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之独董意见2021-08-28
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与公司相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
排一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金额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且本次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二、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当期和累计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
保事项,也没有之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
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报告期内的
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独立董事:颜光美、卢馨、陈晓峰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