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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普医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7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3-008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

则解释第 15 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

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

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解释第 15 号,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

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

同的判断”的内容。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解释第 16 号,本公司自发布

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

主要内容如下:

    A.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

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

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

本或研发支出。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追溯

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B.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解释 15 号明确了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

“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

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

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

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

主要内容如下:

    A.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了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

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

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B.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了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

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

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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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起施行,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

认的,进行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C.关于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 16 号明确了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

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

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

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

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

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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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

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

照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

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

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

响调整如下:

       合并报表:

       调整 2021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单位:元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表项目名称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28,063.41      215,273.22       4,243,336.63

盈余公积                     6,823,023.18       21,527.33       6,844,550.51

未分配利润                  62,967,092.88      193,745.89      63,160,838.77

所得税费用                   6,898,558.78       19,464.23       6,918,023.01

净利润                      44,701,289.01      -19,464.23      44,681,824.78

持续经营净利润              44,701,289.01      -19,464.23      44,681,824.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4,733,830.57      -19,464.23      44,714,366.34
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44,701,289.01      -19,464.23      44,681,824.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44,733,830.57      -19,464.23      44,714,366.34
合收益总额

基本每股收益                           0.79                              0.79

稀释每股收益                           0.79                              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3%       -0.01%               10.22%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34%        -0.01%               5.33%
益率

       调整2021年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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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表项目名称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94,883.20    234,737.45       6,929,620.65

未分配利润               21,685,441.78   211,263.70      21,896,705.48

盈余公积                 3,370,843.71     23,473.75       3,394,317.46

     母公司报表:
     调整2021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单位:元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表项目名称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95,997.01    215,273.22       1,311,270.23

盈余公积                 6,823,023.18     21,527.33       6,844,550.51

未分配利润               59,842,292.33   193,745.89      60,036,038.22

所得税费用               3,882,037.22     19,464.23       3,901,501.45

净利润                   34,521,794.68   -19,464.23      34,502,330.45

持续经营净利润           34,521,794.68   -19,464.23      34,502,330.45

综合收益总额             34,521,794.68   -19,464.23      34,502,330.45

     调整 2021 年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单位:元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表项目名称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2,512.18    234,737.45         997,249.63

未分配利润               28,772,677.12   211,263.70      28,983,940.82

盈余公积                 3,370,843.71     23,473.75       3,394,317.46



     上述追溯调整未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

盈亏性质改变。除此之外,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不会对公司当

期及前期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