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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联锐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琳)2022-04-26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郭琳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在 2021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各次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
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客观、专业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本

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名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3        13       0          0        否

 股东大会      5          5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议所有议案认真
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合法,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投反对票、弃
权票的情形。
    2.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等事项进行审议。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充
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提交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
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本人还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召开了 2 次会议,主要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实施情况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监督。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

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有关
规定,诚信、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
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
                            1.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2021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月 22 日    第十三次会议   2.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1. 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
2021 年 5    第四届董事会
                            终止挂牌的议案                     同意
 月 14 日    第十四次会议
                            2.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 关于取消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及相关安排的议案
2021 年 6    第四届董事会   2. 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同意
 月 22 日    第十六次会议   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
                            案
                            3.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关于不再取消附条件生效的向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及相关安排的
2021 年 6    第四届董事会
                            议案                               同意
 月 23 日    第十七次会议
                            2. 关于取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及相关安排的议案
                            1.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第四届董事会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2021 年 8
             第二十一次会   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
 月 23 日
                   议       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同意
 月 29 日    第二十三次会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第二十四次会                                      同意
 月 16 日                 股票的议案
                  议
        除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外,本人还对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为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利用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

   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
   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

   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提议召开会议或聘用、解聘外部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
   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要发表事前认可或
独立意见的议案,本人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资
料,结合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作出判断。

    2.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
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
情况。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加强自身学习,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受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行动完
全基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

导性陈述。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 2021 年度述职报告,本人将在任期
内,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与
配合。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郭   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