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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禄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禄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世海                   联系电话:0531-6888923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制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规则修订解读,包
                                           括修订背景和目的、信息披露
                                           相关修订(包括信息披露豁免
                                           与暂缓、定期报告、交易和关
                                           联交易变化情况)、公司治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要求、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
                                           内部控制、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内幕信息管理)、股权激
                                           励、日常经营合同披露规范、
                                           减持规则、募集资金用途变
                                           更、再融资规定以及被监管/
                                                 处分案例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承诺
                                                                 施
1、公司股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2、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是           不适用
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虚假陈述、欺诈发行回购股份和       是           不适用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4、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说明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消除和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3
的承诺
8、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飞                            潘世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