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
者利益。
监事列席了 2021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
定的研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 2021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1-3-31 3.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八次会议
4.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1-8-25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次会议
3.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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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10-26
十次会议 2.关于修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及募集资金拟
投入各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1-12-10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十一次会议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
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对 2021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
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
议。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规范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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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
的内容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
遗漏、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
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公平、
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
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的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管理层对董事会关于关联
交易的决议能有效落实执行,关联交易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
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2021 年度,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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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
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完整。2021 年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2021 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公司制定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并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
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
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
资者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
能,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各项决策事项,进一
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法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加
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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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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