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9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2-044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其中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 2 名,分别为徐学恩、闫磊。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徐学恩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了《珠海安
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及《2022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编制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
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出具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实施
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 24.05 元/股调整为 23.05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24.05 元/股调整为 23.05 元/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 2022 年 8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0.6 万股,授予价格为 23.05 元/股。《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预
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 万股,本次预留授予外剩余部分的
14.4 万股不再进行授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获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均
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向
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0.6 万股,授予价格
为 23.05 元/股。《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5 万股,本次预留授予外剩余部分的 14.4 万股不再进行授
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受新冠疫情反复爆发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放缓,未能在原定计
划内完成建设。为保证募投项目高质量的实施,经审慎研究论证后,
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
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募投项目安防数
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