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3-02-07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3 年 2 月 9 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50 人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29.14 万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64 元/股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华蓝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蓝集团股
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蓝集
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2、202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异议的反馈。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本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
公司一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人数:50 人
3、授予数量:129.14 万股
4、授予价格:7.64 元/股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占本激励计划授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出第一类限制性
性股票数量(万股) 日股本总额比例
股票数量的比例
杨广强 董事会秘书 4.03 3.12% 0.0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5.11 96.88% 0.85%
(49 人)
合计 129.14 100.00% 0.88%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
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6、解除限售的安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间
安排 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
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除限售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
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除限售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
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除限售期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考核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对应考核年度 2022 年增长率(A) 2022 年增长率(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 15% 10% 10% 6%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 30% 20% 20% 1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50% 30% 30% 18%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100%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