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安联锐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1.91 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72,085.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4,978.97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 CAC 证验字[2021]015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项目投资总额(万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元)
 1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            19,885.48              19,885.4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198.49              11,198.49

                                         1
 3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10,026.23           10,026.23
 4            补充营运资金                  10,536.19           10,536.19

               合计                         51,646.39           51,646.3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
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
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
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
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
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
     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还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2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
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
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适
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

                                   3
大化。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
超过 5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
超过 5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政策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6 亿元和自有资
金不超过 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联锐视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6 亿元与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4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安联锐视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桂清                       孙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