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 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 前,直接持有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17%的股份,经对《苏州天禄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认真核查,本 人确认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与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指使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的情形。 本人对上述确认保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16-1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的签字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 凌 梅 坦 年 月 日 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