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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禄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2023-03-31  

                        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1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
路 2990 号,天禄科技办公楼五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2.00                                                       作为投票对象的
            案》
                                                              子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3.00                                                           √
            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4.00                                                           √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5.00                                                           √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8.00                                                           √
            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
   9.00                                                           √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00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
  11.00                                                           √
            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
  12.00                                                           √
            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13.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第 1-4、7-8 项提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第 1-13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第 1-12 项提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


                                        3
法 、 完 备 。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其中议案 2.00 包含的
10 项子议案,需要逐项表决。上述第 1-5、7-9、12-13 项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
表决。
    3、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
不迟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16: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 2990 号,信函请注明“天
禄科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4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 2990 号
联系人:宋欢欢
联系电话:0512-66833339
传真号码:0512-66833339
电子邮箱;sztl@sz-talant.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45”,投票简称为“天禄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4。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 1 位或分散投给 4 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3。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 1 位或分散投给 3 位独立董
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1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企业                             作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企业对本次会议审
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1.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0                                                  √
         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00                                                  √
         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1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00                                                √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6.00                                                √
         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
7.00                                                √
         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8.00                                                √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摊薄即
9.00                                                √
         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00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
11.00                                               √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
12.00                                               √
         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13.00    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       √

         体事宜的议案》

       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
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
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处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
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持股数量:


                                         2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附件 3: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提交授权委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是    否
                                             托书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
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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