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梅坦先生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 2990 号,天禄科技 办公楼五楼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48,957,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3,154,344 股的 47.460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 股份 48,949,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5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7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1,984,77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3,154,344 股的 1.924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 代表股份 1,977,1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67%。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8)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55,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55,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955,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27,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2%;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梅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44,228,52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王长平、华诗影两位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