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9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并修订<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制度>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
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
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而修订《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制度》。
独立董事:颜光美、卢馨、陈晓峰
2022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