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蓝集团: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将审议《关

于以房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以房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等相关资料,并就此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了解,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公司拟建设华蓝乡村振兴业务成果展示中心与培训中心以扩大公司 乡村振

兴业务,展示乡村振兴项目成果,培育乡村振兴技术人才,搭建聚合乡村振兴各

方资源的沟通平台。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广西那园旅游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那园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8,538,996.16 元。基于公司

建设华蓝乡村振兴业务成果展示中心与培训中心的需求,公司拟以子公司华蓝设

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抵债房产持有的法人主体,接受那园公司以其持有的经

评估价值合计为 11,155,256.00 元的房产抵偿其所欠的款项的方案,本次抵债实

际 清 偿 债 务 金 额 为 8,538,996.16 元 , 抵 债 房 产 价 值 与 清 偿 债 务 间 的 差 额

2,616,259.84 元由华蓝设计通过现金转账向那园公司结算。

     我们认为: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池昭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