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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联锐视: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11-30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1-022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5 名。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徐进先生主持。董事徐进、赖建嘉、郭琳、苏秉华、林俊以

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拟定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宋庆丰系

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宋庆丰系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

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

限售/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

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

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

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

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宋庆丰系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