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2-009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新
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徐进先生、沈潇健先生、李
志洋先生、申雷先生、杨亮亮先生和庞继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颖秀女士、苏秉华先生、林俊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王颖秀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
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苏秉华先生、林俊先生均已取得深交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
审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
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
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进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统计学专业背景、律师资格,现任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的
重大经营决策,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营经验。1991 年 8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江苏仪征化纤公司职工;1992 年 9 月至 1998 年 12 月,
历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北京办事处副主任;1999
年 1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01 年 8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清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总部投资
总监;2002 年 10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中国博泓投资有限公司总经
理、董事长;2004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中联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珠海安联锐视科技有限
公司(公司前身)董事长;201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其间:
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1 月,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8.20 万股,
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2,252.80 万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2,531.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61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徐进先生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沈潇健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硕士学历,金融学、工商管理专业背景。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
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企业金融服务部高级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投资银
行事业部高极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前海融泰中和
(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投资经理;2019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潇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潇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李志洋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理工专业背景,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广州豪进集团有限公司研发部职工;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中山杰士美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职工;2005 年 8 月
至 2007 年 8 月,任中山利堡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公司前身珠海安联锐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主
管;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公司监事;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公司海外事业部主管;2012 年 10 月至今,任珠海君合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志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3 万股,
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5.3 万股,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8.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92%,此外,李
志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志洋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申雷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会计、软件专业背景,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1998 年 11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沈阳裕腾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职员;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珠海华孚石油化
工有限公司职工;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珠海经纬通财务咨
询有限公司职工;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珠海亿威电动车有
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公司前身珠海安联
锐视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公司前身珠海安联锐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 5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201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 年 5 月至今,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申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5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83%,此外,申雷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申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杨亮亮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背景,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深圳金三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10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深圳捷视飞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
心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公司研发中心副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公司研发中心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
公司技术总监;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亮亮先生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 万股,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3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94%,此外,杨亮亮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亮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庞继锋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背景,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山杰士美集团研发六部硬件工程师;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公司前身珠海安联锐视科技有限公司研发
部硬件工程师;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历任公司研发部硬件工
程师、研发部产品线主管;2013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公司产品管
理部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庞继锋先生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6 万股,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2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49%,此外,庞继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庞继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颖秀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背景,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项目经理。1988 年 8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东莞糖厂会计文员;1994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珠
海银邮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5 年 9 月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前身为:珠海市永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颖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颖秀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苏秉华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光学专业背景,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8 年 4 月至 1999
年 2 月,任西安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2002 年 8 月至 2006 年 4 月,
任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2006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民办独立学院,非教育部直属高校)教授、信息学院院长;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苏秉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秉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林俊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经济法专业背景,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9 年至今,在广东
洋三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合伙人;201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林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