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安联锐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秉华)2023-04-19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苏秉华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 年,本人任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在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连选连任,成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
时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客观、专业的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报告期内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名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6        0        0          否
  股东大会       2        2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议所有议案认真
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表决程序合法,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投反对票、弃
权票的情形。
    2.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
项进行审议。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充分发
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投反
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本人还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提名
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
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
人亲自出席了这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有关
规定,诚信、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
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5.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届董事
2022 年 4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会第二十六                                         同意
 月 22 日                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次会议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
2022 年 5
            会第一次会   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        同意
 月 16 日
                议       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第五届董事   2.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2 年 8
            会第二次会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        同意
 月 25 日
                议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3.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4.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
             第五届董事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2022 年 9
             会第三次会   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同意
 月 13 日
                 议       议案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 10
             会第四次会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
 月 26 日
                 议
         除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外,本人还对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为了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利用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
   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
   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
   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提议召开会议或聘用、解聘外部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
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要发表事前认可或
独立意见的议案,本人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资
料,结合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作出判断。
    2.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
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
情况。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加强自身学习,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 2022 年度述职报告,本人将在任期
内,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与
配合。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苏秉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