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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普医学: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22-12-21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2-051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
                       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唐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唐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417,5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32%。
    2、唐莹女士因资产规划需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配偶叶涛先生转
让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2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81%),转让期间
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在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
项,转让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股
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一、 本次转让计划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唐莹女士出具的《关于一致行
                                                     提示性公告

 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其资产规划需要,其拟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1,3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81%)给其配偶叶涛先生,股份转让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系公司一致行动人之

 间的内部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唐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

 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计划实施前,唐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417,57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32%,叶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计

 划实施后,唐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叶涛先生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17,5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32%。

 二、 本次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转让原因:资产规划需要

    (二)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三) 拟转让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3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 1.9981%。若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 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五) 拟受让方:唐莹的一致行动人叶涛先生

    (六) 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 转让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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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本次内部转让事项与唐莹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

致。

 三、 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唐莹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其附件《与投资者保护相关承诺》中,就其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出如

下承诺:

    (一)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

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

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

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人

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进一步承诺如下: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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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将严格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

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以及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二)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

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

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价格,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三)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

市场情况及本公司具体情况而定,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披露。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四)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

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

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人

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之日,唐莹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唐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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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存在转让时间、

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内部转让公司股份期间,唐莹女士将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

    (三)唐莹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内部转

让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本次内部转让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唐莹女

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 备查文件

    唐莹女士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