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1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
可意见:
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本次参与投资广州
黄埔先导医疗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是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基于各方充分协商的前提下自愿达成,投资
各方按照出资份额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颜光美、卢馨、陈晓峰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