实际出资人所持 21,482,030 元出 资额,以及徐欢澜名下代持未分配的 84,960 元出资额一并转让给华蓝控股,华 蓝控股本次共受让 2,156.699 万元出资额,具体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 3。 2012 年 9 月,根据《广西华蓝公司新的记名股东产生方案》,全体实际出资 人选举了何辉、黎威、陈尚总、欧阳东、余勇、蒙鞘、杨自雄等 7 人成为新记名 股东。 林建清、岑荣敏等 343 名未向华蓝控股转让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将合计持有的 1,155.911 万元出资额转由该 7 名记名股东代为持有。 截至 2013 年 3 月,华蓝设计的黎明、赵斌等 2 名实际出资人离职,将其所 3-3-2-17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持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受让人欧阳东,合计转让出资额 69,840 元。同时,原在 徐欢澜名下的华蓝设计剩余 662,060 元代持未分配股权亦变更至欧阳东名下并由 其代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 7 名记名股东代 343 名实际出资人与华蓝控股共 同持有华蓝设计 3,385.80 万元出资额。 ②工商变更登记 2012 年 12 月 10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召开 股东会并作出决议:a.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变更为华蓝控股、何辉、欧阳东、余勇、 陈尚总、蒙鞘、杨自雄、黎威;b.审议通过新股东的持股结构以及如下股权转让 事宜,具体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雷翔 520.3800 2 赵成 248.8500 3 钟毅 124.3980 4 邓勇杰 156.3840 5 吴广意 134.7480 6 蒙瀚 91.9620 7 蒋伯宁 102.2760 8 庞朝晖 115.5420 华蓝控股 9 刘邵 75.8520 10 庞波 116.2440 11 徐欢澜 120.8520 12 颜明海 50.9400 13 李申 62.2440 14 费卫东 119.2140 15 单梅 86.7780 16 陆霖 30.0350 小计 2,156.699 17 陆霖 67.8490 18 李夏宁 欧阳东 127.5120 19 陈永青 61.6680 3-3-2-17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20 张霖 53.4960 21 梁汉吉 6.8150 小计 317.34 22 梁汉吉 61.0270 23 徐兵 何辉 155.1600 24 郑毅 54.0650 小计 270.252 25 郑毅 45.4750 26 高杰 黎威 79.4700 27 何新 97.5400 小计 222.485 28 何新 75.0440 29 苏元艺 余勇 29.7360 30 庞吉宁 21.2740 小计 126.054 31 庞吉宁 32.1860 32 丁新宇 蒙鞘 38.0160 33 覃洪兵 49.5460 小计 119.748 34 覃洪兵 42.0200 35 何劲松 陈尚总 40.3200 36 杨辉 12.2500 小计 94.59 37 杨辉 杨自雄 78.6320 合计 3,385.80 2012 年 12 月 20 日,华蓝控股与何辉、欧阳东、余勇、陈尚总、蒙鞘、杨 自雄、黎威等 7 名股东共同签署了《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同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新的《广西华蓝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章程》。 2013 年 1 月 11 日至 2013 年 2 月 5 日期间,记名股东之间依据上述股权变 更情况分别签署了对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3-3-2-18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3 年 3 月 29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并于同日向华蓝设 计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记的各记名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控股 2,156.6990 63.70 2 欧阳东 317.3400 9.37 3 何辉 270.2520 7.98 4 黎威 222.4850 6.57 5 余勇 126.0540 3.72 6 蒙鞘 119.7480 3.54 7 陈尚总 94.5900 2.79 8 杨自雄 78.6320 2.32 合计 3,385.80 100.00 (11)2014 年 8 月,华蓝设计第九次股权转让暨第四次增资 ①本次股权转让 截至 2014 年 7 月,华蓝设计共计 22 名员工股东离职将各自所持出资额合计 71.8190 万元转让给欧阳东代持。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蒙鞘 葵曦 1.8000 2 余勇 苏元艺 4.8780 3 欧阳东 陈琳 1.7630 4 杨自雄 刘洁 4.8060 5 欧阳东 李光明 1.3320 6 何辉 农燕 欧阳东 2.6640 7 余勇 谭芳 6.2640 8 欧阳东 陈淡波 3.1500 9 黎威 周桂香 7.2000 10 欧阳东 邓雅晴 1.3320 11 蒙鞘 李树春 1.3320 3-3-2-18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2 黎威 陈茜 0.6120 13 何辉 李明刚 2.8080 14 黎威 蒋文顺 2.3940 15 欧阳东 宋云 1.4940 16 欧阳东 黄天意 1.3320 17 黎威 陆丽妃 1.3320 18 欧阳东 苏祖汉 3.5640 19 余勇 李一宁 1.5660 20 欧阳东 韦葳 1.8000 21 何辉 卢爱丽 9.6120 22 陈尚总 黄翠美 8.7840 合计 71.8190 另有 8 名员工离职或去世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公司将其应转让股权转 入欧阳东名下代持管理,其中 1 名员工韦纲因其配偶同为华蓝设计员工及实际出 资人,故将所持部分出资额 2.664 万元转让给配偶袁媛。此外,欧阳东将代持部 分的 16.6444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集团。 ②本次增资 2014 年 7 月,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的方式,按照每 1 元转增注册资本 0.54 元的方式进行转增,自然人股东扣税后 1 元注册资本转增 0.432 元。本次增资时已离职或过世的实际出资人依据华蓝设计 《股权管理规定》应转让并由欧阳东代持未分配的库存股部分没有同比例转增。 根据本次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出资额(万元) 1 华蓝集团 1,181.2619 2 欧阳东 146.4667 3 何辉 86.6740 4 黎威 73.0698 5 蒙鞘 45.2356 6 余勇 33.1644 3-3-2-18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新增出资额(万元) 7 陈尚总 25.6808 8 杨自雄 27.0868 合计 1,618.6400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7 名记名股东代 314 名实际出资人与华蓝集团共同持 有华蓝设计 5,004.44 万元出资额。 ③工商变更登记 2014 年 7 月 24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召开股 东会会议,作出决议:a.同意华蓝设计注册资本由 3,385.80 万元增加至 5,004.44 万元的事项;b.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4 年 8 月 4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并于同日向华蓝设 计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记的各记名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3,337.9609 66.70 2 欧阳东 463.8067 9.27 3 何辉 356.9260 7.13 4 黎威 295.5548 5.91 5 蒙鞘 164.9836 3.30 6 余勇 159.2184 3.18 7 陈尚总 120.2708 2.40 8 杨自雄 105.7188 2.11 合计 5,004.4400 100.00 (12)2015 年 1 月,华蓝设计名称变更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发了“(国)名称变核内字[2014]第 2857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华蓝设计名称变更为: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 3-3-2-18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4 年 12 月 22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①同意将公司名称 从“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②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015 年 1 月 6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并于同日向华蓝设 计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13)2016 年 10 月,华蓝设计第十次股权转让暨第五次增资 ①本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6 月 24 日,华蓝设计召开股东会并审议通过了《2014 年华蓝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代持未分股权的处置方案》。依据该方案,刘波、蒙文流等 85 名实 际出资人签署了《2014 年股权认购、交款、选择代理持股人确认书》,合计出资 购买欧阳东代持未分配的 114.608 万元出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购买方(实际出资人) 记名股东 购买出资额(元) 1 刘波 何辉 5,360 2 蒙文流 何辉 5,380 3 李欣蔚 何辉 9,440 4 陈静 何辉 16,600 5 吴静芬 何辉 4,430 6 潘玲 何辉 6,230 7 梁世才 何辉 5,600 8 赵群 何辉 5,600 9 郑霁雯 何辉 2,320 10 陆猛祥 何辉 2,620 11 罗增文 何辉 11,500 12 陈文献 何辉 11,500 13 代伟 何辉 9,130 14 何辉 何辉 11,500 15 韦彬 何辉 21,620 16 马娴 何辉 22,080 17 李霆 何辉 14,720 18 谭凯 何辉 17,940 3-3-2-18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购买方(实际出资人) 记名股东 购买出资额(元) 19 莫颖 何辉 23,000 20 李健 何辉 25,300 21 韩立君 何辉 23,000 22 李昕 余勇 7,040 23 吕春明 余勇 10,280 24 刘丽 余勇 3,320 25 韩华 余勇 25,000 26 曾涛 余勇 15,640 27 陈成贵 余勇 15,180 28 莫小明 余勇 22,540 29 刘国成 黎威 9,200 30 沈丁 黎威 440 31 刘辉 黎威 9,880 32 吴贤华 黎威 2,320 33 赵宇 黎威 11,240 34 吕智 黎威 15,660 35 廖春霞 黎威 35,570 36 梁有千 黎威 25,760 37 农红萍 欧阳东 5,080 38 曾爱华 欧阳东 9,200 39 李响 欧阳东 4,960 40 孙永萍 欧阳东 11,940 41 张涛 欧阳东 10,440 42 姚维清 欧阳东 3,620 43 黄晓通 欧阳东 480 44 张琳 欧阳东 9,200 45 李儒涛 欧阳东 10,900 46 桂杰 欧阳东 5,660 47 熊妮君 欧阳东 10,600 48 王万军 欧阳东 9,200 49 郑保力 欧阳东 8,300 50 张强 欧阳东 2,500 51 刘丽娜 欧阳东 9,200 3-3-2-18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购买方(实际出资人) 记名股东 购买出资额(元) 52 宋玉福 欧阳东 1,400 53 李林 欧阳东 21,620 54 唐璞山 欧阳东 23,000 55 付朝华 欧阳东 24,840 56 吕芬芸 欧阳东 18,860 57 余建林 欧阳东 20,240 58 彭俊杰 欧阳东 19,320 59 丘忠慧 欧阳东 19,320 60 王全 杨自雄 12,540 61 胡士波 杨自雄 17,220 62 秦德全 杨自雄 17,260 63 覃雪明 杨自雄 5,080 64 邓媚 杨自雄 4,740 65 苏超康 杨自雄 22,540 66 黄丽娟 杨自雄 20,700 67 庞赞龙 杨自雄 28,060 68 梁巨大 杨自雄 15,640 69 莫志劼 杨自雄 26,680 70 梁福瑜 杨自雄 15,180 71 吴华 杨自雄 17,480 72 孔繁莉 杨自雄 19,320 73 滕莹 杨自雄 15,180 74 秦勇 杨自雄 17,940 75 农佳莹 杨自雄 20,240 76 屈炫 蒙鞘 17,720 77 俞谷年 蒙鞘 3,120 78 梁军 蒙鞘 11,500 79 陈川亮 蒙鞘 8,780 80 覃卫东 蒙鞘 17,020 81 唐丹诚 蒙鞘 11,960 82 蒋广艺 蒙鞘 12,880 83 周丽清 蒙鞘 21,160 84 吴舒琳 蒙鞘 15,640 3-3-2-18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购买方(实际出资人) 记名股东 购买出资额(元) 85 荆向晓 蒙鞘 26,680 合计 1,146,080 在本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前,共有林敏等 20 名实际出资人离职并将所持公 司股权转让给指定受让人欧阳东,合计转让出资额 59.625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何辉 林敏 9.1505 2 何辉 李健 2.5300 3 余勇 李琰 3.8664 4 余勇 易斌 4.7170 5 余勇 欧晟 3.0931 6 黎威 郭任华 3.7246 7 欧阳东 黄裘 0.8248 8 欧阳东 陈基浩 4.5540 9 杨自雄 李燕 1.5466 10 杨自雄 胡杰荣 3.0931 欧阳东 11 杨自雄 韦立新 2.7136 12 杨自雄 邱世海 0.7733 13 蒙鞘 蒋桂江 3.8148 14 陈尚总 贺袁元 1.9074 15 欧阳东 韦纲 2.6640 16 何辉 李祖兰 4.2620 17 何辉 钟磊 1.0800 18 陈尚总 黄庆 1.8180 19 余勇 李嘉 2.1600 20 欧阳东 陈相华 1.3320 合计 59.6252 另有梁凌筠、陈捷等 8 人虽离职,但因其配偶同为公司员工及实际出资人, 故该 8 人将所持股权转让给配偶,合计转让 33.1914 万元出资额,其中刘福顺因 去世,其股权由妻子黄珍(公司原股东)继承。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转让方(实际出资人)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3-3-2-18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1 余勇 梁凌筠 许春兰 3.8148 2 黎威 陈捷 周敏 7.3719 3 欧阳东 张琳 姚维清 4.7348 4 欧阳东 王景峰 熊倪君 1.9074 5 欧阳东 刘福顺 黄珍 4.9748 6 杨自雄 陈顺霞 杨自雄 5.1552 7 蒙鞘 金思漾 梁云峰 3.8148 8 陈尚总 韦月华 黄孝军 1.4177 合计 33.1914 2015 年 12 月,华蓝集团与华蓝设计 142 名实际出资人(记名股东为何辉、 余勇、黎威、杨自雄、蒙鞘、陈尚总、欧阳东等 7 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及《补充协议》,受让了 142 名实际出资人合计持有的 641.2504 万元出资额,同 时华蓝集团受让了欧阳东名下代持的出资额共 73.3827 万元,具体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附表 3。 ②本次增资 2016 年 9 月 28 日,华蓝设计作出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由于在 2014 年 8 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工 商办理过程中,遗漏了袁媛、黄裘、刘福顺、李习群 4 名实际出资人的转增信息, 故华蓝设计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过程中就该四人的转增进行了补正,注册资本由 5,004.44 万元增资为 5,010.4197 万元,增资金额为 5.9797 万元。 ③工商变更登记 2016 年 9 月 28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召开股 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a.审议通过华蓝设计注册资本由 5,004.44 万元增 加至 5,010.419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欧阳东认购;b.审议通过何辉、余勇、 黎威、杨自雄、蒙鞘、陈尚总、欧阳东等 7 名股东向华蓝集团转让所持华蓝设计 股权的事项;c.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同日,记名股东之间签署了对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9 月,华蓝设计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3-2-18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章程》。 2016 年 10 月 28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并于同日向华蓝 设计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7 名记名股东合计代 188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股权,并 与华蓝集团共同持有华蓝设计 5,010.4197 万元出资额。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记的各记名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4,052.5941 80.88 2 何辉 214.8574 4.29 3 欧阳东 200.0151 3.99 4 黎威 166.0439 3.31 5 蒙鞘 135.7430 2.71 6 余勇 104.9361 2.09 7 杨自雄 92.3336 1.84 8 陈尚总 43.8965 0.88 合计 5,010.4197 100.00 (14)2018 年 4 月,华蓝设计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①本次股权变更及委托持股关系的变更 截至 2017 年 12 月,华蓝设计共计 14 名实际出资人因离职等原因将所持 67.276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华蓝集团,具体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 3。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7 名记名股东代 174 名实际出资人持有股权,与华蓝 集团共同持有华蓝设计 5,010.4197 元出资额。 ②工商变更登记 2018 年 3 月 30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召开临 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a.审议通过何辉、余勇、黎威、杨自雄、蒙 鞘等 5 人将所持华蓝设计股权转让给华蓝集团的事项(具体如下表);b.审议通 3-3-2-18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过新的公司章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何辉 3.0931 2 余勇 13.9706 3 黎威 华蓝集团 17.4487 4 杨自雄 3.2726 5 蒙鞘 29.4912 合计 67.2762 2018 年 3 月 30 日,记名股东之间依据上述股权变更情况分别签署了对应的 《股权转让协议》。 2018 年 3 月,华蓝设计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章程》。 2018 年 4 月 13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设计经工商登记的各记名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4,119.8703 82.23 2 何辉 211.7643 4.23 3 欧阳东 200.0151 3.99 4 黎威 148.5952 2.97 5 蒙鞘 106.2518 2.12 6 余勇 90.9655 1.82 7 杨自雄 89.0610 1.78 8 陈尚总 43.8965 0.88 合计 5,010.4197 100.00 (15)2018 年 12 月,华蓝设计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①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关系的解除 截至 2018 年 12 月,华蓝设计 174 名实际出资人(记名股东为何辉、欧阳东、 黎威、蒙鞘、余勇、杨自雄、陈尚总等 7 人)合计持有的 889.1454 万元出资额, 3-3-2-19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以及欧阳东代持未分配的 1.4040 万元出资额,合计 890.5494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 让给华蓝集团,具体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 3。 华蓝集团成为华蓝设计的唯一股东,华蓝设计成为华蓝集团全资子公司,至 此华蓝设计的股权代持情形清理完毕。 ②工商变更登记 2018 年 12 月 21 日,依据上述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变更情况,华蓝设计召开 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作出决议:a.审议通过何辉、欧阳东、黎威、蒙鞘、余勇、 杨自雄、陈尚总等 7 人将所持华蓝设计全部股权转让给华蓝集团的事项(具体如 下表);b.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序号 转让方(记名股东)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何辉 211.7643 2 欧阳东 200.0151 3 黎威 148.5952 4 蒙鞘 华蓝集团 106.2518 5 余勇 90.9655 6 杨自雄 89.0610 7 陈尚总 43.8965 合计 890.5494 2018 年 12 月 21 日,记名股东之间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自治区工商局核准华蓝设计变更登记并于同日向华蓝 设计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华蓝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蓝集团 5,010.4197 100.00 合计 5,010.4197 100.00 (16)华蓝设计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的说明 ①代持未分配股权的性质 3-3-2-19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依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以及《股权管理规定》,员工离职时应将股权转 让给华蓝设计指定受让人。华蓝设计先后指定监事会召集人何新、徐欢澜、欧阳 东受让该等股权。股权受让时,由华蓝设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履行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义务。华蓝设计股东会对代持未分配股权定期进行分配转让,转让对 象主要为新取得行业内主要资质资格的以及在重要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转 让对象本人在限额内自愿受让代持股权,向华蓝设计缴纳股权转让价款。 综上,华蓝设计代持未分配股权实质上为华蓝设计出资收购用于实行员工持 股计划的库存股,因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并未禁止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公司股权, 故华蓝设计回购离职员工的股权并未违反当时适用的《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 且现已清理完毕,因此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②2009 年 4 月、2010 年 1 月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说明 经核查,华蓝设计在 2009 年 4 月、2010 年 1 月办理工商登记后,工商登记 的部分记名股东持股数与华蓝设计记名股东名下实际出资人的合计持股数不一 致,该等不一致系华蓝设计办理工商登记时统计错误所致,已在后来工商变更登 记时进行了及时纠正。2010 年 6 月及之后的历次工商变更均与其出资人的实际 出资情况保持一致,不影响出资人后续的股东权益,相关出资人亦未因此产生股 权纠纷。 ③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说明 由于华蓝设计的出资人离职转让股权是一个持续变化的动态过程。为工商变 更登记的方便性和可操作性,华蓝设计定期或不定期对出资人的变更情况进行集 中梳理、统计,提交股东会审议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因此存在股权变更后超过 一个月仍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 《公司法》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 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由于华蓝设计未在股权变更后一个月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系基 于实际可操作性的考虑,并不存在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登记仍故意不办理登记的 情形,且均尽快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未曾因此受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因此,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华蓝设计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不影 3-3-2-19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响其股权结构的清晰、完整,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④刘晓明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说明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华蓝设计尚有一名原实际出资人刘晓明未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亦未接受股权转让价款。 经核查刘晓明的《离职申请表》,刘晓明已于 2008 年离职,但一直未依据华 蓝设计公司章程及《股权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配合办理离职退股手续,亦未接 收股权转让价款。虽因刘晓明拒绝配合致使华蓝设计未能办理其股权退出的手续, 但该等情形对华蓝设计公司股权结构的清晰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a.刘晓明离职符合华蓝设计当时有效的华蓝设计《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转让 股权情形,应转让其持有的相关股权并办理转让手续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依据当时有效的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须按照公司规定转让股权并办理转让手续:1、不受聘于本公司或其控参股 公司时;2、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辞退,或因违法受到服刑时;3、蓄意损害 公司利益并造成公司损失,经公司董事会决定要求其转让股权时。” 依据当时有效的华蓝设计《公司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在按照法律、章程、 股东会决议转让股权的情形,股权转让者或其合法继承人应当配合公司办理股权 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如不予配合的,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b.刘晓明离职符合华蓝设计当时有效的《股权管理规定》的离职退股情形, 应办理离职退股 依据华蓝设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刘晓明离职时有效的华蓝设计《股权管 理规定》第 6.1 条规定:“股东有 3.2.3 条所列情况,须在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月内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持有的岗位股应当按照本规定 6.3 和 6.4 条规定进行转 让,其持有的自然人股,按照本规定 6.4 条向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转让。否则,从 事件发生第二个月起,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其股东权益,并有权向其收取每天万分 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停止或股权转让金扣完为止。” 3-3-2-19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依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第 3.2.3 条规定:“股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除因工作需要经董事会特别批准外,须转让其全部股权(包括岗位股),转让时 限见 6.1 条规定。(1)不再是本公司或其控参股公司的聘用员工时;(2)严重违 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3)严重失职,营私舞 弊或蓄意损害公司利益并造成公司损失,经公司董事会决定要求其转让股权时。” 依据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第 6.3 条规定:“股权转让价按照股东会批 准的上年经审计确认的公司单位净资产价值为依据确定的单价执行。” c.华蓝设计承诺未来按华蓝设计《股权管理规定》向刘晓明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 根据华蓝设计公司章程及《股权管理规定》的前述规定,刘晓明离职后已失 去股东资格,华蓝设计有权单方终止其股东资格。由于刘晓明单方面原因,华蓝 设计无法向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经对比同期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转让价格,考 虑刘晓明离职前持有的华蓝设计股权为 7,800 元出资额(占华蓝设计当时总股本 的 0.073%),华蓝设计向刘晓明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税前)最高不超过 8,580.00(7,800*1.10)元,金额较低。华蓝设计已承诺“将持续与刘晓明保持沟 通,并在其配合时及时向其支付转让价款”。 ⑤关于华蓝设计出资人访谈确权情况的说明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华蓝设计自改制设立以来,先后共累计有 680 名自然 人出资人,按出资人退出时持股金额计算,该等出资人曾累计持有华蓝设计 4,233.58 万元出资额。 201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6 月期间,本所经办律师多次组织对华蓝设计出资 人进行访谈确权。截至 2020 年 6 月底,本所经办律师与保荐机构累计对其中 640 名出资人进行了访谈,并对该等出资人历史上所持华蓝设计股权的变更情况进行 了确认,累计访谈确权人数占华蓝设计累计股东人数的 94.12%;按退出时持股 金额计算,该 640 名股东累计持有华蓝设计 4,096.23 万元股权,占华蓝设计累计 股东出资额的 96.76%。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华蓝设计的有关改制行为已经有权机关批准,履 行了合法程序,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不影响其现有股权结构的清晰、明确。 3-3-2-19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华蓝工程 名称 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0543803015 住所 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20号南宁工人文化宫文化综合楼25层 法定代表人 赵成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和咨询,市政行业设计和咨询,建筑智能化 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以上四项凭资质证经营);房地 产项目策划;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经营范围 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承担建筑、市政行业国(境)外的工程咨 询、设计的资格,以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资格并 可进行上述项目的总承包业务、设备、材料出口及人员劳务输出(以上 项目凭资质证经营)。 成立日期 2012年9月11日 营业期限 2012年9月11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 华蓝集团持股89.97%,卢玉南持股0.74%,李长生持股0.71%,戴琳持股 0.53%,卢海燕持股0.50%,牟坚持股0.50%,黄凤祥持股0.49%,卢尤持 股0.47%,梁军持股0.46%,徐长春持股0.42%,杨胜君持股0.38%,龙小 夏持股0.37%,余永涛持股0.34%,梁亮亮持股0.34%,朱建宇持股0.33%, 股权结构 黄耀明持股0.33%,傅强持股0.31%,朱雯雯持股0.30%,李雁池持股 0.30%,蔡焕宁持股0.30%,唐伟文持股0.29%,陈滔持股0.28%,方拥持 股0.28%,张霄云持股0.27%,林海持股0.26%,刘明秀持股0.24%,张宗 俊持股0.13%,周霜持股0.08%,蒙恪勤持股0.07%。 3.中蓝审图 名称 广西中蓝审图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20771343069 住所 南宁市华东路39号8楼801号 法定代表人 邓勇杰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施工图审查及咨询服务(凭资质证经营)。 成立日期 2013年8月28日 营业期限 2013年8月28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 施工图审查及咨询服务。 3-3-2-19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股权结构 华蓝设计持股100% 4.英图设计 名称 南宁市英图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2747973425K 住所 南宁市华东路39号18栋三楼 法定代表人 钟毅 注册资本 50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打印、复印;复印晒图模型雕刻软件开发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产 经营范围 品和耗材、办公用品、打印机、制图设备及其耗材的销售。 成立日期 2003年4月14日 营业期限 2003年4月14日至2028年4月14日 主营业务 打印、复印服务,办公耗材销售。 华蓝设计持股52.00%,卢琦持股15.00%,李建明持股7.00%,韦晓东持股 4.00%,王艳华持股3.00%,古乐持股3.00%,高建发持股2.00%,冀舒宁持 股权结构 股2.00%,石泉持股2.00%,秦雪兰持股2.00%,黎金泉持股2.00%,黄辉持 股2.00%,吴振华持股2.00%,陈珑持股1.00%,黄泥兰持股1.00%。 5.华蓝投资咨询 名称 广西华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2MA5LBH1C6F 住所 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18栋5层 法定代表人 刘邵 注册资本 200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咨询,工程造价(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咨询(凭有效资质证 经营),工程招标(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科技标识标牌设 经营范围 计、施工及安装,旅游信息咨询,美术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年8月18日 营业期限 2017年8月18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 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工程招标。 华蓝设计持股40%,黄升持股20.00%,杨伟锋持股20.00%,韦海泉持股 股权结构 20.00%。 6.苏中达科 3-3-2-19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名称 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732237062M 住所 南宁市朋云路6号综合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 谢智泉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 机信息系统集成,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特种防雷技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工程咨询,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以上项目凭资质证及安全生 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代理销售综合布线产品、安全防范产品(除国家 经营范围 专项规定外)、消防器材、停车场管理系统产品、灯光音响器材、楼宇自控 产品、空调产品、通讯及网络产品(除国家专项控制产品除外)、计算机设 备、多媒体教学仪器、公共广播设备(除国家专控外)、防雷及防浪涌器材、 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建筑电气设备与系统;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 仪器、仪表的销售与上门安装;教学系统软件产品与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 与销售;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产品研制及销售;软件开发;智能化技 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及推广。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24日 营业期限 2001年12月24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00%,华蓝集团持股35.00%,王 股权结构 西平持股5.00% 7.云宝宝 名称 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MA5L248246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3号楼1909 住所 号房 法定代表人 周勃 注册资本 7,000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对数据信息产业的投资;数据处理服务;应用软件、信息系统的租用服务; 企业投资信息咨询(除金融、证券类及国家禁止或限制的服务外);计算机 软件咨询、计算机应用系统的集成开发;销售:电子设备、计算机、通讯 经营范围 设备、安防设备、机电产品(除九座以下乘用车及助力自行车);软件开发 销售;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安装;电子计算机、电讯设备方面的技术 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 3-3-2-19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销策划,项目策划;商品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 告;会议及展览服务;影视制作咨询服务;摄影器材及用品的租赁、场地 租赁、房屋租赁。 成立日期 2017年3月28日 营业期限 2017年3月28日至2037年3月27日 主营业务 数据信息产业投资、数据处理。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57%,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7.14%,杭州数梦鼎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29%,南宁智聚 股权结构 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29%,南宁市市民卡信息服务有限责 任公司持股9.29%,华蓝设计持股7.14%,广西广电7.14%,南宁浩众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持股2.14%。 8.华蓝装饰 名称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619301528C 住所 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9号(青山训练基地内) 法定代表人 朱建宇 注册资本 1,01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叁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幕墙工程 设计专项乙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经营范围 中国展览馆施工壹级、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实验室工程 设计和施工、净化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 项目凭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销售:办公及实验室家具、木制家 具(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教学仪器、办公用品、实验室辅助设 备及耗材。 成立日期 1994年6月1日 营业期限 1994年6月1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 建筑装饰装修等。 朱建宇持股35.03%,华蓝工程持股19.80%,陈理波持股5.11%,章健持股 5.06%,卢庐持股4.99%,黄灿辉持股3.30%,李德琼持股2.07%,陈蔚平持 股2.01%,陈秋武持股1.89%,郭春荣持股1.83%,梁学勤持股1.78%,刘帮 权持股1.58%,李婷婷持股1.57%,何忠丽持股1.29%,张洪持股1.13%,黄 股权结构 祖康持股1.05%,潘丽鲜持股0.93%,玉健持股0.79%,莫培坤持股0.79%, 李川持股0.69%,莫建英持股0.67%,周念萱持股0.65%,班聪持股0.59%, 覃诗持股0.59%,陈书娴持股0.52%,黄星钰持股0.51%,杨媚持股0.50%, 曾建文持股0.45%,李秋娟持股0.45%,蒋佩珊持股0.42%,林绍永持股 0.38%,周丽红持股0.31%,廖杨福持股0.27%,甘记梅持股0.24%,林冰持 3-3-2-19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股0.23%,欧阳海龙持股0.21%,黄菲有持股0.20%,黄偲颖持股0.10%。 9.华蓝岩土 名称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799737299E 住所 南宁市望州路北二里38号 法定代表人 蒋受义 注册资本 2,69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 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 经营范围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劳务,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结 构补强和特种防雷),土地整治规划,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储量 核实、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技术服务(以上项目涉及资质证的凭 资质证经营);节能技术咨询,水资源科技咨询;机械设备租赁及维修。 成立日期 2007年4月6日 营业期限 2007年4月6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 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卢玉南持股25.91%,华蓝工程持股10.11%,蒋受义持股7.43%,邓日海持 股5.58%,陆韦春持股3.72%,阳成持股3.72%,钱伟文持股3.72%,谢乙瑛 持股2.60%,李俊华持股2.45%,沈玉涛持股2.42%,黄俊澎持股2.23%,唐 成东持股1.86%,姜广占持股1.86%,苏华持股1.86%,黄学伟持股1.86%, 丁红萍持股1.12%,刘忠忠持股1.12%,刘明持股1.12%,叶剑华持股1.12%, 周绪鸿持股1.12%,夏碧涛持股0.74%,崔玮持股0.74%,庞春茂持股0.74%, 股权结构 徐长钦持股0.74%,曾明持股0.74%,曾铖持股0.74%,李军持股0.74%,李 广持股0.74%,李新容持股0.74%,李泽智持股0.74%,杨敏萍持股0.74%, 杨礼贤持股0.74%,林嵩桂持股0.74%,梁慧君持股0.74%,梁芬玲持股 0.74%,梁运胜持股0.74%,肖蒙云持股0.74%,覃光春持股0.74%,覃行流 持股0.74%,贲吕周持股0.74%,陆金婵持股0.74%,韦万正持股0.74%,龙 开学持股0.74%。 10.分公司 序 统一社会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华蓝设计 深圳市福田 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市 (集团)有 914403008 区红荔路荔 政工程设计、轻纺及建材行业设 1 1985.1.1 唐丹诚 限公司深 921943566 湖大厦二楼 计、工程咨询、建筑智能化系统工 圳分公司 中 201 室 程设计(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 3-3-2-19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统一社会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注] 证书,方可经营)。 接受主体委托,为主体公司接洽以 柳州市阳和 下业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 华蓝设计 工业新区古 编制、市政工程设计、轻纺及建材 (集团)有 914502037 亭大道 100 行业设计、工程咨询、建筑智能化 2 限公司柳 2007.3.27 陈琨 997201714 号冠亚国际 系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图审查工 州市政分 星城 17 栋 13 程勘察、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检 院 层 11 号 测、地质灾害评估、地基和基础工 程施工。 接受隶属企业委托联系以下业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 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 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 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 制、工程咨询、电力行业(新能源 玉林市建安 华蓝设计 发电)专业设计、轻纺行业(食品 街 2 号(原东 (集团)有 914509005 发酵烟草专业工程)专业设计、建 3 2010.7.21 吴华 成胜利垌地 限公司玉 59417464A 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并可从事 区建委大院 林分公司 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 18 号) 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 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施工 图审查、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 程的勘探、咨询、设计的资格,以 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 招标工程的资格并可进行上述工 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出口及人员劳 务输出。 受公司委托从事公司承揽的: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轻 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市 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 华蓝设计 成都市金牛 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景园 (集团)有 915101065 区韦家碾一 4 2010.10.14 秦臻 林工程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制、 限公司成 62045964F 路 118 号 3 栋 工程咨询、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 都分公司 10 层 25 号 专业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 草工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人 防工程)设计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 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 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 3-3-2-20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统一社会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与管理服务,工程施工图审查。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 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 华蓝设计 贵阳市云岩 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 (集团)有 915201035 区富水中路 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 5 2011.9.28 李天吉 限公司贵 841142544 66 号 5-1、5-2 制,工程咨询,电力行业工程(新 阳分公司 号 能源发电)专业设计,轻纺行业(食 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设计,建筑 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图审查,承担本行业工程的勘探、 咨询、设计的资格。 华蓝设计 武昌区徐东 (集团)有 914201065 二路二号创 6 2012.4.20 王全 凭公司许可证在授权范围内经营 限公司武 94519300D 意园 1#118、 汉分公司 120 号 为所隶属企业法人承接其建筑资 华蓝设计 重庆市渝中 质范围内的业务。(法律、行政法 (集团)有 915001035 区长江一路 7 2012.4.26 刘丽 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 限公司重 95180126T 62 号 25-1#、 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 庆分公司 25-2# 后方可经营) 桂林市七星 华蓝设计 区桂磨大道 (集团)有 914503000 在总公司业务范围内受总公司委 8 2014.4.11 刘松 创意产业园 限公司桂 98023197G 托承揽相关业务。 3#602、3#603 林分公司 号 江西省南昌 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建 市西湖区雷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风景园林工程 华蓝设计 池街 688 号 设计、工程咨询、旅游规划设计、 (集团)有 913601033 9 2014.5.28 艾治国 中海朝阳郡. 城市规划编制(以上项目凭资质证 限公司南 99436331H 观园 3#楼 2 经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昌分公司 单元 1102 室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 11 层) ** 郑州市高新 华蓝设计 技术产业开 (集团)有 914101003 10 2015.2.27 陈玉 发区西三环 从事隶属总公司业务联络。 限公司郑 300570183 路 289 号 13 州分公司 楼 1304 号 华蓝设计 厦门市思明 913502033 承接所属建筑业企业在其经营范 11 (集团)有 2015.6.5 庞吉宁 区湖滨西路 9 030899625 围内委托的业务。 限公司厦 号 10B 之一 3-3-2-20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统一社会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门分公司 单元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下列 华蓝设计 长沙市开福 经营活动: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城 (集团)有 914301053 区捞刀河街 乡规划编制;风景园林工程、市政 12 2015.6.16 陈雄 限公司长 38416265G 道高源村 173 工程的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沙分公司 号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 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设计、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 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风 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 制、工程咨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 华蓝设计 梧州市东出 业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 (集团)有 914504033 口两省交界 工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人防 13 2015.7.6 宋磊 限公司桂 48528324L 出粤桂大厦 3 工程)设计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 东分公司 楼 325 室 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 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 管理服务,工程施工图审查、旅游 规划设计、土地规划、承担本行业 国(境)外工程的勘探、咨询、设 计的资格,以及承包境外建筑工程 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资格并可 进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出 口及人员劳务输出。 广州市海珠 华蓝设计 91440101 区滨江中路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勘察 (集团)有 14 MA5A3EQ 2017.9.27 艾治国 368 号 3 层自 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工 限公司广 80B 编之二(仅限 程技术咨询服务 东分公司 办公)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燃气、轨道交通交通除外) 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 华蓝设计 海南省三亚 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 91460200 (集团)有 市凤凰路南 专业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 15 MA5T26EJ 2017.11.13 张涛 限公司海 方航空城 14 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城乡 40 南分公司 栋 101A 号房 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化工石化医 药行业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 电)专业设计,轻纺行业(食品发 醇烟草工程)专业设计,建筑行业 3-3-2-20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统一社会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信用代码 (人防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 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绿 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咨询、评 估及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材 料试验,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 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 理服务,旅游规划设计、土地规划, 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探、 咨询、设计的资格,以及承包境外 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 资格并可进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设 备、材料出口及人员劳务输出。 广西中蓝 审图有限 91450405 梧州市新兴 联系公司业务:施工图审查及咨询 16 责任公司 MA5KEP5 2016.11.17 赵维真 三路 3 号 服务(凭资质经营)。 梧州分公 W25 1208 房 司 注: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目前已无实际经营。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合法拥有华蓝设计 100%股权、华蓝工程 89.97% 股权、苏中达科 35%股权,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合法拥有中蓝审图 100% 股权、英图设计 52%股权、华蓝投资咨询 40%股权、云宝宝 7.14%股权,发行人 控股子公司华蓝工程合法拥有华蓝装饰 19.80%股权、华蓝岩土 10.11%股权,上 述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纠纷或潜在争议。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审计报告》;2.查 阅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销售、借款等重大合同;3.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进 行访谈;4.向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发函询证;5.取得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 明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重大合同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 3-3-2-20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或框架合同主要如下: 1.重大业务合同 (1)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在 30,000 万元以 上)主要如下: 序 签约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签约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号 主体 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 华蓝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 1 2016.8.25 43,723.33 (一期) 设计 络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 华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2 2017.3.3 30,256.80 院凤岭医院(一期) 设计 医院 防城港市沙潭江生态科 华蓝 防城港市高新技术产 3 技产业园启动区(一期) 2017.8.10 68,851.73 设计 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 兴宁区五塘工业集中区 华蓝 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 4 2018.4.5 50,095.88 基础设施项目 设计 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建 华蓝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 5 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2018.3.20 36,041.15 设计 限责任公司 工程总承包 南国乡村农村综合旅 华蓝 6 那园旅游 2019.3.30 50,330.12 游景区(一期)项目 工程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 华蓝 瘤医院(广西壮族自 7 新区医院项目工程总承 2019.12.26 111,895.11 设计 治区肿瘤防治研究 包合同 所) 注: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业务部分,上表中的“合 同金额”指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业务的总金额。因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不从事施工业务, 如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在签署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后将与联合体成员方另行签订相应的联合 体协议,并根据施工部分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2)工程设计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工程设计合同(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主要 如下: 3-3-2-20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签约 合同金额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签约时间 号 主体 (万元) 华蓝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 1 KSP 改造项目 2017.10.12 2,218.00 设计 装有限公司 崇左市城南区商业综合体项 华蓝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 2 目商业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 2018.11 2,450.00 设计 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EPC)[注 1] 华蓝 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 3 扶绥县福隆花园小区项目 2019.3.28 2,652.58 设计 投资有限公司 梧州市两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 华蓝 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 4 2019.9.30 2,045.88 目安置区 设计 开发有限公司 梧州临港经济区(南北片)城 华蓝 梧州临港开发建设有 5 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总承 2019.10.28 2,126.65 设计 限公司 包[注 2] 注 1:华蓝设计作为联合体成员方与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包人)、中国建筑第 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签署了《崇左市城南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商业一期项 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华蓝设计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 施工配合等方面工作。 注 2:华蓝设计作为联合体成员与梧州临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中交第三公路工 程局有限公司(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签署了《梧州临港经济区(南北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一期项目总承包项目合同书》。华蓝设计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勘察、设计等方面工作。 2.授信及借款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 款合同主要如下: 序 借款 金额/额度 借款/授信 贷款银行 合同及编号 担保情况 号 人 (万元) 期限 以发行人及华蓝设 发行 桂林银行 020060201701943 《 综 2017.8.17- 1 5,000.00 计的不动产作为抵 人 南宁分行 合授信合同》 2020.8.17 押担保 华蓝 桂林银行 020060201705007 《 综 2018.1.11- 以华蓝设计的不动 2 2,900.00 设计 南宁分行 合授信合同》 2021.1.11 产作为抵押担保 建设银行 HTZ450605300LDZJ20 2020.2.27- 以发行人的不动产 3 南宁朝阳 5,000.00 2000002《人民币流动 2021.2.27 作为抵押担保 发行 支行 资金贷款合同》 人 建设银行 HTZ450605300LDZJ20 2020.5.18- 以发行人的不动产 4 南宁朝阳 5,000.00 2000008《人民币流动 2021.5.18 作为抵押担保 支行 资金贷款合同》 桂林银行 020060201907758 《 流 2019.8.14- 以华蓝设计的不动 5 1,000.00 华蓝 南宁分行 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8.13 产作为抵押担保 设计 交通银行 Z2003LN15641786《流 2020.3.25- 以华蓝设计的不动 6 2,000.00 广西分行 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1.3.25 产作为抵押担保 3-3-2-20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借款 金额/额度 借款/授信 贷款银行 合同及编号 担保情况 号 人 (万元) 期限 交通银行 HLLD20200520《流动 2020.5.20- 以华蓝设计的不动 7 3,000.00 广西分行 资金借款合同》 2021.5.20 产作为抵押担保 3.担保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担 保合同主要如下: 序 保证人/抵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押物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9 年 3 月 25 日 HLDB001 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 交通银行 最高额保 1 《 保 证 合 华蓝设计 发行人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广西分行 证 同》 合同(最高限额为 3,860 万元)提供最 高额保证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2021 年期间签订的 01943-03《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保 2 发行人 华蓝设计 全部主合同(最高限 高额保证合 南宁分行 证 额为 12,890.38 万元) 同》 提供最高额保证担 保。 南宁国用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HTWBTZ45 (2014)第 2019 年至 2021 年期 0605300201 建设银行 642071 号、 最高额抵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3 900005 《 最 南宁朝阳 发行人 邕房产证 押 同(最高限额为 高额抵押合 支行 字 第 12,890.38 万元)提供 同》 02443042 最高额保证担保。 号 南宁国用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4)第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642071 号、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01《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4 发行人 邕房产证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字 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2443042 2,568.856 万元)提供 号 最高额抵押担保。 3-3-2-20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保证人/抵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押物 桂(2017) 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21187 、 0061554 、 0061514 、 0062338 、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0061560 、 人 2013 年 8 月 10 日 4511502014 0061586 、 至 2021 年 12 月 31 AF00000301 交通银行 最高额抵 5 华蓝设计 0063030 、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 《最高额抵 广西分行 押 0059918 、 主合同(最高限额为 押合同》 0062067 、 7,500 万元)提供最 0059948 、 高额抵押担保。 0061422 、 0059938 、 0059955 、 0061918 、 0062047 、 0062023 号 桂(2017) 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21187 、 0061554 、 0061514 、 0062338 、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0061560 、 人 2011 年 1 月 1 日 4511502011 0061586 、 至 2021 年 12 月 31 AF00006600 交通银行 最高额抵 6 华蓝设计 0063030 、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 《最高额抵 广西分行 押 0059918 、 主合同(最高限额为 押合同》 0062067 、 1,600 万元)提供最 0059948 、 高额抵押担保。 0061422 、 0059938 、 0059955 、 0061918 、 0062047 、 0062023 号 3-3-2-20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保证人/抵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押物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01《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7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3068 号 342.22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02《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8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526 号 281.50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03《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9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567 号 296.92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04《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10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574 号 302.40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05《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11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2306 号 305.23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06《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12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2327 号 305.23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3-3-2-20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保证人/抵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押物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07《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13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797 号 308.11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08《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14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3084 号 307.98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09《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15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2985 号 288.19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10《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16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380 号 104.52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人 2018 年 1 月 11 日 0200602017 桂(2017) 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 05007-11《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17 华蓝设计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合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55310 号 57.70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02《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18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1 元) 同》 0061554 号 提供最高额抵押担 保。 3-3-2-20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保证人/抵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押物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04《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19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514 号 45.16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05《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20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2338 号 87.5419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06《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21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560 号 81.9122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07《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22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586 号 85.2085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08《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23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3030 号 87.9633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09《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24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59918 号 87.592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3-3-2-21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保证人/抵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押物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10《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25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3068 号 141.1285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11《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26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526 号 116.082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12《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27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567 号 122.421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13《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28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2067 号 98.468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14《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29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59948 号 98.0725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15《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30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422 号 97.6773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3-3-2-21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保证人/抵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押物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16《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31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59938 号 94.116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17《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32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59955 号 99.603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18《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33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918 号 98.1833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19《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34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2047 号 100.4827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20《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35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2023 号 100.1377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21《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36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574 号 124.7 万元)提供最 高额抵押担保。 3-3-2-21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保证人/抵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押物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22《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37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2306 号 125.875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23《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38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2327 号 125.875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24《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39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1797 号 127.058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25《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40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3084 号 127.034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26《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41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同》 0062985 号 118.852 万元)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27《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42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30 同》 0061380 号 万元)提供最高额抵 押担保。 3-3-2-21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 保证人/抵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方式 担保债权 号 押物 为发行人与债权人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0200602017 桂(2017)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 01943-28《最 桂林银行 最高额抵 南宁市不 43 发行人 间签订的全部主合 高额抵押合 南宁分行 押 动产权第 同(最高限额为 10 同》 0055310 号 万元)提供最高额抵 押担保。 桂(2018) 南宁市不 动产权第 0141415 、 0141416 、 为华蓝设计与债权 0141417 、 人 2019 年 3 月 25 日 HLDY001 0141419 、 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 交通银行 最高额抵 44 《 抵 押 合 华蓝设计 0141420 、 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广西分行 押 同》 0141421 、 合同(最高限额为 0141422 、 1,454.0086 万元)提 0141423 、 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0141424 、 0141426 、 0141427 、 0141429 号 4.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 2020 年 6 月,发行人与太平洋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由太平洋 证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上市 结束后,太平洋证券继续担任发行人的保荐人,负责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以上重大合同不存在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为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潜在纠纷或 风险;以上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 劳动安全和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3-3-2-21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 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 权债务关系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截至 报告期末的金额较大的其它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属于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过程 中正常发生的往来款项,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争议或纠纷。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工商登记 资料;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3.查阅发行人签署的 相关股权转让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的增资扩股情况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发行人自 设立至今共发生过 3 次增资扩股。 (二)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出售重大资产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除发行人于 2012 年收购华蓝设计 63.70%股权构成重 大资产收购,以及华蓝工程于 2018 年吸收合并深圳华蓝之外,发行人自设立至 今不存在其他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形。 关于发行人于 2012 年收购华蓝设计 63.70%股权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 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五)发行人对外投资”之“1. 华蓝设计”。 关于华蓝工程于 2018 年吸收合并深圳华蓝,其基本情况如下: 3-3-2-21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8 年 6 月 20 日,华蓝工程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由华蓝工程吸收 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蓝,吸收合并前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华蓝 工程承继,合并后的华蓝工程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人民币等事项。 同日,深圳华蓝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由华蓝工程吸收合并深圳华蓝等事项。 2018 年 6 月 22 日,深圳华蓝在《广西日报》上就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刊登了 《吸收合并公告》。 2018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华蓝核发了《企业注销 通知书》,核准注销该企业。 2018 年 12 月 14 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了“(南)登记内变字[2018]第 安 121401 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华蓝工程变更登记,并向华蓝工程 换发了《营业执照》。 经核查,发行人于 2012 年收购华蓝设计 63.70%股权、华蓝工程于 2018 年 吸收合并深圳华蓝均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 法律手续。 (三)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的计划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没有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计划。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增资扩股、吸收合并、重大资产 收购等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手续,合法、有效;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自设立至今不存在其他合并、分立、 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 行人没有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计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公司章 程》及其修正案;2.查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决议;3.查阅发行人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及本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 3-3-2-21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 2012 年 4 月,华蓝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决定设立公司,根据当时有效的《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备案。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办理 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为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章程的修改 1.2016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向李 祥慈发行 2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至 10,200 万元,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就此办理了工商备案手续。 2.2017 年 9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向莫 海量、邓勇杰、刘松三人合计发行 13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0,200 万元增至 10,330 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就此办理了 工商备案手续。 3.2019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向广 西国企改革基金、青蓝鑫禾、青蓝晟禾合计发行 69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0,330 万元增至 11,020 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 就此办理了工商备案手续。 4.2020 年 3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新 修订的《公司章程》。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就此办理了工商备案手续。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历次修订均经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为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章程的内容合法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系依据《公司法》并 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制定的,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3-3-2-2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四)发行人本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公司章 程(草案)》系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改革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制定的,内容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对于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并将在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后生效。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历次董事 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查阅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设置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管理机构。 1.发行人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 2.发行人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下 设置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3.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 于 1/3。监事会设主席 1 名。监事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4.发行人建立了完整独立的经营管理机构,其中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 理 2 名,总经理下设人资行政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 3-3-2-2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6 年 1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议事规则分 别规定了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 议事方式等内容。前述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合 法、有效。 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目的,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上述文件内容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为合法、有效,并将 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三)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 议表决以及决议内容及签署均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监事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历史上存在不规范的情形,但发行人的监事未提出异议,且出席并在监事 会会议上审议表决了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并形成了同意的一致意见。自 2019 年 以来,发行人对历次监事会材料进行了梳理规范,补充完善了相关会议资料,由 监事会成员进行了签字确认,相关资料真实、准确。据此,该等情形不影响相关 会议决议的效力,且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变化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招股说明书》; 2.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3.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学历证明文件;4.查阅发行人独立董事提供的任职资格证 书;5.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报告;6.查阅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7.登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等网站检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记录及受处罚情况;8.查 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等。 3-3-2-21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发行人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1)雷翔先生,发行人董事长,195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现重庆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 专业工学学士、建筑设计专业工学硕士,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工学博士。 1982 年 1 月至 1983 年 9 月,在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任助理建筑师;1986 年 9 月至 1988 年 6 月,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现重庆大学)先后担任助教、讲师; 1988 年 6 月至 1991 年 8 月,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担任主任科员;1991 年 8 月至 1993 年 10 月,在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任副局长;1993 年 10 月至 1998 年 6 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规划局任局长(其中 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兼任副秘书长);1998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任副厅长;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4 月,在广西壮族 自治区桂林市任副市长;2000 年 4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设计院任院长;2007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在华蓝设计任董事长、总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8 年 12 月,在华蓝设计任董事长;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华蓝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华蓝工程董事、富腾投资董事长、 华智体育董事长、那园旅游董事等职务。 (2)赵成先生,发行人董事,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学士。1985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设计院历任设计人员、四所副所长、五所所长、副院 长等;200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英图设计任董事长;2007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在华蓝设计任常务副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华蓝岩 土任董事长;200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任董事;2012 年 9 月至今,在华蓝 工程历任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华蓝集团董事兼常 务副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华蓝工程董事长等职务。 (3)钟毅先生,发行人董事,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3-3-2-22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广西大学高级管 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88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设计院历任五所设计师、 二所副所长、二所所长、北京分院院长、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2007 年 1 月 至今,在华蓝设计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建筑院院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2017 年 8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副总经 理。现任华蓝集团董事兼副总经理、华蓝设计董事长、华蓝工程董事、英图设计 董事长、华保盛物业董事等职务。 (4)莫海量先生,发行人董事,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学学士、重庆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 领域工程硕士、广西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设计院建筑一所从事设计工作;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北京华 蓝时代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今, 在华蓝设计历任建筑设计院第四设计所副所长、研究院副主任、研究院主任、研 究院副院长、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在华蓝集团任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董事。现任华蓝集团董事、华蓝设计总经理、华蓝工程董 事等职务。 (5)陈永利先生,发行人独立董事,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上海财经大学国际企业管理学士。1995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任会计;2002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在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广西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7 年 10 月至今,在 同瑞会计师任执行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在瑞丰税务师任执行董事、经理; 2016 年 4 月至今,在同略投资任执行董事、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在厚润德 基金任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在南宁糖业任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在 绿城水务任独立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独立董事。现任厚润德 基金董事、同略投资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同瑞会计师执行董事、瑞丰税务师执行 董事兼经理、华蓝集团独立董事、南宁糖业独立董事、绿城水务独立董事等职务。 3-3-2-22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6)袁公章先生,发行人独立董事,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任职;1998 年 3 月至 2012 年 9 月,在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任主任、高级合伙人;2012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在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执行委员、高级 合伙人;2014 年 6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柳州钢铁股份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在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 在广西智迪尔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在华 蓝集团任独立董事。现任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西睿 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西锐思顿法律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经理等职务。 2.发行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1)徐兵先生,发行人监事会主席,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兰州大学经济地理与城乡区域规划专业理学学士、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硕士。1991 年 8 月至 1992 年 12 月,在安徽 省安庆市农业区划办任助理工程师;1993 年 1 月至 1994 年 4 月,在海口市城市 规划研究所任助理规划师;1994 年 5 月至 1996 年 5 月,在儋州市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所任所长;1996 年 6 月至 1997 年 12 月,在北海市城市规划研究所任研究 部主任;1998 年 1 月至 2002 年 10 月,在《规划师》杂志社任常务副社长兼编 辑部主任;2002 年 11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南宁市规划局规划研究中心任副主 任;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设计院历任副总规划师、规划中心主任、 副院长;2007 年 1 月至 2015 年 5 月,在华蓝设计历任规划院副院长、规划院院 长、总规划师、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华蓝集团任总经理 助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北海佳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华蓝 集团监事会主席、华蓝设计总策划师、富腾投资董事兼总经理、华保盛物业董事 长、华建信息董事长、那园旅游董事长、华栎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城衡文化董 事长、衢州弈谷董事、万腾保安董事、华之味餐饮董事等职务。 3-3-2-22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王珍女士,发行人监事,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湖北大学档案学专业管理学学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设计院历任档案室、生产处干事;2007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设计历任干事、研究院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人力资源部 部长;2019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任 监事。现任华蓝集团监事、华蓝设计人力资源部部长、华蓝工程监事等职务。 (3)唐歌女士,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安交通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工学学士。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深圳华蓝历任助理工程师、水暖组副组长;2007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华蓝设计历任工程师、党委办公室干事、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2013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高级工程师、党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资行政部副部长、人资行政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 2016 年 9 月至今,在桂商总会历任综合部部长、副秘书长。现任华蓝集团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审计监察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桂商总会副秘书长等职务。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1)雷翔先生,发行人总经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2)赵成先生,发行人常务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3)钟毅先生,发行人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4)何新女士,发行人行政总监,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南交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工学学士。1990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设计院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所长 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人事教育处处长;2007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华蓝设计历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华蓝集团任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在上海方付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副总 裁;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在华蓝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2 月至今, 在华蓝集团任行政总监;2019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董事。现任华蓝集团 3-3-2-22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行政总监、华蓝工程董事等职务。 (5)李嘉女士,发行人财务总监,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 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在广州千鹤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管会计;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南宁振宁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主管会计;2002 年 3 月至今,在设计院、华蓝设计历任 计财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200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英图设计任监事;2012 年 5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计划财务部部长、 财务总监;2019 年 12 月至今,在华蓝工程任监事。现任华蓝集团财务总监、华 蓝设计董事、华蓝工程监事等职务。 (6)杨广强先生,发行人董事会秘书,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电子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 华蓝设计任人力资源部干事;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深圳华蓝任董事 会秘书;2013 年 1 月至今,在华蓝集团历任人资行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 长;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1 月,在华蓝集团任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2 月至今, 在华蓝集团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华蓝集团董事会秘书、华蓝设计监事会主席等职 务。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二款规定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变化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变化情况 时间 董事 变动原因 2018 年 1 月 至 雷翔、赵成、钟毅、陈永利、李福 - 2018 年 12 月 和 2018 年 12 月 至 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陈永 增选莫海量为公司董事 3-3-2-22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20 年 3 月 利、李福和 2020 年 3 月 至 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陈永 李福和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 2020 年 5 月 利、何立荣 何立荣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雷翔、赵成、钟毅、莫海量、陈永 何立荣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 2020 年 6 月至今 利、袁公章 袁公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12 月,因发行人业务的发展需要,增选莫海量为董事(由发行人内 部培养选拔);发行人独立董事李福和、何立荣辞职系因个人原因。最近两年, 发行人董事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最近两年监事变化情况 时间 监事 变动原因 2018 年 1 月 至 徐兵、唐歌、闫越 - 2018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至 闫越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覃洪兵为 徐兵、唐歌、覃洪兵 2020 年 3 月 股东代表监事 覃洪兵因个人原因辞职,选举王珍为 2020 年 3 月至今 徐兵、唐歌、王珍 股东代表监事 最近两年,徐兵、唐歌一直为发行人监事;2018年12月,闫越因个人原因辞 去监事职务;2020年3月,覃洪兵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最近两年,发行人 监事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发行人最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原因 雷翔(总经理)、赵成(副总经理)、钟 2018 年 1 月至 毅(副总经理)、庞朝晖(财务总监)、 - 2018 年 12 月 莫海量(董事会秘书) 莫海量调任为董事,故不再担 任董事会秘书;发行人聘请人 雷翔(总经理)、赵成(常务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至 资行政部部长杨广强担任董 钟毅(副总经理)、庞朝晖(财务总监)、 2019 年 12 月 事会秘书;因内部管理需要聘 何新(行政总监)、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请何新任新设的行政总监职 务 雷翔(总经理)、赵成(常务副总经理)、 庞朝晖因到退休年龄,不再担 2019 年 12 月至 钟毅(副总经理)、李嘉(财务总监)、 任财务总监;发行人聘请财务 今 何新(行政总监)、杨广强(董事会秘书) 部部长李嘉担任财务总监 最近两年,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未发生变化。2018 年 12 月,发行人根 据内部管理需要增设行政总监职务;发行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人员变化主 3-3-2-22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要因个人原因及发行人业务发展、公司治理调整需要。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上 述变化不属于最近两年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最近两年,发行人共有 2 名董事(均为独立董事)、1 名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离职,该等人员离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并未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为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发行人目前聘任了 2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陈 永利、袁公章,均已签署了独立董事聘任合同。根据独立董事书面确认并经本所 经办律师核查,上述 2 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职权范围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天健会计师出具 的《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2.查 阅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 内的纳税申报表;4.查阅发行人出具的承诺、说明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已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 种和税率为: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注 1]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3%、5%、6%、9%、10%、11%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 房产税 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 1.2%、12% 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3-3-2-22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注 2]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5% 注 1: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原适用 11%税率的应税行为,税率调整为 10%。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0%税率的, 税率调整为 9%。 注 2: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华蓝设计 15% 15% 15% 华蓝工程 15% 15% 25% 中蓝审图 20% 20% 15% 英图设计 20% 20% 25% 深圳华蓝 - 15%、25% 15%、25% 华蓝投资咨询 20%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1.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 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公司 2019 年 4-12 月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3-3-2-22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1)华蓝设计 根据“桂地税直所得审字〔2014〕255 号”的税收优惠审批决定书,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蓝设计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 优惠,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桂科高字〔2017〕280 号”文 件,华蓝设计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按 15%征收 企业所得税。 (2)华蓝工程 根据“南发改函〔2018〕1452 号”文件,华蓝工程开展的业务符合国家发 展改革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的相关规定, 华蓝工程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科火字[2020]4 号”文件,华蓝工程通过 2019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按高新技术优惠税率 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中蓝审图、英图设计、华蓝投资咨询 ①2017 年度 根据“南发改函〔2017〕864 号”的认定函,中蓝审图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 的规定,根据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 备案表,中蓝审图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2017 年度减按 15%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2018 年度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的通知》(财税〔2018〕77 号)规定,中蓝审图、英图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微 企业认定标准,该公司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 ③2019 年度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9〕13 号)规定,中蓝审图、英图设计、华蓝投资咨询符合国家规定的 3-3-2-22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上述公司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 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深圳华蓝南宁分公司 深圳华蓝南宁分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注销)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 规定,根据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 案表,该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审计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财政补贴如下: 1.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 助 (1)2017 年度 单位:元 期初 本期新 本期 期末 项目 补助依据 递延收益 增补助 结转 递延收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 技术厅颁布的《关于 院士工作站 下达 2017 年第四批自 - 1,800,000.00 200,000.00 1,600,000.00 能力建设 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 划项目的通知》(桂科 计字〔2017〕195 号) 合计 - 1,800,000.00 200,000.00 1,600,000.00 - (2)2018 年度 单位:元 3-3-2-22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期初 本期新 本期 期末 项目 补助依据 递延收益 增补助 结转 递延收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 术厅颁布的《关于下达 院士工作站 2017 年第四批自治区本 1,600,000.00 - 1,006,785.23 593,214.77 能力建设 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 通知》(桂科计字〔2017〕 195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 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 BIM 技术在 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 广西装配式 方 案 的 通 知 》( 桂 政 发 - 760,000.00 - 760,000.00 示范项目的 〔2015〕57 号)、广西壮 应用与研究 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官 网所公布的《2018 年科 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 清单(755 项)》 合计 1,600,000.00 760,000.00 1,006,785.23 1,353,214.77 - (3)2019 年度 单位:元 期初 本期新 本期 期末 项目 补助依据 递延收益 增补助 结转 递延收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 厅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7 院士工作站能 593,214.77 - 66,175.59 527,039.18 年第四批自治区本级财政 力建设 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桂 科计字〔2017〕195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本 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 BIM 技术在广 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 西装配式示范 知》(桂政发〔2015〕57 760,000.00 - 338,140.79 421,859.21 项目的应用与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 研究 技术厅官网所公布的 《2018 年科技计划拟立 项 项 目 公 示 清 单 ( 755 项)》 合计 1,353,214.77 - 404,316.38 948,898.39 - 2.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3-3-2-23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补助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 自治区本级文化产业发 报 2019 年度自治区本级文化产 1 300,000.00 - - 展专项资金 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资 〔2018〕36 号) 广西壮族自治 区财政厅颁 布的 第五批南宁市特聘专家 《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五批特聘 2 155,592.00 311,584.00 155,592.00 专项资金 专家专项经费的通知》(桂财社 〔2016〕97 号)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批南宁市特聘专家 3 155,592.00 355,992.00 - 关于第六批南宁市特聘专家聘任 专项资金 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度南宁市培养新 关于下达 2018 年度南宁市培养 4 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100,000.00 - - 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 专项资金 金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 2018 年度南宁市创新创 导小组关于给予 2018 年度南宁 5 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 250,000.00 - - 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 项目资助 项目资助的通知》(南人才通字 〔2019〕10 号) 《广西科技重 大专项管理 办法 2019 年第三批广西创新 (试行)》(桂科计字〔2017〕113 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科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6 技重大专项)-BIM+装 400,000.00 - - 颁布的《2019 年第三批广西创新 配式建筑关键技术研发 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重大专 与应用示范 项)拟立项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关于 2019 年广西博士 2019 年广西博士后专项 后专项经费划 拨有关事项 的通 7 300,000.00 - - 经费 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关于下拨 2019 年广西博士 后“两站”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 2016 年度高层次创业创 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给予 2016 年 新人才(团队)项目资 8 500,000.00 - - 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 助-BIM+建筑新技术应 项目资助的通知》(南人才办发 用研究项目 〔2017〕4 号) 南宁市博士后科研工作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站补贴及入站博士后生 150,000.00 - - 关于发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贴 活补贴发放 的通知》 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160,000.00 - - 人才生活补助 关于开展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 3-3-2-23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补助依据 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 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发放工作会议 纪要》(〔2019〕20 号)、《中共南 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关于公布南宁市产业发展急 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的通知》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颁布的 建筑工程行业协同设计 《关于下达 2017 年青秀区科技 11 及项目管控平台研发与 100,000.00 150,000.00 - 计划项目的通知》 青科字〔2017〕 应用项目 9 号)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颁布的 南宁乡村文化遗产数字 《关于下达 2019 年青秀区科技 12 180,000.00 - - 化保护研究及应用拨款 计划项目的通知》 青科字〔2019〕 2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官网 公布的《2019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 级财政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 13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360,000.00 - - (402 项)》、广西壮族自治区科 学技术厅作为委托单位与华蓝设 计作为承担单位之一共同签订的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关于下达 2019 年南宁市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布的《关 科协科技思想库立项课 于下达 2019 年南宁市科协科技 14 题的通知-《南宁市城市 13,000.00 - - 思想库立项课题的通知》(南科协 黑臭水体治理中存在的 〔2019〕15 号) 问题与建议》课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 委托方华南理工大学与受托方华 (协)作任务书-《基于 蓝设计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15 56,160.00 - - 遥感的湿热地区城市住 51578243 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区热环境研究》项目 合(协)作任务书》 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 委托方南宁市科学技术局与华蓝 开发计划项目合同-《预 设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之一所签 16 制装配式管廊设计、施 50,000.00 - - 订的合同编号为 20193128《南宁 工和验收关键技术研 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 究》项目 合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 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 2019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 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 17 本级财政科技计划拟立 60,000.00 - - 通知(桂政发〔2015〕57 号)、《广 项项目 西重点研发计 划项目管理 办法 (试行)》、《2019 年广西壮族自 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拟立项项 3-3-2-23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补助依据 目公示(658 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颁 布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桂财社〔2013〕190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学会颁布的 《关于转发<广西会计人才小高 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确定 2016 年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类 2016 年广西会计人才小 18 - 20,000.00 - 项目验收结果和安排补助资金有 高地课题补助 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桂会学 〔2017〕11 号)、广西壮族自治 区财政厅颁布的《广西会计人才 小高地建设领 导小组关于 确定 2016 年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 题类项目验收结果和安排补助资 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会人才小 组〔2017〕3 号) 《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剪 力墙结构高效连接节点 19 - 350,000.00 140,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网站公 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 布的《201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 经费 技计划立项项目公司(161 项)》 《基于云技术的广西城 《2017 年第七批自治区本级财政 市轨道交通综合体地下 20 - 320,000.00 160,000.00 科技计划安排情况表》 空间优化利用与模拟研 发》专项经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颁布 《广西传统村落数字化 的《关于下达 2017 年第四批自治 21 保护及其成果开发利 - 150,000.00 250,000.00 区本级财政科 技计划项目 的通 用》专项经费 知》(桂科计字〔2017〕195 号)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厅、南 第四批特聘专家专项资 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 22 - 311,984.00 311,984.00 金 四批南宁市特 聘专家名单 的通 知》(南办发〔2016〕23 号) 学术技术带头人郑保力 专项资金-《智慧交通系 23 - 50,000.00 - 统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项目 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南宁市培 学术技术带头人林宇专 养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专 项资金-《绿色生态小区 项资金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的 24 - 50,000.00 - 参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 通知》 及应用》项目 25 学术技术带头人徐洪涛 - 50,000.00 - 3-3-2-2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补助依据 专项资金-《南宁历史建 筑与传统聚落保护研 究》项目 广西科技厅颁布的《关于申报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 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 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奖 26 - 50,000.00 - (桂科高字〔2018〕4 号)、南 励性后补助 宁市科技局颁布的《关于开展 2018-2020 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 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南科发〔2017〕27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 《平面道路交叉口规划 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7 年南宁 27 与设计规范》项目后补 - 200,000.00 - 市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的通知》 助 (南科发〔2017〕41 号) 广西科技厅颁 布的《关于 申报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 2017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 28 - 50,000.00 - 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 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 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桂科高 字〔2018〕4 号) 《绿色生态小区参数化 29 技术研及示范应用》项 - 120,000.00 -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 目申报 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8 年南宁 《湿热地区气候适宜型 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 城市建筑热环境监测与 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南科发 30 - 120,000.00 - 优化技术研发》项目申 〔2018〕11 号) 报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 导小组关于给予 2017 年度高层 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资 《小型浅水湖泊污染治 助的通知》(南人才发〔2018〕4 31 理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 - 500,000.00 250,000.00 号)、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 研究与示范》项目资助 局合同编号为 20175183《南宁市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合 同》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布的《关 《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 于下达 2018 年南宁市科协科技 32 建设与运营维护研究》 - 30,000.00 - 思想库立项课题的通知》(南科协 专项费用 〔2018〕22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布的《关 2018 年院士工作站建设 33 - 20,000.00 - 于报送南宁市 院士专家工 作站 费用 2018 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南科 3-3-2-23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补助依据 协〔2018〕4 号)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 《基于城市热环境的绿 术局、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颁布 色城区优化设计关键技 34 - 180,000.00 - 的《关于下达 2018 年南宁市兴宁 术研究及示范应用》专 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项经费 (南兴发科通〔2018〕13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财政 《绿色生态小区参数化 局颁布的《关于下达 2018 年南宁 35 技术研及示范应用》专 - 200,000.00 - 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 项经费 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南科发 〔2018〕1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第三批广西博士后创新 保障厅颁布的《关于设立第三批 36 - 29,200.00 162,500.00 实践基地专项经费 广西博士后创 新实践基地 的通 知》(桂人社函〔2017〕538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颁布的《关于 《城乡三类空间划定与 下达 2018 年南宁市科技创新创 37 管控的技术集成研究》 - 500,000.00 - 业人才培育项目的通知》(南科发 专项经费 〔2018〕32 号)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 2015 年高层次创新人才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布的《关于 项目 07 专项经费-南宁 38 - 250,000.00 - 给予 2015 年度高层次创业创新 交通综合体仿真平台研 人才(团队)项目资助的通知》 发项目 (南人才办发〔2016〕2 号) 广西壮族自治 区财政厅 颁 布的 《关于拨付 2016 年度自治区文 39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600,000.00 - 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桂财 文资函〔2016〕6 号) 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南宁 建材信息第三方电子商 市青秀区财政局颁布的《关于下 40 务云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 60,000.00 - 达 2015 年青秀区第二批科技计 与应用示范 划项目的通知》(青科字〔2015〕 38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颁 布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桂财社〔2013〕190 号)、 41 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 - - 2,500,000.00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下达 2017 年广西人才小高 地项目建设资金、第四、五批特 聘专家专项经费的通知》 广西第四批特聘专家专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 42 - - 155,592.00 项经费-陆建 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3-3-2-23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补助依据 于印发广西第四批特聘专家聘任 人员名单的通知》(厅发〔2015〕 2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关于做 好广西第四批特聘专家聘任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广西壮族自 治区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 华蓝设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编 院士专家工作站启动建 43 - - 10,000.00 号为 317061311029 的《南宁市科 设-工作站建设经费 学技术协会项目任务书》 院士专家工作站启动建 华蓝设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编 44 设-中国工程院任南琪 - - 15,000.00 号为 317061311030 的《南宁市科 院士南宁报告会 学技术协会项目任务书》 南宁市科协学术交流专 华蓝设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编 45 项-华蓝设计专业技能 - - 9,000.00 号为 317061302021 的《南宁市科 竞赛 学技术协会项目任务书》 南宁市科协学术交流专 华蓝设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编 46 项-装配式建筑案例分 - - 5,000.00 号为 317061503018 的《南宁市科 析及关键技术培训 学技术协会项目任务书》 南宁市科协学术交流专 华蓝设计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编 47 项-七届学术年会分会 - - 8,000.00 号为 317061502017 的《南宁市科 场费用 学技术协会项目任务书》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批 南宁市特聘专家名单的通知》(南 第三批南宁市特聘专家 48 - - 155,992.00 办发〔2015〕27 号)、《中共南宁 -陆建 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南宁市特聘专家制度暂行办 法》(南办发〔2011〕31 号) 2016 年度南宁市培养新 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领导 49 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 - 30,000.00 小组办公室颁 布的《关于 下达 专项基金 2016 年度南宁市培养新世纪学术 2016 年度南宁市培养新 和技术带头人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50 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 - 150,000.00 及资助额度的通知》 专项基金 南宁市特聘专家周剑云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厅、南 -广西自然与文化景观 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 51 - - 355,992.00 规划与保护管理(第五 五批南宁市特 聘专家名单 的通 批) 知》(南办发〔2017〕61 号)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 南宁小高地-海绵城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 52 建设人才小高地(第五 - - 50,000.00 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力资 批) 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第五批 3-3-2-23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补助依据 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名单的通知> 的通知》(南办发〔2016〕18 号)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 2016 年长沙市创新创业 布的《关于组织开展 2016 年度长 53 带动就业示范项目政府 - - 80,000.00 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 补贴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 长 人 社 发 〔2016〕53 号)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 院士专家工作站启动建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院士 54 - - 510,000.00 设 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的通 知》(南办发〔2011〕56 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南宁市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55 基层统计建设补助经费 - - 2,000.00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若干 意见>的通知》(南府规〔2017〕 24 号)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颁布的《关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于下达 2017 年南宁市科协科技 56 - - 20,000.00 遇到的问题与研究对策 思想库立项课题的通知》(南科 协〔2017〕14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颁 布的《关于下达 2017 年第四批 广西地方性自然与文化 57 - - 450,000.00 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 景观的保护与管理 的通知》(桂科计字〔2017〕195 号)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给予 2016 BIM+ 建 筑 新 技 术 应 用 58 - - 500,000.00 年度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 研究项目 队)项目资助的通知》(南人才 办发〔2017〕4 号)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出具的《2017 年度国家社会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广 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全国 59 西少数民族村落保护及 - - 190,000.00 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 乡村旅游发展研究 公布的《关于 2017 年国家社会 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立项名单的 公示》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 “互联网+”建筑行业的 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南 60 协同设计及项目管理服 - - 800,000.00 宁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务平台 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南发改 投资〔2017〕57 号) 61 稳岗补贴 947,294.40 116,323.68 557,457.52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 3-3-2-23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补助依据 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19 年稳 岗返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社 保函〔2019〕40 号)、《广西壮 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 做好 2018 年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 族自治区社会事业保险局关于 做好 2017 年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 〔2017〕12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62 个税手续费返还 33,415.05 598,059.06 - 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 财政 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 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 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 11 号) 合计 4,271,053.45 5,743,142.74 7,984,109.52 -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享受的上述财政 补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依法纳税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等已 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依法纳税情况分别出具了证明文件。根据 该等证明文件、发行人书面确认、《审计报告》以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鉴证报 告》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十、发行人的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披露的关于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华蓝 设计厦门分公司因未及时申报缴纳税款而被税务处罚之外,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纳税,所 执行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存在其他欠缴税款,或因违反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或其他税务问题被处 罚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3-3-2-23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查阅发行人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登 录相关部门网站进行查询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开展的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工程咨 询业务主要服务成果表现为文字性材料或图纸,整个服务和制作过程不涉及使用 对环境有影响的设备和材料,废物排放主要是日常办公和生活类废物,不涉及国 家规定的有害物质、噪声等环境污染物。根据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南宁市兴 宁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 环境保护的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 (二)发行人拟投资项目遵守环境保护规定的情况 2020 年 6 月 12 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IPO 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复函》(南环函复[2020]294 号),根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 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不属于需要进行环保审批的范围,无需办理环评报批 手续。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同 于生产性项目,不存在废气、废水、废渣等工业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和要求,因而无须环保部门审批。据此,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拟投资项目 不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遵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的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说 明,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十、发行人的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披露的华蓝设计消防处罚之外,发行人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 量和技术监督标准,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未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 3-3-2-23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2.查阅《招股说明书》;3.查阅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4.查阅发行人就本次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的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文件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募集资金用途及批准、授权 1.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5,031.24 35,031.24 2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6,170.75 6,170.75 3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6,219.53 6,219.53 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 4 10,000.00 10,000.00 务开展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合计 62,421.52 62,421.52 2.发行人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已获得的批准与授权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该等项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文件,截至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办理的投资项目备案手续情况如下: 3-3-2-24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投资项目备案部门 1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020-450103-74-03-018031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宁市兴宁区经济贸易和信 2 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2020-450102-74-03-018046 息化局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 3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20-450102-74-03-018044 学技术局 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 授权和主管部门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实施该等项目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招股说明书》并经本 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已明确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三)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 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运用 已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编制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行人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备案,不存 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2.查阅发行人提供的中长期战略规划;3.查阅《招股说明书》; 4.查阅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议案》,发行人已经制定了业务发展目标及 具体业务发展规划,具体如下: 1.发行人以“绘华夏蓝图、筑百年基业”为愿景,以“诚实守信、客户至 3-3-2-24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上、包容共赢”为核心价值观,以“务实、专业、创新、拼搏”为企业精神,夯 实以规划、设计为核心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筑、规划、市政、交通、景观、 工业领域的传统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积极开展总承包及全过程咨询业务,打造 公司全生命周期业务体系,致力于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全过程综合服务 提供商。 2.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三维拓展的扩张 战略、创新驱动的品牌战略、价值提升的人才战略、智慧引领的管理战略。 3.发行人根据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发展 计划,包括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市场开拓和营销计划、研发创新能力升级计 划、信息化建设计划、人才资源建设计划以及收购兼并计划。 经核查,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业务发展目标与其经营范围、现有 主营业务一致,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一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1.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查阅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 3.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进行查询;4.查 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及其出具的书面确认文 件;5.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经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经本所经办律师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 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以及最近 36 个月受到的行政处罚 情况如下: 1.发行人及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3-3-2-24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17 年 5 月 9 日,徐刚因与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分公司的民间借贷纠 纷向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蓝设计、华蓝设计南京 分公司共同归还借款本金 531.89 万元及利息(以 531.89 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6%,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承担律师代理费用 15.00 万元 及诉讼保全费。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8 月 2 日作出“(2017)苏 1311 民 初 274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华蓝设计归还徐刚借款 5,318,870.00 元及利息 (以 531.89 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6%,自 2017 年 4 月 24 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 日)。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作出“(2017)苏 13 民终 4097 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上述一审判决。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从华蓝设计银行账户内 扣划 560.50 万元,其中执行案款 555.09 万元,案件执行费 5.41 万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作出“(2018)苏民再 478 号”《民 事判决书》,撤销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2017)苏 1311 民初 2741 号”民事判 决、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 13 民终 4097 号”民事判决,驳回 徐刚的诉讼请求。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作出“(2017)苏 1311 执 4188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徐刚应于本裁定书送达后 5 日内向华蓝设计返 还已取得的财产 555.09 万元及其孳息,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2019 年 6 月 3 日,华蓝设计与徐刚、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 程 设 计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 解协议书》,确认徐刚应返还华蓝设计财产 5,550,882.00 元及其孳息,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对剩余执行案款及孳息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一年。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6 月 5 日作出“(2019)苏 1311 执 978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本案终结执行。 2020 年 3 月 30 日,由于尚有 329.15 万元执行案款未收回,华蓝设计向江苏 3-3-2-24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申请徐刚、江苏国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 有限公司应返还华蓝设计财产 329.15 万元、孳息并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利 息。2020 年 4 月 30 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华蓝设计上述申请, 执行案号为“2020 苏 1311 执恢 329 号”,标的金额为 329.15 万元。 目前,该案尚未执行完毕。华蓝设计已将上述尚未支付的执行案款确认为其 他应收款,若将来无法收回,会导致对上述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发 行人相应会计期间利润的减少。因该执行案标的额仅为 329.15 万元,金额较小, 因此即使未来无法收回,也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发行人及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受到的行政处罚如下: (1)华蓝设计消防处罚 2018 年 3 月 14 日,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钦公(消)行罚决字[2018]000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在对钦州恒大学府 1-2#、7-12#、综合楼及一期地 下室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发现华蓝设计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 行消防设计,故给予华蓝设计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 5 万元的处罚。 针对该等行政处罚事项,华蓝设计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重新进行了 消防设计并再次申报,并获得了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核同意,亦缴纳了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 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罚款。《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第九条规定,根据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 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单位(场所)的规模、使用性质,可将罚款处罚 标准划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同时,将法定罚款幅度按照 0-30%、 30%-70%、70%-100%划分为三个区间,分别对应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 次。华蓝设计被处罚的金额位于法定罚款幅度的 30-70%区间,属于一般处罚, 不属于较重或重大处罚。 2020 年 4 月 17 日,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关于华蓝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无消防重大违法行为证明的复函》,证明华蓝设计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 3-3-2-24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行为。 (2)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税务处罚 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因未按期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行申报,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2018 年 5 月 15 日、2018 年 10 月 8 日受到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吉 阳区税务局的简易处罚,罚款金额合计 300 元。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已全额缴纳 该等罚款,并已完成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补申报的工作。 2020 年 4 月 1 日,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吉阳区税务局出具《关于华蓝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纳税证明》,证明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除上述 情况外,暂未发现其他违反税收管理的行为”。 (3)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税务处罚 2017 年 4 月 14 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出具“云国简罚 [2017]791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未按照 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给予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罚款 400 元的 处罚。 2017 年 5 月 11 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三桥税务分局出具“云 地税九分简罚[2017]348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贵阳 分公司存在“其他违法”(税盘未及时清盘),给予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罚款 400 元的处罚。 2019 年 4 月 17 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中环税务分局出具“云 税中环简罚[2019]35871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由于华蓝设计贵阳 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给予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 罚款 400 元的处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已全额缴纳上述罚款。 2020 年 4 月 1 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向华蓝 设计贵阳分公司出具《税收完税证明》,证明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已完成报告期 内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款的缴纳工作。 3-3-2-24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4)华蓝设计厦门分公司税务处罚 2018 年 5 月,华蓝设计厦门分公司因逾期未申报被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 明区税务局罚款 100 元。华蓝设计厦门分公司已全额缴纳该等罚款,并已完成补 申报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照规 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 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 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的罚款”的规定,华蓝设计海南分公司、华蓝设计贵阳分公司及华蓝设计厦门分 公司的上述税务处罚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故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不会 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 碍。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 本所经办律师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截至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经本所经办律师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 并经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雷翔、赵成、吴广意书面确认,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上述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对《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经办律师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方式:复核、比较、参与讨论《招 股说明书》等。 3-3-2-24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经办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制作,但参与了《招股说明书》与本 《律师工作报告》有关章节的讨论,并已审阅《招股说明书》,特别审阅了发行 人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的相关内容。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本《律师工作报告》相 关内容与本《律师工作报告》并无矛盾之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会因为 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二十二、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 (一)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改革意见》《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规则所规定的股票公开 发行及上市的法定条件。 (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引用的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适当。 (三)发行人尚需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和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 交易的同意,并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同意。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本伍份,经本所盖章、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本《律师工作报告》签署页) 3-3-2-24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 王 丽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沈宏山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王雨微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李珍慧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吴晓霞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3-3-2-24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第三节 附表 附表 1:华蓝设计 2007 年 1 月设立时记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出资情况表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1 1 雷翔 雷翔 81,018 902,382 983,400 2 2 雷翔 吴清 21,200 - 21,200 3 3 雷翔 周佳 6,400 - 6,400 4 4 雷翔 覃洁 5,100 - 5,100 5 5 雷翔 凌建军 4,100 - 4,100 6 6 雷翔 谭志琳 3,464 4,836 8,300 7 7 雷翔 欧阳东 3,464 5,236 8,700 8 8 雷翔 陈琴 3,464 3,936 7,400 9 9 雷翔 戴琳 13,856 2,744 16,600 10 10 雷翔 黄豪 5,196 7,204 12,400 11 11 雷翔 李海冬 3,464 4,836 8,300 12 12 雷翔 叶步云 1,732 5,668 7,400 13 13 雷翔 周艳时 1,700 - 1,700 14 14 雷翔 卢保华 27,600 - 27,600 15 15 雷翔 李忠 23,900 - 23,900 16 16 雷翔 彭文立 18,400 - 18,400 17 17 雷翔 黄智鹦 12,400 - 12,400 18 18 雷翔 谢建华 35,900 - 35,900 19 19 雷翔 徐洪涛 8,660 20,340 29,000 20 20 雷翔 叶成东 24,800 - 24,800 21 21 雷翔 唐家球 23,900 - 23,900 22 22 雷翔 刘芳 12,400 - 12,400 23 23 雷翔 韦葳 5,000 - 5,000 雷翔 小计 347,118 957,182 1,304,300 24 1 赵成 赵成 46,595 337,705 384,300 25 2 赵成 陈尚总 5,196 3,104 8,300 26 3 赵成 陈庚新 3,464 36 3,500 27 4 赵成 欧孜 3,464 2,536 6,000 3-3-2-24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28 5 赵成 李儒涛 1,700 - 1,700 29 6 赵成 李光明 1,732 5,668 7,400 30 7 赵成 张鹏 1,700 - 1,700 31 8 赵成 张芳林 3,464 3,936 7,400 32 9 赵成 黄波 16,100 - 16,100 33 10 赵成 巫裕润 17,000 - 17,000 34 11 赵成 黎小宁 25,800 - 25,800 35 12 赵成 朱建宇 23,812 988 24,800 36 13 赵成 甘河 8,700 - 8,700 37 14 赵成 莫威艺 5,100 - 5,100 38 15 赵成 黄俊才 10,392 2,008 12,400 39 16 赵成 曾德政 21,200 - 21,200 40 17 赵成 李胜超 17,900 - 17,900 41 18 赵成 卢琦 19,300 - 19,300 42 19 赵成 冀舒宁 9,700 - 9,700 43 20 赵成 林建清 7,400 - 7,400 44 21 赵成 李克荣 4,100 - 4,100 45 22 赵成 高建发 4,600 - 4,600 46 23 赵成 智慧 7,400 - 7,400 赵成 小计 265,819 355,981 621,800 47 1 黄石金 黄石金 79,820 295,880 375,700 48 2 黄石金 王信德 17,900 - 17,900 49 3 黄石金 李业明 12,000 - 12,000 50 4 黄石金 黄茂奇 4,600 - 4,600 51 5 黄石金 苏业 3,700 - 3,700 52 6 黄石金 梁灿荣 5,100 - 5,100 53 7 黄石金 黄继华 4,100 - 4,100 54 8 黄石金 黄森 4,100 - 4,100 55 9 黄石金 邓富安 4,100 - 4,100 56 10 黄石金 刘晓明 7,800 - 7,800 57 11 黄石金 韦业雄 26,700 - 26,700 58 12 黄石金 赵励 14,300 - 14,300 3-3-2-25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59 13 黄石金 梁世才 2,000 - 2,000 60 14 黄石金 赵群 1,000 - 1,000 61 15 黄石金 梁宗璜 1,000 - 1,000 62 16 黄石金 王作荣 9,700 - 9,700 63 17 黄石金 韦国燕 6,928 472 7,400 64 18 黄石金 甘书远 6,000 - 6,000 65 19 黄石金 李一宁 5,196 3,504 8,700 66 20 黄石金 刘丽 6,928 72 7,000 67 21 黄石金 刘明秀 18,900 - 18,900 68 22 黄石金 陈基浩 15,588 9,712 25,300 69 23 黄石金 张大权 3,464 3,936 7,400 70 24 黄石金 张凯 31,700 - 31,700 71 25 黄石金 章培南 14,300 - 14,300 72 26 黄石金 胡涛 6,928 472 7,400 73 27 黄石金 李嘉 6,928 5,072 12,000 74 28 黄石金 杨木朝 4,600 - 4,600 75 29 黄石金 黄庆 10,100 - 10,100 76 30 黄石金 贺袁元 1,732 5,668 7,400 77 31 黄石金 李建明 13,300 - 13,300 黄石金 小计 350,512 324,788 675,300 78 1 钟毅 钟毅 39,938 193,962 233,900 79 2 钟毅 梁泠 23,000 - 23,000 80 3 钟毅 苏祖汉 19,800 - 19,800 81 4 钟毅 金思漾 5,196 2,204 7,400 82 5 钟毅 屈炫 6,000 - 6,000 83 6 钟毅 李仁龙 1,732 5,668 7,400 84 7 钟毅 李树春 1,732 5,668 7,400 85 8 钟毅 邝国威 14,300 - 14,300 86 9 钟毅 朱春华 8,660 40 8,700 87 10 钟毅 文彦 6,928 472 7,400 88 11 钟毅 王曦 6,928 872 7,800 89 12 钟毅 曾军 16,100 - 16,100 3-3-2-25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90 13 钟毅 黄振宁 14,700 - 14,700 91 14 钟毅 黄子波 7,800 - 7,800 92 15 钟毅 吕春明 6,000 - 6,000 93 16 钟毅 岑荣敏 9,700 - 9,700 94 17 钟毅 覃建书 14,300 - 14,300 95 18 钟毅 梁亮亮 6,928 472 7,400 96 19 钟毅 赵斌 6,928 472 7,400 97 20 钟毅 余永涛 13,300 - 13,300 98 21 钟毅 刘剑 3,464 4,836 8,300 99 22 钟毅 方经华 15,600 - 15,600 100 23 钟毅 林志强 6,928 472 7,400 钟毅 小计 255,962 215,138 471,100 101 1 邓勇杰 邓勇杰 20,784 199,816 220,600 102 2 邓勇杰 邱庆红 17,500 - 17,500 103 3 邓勇杰 蔡琦剑 15,200 - 15,200 104 4 邓勇杰 沈丁 1,800 - 1,800 105 5 邓勇杰 王振宇 17,320 580 17,900 106 6 邓勇杰 邓力 13,856 2,144 16,000 107 7 邓勇杰 李涛 10,392 9,808 20,200 108 8 邓勇杰 韦清辉 6,928 2,772 9,700 109 9 邓勇杰 桂杰 3,464 36 3,500 110 10 邓勇杰 熊妮君 3,464 3,936 7,400 111 11 邓勇杰 刘毅 20,967 11,233 32,200 112 12 邓勇杰 刘西 19,300 - 19,300 113 13 邓勇杰 欧阳建友 6,928 5,472 12,400 114 14 邓勇杰 黄晓通 1,732 7,968 9,700 115 15 邓勇杰 邓雅晴 1,732 5,668 7,400 116 16 邓勇杰 梁俊学 15,000 - 15,000 邓勇杰 小计 176,367 249,433 425,800 117 1 吴广意 吴广意 39,938 191,662 231,600 118 2 吴广意 莫世海 35,900 - 35,900 119 3 吴广意 王建平 12,000 - 12,000 3-3-2-25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120 4 吴广意 陶安平 19,000 - 19,000 121 5 吴广意 施舰 35,000 - 35,000 122 6 吴广意 吴宁霞 13,300 - 13,300 123 7 吴广意 龙小夏 12,000 - 12,000 124 8 吴广意 黄耀明 7,800 - 7,800 125 9 吴广意 唐伟文 7,800 - 7,800 126 10 吴广意 唐歌 3,464 3,936 7,400 127 11 吴广意 李长生 27,600 - 27,600 128 12 吴广意 桂国强 1,732 6,968 8,700 吴广意 小计 215,534 202,566 418,100.00 129 1 蒙瀚 蒙瀚 65,308 164,492 229,800 130 2 蒙瀚 袁玉才 13,300 - 13,300 131 3 蒙瀚 胡静 5,196 2,204 7,400 132 4 蒙瀚 张海明 1,700 - 1,700 133 5 蒙瀚 蔡焕宁 23,000 - 23,000 134 6 蒙瀚 陈雄 28,500 - 28,500 135 7 蒙瀚 莫海量 8,660 5,140 13,800 136 8 蒙瀚 陈曼平 12,000 - 12,000 137 9 蒙瀚 吴洪宽 3,464 1,536 5,000 138 10 蒙瀚 李昕 3,464 36 3,500 139 11 蒙瀚 李冰 6,928 472 7,400 140 12 蒙瀚 蒙承勇 6,000 - 6,000 141 13 蒙瀚 庞希红 16,100 - 16,100 蒙瀚 小计 193,620 173,880 367,500 142 1 蒋伯宁 蒋伯宁 111,883 75,317 187,200 143 2 蒋伯宁 韦海泉 23,000 - 23,000 144 3 蒋伯宁 卢海燕 17,500 - 17,500 145 4 蒋伯宁 覃志坚 8,700 - 8,700 146 5 蒋伯宁 陈相华 7,400 - 7,400 147 6 蒋伯宁 黄昭 8,700 - 8,700 148 7 蒋伯宁 韦月华 5,500 - 5,500 149 8 蒋伯宁 李颂东 17,500 - 17,500 3-3-2-25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150 9 蒋伯宁 陈远韬 6,928 5,472 12,400 151 10 蒋伯宁 杨伟锋 6,928 472 7,400 152 11 蒋伯宁 李燕 6,000 - 6,000 153 12 蒋伯宁 李欣蔚 3,464 2,536 6,000 154 13 蒋伯宁 陈静 3,300 - 3,300 155 14 蒋伯宁 蒋明辉 1,700 - 1,700 156 15 蒋伯宁 刘小秋 24,800 - 24,800 157 16 蒋伯宁 陈蔚平 15,600 - 15,600 158 17 蒋伯宁 李德琼 13,800 - 13,800 159 18 蒋伯宁 韦克 12,400 - 12,400 160 19 蒋伯宁 卢庐 5,196 4 5,200 161 20 蒋伯宁 刘帮权 3,464 3,936 7,400 162 21 蒋伯宁 黄天意 3,464 3,936 7,400 蒋伯宁 小计 307,227 91,673 398,900 163 1 李丕宁 李丕宁 73,521 112,279 185,800 164 2 李丕宁 赖春红 32,200 - 32,200 165 3 李丕宁 黄启东 21,600 - 21,600 166 4 李丕宁 郑朝秀 5,000 - 5,000 167 5 李丕宁 李鹏 28,500 - 28,500 168 6 李丕宁 陈淡波 17,500 - 17,500 169 7 李丕宁 方拥 8,700 - 8,700 170 8 李丕宁 吴珞兰 20,700 - 20,700 171 9 李丕宁 邓江 29,000 - 29,000 李丕宁 小计 236,721 112,279 349,000 172 1 庞朝晖 庞朝晖 55,651 123,249 178,900 173 2 庞朝晖 蒋庆利 20,700 - 20,700 174 3 庞朝晖 韦纲 6,928 472 7,400 175 4 庞朝晖 梁丽珍 11,000 - 11,000 176 5 庞朝晖 于敏 23,500 - 23,500 177 6 庞朝晖 陈滔 7,800 - 7,800 178 7 庞朝晖 李嘉 12,124 3,476 15,600 179 8 庞朝晖 张路 16,000 - 16,000 3-3-2-25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180 9 庞朝晖 伍乐其 16,500 - 16,500 181 10 庞朝晖 林敏 5,500 - 5,500 182 11 庞朝晖 饶国霞 4,600 - 4,600 183 12 庞朝晖 石泉 14,300 - 14,300 184 13 庞朝晖 黄修飞 21,600 - 21,600 庞朝晖 小计 216,203 127,197 343,400 185 1 刘邵 刘邵 36,300 - 36,300 186 2 刘邵 苏金凌 25,700 - 25,700 187 3 刘邵 吴燕秋 33,600 - 33,600 188 4 刘邵 谭红 19,800 - 19,800 189 5 刘邵 罗建周 28,500 - 28,500 190 6 刘邵 方恒专 1,000 - 1,000 191 7 刘邵 余勇 12,400 - 12,400 192 8 刘邵 陈小诗 15,000 - 15,000 193 9 刘邵 王静耘 22,500 - 22,500 194 10 刘邵 徐月玲 24,800 - 24,800 195 11 刘邵 林毅 12,400 - 12,400 196 12 刘邵 陈凤莲 20,700 - 20,700 刘邵 小计 252,700 - 252,700 197 1 庞波 庞少华 33,100 - 33,100 198 2 庞波 庞波 30,800 - 30,800 199 3 庞波 谭方彤 28,875 1,925 30,800 200 4 庞波 黄金丽 11,000 - 11,000 201 5 庞波 敖延 8,700 - 8,700 202 6 庞波 黄军荣 10,100 - 10,100 203 7 庞波 黄智勇 7,800 - 7,800 204 8 庞波 夏捷 12,000 - 12,000 205 9 庞波 滕斌 6,928 472 7,400 206 10 庞波 李敏超 5,000 - 5,000 207 11 庞波 梁云峰 5,196 2,204 7,400 208 12 庞波 章向劼 3,464 3,936 7,400 209 13 庞波 许春兰 8,660 2,840 11,500 3-3-2-25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210 14 庞波 梁凌筠 6,928 472 7,400 211 15 庞波 徐祖军 5,000 - 5,000 212 16 庞波 邓尚敏 5,196 3,504 8,700 213 17 庞波 蒙恪勤 5,500 - 5,500 214 18 庞波 郑霁雯 6,928 472 7,400 庞波 小计 201,175 15,825 217,000 215 1 徐欢澜 徐欢澜 32,700 - 32,700 216 2 徐欢澜 周琪 26,700 - 26,700 217 3 徐欢澜 梁川 20,967 7,533 28,500 218 4 徐欢澜 宋磊 12,400 - 12,400 219 5 徐欢澜 李明刚 7,800 - 7,800 220 6 徐欢澜 覃琳琳 5,196 2,204 7,400 221 7 徐欢澜 周敏 5,196 2,204 7,400 222 8 徐欢澜 李林栗 3,464 3,936 7,400 223 9 徐欢澜 林海 8,660 1,340 10,000 224 10 徐欢澜 陈燕 15,000 - 15,000 225 11 徐欢澜 黄健 6,928 472 7,400 226 12 徐欢澜 蒋志辉 6,928 472 7,400 227 13 徐欢澜 黄鹤龄 6,928 472 7,400 228 14 徐欢澜 冯雁 6,928 472 7,400 229 15 徐欢澜 何辉 3,464 3,936 7,400 230 16 徐欢澜 陈瑞容 13,800 - 13,800 徐欢澜 小计 183,059 23,041 206,100 231 1 颜明海 颜明海 19,300 - 19,300 232 2 颜明海 徐群英 23,900 - 23,900 233 3 颜明海 俸小慧 20,000 - 20,000 234 4 颜明海 黎寿强 8,700 - 8,700 235 5 颜明海 蒋文顺 13,300 - 13,300 236 6 颜明海 傅冰 12,400 - 12,400 237 7 颜明海 黎威 22,000 - 22,000 238 8 颜明海 周桂香 13,300 - 13,300 239 9 颜明海 唐琦 20,000 - 20,000 3-3-2-25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240 10 颜明海 陈肖梅 15,000 - 15,000 241 11 颜明海 黄昱 5,196 2,204 7,400 242 12 颜明海 黎小亮 3,464 3,936 7,400 243 13 颜明海 吉勇 1,732 1,268 3,000 244 14 颜明海 陈茜 1,700 - 1,700 245 15 颜明海 陈秋宇 5,100 - 5,100 颜明海 小计 185,092 7,408 192,500 246 1 周叱 周叱 19,061 15,439 34,500 247 2 周叱 艾治国 12,000 - 12,000 248 3 周叱 陈安 19,052 7,148 26,200 249 4 周叱 玉潘亮 10,392 4,808 15,200 250 5 周叱 韦贤宁 3,464 3,936 7,400 251 6 周叱 周东泉 3,464 3,936 7,400 252 7 周叱 谭芳 3,464 3,936 7,400 253 8 周叱 潘琳 3,464 3,936 7,400 254 9 周叱 雷艳彬 1,732 5,668 7,400 255 10 周叱 林宇 1,732 6,968 8,700 256 11 周叱 赵林 10,392 8,908 19,300 257 12 周叱 邓斌 10,800 - 10,800 258 13 周叱 刘海鉴 7,800 - 7,800 259 14 周叱 钟世晓 12,000 - 12,000 260 15 周叱 章健 6,900 - 6,900 周叱 小计 125,717 64,683 190,400 261 1 卢玉南 卢玉南 29,900 - 29,900 262 2 卢玉南 农取备 16,600 - 16,600 263 3 卢玉南 何友其 24,000 - 24,000 264 4 卢玉南 唐成东 20,200 - 20,200 265 5 卢玉南 周兴勇 20,200 - 20,200 266 6 卢玉南 李广 14,300 - 14,300 267 7 卢玉南 罗忠国 17,500 - 17,500 268 8 卢玉南 沈玉涛 5,196 2,204 7,400 269 9 卢玉南 林嵩桂 5,196 2,204 7,400 3-3-2-25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270 10 卢玉南 李子登 3,464 3,936 7,400 271 11 卢玉南 周爱平 2,000 - 2,000 272 12 卢玉南 黄启全 7,400 - 7,400 273 13 卢玉南 卢日健 4,100 - 4,100 274 14 卢玉南 卢发毅 2,300 - 2,300 275 15 卢玉南 甘桂忠 3,200 - 3,200 卢玉南 小计 175,556 8,344 183,900 276 1 李申 李申 29,900 - 29,900 277 2 李申 吕忠荣 31,700 - 31,700 278 3 李申 梁增勇 22,500 - 22,500 279 4 李申 梁海嵘 20,200 - 20,200 280 5 李申 黄孝军 20,200 - 20,200 281 6 李申 覃振东 10,100 - 10,100 282 7 李申 刘国成 6,928 472 7,400 283 8 李申 王松 5,196 2,204 7,400 284 9 李申 陈捷 5,196 2,204 7,400 285 10 李申 李红祥 3,400 - 3,400 286 11 李申 刘辉 3,464 3,936 7,400 287 12 李申 胡毓杰 3,464 3,936 7,400 288 13 李申 杨健 8,700 - 8,700 李申 小计 170,948 12,752 183,700 289 1 费卫东 费卫东 34,500 - 34,500 290 2 费卫东 陈波 30,800 - 30,800 291 3 费卫东 陆忠谦 15,000 - 15,000 292 4 费卫东 钟磊 3,000 - 3,000 293 5 费卫东 魏日虎 5,196 2,804 8,000 294 6 费卫东 庞廷岩 6,900 - 6,900 295 7 费卫东 杨胜君 6,900 - 6,900 296 8 费卫东 张宗俊 5,000 - 5,000 297 9 费卫东 赵宇 2,500 - 2,500 298 10 费卫东 邝新宇 3,464 5,736 9,200 299 11 费卫东 胡杰荣 1,732 4,268 6,000 3-3-2-25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300 12 费卫东 韦莉元 3,464 5,736 9,200 301 13 费卫东 牟坚 19,300 - 19,300 302 14 费卫东 卢爱丽 15,249 11,451 26,700 费卫东 小计 153,005 29,995 183,000 303 1 单梅 单梅 26,200 - 26,200 304 2 单梅 黎明 12,000 - 12,000 305 3 单梅 刘虹 5,500 - 5,500 306 4 单梅 杨小菁 28,100 - 28,100 307 5 单梅 曾晖 20,700 - 20,700 308 6 单梅 杨兆钦 28,100 - 28,100 309 7 单梅 陈秀珍 7,400 - 7,400 310 8 单梅 朱彤 30,800 - 30,800 311 9 单梅 林治 5,100 - 5,100 312 10 单梅 潘珍华 6,000 - 6,000 313 11 单梅 陆猛祥 3,464 4,536 8,000 单梅 小计 173,364 4,536 177,900 314 1 陆霖 陆霖 28,500 - 28,500 315 2 陆霖 黎瑾 23,900 - 23,900 316 3 陆霖 梁正毅 9,700 - 9,700 317 4 陆霖 梁兴树 9,700 - 9,700 318 5 陆霖 蒋植林 19,800 - 19,800 319 6 陆霖 谢创扬 9,700 - 9,700 320 7 陆霖 郭林生 8,300 - 8,300 321 8 陆霖 黄翠美 24,400 - 24,400 322 9 陆霖 吴军 5,100 - 5,100 323 10 陆霖 龙书新 11,000 - 11,000 324 11 陆霖 陆飒 8,700 - 8,700 325 12 陆霖 黄祖康 9,700 - 9,700 326 13 陆霖 蔡锦红 9,200 - 9,200 陆霖 小计 177,700 - 177,700 327 1 蒋受义 蒋受义 21,600 - 21,600 328 2 蒋受义 周国贵 27,100 - 27,100 3-3-2-25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329 3 蒋受义 苏振富 10,000 - 10,000 330 4 蒋受义 杨敏萍 4,100 - 4,100 331 5 蒋受义 梁万防 4,600 - 4,600 332 6 蒋受义 陈乃杰 12,900 - 12,900 333 7 蒋受义 韦信锋 10,000 - 10,000 334 8 蒋受义 覃行流 10,000 - 10,000 335 9 蒋受义 崔玮 5,196 2,204 7,400 336 10 蒋受义 丁红萍 5,196 2,204 7,400 337 11 蒋受义 姜广占 5,196 2,204 7,400 338 12 蒋受义 龙开学 5,196 2,204 7,400 339 13 蒋受义 李欣 10,100 - 10,100 340 14 蒋受义 韦小鸾 5,196 804 6,000 341 15 蒋受义 贲吕周 5,100 - 5,100 342 16 蒋受义 覃洁梅 8,700 - 8,700 343 17 蒋受义 黄启博 7,400 - 7,400 344 18 蒋受义 叶剑华 9,700 - 9,700 345 19 蒋受义 梁忠勇 3,200 - 3,200 蒋受义 小计 170,480 9,620 180,100 346 1 李夏宁 李夏宁 22,500 - 22,500 347 2 李夏宁 陈勤坚 26,700 - 26,700 348 3 李夏宁 黄斌 4,600 - 4,600 349 4 李夏宁 甘健文 6,400 - 6,400 350 5 李夏宁 邓日海 21,600 - 21,600 351 6 李夏宁 邱静飞 4,600 - 4,600 352 7 李夏宁 唐朝英 4,600 - 4,600 353 8 李夏宁 利胜炎 4,600 - 4,600 354 9 李夏宁 金正隆 4,600 - 4,600 355 10 李夏宁 黄钟群 5,100 - 5,100 356 11 李夏宁 陈道松 3,464 3,936 7,400 357 12 李夏宁 谭明 7,400 - 7,400 358 13 李夏宁 陆贞科 8,700 - 8,700 359 14 李夏宁 潘华宗 3,464 3,936 7,400 3-3-2-26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360 15 李夏宁 袁琼英 1,732 5,668 7,400 361 16 李夏宁 曾立成 4,600 - 4,600 362 17 李夏宁 周家斌 4,600 - 4,600 363 18 李夏宁 李荣笑 4,600 - 4,600 364 19 李夏宁 陈绍强 4,600 - 4,600 365 20 李夏宁 陈国仁 4,100 - 4,100 366 21 李夏宁 李宗迪 4,100 - 4,100 367 22 李夏宁 李悍然 4,600 - 4,600 368 23 李夏宁 黄裘 3,200 - 3,200 李夏宁 小计 164,460 13,540 178,000 369 1 陈永青 陈永青 32,200 - 32,200 370 2 陈永青 杨敬军 15,600 - 15,600 371 3 陈永青 刘宗秋 12,000 - 12,000 372 4 陈永青 邓成运 8,300 - 8,300 373 5 陈永青 庾忠汉 7,400 - 7,400 374 6 陈永青 蒋加林 16,100 - 16,100 375 7 陈永青 黄剑 11,000 - 11,000 376 8 陈永青 安忠林 6,928 472 7,400 377 9 陈永青 潘玉纲 6,928 472 7,400 378 10 陈永青 陈顺霞 6,928 472 7,400 379 11 陈永青 吴贤华 5,196 2,204 7,400 380 12 陈永青 陆丽妃 5,196 2,204 7,400 381 13 陈永青 李开琴 3,464 3,936 7,400 382 14 陈永青 张豫吾 3,464 3,936 7,400 383 15 陈永青 方文秀 3,464 36 3,500 384 16 陈永青 徐承标 3,464 3,936 7,400 385 17 陈永青 陈如融 5,196 4,904 10,100 陈永青 小计 152,828 22,572 175,400 386 1 李习群 李习群 19,800 - 19,800 387 2 李习群 黄正策 19,300 - 19,300 388 3 李习群 何启华 17,500 - 17,500 389 4 李习群 黄薇 15,600 - 15,600 3-3-2-26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390 5 李习群 黎平 12,000 - 12,000 391 6 李习群 李大尉 5,000 - 5,000 392 7 李习群 王全 3,000 - 3,000 393 8 李习群 胡士波 5,000 - 5,000 394 9 李习群 吴永贤 1,700 - 1,700 395 10 李习群 包文文 1,000 - 1,000 396 11 李习群 罗中鹏 1,700 - 1,700 397 12 李习群 吕发新 7,400 - 7,400 398 13 李习群 明士金 8,700 - 8,700 399 14 李习群 秦德全 6,000 - 6,000 400 15 李习群 杨自雄 6,900 - 6,900 401 16 李习群 覃雪明 5,196 2,204 7,400 402 17 李习群 邓媚 7,800 - 7,800 403 18 李习群 郑保力 5,196 2,204 7,400 404 19 李习群 吕智 5,100 - 5,100 405 20 李习群 张涛 3,400 - 3,400 406 21 李习群 陈煜 3,400 - 3,400 407 22 李习群 黄冬 6,928 472 7,400 李习群 小计 167,620 4,880 172,500 408 1 张霖 韩桂宁 22,100 - 22,100 409 2 张霖 张霖 39,600 - 39,600 410 3 张霖 赵维真 25,796 204 26,000 411 4 张霖 闫越 5,196 2,204 7,400 412 5 张霖 李志威 12,900 - 12,900 413 6 张霖 陆开初 4,600 - 4,600 414 7 张霖 万朝想 4,100 - 4,100 415 8 张霖 李文胜 25,796 3,604 29,400 416 9 张霖 霍军 25,796 4,104 29,900 张霖 小计 165,884 10,116 176,000 417 1 梁汉吉 梁汉吉 32,200 - 32,200 418 2 梁汉吉 陈文强 34,000 - 34,000 419 3 梁汉吉 何江玮 20,967 7,533 28,500 3-3-2-26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420 4 梁汉吉 陆玲玲 25,796 1,804 27,600 421 5 梁汉吉 赵宇丽 13,800 - 13,800 422 6 梁汉吉 蒙鞘 10,392 3,408 13,800 423 7 梁汉吉 俞谷年 3,464 5,236 8,700 424 8 梁汉吉 禤强 6,928 2,272 9,200 425 9 梁汉吉 杨优越 3,464 3,936 7,400 梁汉吉 小计 151,011 24,189 175,200 426 1 徐兵 徐兵 29,765 4,735 34,500 427 2 徐兵 谢勇 20,700 - 20,700 428 3 徐兵 张建勇 21,827 7,173 29,000 429 4 徐兵 邱连峰 8,660 1,440 10,100 430 5 徐兵 农红萍 3,464 3,936 7,400 431 6 徐兵 王万军 1,732 5,668 7,400 432 7 徐兵 李鸣 1,732 5,668 7,400 433 8 徐兵 张琳 1,732 5,668 7,400 434 9 徐兵 王冀曼 1,732 5,668 7,400 435 10 徐兵 王景峰 3,464 3,936 7,400 436 11 徐兵 卫更太 32,200 - 32,200 徐兵 小计 127,008 43,892 170,900 437 1 毕建国 毕建国 18,900 - 18,900 438 2 毕建国 韦真 35,000 - 35,000 439 3 毕建国 林革新 18,400 - 18,400 440 4 毕建国 闫利国 15,600 - 15,600 441 5 毕建国 黄家成 9,700 - 9,700 442 6 毕建国 张玲 5,196 7,704 12,900 443 7 毕建国 梁新平 12,400 - 12,400 444 8 毕建国 陈勇 20,200 - 20,200 445 9 毕建国 岑慧园 10,100 - 10,100 446 10 毕建国 农燕 6,928 472 7,400 447 11 毕建国 康超 6,928 472 7,400 毕建国 小计 159,352 8,648 168,000 448 1 郑毅 郑毅 31,300 - 31,300 3-3-2-26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449 2 郑毅 莫兴华 12,400 - 12,400 450 3 郑毅 张行涛 3,464 2,536 6,000 451 4 郑毅 甘继联 4,100 - 4,100 452 5 郑毅 黄珍 20,200 - 20,200 453 6 郑毅 古祝平 7,400 - 7,400 454 7 郑毅 韦少珍 9,700 - 9,700 455 8 郑毅 董嘉煊 4,100 - 4,100 456 9 郑毅 姚维清 1,732 5,668 7,400 457 10 郑毅 叶国洪 8,660 7,940 16,600 458 11 郑毅 李志平 23,900 - 23,900 459 12 郑毅 李东海 23,900 - 23,900 郑毅 小计 150,856 16,144 167,000 460 1 高杰 高杰 28,500 - 28,500 461 2 高杰 韦青松 17,320 2,480 19,800 462 3 高杰 王珍 3,464 3,936 7,400 463 4 高杰 曾宇鹏 3,400 - 3,400 464 5 高杰 梅林 18,400 - 18,400 465 6 高杰 廖瑞海 21,000 - 21,000 466 7 高杰 王谦 27,100 - 27,100 467 8 高杰 李薇 3,464 3,936 7,400 468 9 高杰 徐长钦 17,500 - 17,500 469 10 高杰 覃娴 13,800 - 13,800 高杰 小计 153,948 10,352 164,300 470 1 何新 何新 24,800 - 24,800 471 2 何新 莫晶晶 5,000 - 5,000 472 3 何新 雷家新 7,400 - 7,400 473 4 何新 谢毅 5,196 2,204 7,400 474 5 何新 唐夏华 3,400 - 3,400 475 6 何新 肖剑虹 15,600 - 15,600 476 7 何新 余幸幸 3,464 1,636 5,100 477 8 何新 全峰梅 3,464 5,236 8,700 478 9 何新 孙永萍 1,732 6,968 8,700 3-3-2-26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479 10 何新 周星妤 1,732 3,368 5,100 480 11 何新 李响 1,732 6,968 8,700 481 12 何新 马武坚 7,400 - 7,400 482 13 何新 吴天婧 3,400 - 3,400 483 14 何新 卢文干 5,100 - 5,100 484 15 何新 胡刚 27,000 - 27,000 485 16 何新 何燕 5,000 - 5,000 486 17 何新 肖翔 5,000 - 5,000 487 18 何新 周霜 3,000 - 3,000 488 19 何新 陈彦 13,300 - 13,300 何新 小计 142,720 26,380 169,100 489 1 苏元艺 苏元艺 27,100 - 27,100 490 2 苏元艺 刘福顺 19,300 - 19,300 491 3 苏元艺 刘洁 26,700 - 26,700 492 4 苏元艺 杨伟红 23,900 - 23,900 493 5 苏元艺 赵灵 14,300 - 14,300 494 6 苏元艺 谢晓 6,900 - 6,900 495 7 苏元艺 陈守疆 9,700 - 9,700 496 8 苏元艺 雷长发 11,000 - 11,000 497 9 苏元艺 林冰玉 11,000 - 11,000 498 10 苏元艺 邱世海 1,700 - 1,700 苏元艺 小计 151,600 - 151,600 499 1 庞吉宁 庞吉宁 23,812 6,988 30,800 500 2 庞吉宁 梁军 15,588 512 16,100 501 3 庞吉宁 谭方兰 26,200 - 26,200 502 4 庞吉宁 蒋一琼 18,400 - 18,400 503 5 庞吉宁 曹剑 12,124 276 12,400 504 6 庞吉宁 李志锋 14,300 - 14,300 505 7 庞吉宁 雷斌 5,196 3,104 8,300 506 8 庞吉宁 苗苗 3,464 3,936 7,400 507 9 庞吉宁 蒋桂江 6,928 472 7,400 508 10 庞吉宁 卢波 6,928 472 7,400 3-3-2-26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509 11 庞吉宁 谢文长 12,900 - 12,900 庞吉宁 小计 145,840 15,760 161,600 510 1 丁新宇 刘美兰 1,732 5,668 7,400 511 2 丁新宇 丁新宇 21,600 - 21,600 512 3 丁新宇 林茜 15,000 - 15,000 513 4 丁新宇 邓生政 9,700 - 9,700 514 5 丁新宇 黄澄 10,392 4,608 15,000 515 6 丁新宇 葵曦 6,928 2,772 9,700 516 7 丁新宇 黄旭南 12,000 - 12,000 517 8 丁新宇 卢春梅 6,928 1,372 8,300 518 9 丁新宇 罗增文 5,196 5,804 11,000 519 10 丁新宇 梁声闻 3,400 - 3,400 520 11 丁新宇 王赓 5,196 2,204 7,400 521 12 丁新宇 赵磊 1,732 5,668 7,400 522 13 丁新宇 韦晓艳 1,732 5,668 7,400 523 14 丁新宇 潘菲 10,000 - 10,000 524 15 丁新宇 莫彤 17,000 - 17,000 丁新宇 小计 128,536 33,764 162,300 525 1 覃洪兵 覃洪兵 20,967 1,533 22,500 526 2 覃洪兵 周德勋 29,000 - 29,000 527 3 覃洪兵 禤均行 15,588 2,312 17,900 528 4 覃洪兵 梁小明 11,000 - 11,000 529 5 覃洪兵 玉钰 6,928 2,272 9,200 530 6 覃洪兵 覃景 5,196 3,104 8,300 531 7 覃洪兵 邝武汉 2,300 - 2,300 532 8 覃洪兵 文智斌 3,464 1,536 5,000 533 9 覃洪兵 吴文波 13,000 - 13,000 534 10 覃洪兵 李小瑜 7,800 - 7,800 535 11 覃洪兵 石宁琛 7,800 - 7,800 536 12 覃洪兵 曾添 5,100 - 5,100 537 13 覃洪兵 严卫东 15,600 - 15,600 538 14 覃洪兵 李琰 6,928 472 7,400 3-3-2-26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覃洪兵 小计 150,671 11,229 161,900 539 1 龙伟雄 龙伟雄 23,900 - 23,900 540 2 龙伟雄 周仰东 23,900 - 23,900 541 3 龙伟雄 罗文涛 9,200 - 9,200 542 4 龙伟雄 庞启元 7,400 - 7,400 543 5 龙伟雄 王永进 17,900 - 17,900 544 6 龙伟雄 黄家寿 20,200 - 20,200 545 7 龙伟雄 王建立 11,000 - 11,000 546 8 龙伟雄 陈强 17,500 - 17,500 547 9 龙伟雄 梁金镇 9,700 - 9,700 548 10 龙伟雄 袁桂波 5,196 2,204 7,400 549 11 龙伟雄 梁骞 12,400 - 12,400 龙伟雄 小计 158,296 2,204 160,500 550 1 蓝国宝 蓝国宝 25,800 - 25,800 551 2 蓝国宝 常若 15,600 - 15,600 552 3 蓝国宝 高桂珍 4,600 - 4,600 553 4 蓝国宝 熊海明 20,967 7,533 28,500 554 5 蓝国宝 陆韦春 15,000 - 15,000 555 6 蓝国宝 莫真文 17,000 - 17,000 556 7 蓝国宝 徐建华 16,000 - 16,000 557 8 蓝国宝 黄学伟 19,300 - 19,300 558 9 蓝国宝 范云昭 9,200 - 9,200 559 10 蓝国宝 李营录 5,196 2,204 7,400 蓝国宝 小计 148,663 9,737 158,400 560 1 何劲松 何劲松 27,100 - 27,100 561 2 何劲松 刘毅 26,700 - 26,700 562 3 何劲松 蒙珏 15,000 - 15,000 563 4 何劲松 粟卫权 25,700 - 25,700 564 5 何劲松 范斯远 17,000 - 17,000 565 6 何劲松 罗华 14,300 - 14,300 566 7 何劲松 黄伯卫 13,300 - 13,300 567 8 何劲松 李翔 5,196 6,804 12,000 3-3-2-26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568 9 何劲松 欧晟 1,732 4,268 6,000 569 10 何劲松 林朝宝 12,000 - 12,000 570 11 何劲松 梅金泽 2,300 - 2,300 何劲松 小计 160,328 11,072 171,400 571 1 杨辉 刘宏 29,400 - 29,400 572 2 杨辉 杨辉 28,875 1,925 30,800 573 3 杨辉 禤晓林 29,400 - 29,400 574 4 杨辉 陈冰 15,600 - 15,600 575 5 杨辉 陈文献 6,928 472 7,400 576 6 杨辉 崔璟 3,464 3,936 7,400 577 7 杨辉 梁恩铭 1,700 - 1,700 578 8 杨辉 麦思海 11,000 - 11,000 579 9 杨辉 黄小平 5,196 3,504 8,700 580 10 杨辉 刘继生 3,464 5,236 8,700 581 11 杨辉 姚大鑫 3,464 5,236 8,700 杨辉 小计 138,491 20,309 158,800 582 1 朱炜宏 朱炜宏 34,500 - 34,500 583 2 朱炜宏 罗宁昌 19,300 - 19,300 584 3 朱炜宏 曾爱华 11,500 - 11,500 585 4 朱炜宏 刘莉蓉 20,200 - 20,200 586 5 朱炜宏 彭白冰 5,196 4 5,200 587 6 朱炜宏 张强 3,464 36 3,500 588 7 朱炜宏 刘丽娜 3,464 3,936 7,400 589 8 朱炜宏 郑有巧 3,464 36 3,500 590 9 朱炜宏 帅民曦 17,000 - 17,000 591 10 朱炜宏 袁媛 3,464 3,936 7,400 592 11 朱炜宏 王慧敏 3,464 3,936 7,400 593 12 朱炜宏 梁燕 7,800 - 7,800 594 13 朱炜宏 宋云 1,732 6,568 8,300 595 14 朱炜宏 郑园春 1,700 - 1,700 596 15 朱炜宏 宋玉福 1,732 5,668 7,400 597 16 朱炜宏 李晓峰 1,732 5,668 7,400 3-3-2-26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补偿金出资 现金出资 出资额合计 序号 编号 记名股东 实际出资人 (元) (元) (元) 598 17 朱炜宏 欧阳鸥 5,196 2,204 7,400 朱炜宏 小计 144,908 31,992 176,900 合计 7,396,899 3,303,101 10,700,000 3-3-2-26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附表 2:华蓝设计 2009 年 4 月出资人增资认购情况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1 雷翔 雷翔 1,168,600 2 雷翔 吴清 18,800 3 雷翔 周佳 6,400 4 雷翔 覃洁 5,100 5 雷翔 凌建军 4,100 6 雷翔 谭志琳 8,300 7 雷翔 欧阳东 8,700 8 雷翔 陈琴 7,400 9 雷翔 戴琳 16,600 10 雷翔 李海冬 8,700 11 雷翔 叶步云 7,400 12 雷翔 周艳时 1,700 13 雷翔 李忠 23,900 14 雷翔 彭文立 25,300 15 雷翔 黄智鹦 12,400 16 雷翔 徐洪涛 29,000 17 雷翔 唐家球 23,900 18 雷翔 刘芳 7,600 19 雷翔 韦葳 5,000 20 雷翔 邵跃波 8,800 21 赵成 赵成 443,200 22 赵成 陈尚总 14,300 23 赵成 李儒涛 1,700 24 赵成 张鹏 1,700 25 赵成 黄波 16,100 26 赵成 巫裕润 17,000 27 赵成 朱建宇 24,800 28 赵成 甘河 8,700 29 赵成 黄俊才 12,400 30 赵成 曾德政 21,200 31 赵成 李胜超 2,100 3-3-2-27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32 赵成 卢琦 19,300 33 赵成 冀舒宁 9,700 34 赵成 林建清 7,400 35 赵成 智慧 7,400 36 赵成 张凯 20,000 37 赵成 李建明 13,300 38 钟毅 钟毅 100,000 39 钟毅 梁泠 23,000 40 钟毅 金思漾 7,400 41 钟毅 邝国威 14,300 42 钟毅 朱春华 8,700 43 钟毅 文彦 7,400 44 钟毅 王曦 7,800 45 钟毅 曾军 16,100 46 钟毅 黄振宁 14,700 47 钟毅 岑荣敏 9,700 48 钟毅 梁亮亮 7,400 49 钟毅 赵斌 7,400 50 钟毅 余永涛 13,300 51 钟毅 刘剑 8,300 52 钟毅 方经华 15,600 53 钟毅 林志强 7,400 54 钟毅 甘书远 6,000 55 钟毅 方拥 8,700 56 邓勇杰 邓勇杰 254,000 57 邓勇杰 邱庆红 17,500 58 邓勇杰 蔡琦剑 15,000 59 邓勇杰 熊妮君 7,400 60 邓勇杰 刘毅 32,200 61 邓勇杰 刘西 30,800 62 邓勇杰 章培南 14,300 63 邓勇杰 胡涛 7,400 64 邓勇杰 杨木朝 4,600 3-3-2-27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65 吴广意 吴广意 265,000 66 吴广意 陶安平 19,000 67 吴广意 施舰 45,000 68 吴广意 吴宁霞 16,400 69 吴广意 龙小夏 17,000 70 吴广意 黄耀明 19,800 71 吴广意 唐伟文 12,800 72 吴广意 唐歌 7,400 73 吴广意 李长生 27,600 74 蒙瀚 蒙瀚 50,000 75 蒙瀚 袁玉才 6,700 76 蒙瀚 胡静 7,400 77 蒙瀚 陈雄 28,500 78 蒙瀚 吴洪宽 5,000 79 蒙瀚 李冰 7,400 80 蒙瀚 蒙承勇 6,000 81 蒙瀚 庞希红 4,000 82 蒋伯宁 蒋伯宁 217,500 83 蒋伯宁 韦海泉 37,000 84 蒋伯宁 黄昭 6,300 85 蒋伯宁 李颂东 17,500 86 蒋伯宁 杨伟锋 7,400 87 蒋伯宁 陈茂桥 15,000 88 蒋伯宁 李祖兰 10,000 89 庞朝晖 庞朝晖 204,400 90 庞朝晖 蒋庆利 10,000 91 庞朝晖 韦纲 7,400 92 庞朝晖 梁丽珍 11,000 93 庞朝晖 于敏 23,500 94 庞朝晖 陈滔 7,800 95 庞朝晖 李嘉 15,600 96 庞朝晖 张路 1,700 97 庞朝晖 林敏 5,500 3-3-2-27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98 庞朝晖 饶国霞 4,600 99 刘邵 刘邵 13,700 100 刘邵 吴燕秋 16,400 101 刘邵 罗建周 1,500 102 刘邵 王静耘 12,200 103 刘邵 徐月玲 24,800 104 刘邵 陈凤莲 20,700 105 刘邵 韦业雄 23,300 106 刘邵 赵群 1,000 107 刘邵 王作荣 1,300 108 刘邵 丘慧 3,000 109 刘邵 孙昌 9,000 110 庞波 庞少华 33,100 111 庞波 庞波 100,000 112 庞波 谭方彤 30,800 113 庞波 黄军荣 21,600 114 庞波 黄智勇 7,800 115 庞波 滕斌 600 116 庞波 梁云峰 7,400 117 庞波 章向劼 2,600 118 庞波 许春兰 11,500 119 庞波 梁凌筠 7,400 120 庞波 韦国燕 7,400 121 庞波 黄颖琳 7,400 122 庞波 蒋江萍 10,100 123 庞波 童艳梅 7,800 124 徐欢澜 徐欢澜 32,700 125 徐欢澜 周琪 26,700 126 徐欢澜 梁川 28,500 127 徐欢澜 宋磊 12,400 128 徐欢澜 李明刚 7,800 129 徐欢澜 覃琳琳 7,400 130 徐欢澜 周敏 7,400 3-3-2-27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131 徐欢澜 李林栗 7,400 132 徐欢澜 林海 10,000 133 徐欢澜 陈燕 15,000 134 徐欢澜 黄健 7,400 135 徐欢澜 蒋志辉 16,600 136 徐欢澜 黄鹤龄 16,600 137 徐欢澜 冯雁 7,400 138 徐欢澜 何辉 7,400 139 徐欢澜 陈瑞容 20,700 140 颜明海 徐群英 23,900 141 颜明海 黎寿强 8,700 142 颜明海 周桂香 19,800 143 颜明海 唐琦 20,000 144 颜明海 黄昱 7,400 145 颜明海 陈茜 1,700 146 颜明海 陈秋宇 5,100 147 周叱 周叱 34,500 148 周叱 艾治国 12,000 149 周叱 陈安 26,200 150 周叱 韦贤宁 7,400 151 周叱 周东泉 7,400 152 周叱 谭芳 7,400 153 周叱 潘琳 7,400 154 周叱 林宇 8,700 155 周叱 邓斌 16,400 156 卢玉南 卢玉南 29,900 157 卢玉南 农取备 16,600 158 卢玉南 何友其 24,000 159 卢玉南 唐成东 20,200 160 卢玉南 罗忠国 17,500 161 卢玉南 沈玉涛 7,400 162 卢玉南 林嵩桂 7,400 163 卢玉南 李子登 7,400 3-3-2-27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164 卢玉南 黄启全 7,400 165 李申 李申 30,100 166 李申 吕忠荣 31,700 167 李申 梁增勇 22,500 168 李申 梁海嵘 20,200 169 李申 黄孝军 20,200 170 李申 覃振东 10,100 171 李申 刘国成 7,400 172 李申 陈捷 14,300 173 李申 刘辉 7,400 174 费卫东 费卫东 34,500 175 费卫东 陈波 30,800 176 费卫东 陆忠谦 15,000 177 费卫东 钟磊 3,000 178 费卫东 魏日虎 12,000 179 费卫东 庞廷岩 6,900 180 费卫东 杨胜君 6,900 181 费卫东 张宗俊 5,000 182 费卫东 赵宇 2,500 183 费卫东 邝新宇 9,200 184 费卫东 胡杰荣 6,000 185 费卫东 牟坚 19,300 186 费卫东 卢爱丽 26,700 187 单梅 单梅 26,200 188 单梅 黎明 12,000 189 单梅 刘虹 5,500 190 单梅 曾晖 20,700 191 单梅 杨兆钦 28,100 192 单梅 陈秀珍 7,400 193 单梅 朱彤 30,800 194 单梅 潘珍华 6,000 195 陆霖 陆霖 20,000 196 陆霖 黎瑾 23,900 3-3-2-27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197 陆霖 梁正毅 9,700 198 陆霖 梁兴树 9,700 199 陆霖 蒋植林 19,200 200 陆霖 郭林生 8,100 201 陆霖 黄翠美 24,400 202 陆霖 龙书新 11,000 203 陆霖 陆飒 8,700 204 陆霖 蔡锦红 9,200 205 蒋受义 蒋受义 21,600 206 蒋受义 覃行流 10,000 207 蒋受义 丁红萍 7,400 208 蒋受义 姜广占 7,400 209 蒋受义 李欣 10,100 210 蒋受义 韦小鸾 6,000 211 蒋受义 叶剑华 29,700 212 李夏宁 李夏宁 22,500 213 李夏宁 邓日海 21,600 214 李夏宁 利胜炎 4,600 215 李夏宁 金正隆 15,400 216 李夏宁 黄钟群 5,100 217 李夏宁 谭明 7,400 218 李夏宁 陈绍强 4,600 219 李夏宁 李悍然 4,600 220 陈永青 陈永青 39,400 221 陈永青 刘宗秋 12,000 222 陈永青 邓成运 8,300 223 陈永青 庾忠汉 23,000 224 陈永青 蒋加林 16,100 225 陈永青 安忠林 7,400 226 陈永青 陈顺霞 5,700 227 陈永青 张豫吾 7,400 228 陈永青 陈如融 10,100 229 陈永青 潘终胜 22,100 3-3-2-27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230 李习群 李习群 19,800 231 李习群 黄正策 8,800 232 李习群 何启华 17,500 233 李习群 黄薇 5,000 234 李习群 黎平 38,000 235 李习群 明士金 8,700 236 李习群 杨自雄 5,100 237 张霖 张霖 40,400 238 张霖 闫越 7,400 239 张霖 李志威 12,900 240 张霖 霍军 30,100 241 张霖 卢莎璐 15,200 242 梁汉吉 梁汉吉 32,000 243 梁汉吉 陈文强 34,000 244 梁汉吉 陆玲玲 27,600 245 梁汉吉 赵宇丽 13,800 246 梁汉吉 蒙鞘 13,800 247 梁汉吉 禤强 9,200 248 梁汉吉 杨优越 7,400 249 梁汉吉 凌旌 24,800 250 徐兵 徐兵 34,500 251 徐兵 张建勇 11,000 252 徐兵 王万军 7,400 253 徐兵 李鸣 7,400 254 徐兵 张琳 7,400 255 徐兵 卫更太 32,200 256 徐兵 邹妮妮 34,000 257 徐兵 史大联 32,200 258 徐兵 陈玉 10,000 259 徐兵 龚本海 23,000 260 徐兵 马丹妮 9,200 261 徐兵 韩文兵 15,000 262 毕建国 张玲 12,900 3-3-2-27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263 毕建国 农燕 7,400 264 郑毅 郑毅 31,300 265 郑毅 莫兴华 12,400 266 郑毅 张行涛 6,000 267 郑毅 古祝平 7,400 268 郑毅 韦少珍 300 269 郑毅 叶国洪 3,400 270 郑毅 喻泽斌 24,400 271 高杰 高杰 28,500 272 高杰 王珍 7,400 273 高杰 曾宇鹏 3,400 274 高杰 覃勇刚 17,900 275 何新 何新 24,800 276 何新 雷家新 2,600 277 何新 谢毅 5,600 278 何新 唐夏华 3,400 279 何新 肖剑虹 10,000 280 何新 余幸幸 5,100 281 何新 马武坚 7,400 282 何新 卢文干 5,100 283 何新 胡刚 27,000 284 何新 周霜 3,000 285 何新 杨银裳 10,000 286 苏元艺 苏元艺 18,000 287 苏元艺 陈守疆 3,300 288 苏元艺 邱世海 1,300 289 苏元艺 肖明珍 1,000 290 庞吉宁 庞吉宁 30,800 291 庞吉宁 梁军 16,100 292 庞吉宁 谭方兰 26,200 293 庞吉宁 蒋一琼 18,400 294 庞吉宁 曹剑 7,600 295 庞吉宁 李志锋 10,700 3-3-2-27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296 庞吉宁 苗苗 7,400 297 庞吉宁 蒋桂江 7,400 298 庞吉宁 卢波 7,400 299 丁新宇 丁新宇 21,400 300 丁新宇 林茜 15,000 301 丁新宇 黄澄 8,000 302 丁新宇 葵曦 300 303 丁新宇 黄旭南 12,000 304 丁新宇 卢春梅 2,000 305 丁新宇 罗增文 10,000 306 丁新宇 梁声闻 3,400 307 丁新宇 赵磊 7,400 308 丁新宇 潘菲 10,000 309 丁新宇 刘丽 7,000 310 丁新宇 易斌 2,000 311 覃洪兵 覃洪兵 27,500 312 覃洪兵 禤均行 17,900 313 覃洪兵 文智斌 5,000 314 覃洪兵 吴文波 13,000 315 覃洪兵 李小瑜 7,800 316 覃洪兵 石宁琛 7,800 317 覃洪兵 严卫东 33,400 318 覃洪兵 李琰 7,600 319 覃洪兵 赖春红 32,200 320 覃洪兵 黄启东 21,600 321 覃洪兵 郑朝秀 5,000 322 龙伟雄 龙伟雄 23,900 323 龙伟雄 周仰东 23,900 324 龙伟雄 黄家寿 20,200 325 龙伟雄 王建立 11,000 326 龙伟雄 袁桂波 7,400 327 龙伟雄 梁骞 12,400 328 蓝国宝 蓝国宝 20,000 3-3-2-27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记名股东 出资人 认缴的出资额(元) 329 蓝国宝 熊海明 28,500 330 蓝国宝 黄学伟 19,300 331 何劲松 何劲松 25,900 332 何劲松 罗华 14,300 333 何劲松 欧晟 6,000 334 杨辉 刘宏 29,400 335 杨辉 杨辉 39,200 336 杨辉 禤晓林 30,600 337 杨辉 陈冰 20,600 338 杨辉 陈文献 7,400 339 杨辉 崔璟 7,400 340 杨辉 梁恩铭 11,700 341 杨辉 黄小平 17,900 342 杨辉 姚大鑫 8,700 343 杨辉 温川 10,000 344 朱炜宏 朱炜宏 34,500 345 朱炜宏 曾爱华 11,500 346 朱炜宏 刘莉蓉 19,700 347 朱炜宏 张强 3,500 348 朱炜宏 帅民曦 17,000 349 朱炜宏 袁媛 10,900 350 朱炜宏 梁燕 7,800 351 朱炜宏 欧阳鸥 6,000 合计 7,570,000 3-3-2-28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附表 3:华蓝集团收购华蓝设计股权情况统计表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1 1 雷翔 雷翔 华蓝控股 3,911,040 2013 年 3 月 2 2 雷翔 吴清 华蓝控股 352,440 2013 年 3 月 3 3 雷翔 周佳 华蓝控股 23,040 2013 年 3 月 4 4 雷翔 凌建军 华蓝控股 77,760 2013 年 3 月 5 5 雷翔 谭志琳 华蓝控股 29,880 2013 年 3 月 6 6 雷翔 戴琳 华蓝控股 104,580 2013 年 3 月 7 7 雷翔 李忠 华蓝控股 86,040 2013 年 3 月 8 8 雷翔 彭文立 华蓝控股 91,080 2013 年 3 月 9 9 雷翔 黄智鹦 华蓝控股 44,640 2013 年 3 月 10 10 雷翔 徐洪涛 华蓝控股 104,400 2013 年 3 月 11 11 雷翔 唐家球 华蓝控股 86,040 2013 年 3 月 12 12 雷翔 邵跃波 华蓝控股 31,680 2013 年 3 月 13 13 赵成 赵成 华蓝控股 1,595,520 2013 年 3 月 14 14 赵成 黄波 华蓝控股 57,960 2013 年 3 月 15 15 赵成 巫裕润 华蓝控股 61,200 2013 年 3 月 16 16 赵成 黎小宁 华蓝控股 46,440 2013 年 3 月 17 17 赵成 朱建宇 华蓝控股 89,280 2013 年 3 月 18 18 赵成 曾德政 华蓝控股 76,320 2013 年 3 月 19 19 赵成 卢琦 华蓝控股 69,480 2013 年 3 月 20 20 赵成 张凯 华蓝控股 93,060 2013 年 3 月 21 21 赵成 李建明 华蓝控股 47,880 2013 年 3 月 22 22 钟毅 钟毅 华蓝控股 535,320 2013 年 3 月 23 23 钟毅 曾军 华蓝控股 57,960 2013 年 3 月 24 24 钟毅 韦利华 华蓝控股 10,000 2013 年 3 月 25 25 邓勇杰 邓勇杰 华蓝控股 914,400 2013 年 3 月 26 26 邓勇杰 邱庆红 华蓝控股 31,500 2013 年 3 月 27 27 邓勇杰 王振宇 华蓝控股 32,220 2013 年 3 月 28 28 邓勇杰 韦清辉 华蓝控股 17,460 2013 年 3 月 29 29 邓勇杰 刘毅 华蓝控股 115,920 2013 年 3 月 30 30 邓勇杰 刘西 华蓝控股 110,880 2013 年 3 月 31 31 邓勇杰 章培南 华蓝控股 51,480 2013 年 3 月 3-3-2-28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32 32 吴广意 吴广意 华蓝控股 720,000 2013 年 3 月 33 33 吴广意 施舰 华蓝控股 144,000 2013 年 3 月 34 34 吴广意 唐歌 华蓝控股 59,040 2013 年 3 月 35 35 吴广意 李燕 华蓝控股 54,000 2013 年 3 月 36 36 吴广意 梁卓洁 华蓝控股 18,070 2013 年 3 月 37 37 蒙瀚 蒙瀚 华蓝控股 563,760 2013 年 3 月 38 38 蒙瀚 袁玉才 华蓝控股 36,000 2013 年 3 月 39 39 蒙瀚 莫海量 华蓝控股 45,540 2013 年 3 月 40 40 蒋伯宁 蒋伯宁 华蓝控股 540,000 2013 年 3 月 41 41 蒋伯宁 李颂东 华蓝控股 63,000 2013 年 3 月 42 42 庞朝晖 庞朝晖 华蓝控股 648,000 2013 年 3 月 43 43 庞朝晖 于敏 华蓝控股 165,780 2013 年 3 月 44 44 庞朝晖 李嘉 华蓝控股 56,160 2013 年 3 月 45 45 庞朝晖 张路 华蓝控股 28,800 2013 年 3 月 46 46 庞朝晖 翟柳军 华蓝控股 13,230 2013 年 3 月 47 47 刘邵 刘邵 华蓝控股 90,000 2013 年 3 月 48 48 刘邵 苏金凌 华蓝控股 46,260 2013 年 3 月 49 49 刘邵 吴燕秋 华蓝控股 90,000 2013 年 3 月 50 50 庞波 庞少华 华蓝控股 119,160 2013 年 3 月 51 51 庞波 庞波 华蓝控股 529,740 2013 年 3 月 52 52 庞波 谭方彤 华蓝控股 110,880 2013 年 3 月 53 53 徐欢澜 徐欢澜 华蓝控股 374,580 2013 年 3 月 54 54 徐欢澜 梁川 华蓝控股 102,600 2013 年 3 月 55 55 颜明海 徐群英 华蓝控股 86,040 2013 年 3 月 56 56 颜明海 陈肖梅 华蓝控股 27,000 2013 年 3 月 57 57 李申 李申 华蓝控股 108,000 2013 年 3 月 58 58 费卫东 费卫东 华蓝控股 561,600 2013 年 3 月 59 59 费卫东 陈波 华蓝控股 110,880 2013 年 3 月 60 60 单梅 单梅 华蓝控股 405,900 2013 年 3 月 61 61 单梅 杨小菁 华蓝控股 50,580 2013 年 3 月 62 62 单梅 曾晖 华蓝控股 37,260 2013 年 3 月 63 63 陆霖 陆霖 华蓝控股 51,300 2013 年 3 月 3-3-2-28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64 64 陆霖 陆飒 华蓝控股 31,320 2013 年 3 月 65 65 陆霖 龙伟雄 华蓝控股 86,040 2013 年 3 月 66 66 陆霖 周仰东 华蓝控股 86,040 2013 年 3 月 67 67 陆霖 梁骞 华蓝控股 44,640 2013 年 3 月 68 68 李夏宁 李夏宁 华蓝控股 69,000 2013 年 3 月 69 69 李夏宁 邓日海 华蓝控股 77,760 2013 年 3 月 70 70 李夏宁 蒋受义 华蓝控股 77,760 2013 年 3 月 71 71 李夏宁 卢玉南 华蓝控股 107,640 2013 年 3 月 72 72 李夏宁 何友其 华蓝控股 86,400 2013 年 3 月 73 73 李夏宁 唐成东 华蓝控股 72,720 2013 年 3 月 74 74 陈永青 陈永青 华蓝控股 142,200 2013 年 3 月 75 75 陈永青 陈如融 华蓝控股 36,360 2013 年 3 月 76 76 张霖 张霖 华蓝控股 144,000 2013 年 3 月 77 77 张霖 闫越 华蓝控股 26,640 2013 年 3 月 78 78 张霖 李文胜 华蓝控股 52,920 2013 年 3 月 79 79 张霖 卢莎璐 华蓝控股 54,720 2013 年 3 月 80 80 梁汉吉 梁汉吉 华蓝控股 115,560 2013 年 3 月 81 81 梁汉吉 陈文强 华蓝控股 122,400 2013 年 3 月 82 82 梁汉吉 冼明洁 华蓝控股 5,000 2013 年 3 月 83 83 徐兵 徐兵 华蓝控股 493,740 2013 年 3 月 84 84 徐兵 张建勇 华蓝控股 72,000 2013 年 3 月 85 85 徐兵 邱连峰 华蓝控股 134,100 2013 年 3 月 86 86 徐兵 邹妮妮 华蓝控股 122,400 2013 年 3 月 87 87 徐兵 陈玉 华蓝控股 36,000 2013 年 3 月 88 88 徐兵 龚本海 华蓝控股 82,800 2013 年 3 月 89 89 徐兵 马丹妮 华蓝控股 33,120 2013 年 3 月 90 90 徐兵 朱炜宏 华蓝控股 124,200 2013 年 3 月 91 91 徐兵 焦勇 华蓝控股 20,000 2013 年 3 月 92 92 郑毅 郑毅 华蓝控股 112,680 2013 年 3 月 93 93 郑毅 张行涛 华蓝控股 21,600 2013 年 3 月 94 94 郑毅 叶国洪 华蓝控股 36,000 2013 年 3 月 95 95 郑毅 李东海 华蓝控股 43,020 2013 年 3 月 3-3-2-28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96 96 郑毅 喻泽斌 华蓝控股 87,840 2013 年 3 月 97 97 郑毅 黄正策 华蓝控股 63,000 2013 年 3 月 98 98 郑毅 吴永贤 华蓝控股 3,060 2013 年 3 月 99 99 郑毅 黄焕耀 华蓝控股 23,360 2013 年 3 月 100 100 郑毅 胡昕炜 华蓝控股 20,720 2013 年 3 月 101 101 高杰 高杰 华蓝控股 553,320 2013 年 3 月 102 102 高杰 王珍 华蓝控股 26,640 2013 年 3 月 103 103 高杰 曾宇鹏 华蓝控股 49,500 2013 年 3 月 104 104 高杰 覃勇刚 华蓝控股 64,440 2013 年 3 月 105 105 何新 何新 华蓝控股 400,860 2013 年 3 月 106 106 何新 杨银裳 华蓝控股 36,000 2013 年 3 月 107 107 何新 熊海明 华蓝控股 102,600 2013 年 3 月 108 108 何新 艾治国 华蓝控股 43,200 2013 年 3 月 109 109 何新 章健 华蓝控股 12,420 2013 年 3 月 110 110 何新 覃媛玲 华蓝控股 16,750 2013 年 3 月 111 111 苏元艺 杨伟红 华蓝控股 43,020 2013 年 3 月 112 112 庞吉宁 庞吉宁 华蓝控股 164,160 2013 年 3 月 113 113 丁新宇 丁新宇 华蓝控股 77,400 2013 年 3 月 114 114 丁新宇 林茜 华蓝控股 54,000 2013 年 3 月 115 115 丁新宇 黄澄 华蓝控股 41,400 2013 年 3 月 116 116 覃洪兵 覃洪兵 华蓝控股 448,380 2013 年 3 月 117 117 覃洪兵 禤均行 华蓝控股 64,440 2013 年 3 月 118 118 覃洪兵 李小瑜 华蓝控股 28,080 2013 年 3 月 119 119 覃洪兵 严卫东 华蓝控股 108,000 2013 年 3 月 120 120 覃洪兵 赖春红 华蓝控股 115,920 2013 年 3 月 121 121 覃洪兵 黄启东 华蓝控股 77,760 2013 年 3 月 122 122 何劲松 何劲松 华蓝控股 95,400 2013 年 3 月 123 123 何劲松 粟卫权 华蓝控股 46,260 2013 年 3 月 124 124 何劲松 范斯远 华蓝控股 30,600 2013 年 3 月 125 125 何劲松 罗华 华蓝控股 51,480 2013 年 3 月 126 126 何劲松 李翔 华蓝控股 21,600 2013 年 3 月 127 127 杨辉 刘宏 华蓝控股 491,580 2013 年 3 月 3-3-2-28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128 128 杨辉 杨辉 华蓝控股 126,000 2013 年 3 月 129 129 杨辉 禤晓林 华蓝控股 108,000 2013 年 3 月 130 徐欢澜 代持未分配 华蓝控股 84,960 2013 年 3 月 小计 21,566,990 131 欧阳东 代持未分配 华蓝控股 166,444 2014 年 8 月 小计 166,444 132 1 何辉 林建清 华蓝集团 19,074 2016 年 10 月 133 2 何辉 郭林生 华蓝集团 42,273 2016 年 10 月 134 3 何辉 陈冰 华蓝集团 93,309 2016 年 10 月 135 4 何辉 岑荣敏 华蓝集团 50,005 2016 年 10 月 136 5 何辉 吴宁霞 华蓝集团 76,555 2016 年 10 月 137 6 何辉 李长生 华蓝集团 142,284 2016 年 10 月 138 7 何辉 庞希红 华蓝集团 51,810 2016 年 10 月 139 8 何辉 卢海燕 华蓝集团 45,108 2016 年 10 月 140 9 何辉 饶国霞 华蓝集团 23,714 2016 年 10 月 141 10 何辉 谭红 华蓝集团 51,036 2016 年 10 月 142 11 何辉 梁世才 华蓝集团 10,755 2016 年 10 月 143 12 何辉 赵群 华蓝集团 10,755 2016 年 10 月 144 13 何辉 郑霁雯 华蓝集团 21,394 2016 年 10 月 145 14 何辉 周琪 华蓝集团 68,822 2016 年 10 月 146 15 何辉 毕建国 华蓝集团 48,717 2016 年 10 月 147 16 何辉 张玲 华蓝集团 66,502 2016 年 10 月 148 17 何辉 黄斌 华蓝集团 11,857 2016 年 10 月 149 18 何辉 唐朝英 华蓝集团 11,857 2016 年 10 月 150 19 何辉 黄钟群 华蓝集团 26,292 2016 年 10 月 151 20 何辉 李悍然 华蓝集团 23,714 2016 年 10 月 152 21 何辉 农取备 华蓝集团 85,576 2016 年 10 月 153 22 何辉 罗忠国 华蓝集团 90,216 2016 年 10 月 154 23 何辉 林嵩桂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155 24 何辉 甘桂忠 华蓝集团 8,248 2016 年 10 月 156 25 何辉 陈乃杰 华蓝集团 33,251 2016 年 10 月 157 26 何辉 崔玮 华蓝集团 19,074 2016 年 10 月 3-3-2-28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158 27 何辉 姜广占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159 28 何辉 梁忠勇 华蓝集团 8,248 2016 年 10 月 160 29 何辉 韩桂宁 华蓝集团 56,965 2016 年 10 月 161 30 何辉 李志威 华蓝集团 66,502 2016 年 10 月 162 31 何辉 刘明秀 华蓝集团 48,717 2016 年 10 月 163 32 何辉 徐长钦 华蓝集团 45,108 2016 年 10 月 164 33 何辉 卢文干 华蓝集团 26,292 2016 年 10 月 165 34 何辉 陈文献 华蓝集团 49,648 2016 年 10 月 166 35 何辉 牟坚 华蓝集团 99,495 2016 年 10 月 167 36 何辉 韩立君 华蓝集团 23,000 2016 年 10 月 168 37 余勇 韦国燕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169 38 余勇 胡涛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170 39 余勇 李克荣 华蓝集团 10,568 2016 年 10 月 171 40 余勇 梁亮亮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172 41 余勇 林朝宝 华蓝集团 30,931 2016 年 10 月 173 42 余勇 王作荣 华蓝集团 48,459 2016 年 10 月 174 43 余勇 王信德 华蓝集团 46,139 2016 年 10 月 175 44 余勇 陈曼平 华蓝集团 30,931 2016 年 10 月 176 45 余勇 高桂珍 华蓝集团 11,857 2016 年 10 月 177 46 余勇 胡静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178 47 余勇 常若 华蓝集团 40,211 2016 年 10 月 179 48 余勇 赵励 华蓝集团 36,860 2016 年 10 月 180 49 余勇 胡刚 华蓝集团 139,190 2016 年 10 月 181 50 余勇 周霜 华蓝集团 15,466 2016 年 10 月 182 51 黎威 梁泠 华蓝集团 118,570 2016 年 10 月 183 52 黎威 智慧 华蓝集团 19,074 2016 年 10 月 184 53 黎威 方拥 华蓝集团 44,850 2016 年 10 月 185 54 黎威 黄伯卫 华蓝集团 34,282 2016 年 10 月 186 55 黎威 袁桂波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187 56 黎威 龙小夏 华蓝集团 74,750 2016 年 10 月 188 57 黎威 唐伟文 华蓝集团 57,480 2016 年 10 月 189 58 黎威 蔡焕宁 华蓝集团 59,285 2016 年 10 月 3-3-2-28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190 59 黎威 余永涛 华蓝集团 68,564 2016 年 10 月 191 60 黎威 陈秀珍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192 61 黎威 邓生政 华蓝集团 25,003 2016 年 10 月 193 62 黎威 陈蔚平 华蓝集团 40,211 2016 年 10 月 194 63 黎威 李德琼 华蓝集团 35,571 2016 年 10 月 195 64 黎威 刘帮权 华蓝集团 19,074 2016 年 10 月 196 65 黎威 黄耀明 华蓝集团 102,073 2016 年 10 月 197 66 黎威 黄祖康 华蓝集团 25,003 2016 年 10 月 198 67 黎威 郑朝秀 华蓝集团 25,776 2016 年 10 月 199 68 黎威 朱彤 华蓝集团 158,780 2016 年 10 月 200 69 黎威 陆开初 华蓝集团 11,857 2016 年 10 月 201 70 黎威 黎寿强 华蓝集团 44,850 2016 年 10 月 202 71 黎威 唐琦 华蓝集团 103,104 2016 年 10 月 203 72 黎威 邓成运 华蓝集团 42,788 2016 年 10 月 204 73 黎威 庾忠汉 华蓝集团 118,570 2016 年 10 月 205 74 黎威 梁宗璜 华蓝集团 2,578 2016 年 10 月 206 75 欧阳东 欧阳建友 华蓝集团 31,962 2016 年 10 月 207 76 欧阳东 刘虹 华蓝集团 80,421 2016 年 10 月 208 77 欧阳东 林海 华蓝集团 51,552 2016 年 10 月 209 78 欧阳东 杨兆钦 华蓝集团 144,861 2016 年 10 月 210 79 欧阳东 沈玉涛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211 80 欧阳东 梁丽珍 华蓝集团 56,707 2016 年 10 月 212 81 欧阳东 陈道松 华蓝集团 19,074 2016 年 10 月 213 82 欧阳东 邱静飞 华蓝集团 11,857 2016 年 10 月 214 83 欧阳东 利胜炎 华蓝集团 23,714 2016 年 10 月 215 84 欧阳东 金正隆 华蓝集团 51,552 2016 年 10 月 216 85 欧阳东 谭明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217 86 欧阳东 陆贞科 华蓝集团 22,425 2016 年 10 月 218 87 欧阳东 潘华宗 华蓝集团 19,074 2016 年 10 月 219 88 欧阳东 李荣笑 华蓝集团 11,857 2016 年 10 月 220 89 欧阳东 陈绍强 华蓝集团 23,714 2016 年 10 月 221 90 欧阳东 余幸幸 华蓝集团 26,292 2016 年 10 月 3-3-2-28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222 91 欧阳东 谭国 华蓝集团 25,246 2016 年 10 月 223 92 欧阳东 陈国仁 华蓝集团 10,568 2016 年 10 月 224 93 欧阳东 李宗迪 华蓝集团 10,568 2016 年 10 月 225 94 欧阳东 李广 华蓝集团 36,860 2016 年 10 月 226 95 欧阳东 黄启全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227 96 欧阳东 卢日健 华蓝集团 10,568 2016 年 10 月 228 97 欧阳东 卢发毅 华蓝集团 5,928 2016 年 10 月 229 98 欧阳东 杨敏萍 华蓝集团 10,568 2016 年 10 月 230 99 欧阳东 梁万防 华蓝集团 11,857 2016 年 10 月 231 100 欧阳东 覃行流 华蓝集团 51,552 2016 年 10 月 232 101 欧阳东 丁红萍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233 102 欧阳东 龙开学 华蓝集团 19,074 2016 年 10 月 234 103 欧阳东 韦小鸾 华蓝集团 30,931 2016 年 10 月 235 104 欧阳东 贲吕周 华蓝集团 13,146 2016 年 10 月 236 105 欧阳东 覃洁梅 华蓝集团 22,425 2016 年 10 月 237 106 欧阳东 黄启博 华蓝集团 19,074 2016 年 10 月 238 107 欧阳东 叶剑华 华蓝集团 101,557 2016 年 10 月 239 108 欧阳东 王慧敏 华蓝集团 19,074 2016 年 10 月 240 109 欧阳东 肖剑虹 华蓝集团 65,987 2016 年 10 月 241 110 欧阳东 罗文涛 华蓝集团 23,714 2016 年 10 月 242 111 欧阳东 黄学伟 华蓝集团 99,495 2016 年 10 月 243 112 欧阳东 丘忠慧 华蓝集团 19,320 2016 年 10 月 244 113 欧阳东 李习群 华蓝集团 102,073 2016 年 10 月 245 114 杨自雄 莫兴华 华蓝集团 63,924 2016 年 10 月 246 115 杨自雄 张宗俊 华蓝集团 25,776 2016 年 10 月 247 116 杨自雄 杨胜君 华蓝集团 76,812 2016 年 10 月 248 117 杨自雄 陆忠谦 华蓝集团 77,328 2016 年 10 月 249 118 杨自雄 古祝平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250 119 杨自雄 韦少珍 华蓝集团 25,776 2016 年 10 月 251 120 杨自雄 赵灵 华蓝集团 36,860 2016 年 10 月 252 121 杨自雄 陈守疆 华蓝集团 33,509 2016 年 10 月 253 122 蒙鞘 蓝国宝 华蓝集团 66,502 2016 年 10 月 3-3-2-28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254 123 蒙鞘 潘菲 华蓝集团 51,552 2016 年 10 月 255 124 蒙鞘 谢文长 华蓝集团 33,251 2016 年 10 月 256 125 蒙鞘 文彦 华蓝集团 38,148 2016 年 10 月 257 126 蒙鞘 蒙恪勤 华蓝集团 14,177 2016 年 10 月 258 127 蒙鞘 梁军 华蓝集团 94,499 2016 年 10 月 259 128 蒙鞘 李志锋 华蓝集团 64,440 2016 年 10 月 260 129 陈尚总 黄俊才 华蓝集团 63,924 2016 年 10 月 261 130 陈尚总 杨木朝 华蓝集团 23,714 2016 年 10 月 262 131 陈尚总 陈滔 华蓝集团 40,211 2016 年 10 月 263 132 陈尚总 黎瑾 华蓝集团 123,209 2016 年 10 月 264 133 陈尚总 梁兴树 华蓝集团 50,005 2016 年 10 月 265 134 陈尚总 蒋植林 华蓝集团 100,526 2016 年 10 月 266 135 陈尚总 吴军 华蓝集团 13,146 2016 年 10 月 267 136 陈尚总 龙书新 华蓝集团 56,707 2016 年 10 月 268 137 陈尚总 蔡锦红 华蓝集团 47,428 2016 年 10 月 269 138 陈尚总 王永进 华蓝集团 46,139 2016 年 10 月 270 139 陈尚总 王建立 华蓝集团 56,707 2016 年 10 月 271 140 陈尚总 陈强 华蓝集团 45,108 2016 年 10 月 272 141 陈尚总 梁俊学 华蓝集团 38,664 2016 年 10 月 273 142 陈尚总 梁金镇 华蓝集团 25,003 2016 年 10 月 274 欧阳东 代持未分配 华蓝集团 733,827 2016 年 10 月 小计 7,146,332 275 1 何辉 甘书远 华蓝集团 30,931 2018 年 4 月 276 2 余勇 高建发 华蓝集团 11,857 2018 年 4 月 277 3 余勇 凌旌 华蓝集团 127,849 2018 年 4 月 278 4 黎威 冀舒宁 华蓝集团 25,003 2018 年 4 月 279 5 黎威 雷家新 华蓝集团 25,776 2018 年 4 月 280 6 黎威 俸小慧 华蓝集团 51,552 2018 年 4 月 281 7 黎威 刘辉 华蓝集团 48,028 2018 年 4 月 282 8 黎威 赵宇 华蓝集团 24,128 2018 年 4 月 283 9 杨自雄 秦德全 华蓝集团 32,726 2018 年 4 月 284 10 蒙鞘 邝国威 华蓝集团 73,719 2018 年 4 月 3-3-2-289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285 11 蒙鞘 赵宇丽 华蓝集团 71,142 2018 年 4 月 286 12 蒙鞘 俞谷年 华蓝集团 38,175 2018 年 4 月 287 13 蒙鞘 蒋一琼 华蓝集团 94,856 2018 年 4 月 288 14 蒙鞘 覃卫东 华蓝集团 17,020 2018 年 4 月 小计 672,762 289 1 何辉 黄健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290 2 何辉 刘波 华蓝集团 15,470 2018 年 12 月 291 3 何辉 覃琳琳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292 4 何辉 陈安 华蓝集团 80,163 2018 年 12 月 293 5 何辉 梁恩铭 华蓝集团 34,540 2018 年 12 月 294 6 何辉 蒙文流 华蓝集团 16,120 2018 年 12 月 295 7 何辉 韦海泉 华蓝集团 218,580 2018 年 12 月 296 8 何辉 覃志坚 华蓝集团 22,425 2018 年 12 月 297 9 何辉 黄昭 华蓝集团 38,664 2018 年 12 月 298 10 何辉 杨伟锋 华蓝集团 44,464 2018 年 12 月 299 11 何辉 李欣蔚 华蓝集团 24,906 2018 年 12 月 300 12 何辉 陈静 华蓝集团 25,106 2018 年 12 月 301 13 何辉 吴静芬 华蓝集团 29,046 2018 年 12 月 302 14 何辉 潘玲 华蓝集团 29,586 2018 年 12 月 303 15 何辉 罗建周 华蓝集团 77,328 2018 年 12 月 304 16 何辉 陈小诗 华蓝集团 38,664 2018 年 12 月 305 17 何辉 王静耘 华蓝集团 89,443 2018 年 12 月 306 18 何辉 徐月玲 华蓝集团 127,849 2018 年 12 月 307 19 何辉 陈凤莲 华蓝集团 106,713 2018 年 12 月 308 20 何辉 韦业雄 华蓝集团 128,880 2018 年 12 月 309 21 何辉 孙昌 华蓝集团 46,397 2018 年 12 月 310 22 何辉 童艳梅 华蓝集团 40,211 2018 年 12 月 311 23 何辉 周敏 华蓝集团 111,868 2018 年 12 月 312 24 何辉 陈燕 华蓝集团 77,328 2018 年 12 月 313 25 何辉 潘珍华 华蓝集团 30,931 2018 年 12 月 314 26 何辉 陆猛祥 华蓝集团 23,241 2018 年 12 月 315 27 何辉 万朝想 华蓝集团 10,568 2018 年 12 月 3-3-2-29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316 28 何辉 谢毅 华蓝集团 33,509 2018 年 12 月 317 29 何辉 唐夏华 华蓝集团 39,953 2018 年 12 月 318 30 何辉 潘琳 华蓝集团 63,924 2018 年 12 月 319 31 何辉 罗增文 华蓝集团 65,630 2018 年 12 月 320 32 何辉 石宁琛 华蓝集团 40,211 2018 年 12 月 321 33 何辉 代伟 华蓝集团 36,896 2018 年 12 月 322 34 何辉 何辉 华蓝集团 173,373 2018 年 12 月 323 35 何辉 韦彬 华蓝集团 21,620 2018 年 12 月 324 36 何辉 马娴 华蓝集团 22,080 2018 年 12 月 325 37 何辉 李霆 华蓝集团 14,720 2018 年 12 月 326 38 何辉 谭凯 华蓝集团 17,940 2018 年 12 月 327 39 何辉 莫颖 华蓝集团 23,000 2018 年 12 月 328 40 余勇 黄振宁 华蓝集团 75,781 2018 年 12 月 329 41 余勇 李昕 华蓝集团 16,062 2018 年 12 月 330 42 余勇 梁云峰 华蓝集团 76,297 2018 年 12 月 331 43 余勇 许春兰 华蓝集团 110,064 2018 年 12 月 332 44 余勇 蒋江萍 华蓝集团 52,068 2018 年 12 月 333 45 余勇 霍军 华蓝集团 154,656 2018 年 12 月 334 46 余勇 吕春明 华蓝集团 38,376 2018 年 12 月 335 47 余勇 黄军荣 华蓝集团 111,352 2018 年 12 月 336 48 余勇 韦贤宁 华蓝集团 87,123 2018 年 12 月 337 49 余勇 赵磊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338 50 余勇 刘丽 华蓝集团 39,406 2018 年 12 月 339 51 余勇 余勇 华蓝集团 31,962 2018 年 12 月 340 52 余勇 韩华 华蓝集团 25,000 2018 年 12 月 341 53 余勇 曾涛 华蓝集团 15,640 2018 年 12 月 342 54 余勇 陈成贵 华蓝集团 15,180 2018 年 12 月 343 55 余勇 莫小明 华蓝集团 22,540 2018 年 12 月 344 56 黎威 梁海嵘 华蓝集团 104,135 2018 年 12 月 345 57 黎威 张豫吾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346 58 黎威 黄孝军 华蓝集团 118,312 2018 年 12 月 347 59 黎威 陈瑞容 华蓝集团 106,713 2018 年 12 月 3-3-2-291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348 60 黎威 颜明海 华蓝集团 49,748 2018 年 12 月 349 61 黎威 黎平 华蓝集团 128,880 2018 年 12 月 350 62 黎威 傅冰 华蓝集团 31,962 2018 年 12 月 351 63 黎威 黄昱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352 64 黎威 黎小亮 华蓝集团 19,074 2018 年 12 月 353 65 黎威 陈秋宇 华蓝集团 26,292 2018 年 12 月 354 66 黎威 梁增勇 华蓝集团 115,992 2018 年 12 月 355 67 黎威 覃振东 华蓝集团 52,068 2018 年 12 月 356 68 黎威 刘国成 华蓝集团 47,348 2018 年 12 月 357 69 黎威 沈丁 华蓝集团 5,080 2018 年 12 月 358 70 黎威 王松 华蓝集团 28,554 2018 年 12 月 359 71 黎威 李红祥 华蓝集团 8,764 2018 年 12 月 360 72 黎威 胡毓杰 华蓝集团 19,074 2018 年 12 月 361 73 黎威 刘宗秋 华蓝集团 175,792 2018 年 12 月 362 74 黎威 蒋加林 华蓝集团 82,999 2018 年 12 月 363 75 黎威 黄剑 华蓝集团 28,354 2018 年 12 月 364 76 黎威 安忠林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365 77 黎威 吴贤华 华蓝集团 21,394 2018 年 12 月 366 78 黎威 吕智 华蓝集团 28,806 2018 年 12 月 367 79 黎威 廖瑞海 华蓝集团 54,130 2018 年 12 月 368 80 黎威 黎威 华蓝集团 56,707 2018 年 12 月 369 81 黎威 廖春霞 华蓝集团 35,570 2018 年 12 月 370 82 黎威 梁有千 华蓝集团 25,760 2018 年 12 月 371 83 欧阳东 黄豪 华蓝集团 31,962 2018 年 12 月 372 84 欧阳东 蒋庆利 华蓝集团 79,132 2018 年 12 月 373 85 欧阳东 农红萍 华蓝集团 24,154 2018 年 12 月 374 86 欧阳东 周星妤 华蓝集团 13,146 2018 年 12 月 375 87 欧阳东 曾爱华 华蓝集团 81,115 2018 年 12 月 376 88 欧阳东 袁媛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377 89 欧阳东 李响 华蓝集团 40,015 2018 年 12 月 378 90 欧阳东 孙永萍 华蓝集团 34,365 2018 年 12 月 379 91 欧阳东 张涛 华蓝集团 19,204 2018 年 12 月 3-3-2-29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380 92 欧阳东 姚维清 华蓝集团 82,673 2018 年 12 月 381 93 欧阳东 黄晓通 华蓝集团 25,483 2018 年 12 月 382 94 欧阳东 蔡琦剑 华蓝集团 77,844 2018 年 12 月 383 95 欧阳东 叶步云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384 96 欧阳东 林宇 华蓝集团 112,383 2018 年 12 月 385 97 欧阳东 李海冬 华蓝集团 43,819 2018 年 12 月 386 98 欧阳东 林志强 华蓝集团 50,779 2018 年 12 月 387 99 欧阳东 李儒涛 华蓝集团 19,664 2018 年 12 月 388 100 欧阳东 甘河 华蓝集团 44,850 2018 年 12 月 389 101 欧阳东 桂杰 华蓝集团 14,682 2018 年 12 月 390 102 欧阳东 熊妮君 华蓝集团 48,748 2018 年 12 月 391 103 欧阳东 温川 华蓝集团 96,402 2018 年 12 月 392 104 欧阳东 陈雄 华蓝集团 146,923 2018 年 12 月 393 105 欧阳东 帅民曦 华蓝集团 87,638 2018 年 12 月 394 106 欧阳东 王万军 华蓝集团 47,348 2018 年 12 月 395 107 欧阳东 周艳时 华蓝集团 120,374 2018 年 12 月 396 108 欧阳东 刘芳 华蓝集团 51,552 2018 年 12 月 397 109 欧阳东 李鸣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398 110 欧阳东 郑保力 华蓝集团 27,374 2018 年 12 月 399 111 欧阳东 张强 华蓝集团 33,173 2018 年 12 月 400 112 欧阳东 刘丽娜 华蓝集团 28,274 2018 年 12 月 401 113 欧阳东 梁燕 华蓝集团 40,211 2018 年 12 月 402 114 欧阳东 宋玉福 华蓝集团 20,474 2018 年 12 月 403 115 欧阳东 欧阳鸥 华蓝集团 52,325 2018 年 12 月 404 116 欧阳东 覃洁 华蓝集团 26,292 2018 年 12 月 405 117 欧阳东 宋磊 华蓝集团 63,924 2018 年 12 月 406 118 欧阳东 欧阳东 华蓝集团 57,480 2018 年 12 月 407 119 欧阳东 李林 华蓝集团 21,620 2018 年 12 月 408 120 欧阳东 唐璞山 华蓝集团 23,000 2018 年 12 月 409 121 欧阳东 付朝华 华蓝集团 24,840 2018 年 12 月 410 122 欧阳东 吕芬芸 华蓝集团 18,860 2018 年 12 月 411 123 欧阳东 余建林 华蓝集团 20,240 2018 年 12 月 3-3-2-29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412 124 欧阳东 彭俊杰 华蓝集团 19,320 2018 年 12 月 413 125 杨自雄 甘继联 华蓝集团 10,568 2018 年 12 月 414 126 杨自雄 黄珍 华蓝集团 101,815 2018 年 12 月 415 127 杨自雄 何启华 华蓝集团 90,216 2018 年 12 月 416 128 杨自雄 黄薇 华蓝集团 70,884 2018 年 12 月 417 129 杨自雄 王全 华蓝集团 20,273 2018 年 12 月 418 130 杨自雄 胡士波 华蓝集团 30,108 2018 年 12 月 419 131 杨自雄 吕发新 华蓝集团 19,074 2018 年 12 月 420 132 杨自雄 冯雁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421 133 杨自雄 覃雪明 华蓝集团 24,154 2018 年 12 月 422 134 杨自雄 邓媚 华蓝集团 37,476 2018 年 12 月 423 135 杨自雄 李化龙 华蓝集团 23,356 2018 年 12 月 424 136 杨自雄 叶晓冬 华蓝集团 35,972 2018 年 12 月 425 137 杨自雄 谢晓 华蓝集团 17,785 2018 年 12 月 426 138 杨自雄 肖明珍 华蓝集团 51,552 2018 年 12 月 427 139 杨自雄 杨自雄 华蓝集团 100,269 2018 年 12 月 428 140 杨自雄 苏超康 华蓝集团 22,540 2018 年 12 月 429 141 杨自雄 黄丽娟 华蓝集团 20,700 2018 年 12 月 430 142 杨自雄 庞赞龙 华蓝集团 28,060 2018 年 12 月 431 143 杨自雄 梁巨大 华蓝集团 15,640 2018 年 12 月 432 144 杨自雄 莫志劼 华蓝集团 26,680 2018 年 12 月 433 145 杨自雄 梁福瑜 华蓝集团 15,180 2018 年 12 月 434 146 杨自雄 吴华 华蓝集团 17,480 2018 年 12 月 435 147 杨自雄 孔繁莉 华蓝集团 19,320 2018 年 12 月 436 148 杨自雄 滕莹 华蓝集团 15,180 2018 年 12 月 437 149 杨自雄 秦勇 华蓝集团 17,940 2018 年 12 月 438 150 杨自雄 农佳莹 华蓝集团 20,240 2018 年 12 月 439 151 蒙鞘 屈炫 华蓝集团 33,186 2018 年 12 月 440 152 蒙鞘 赵维真 华蓝集团 67,018 2018 年 12 月 441 153 蒙鞘 曹剑 华蓝集团 67,333 2018 年 12 月 442 154 蒙鞘 李鹏 华蓝集团 73,462 2018 年 12 月 443 155 蒙鞘 邓斌 华蓝集团 90,216 2018 年 12 月 3-3-2-29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转让方记 序号 编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元) 工商变更时间 名股东 444 156 蒙鞘 吴洪宽 华蓝集团 25,776 2018 年 12 月 445 157 蒙鞘 朱春华 华蓝集团 57,480 2018 年 12 月 446 158 蒙鞘 王曦 华蓝集团 40,211 2018 年 12 月 447 159 蒙鞘 陆玲玲 华蓝集团 142,284 2018 年 12 月 448 160 蒙鞘 杨优越 华蓝集团 38,148 2018 年 12 月 449 161 蒙鞘 谭方兰 华蓝集团 135,066 2018 年 12 月 450 162 蒙鞘 陈川亮 华蓝集团 40,341 2018 年 12 月 451 163 蒙鞘 韦晓艳 华蓝集团 19,074 2018 年 12 月 452 164 蒙鞘 何江玮 华蓝集团 73,462 2018 年 12 月 453 165 蒙鞘 蒙鞘 华蓝集团 71,142 2018 年 12 月 454 166 蒙鞘 唐丹诚 华蓝集团 11,960 2018 年 12 月 455 167 蒙鞘 蒋广艺 华蓝集团 12,880 2018 年 12 月 456 168 蒙鞘 周丽清 华蓝集团 21,160 2018 年 12 月 457 169 蒙鞘 吴舒琳 华蓝集团 15,640 2018 年 12 月 458 170 蒙鞘 荆向晓 华蓝集团 26,680 2018 年 12 月 459 171 陈尚总 李胜超 华蓝集团 51,552 2018 年 12 月 460 172 陈尚总 梁正毅 华蓝集团 50,005 2018 年 12 月 461 173 陈尚总 黄家寿 华蓝集团 104,135 2018 年 12 月 462 174 陈尚总 陈尚总 华蓝集团 233,273 2018 年 12 月 463 欧阳东 代持未分配 华蓝集团 14,040 2018 年 12 月 小计 8,905,494 3-3-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