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2-027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迈普医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5,553,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808%。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东 13 名,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23,902,0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808%;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51,57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5000%。 3、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东袁美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其所持股份的 75%(即 3,381,597 股)将作为高管锁定股,因此本次 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22,172,07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3.5620%。 提示性公告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7 月 26 日(星 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概 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6,515,766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9,547,185 股,首次公 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66,062,95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51,969,2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666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14,093,7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33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770,48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1663%,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共涉及 14 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提示性公告 1、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东 13 名,所持股份数量 23,902,09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6.1808%; 2、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 名(华泰证券资管-招 商银行-华泰迈普医学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所持股份数量为 1,651,5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0%。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本次申请解除部分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部分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受如下限售安排: A、股东凯盈科技、唐莹、国寿成达、领康投资、蔡婉婷、苏州 分享、共青城分享、黄埔斐君、广州粤科、安徽汇智富、永平科创、 谭鹏程的承诺 1、本公司/本人/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本人/本 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股份锁定和 提示性公告 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 化,则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公司/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 让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 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的内容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B、股东袁美福的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2 年 1 月 26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 价格。 3、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提示性公告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 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发行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 股份。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的 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 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人将 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 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22,172,07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620%;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6 日(星 期二);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4 户;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 实际可上市 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限售数量 流通数量 备注 类型 (股) (股) (股) 因担任公 司董事,其 所持股份 首发前 的 75%(即 1 袁美福 4,508,796 4,508,796 1,127,199 限售股 3,381,597 股)将作为 高管锁定 股 深圳市凯盈科技有 首发前 2 4,246,049 4,246,049 4,246,049 限公司 限售股 首发前 3 唐莹 3,779,977 3,779,977 3,779,977 限售股 国寿成达(上海) 首发前 4 健康产业股权投资 3,267,436 3,267,436 3,267,436 限售股 中心(有限合伙) 提示性公告 乌鲁木齐凤凰基石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首发前 5 合伙企业-广州领 1,543,385 1,543,385 1,543,385 限售股 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首发前 6 蔡婉婷 1,497,083 1,497,083 1,497,083 限售股 华泰证券资管-招 商银行-华泰迈普 首发后 7 医学家园 1 号创业 可出借 1,651,576 1,651,576 1,651,576 板员工持股集合资 限售股 产管理计划 苏州分享高新医疗 首发前 8 产业创业投资企业 1,286,154 1,286,154 1,286,154 限售股 (有限合伙) 深圳市分享成长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首发前 9 共青城分享厚德国 864,295 864,295 864,295 限售股 千创新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斐君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首发前 10 -广州黄埔斐君产 792,755 792,755 792,755 限售股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广东省粤科母基金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首发前 11 -广州市粤科知识 749,903 749,903 749,903 限售股 产权运营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安徽汇智富创业投 首发前 12 735,037 735,037 735,037 资有限公司 限售股 嘉兴斐君永平股权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广 首发前 13 594,566 594,566 594,566 州黄埔永平科创股 限售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首发前 14 谭鹏程 36,655 36,655 36,655 限售股 合计 25,553,667 25,553,667 22,172,070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的股东中,袁美福担任公司董事,其名下股份将遵守以下锁定承诺:任期内 提示性公告 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家园 1 号资管计划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股东,其中涉及到参 与人员做出承诺的,公司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 3、除上述情形外,其余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也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存在。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 51,198,761 77.5000 - 22,172,070 29,026,691 43.9379 股份 其中:首发前限 49,547,185 75.0000 - 23,902,091 25,645,094 38.8192 售股 高管锁定股 - - 3,381,597 - 3,381,597 5.1187 首发后可出借限 1,651,576 2.5000 - 1,651,576 0 0.0000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 14,864,190 22.5000 22,172,070 - 37,036,260 56.0621 股份 三、总股本 66,062,951 100.0000 - - 66,062,951 100.0000 注 1: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 2: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迈普医学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 售股上市流通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 提示性公告 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与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 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