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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蓝集团:华蓝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南宁市月
湾路 1 号南国弈园 6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通过电话、电子
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翔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1 人,为独立董事袁
公章。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
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1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同意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 全 文 于 同 日 发 布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办法》。

    《内部审计办法》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同意公司对《印章使用管理制度》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

    《 印 章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 全 文 于 同 日 发 布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