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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普医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迈普医学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恺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冠峰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1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7 月 26 日、2022 年 1 月 2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关于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及近期政策风向等内
                                                              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是                       不适用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


                                          2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与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是                不适用
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0.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不适用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刘恺




                        张冠峰                        年     月    日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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