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08-27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1076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21 年 8 月 20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1-2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1] 0010768 号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
科技)编制的截止2021年8月2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天禄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
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
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
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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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1] 0010768 号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禄科技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天禄科
技截止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禄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
关。
附件: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士宝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丽芳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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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8 月 2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
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79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81 元。截
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79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407,739,9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6,503,093.50 元(本次合计
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为 27,446,489.73 元,以前年度已实际支付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
943,396.2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81,236,806.50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黄埭支行账号为
10538401040042054 的人民币账户 50,000,000.00 元、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苏州相城支行账
号为 8112001013400609306 的人民币账户 52,002,993.45 元、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黄埭支行账号为 32250199744000001273 的人民币账户 169,233,813.05 元和公
司开立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唯亭西区支行账号为 51219900000949 的人民币账户
110,000,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90,416.82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62,002,993.4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
[2021]00056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调整投入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资 调整前承诺募集 调整后承诺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总额 资金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1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 21,724.77 21,724.77 16,200.30 相审批投备[2019]2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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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1 年 8 月 20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项目投资 调整前承诺募集 调整后承诺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总额 资金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板项目
2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 20,534.23 20,534.23 5,000.00 相审批投备[2019]212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合 计 57,259.00 57,259.00 36,200.3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经苏
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批准立项,并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苏州天
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2,262.1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其他支出
1 扩建中大尺寸导光板项目 2,262.13 1,111.53 973.52 177.08
2 新建光学板材项目
合 计 2,262.13 1,111.53 973.52 177.08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专项说明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