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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蓝集团: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5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增

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增加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了解,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开展需要,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确定将部分房产租赁

给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之味餐饮”)使用,租期 5 年,

合计租金 1,675.00 万元。由于与华之味餐饮拟签署的合同总额超过之前的预计

金额 150.00 万元,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华之味餐饮未来 5 年内需增加交易额度

1,525.00 万元。

    关联交易以公开招标、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

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公章


                                                     2022 年 10 月 23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池昭梅




                                                     2022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