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6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颜光美、卢馨、陈晓峰
2022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