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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1-12-2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
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蓝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华蓝集团的实际情
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华蓝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
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1 年 12 月 17 日,太平洋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华蓝集团相关人员的持续培
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基本情况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设计行业估值比较等法律法规。本次培训促使培训对象增强合规意识、规范信息
披露行为。

    二、参与培训人员

    太平洋证券华蓝集团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富
有责任心的业务人员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培训人员为保荐
代表人廖晓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
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主要为华蓝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华蓝集团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本次培训,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合规要求和信息披露行为的理解,
方便以后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进行对照、运用和学习。本次培训完全按照本保荐
机构的持续督导计划、持续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进行,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度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鲁元金




                                廖晓靖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