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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联锐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
     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
     人员履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有效地维
     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四届监事会
 1                   2021 年 2 月 2 日       关于批准报出 2020 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6.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                   2021 年 3 月 22 日
        第十二次会议                         7.关于批准报出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的议案
                                             8.关于批准报出公司经审计的 2018~2020
                                             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9.关于批准报出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及税收
                                             优惠审核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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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关于批准报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
                                            报表差异情况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批准报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批准报出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的
                                            议案
                                            13.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批准报出 2021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
3                   2021 年 6 月 7 日
       第十三次会议                         案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1 年半年
4                   2021 年 8 月 2 日
       第十四次会议                         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5                   2021 年 8 月 23 日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第十五次会议
                                            金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6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7                   2021 年 11 月 29 日
       第十七次会议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8                   2021 月 12 日 16 日
       第十八次会议                     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出席了公司股东
    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
    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
    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职责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状况、
    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的
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决策
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监事会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
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
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能有效防范经营
风险。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
认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
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
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
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
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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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
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均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符合有关规定。
    (六)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
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公司
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
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继续加强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监督意识和能力,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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