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10-2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蓝集
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蓝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蓝集团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3,602.00 万元,其中与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之味餐饮”)产生租赁收入预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保
荐机构已针对上述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开展需要,华蓝集团通过邀请招标确定将部分房
产租赁给华之味餐饮使用,租期 5 年,合计租金 1,675.00 万元。由于与华之味
餐饮拟签署的合同总额超过之前的预计金额,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华之味餐饮未
来 5 年内需增加交易额度 1,525.00 万元,合计租金 1,675.00 万元,其中 2022 年
度交易金额不超过原预计额 150 万元,2022 年当年度预计发生额不增加。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 本次新增 新增后 2022 年 1-9
关联交 关联 原预计
关联方名称 交易 合同金额 预计合 月份实际发
易类别 交易 金额
内容 [注] 同金额 生金额
定价
原则
广西华之味
房租 邀请
租赁 餐饮投资管 150.00 1,525.00 1,675.00 0
收入 招标
理有限公司
注:新增合同金额为华蓝集团与华之味餐饮签署的 5 年期合同总额,2022 年度发生额不超
过原预计额度 150.00 万元。
(三)与本次新增关联方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1 年度与华之味餐饮未发生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2MA5KC0R1XX
法定代表人:杨克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22 日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平乐大道 15 号五象绿地中心
1 号楼四层 408 号办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酒店管理;
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
食品销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502.16 1,064.61
净资产 457.77 458.87
营业收入 2,208.10 3,784.67
净利润 -1.10 16.43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之味餐饮是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保盛物业”)
持股 51.00%、广西富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腾投资”)持股 20.00%的公
司,由钟毅、雷翔等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华保盛物业、富腾投资间接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华之味餐饮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华之味餐饮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与华之味关联
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向华之味出租房屋,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中发生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日常经
营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
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之味餐饮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
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华
之味餐饮之间需增加交易额度 1,525.00 万元。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
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新增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
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上述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增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行为所需,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蓝集团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鲁元金 张兴林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