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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联锐视:2021-014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9-13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1-014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8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8.000000 元现金,共分配

55,040,000 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分配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

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现金分红金

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9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 100 号

    咨询联系人:申雷

    咨询电话:0756-8598208

    传真电话:0756-8598208-802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

    2、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