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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义翘神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2021-08-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一年八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本文件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概览

公司名称: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no Biological Inc.
注册资本:             人民币5,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杰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6年12月22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20年3月27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18号院9号楼306室
邮政编码:             100176
联系电话:             010-5091 1676
传真号码:             010-5095 3282
互联网地址:           www.sinobiological.com
电子邮箱:             ir@sinobiological.cn
信息披露部门:         证券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       冯涛
信息披露部联系电话:   010-5091 1676

    (二)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试剂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的生物科技公司,
主要业务包括重组蛋白、抗体、基因和培养基等产品,以及重组蛋白、抗体的开
发和生物分析检测等服务。

    (三)核心技术

    由于生命科学研究涉及的范围很广,所需生物试剂种类多样,且市场需求会
随着全球生命科学研究的趋势和热点变化而动态变化,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和
不确定性。从购买习惯来说,大多数客户偏好尽可能一次从一个供应商采购其所
需的所有生物试剂,提高采购效率。通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建立起多
个核心技术平台,能够高效率研制多样化的生物试剂,并提供技术服务。公司的
核心技术主要为用于不同生物试剂研发和生产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参数,多以专有
技术的形式存在,具体情况如下:




                                       2
       核心技术                                  具体特征
                          1.哺乳动物细胞重组表达体系
             表达载体技   2.自主开发 GFP、YFP 高强度荧光标签融合蛋白载体支持蛋白
哺乳动物细   术平台       表达示踪、监测研究
胞重组表达                3.自主开发慢病毒载体支持高效转染细胞
  体系
                          1.自主开发低成本,常温储存高效转染试剂
             培养体系技
             术平台       2.无动物源性培养基技术优化平台,支持内部抗体、蛋白工具
                          试剂生产及培养基试剂产品开发
                          1.抗体、蛋白工具试剂和技术服务全套检测技术平台
             免疫类检测
             技术平台     2.酶联免疫,大分子相互作用体外结合活性检测技术平台支持
                          蛋白、抗体工具试剂生物结合活性功能验证研究
             理化类检测   3.理化检测技术平台支持蛋白、抗体工具试剂内毒素、分子量、
             技术平台     纯度、稳定性研究
抗体、蛋白工              1.细胞活性检测技术平台支持蛋白、抗体工具试剂生物活性功
具试剂和技 功能性活性     能验证研究
术服务全套 评估技术平     2.酶活性检测技术平台支持酶类蛋白工具试剂生物活性功能
检测技术平 台             验证研究
    台                    1.慢病毒包装技术平台,支持使用病毒类载体的表达需求,同
                          时支持病毒相关中和抗体筛选研究
             病毒包装和
                          2.病毒基因水平检测技术平台,用于细胞库检测服务评估细胞
             检测技术平
                          库是否有病毒残留
             台
                          3.自主开发病毒清除验证技术平台,通过技术服务支持生物类
                          制品病毒清除工艺确认研究
             质粒提取技   1.蛋白工具试剂开发和技术服务技术平台
             术平台       2.克级规模化质粒提取技术,用于支持规模化重组表达生产
                          1.HEK-293 细胞瞬时表达重组蛋白平台,支持受体、药物靶点、
                          疾病标志物等蛋白试剂开发
             多种重组表   2.昆虫杆状病毒重组蛋白平台,支持酶、病毒靶点等蛋白试剂
蛋白工具试   达系统技术   开发
剂开发和技   平台         3.大肠杆菌重组蛋白可溶表达,以及包涵体高通量变性复性平
术服务技术                台,支持细胞因子、诊断抗原等蛋白试剂开发
  平台                    4.酵母重组蛋白表达平台,支持细胞因子蛋白试剂开发
                          1.化学法重组蛋白体外标记技术平台,支持生物素、荧光素、
                          酶等多种标记蛋白工具试剂开发
             重组蛋白标   2.酶法重组蛋白体外标记技术平台,支持生物素标记蛋白工具
             记技术平台   试剂开发
                          3.酶法重组蛋白体内生物素定点标记技术平台,支持生物素标
                          记蛋白工具试剂开发
                          1.抗体工具试剂开发和技术服务技术平台

             抗原设计和   2.原核高通量重组表达抗原技术平台,支持高通量抗原生产
抗体工具试
剂开发和技   抗原制备技   3.多肽抗原偶联技术平台支持抗原获得高免疫反应,提高抗体
术服务技术   术平台       工具试剂研发成功率和产量
  平台                    4.针对低免疫原性蛋白抗原偶联优化技术平台,增强免疫原
                          性,提高抗体工具试剂研发成功率
             免疫技术平   1.多抗原共同免疫技术平台支持高通量,低成本多克隆抗体工

                                       3
       核心技术                                具体特征
            台           具试剂开发

                         2.快速免疫技术平台缩短抗体工具试剂开发周期
                         3.核酸免疫技术平台,提高获得可识别天然表位抗体的成功率
                         4.细胞免疫技术平台,提高获得可识别天然表位抗体的成功率
                         1.电融合高效杂交瘤技术平台支持鼠单抗试剂开发
                         2.噬菌体展示库技术平台支持兔单抗和鼠单抗试剂开发
                         3.B 细胞抗体克隆技术支持兔单抗试剂开发
            抗体开发技   4.抗体标记技术平台支持生物素、荧光素、酶等多种标记抗体
            术平台       工具试剂开发
                         5.磷酸化多克隆抗体制备技术平台支持信号通路抗体工具试
                         剂开发
                         6.抗独特型抗体多克隆和单克隆抗体开发平台支持药代和免
                         疫原性检测抗体工具试剂开发
                         1.无血清杂交瘤培养扩增技术,支持鼠单抗生产
                         2.哺乳动物细胞瞬时表达抗体技术平台,适用于全长抗体、双
            抗体放大生   特异性抗体、片段抗体和纳米抗体等重组生产
            产技术平台   3.酵母抗体表达技术平台,支持纳米抗体、片段抗体重组生产
                         4.原核大肠杆菌抗体表达技术平台,支持纳米抗体、片段抗体
                         重组生产
                         1.酶联免疫试剂盒技术平台,支持多种属抗体配对,以及回收
                         率、灵敏度、稳定性等参数研究,自主开发高灵敏度和特异
            试剂盒开发
                         性酶联免疫试剂盒产品
            技术平台
                         2.免疫共沉淀试剂盒技术平台,支持快速高效免疫共沉淀试剂
                         盒产品开发

    发行人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的核心技术体系具有先进性,具体表征归纳如下:

    1、具有快速开发蛋白抗体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的技术平台

    (1)发行人具备自主开发技术平台的能力,通过不断研发创新,不断优化
现有技术平台并开发新技术平台,有效支持重组蛋白、抗体等各项产品的开发生
产以及对应的技术服务。例如,发行人自主掌握哺乳动物细胞瞬时表达系统、昆
虫细胞表达系统、原核大肠杆菌表达系统和酵母表达系统等技术平台,以此为基
础开发了超过 6,000 种重组蛋白产品;发行人具备杂交瘤鼠单抗、噬菌体展示抗
体文库技术、B 细胞抗体克隆技术等,从而开展各类抗体产品和技术开发服务;

    (2)发行人自主掌握了多种技术平台,各技术平台间互相补充、支持,能
有效提升技术研发的效率,支持产品快速研发。例如,抗体试剂开发所使用的免
疫原中,重组蛋白相比多肽等其他常见免疫原,无论从免疫效果和获得可识别天

                                      4
然位点抗体的角度都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因为其价格昂贵,不能被广泛使用。发
行人具备 6,000 种以上重组蛋白产品以及低成本高质量制备重组蛋白的能力,可
以及时、有效、低成本地支持抗体试剂的开发;

    (3)发行人具备开发大量生物试剂产品的成功经验。生物试剂产品种类繁
多,产品间差异较大,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经验积累对于研发效率和产品质
量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发行人已成功研发超过 900 种重组病毒类蛋白产品,病
毒种类覆盖常见的流感病毒、冠状病毒、埃博拉病毒等,并基于多种重组病毒蛋
白的特性,建立了病毒蛋白的质控活性检测方法。基于以上重组病毒类蛋白开发
经验积累,结合多种重组表达技术平台,发行人在获得新冠病毒基因序列后,在
较短时间内就完成了新型冠状病毒 S 蛋白相关产品开发,并在后续快速推出一系
列新冠病毒生物试剂产品,满足了下游客户在基础研究、药物和疫苗开发以及病
毒检测中对相关试剂的需求。

    2、具有严谨、完善的质量控制检测技术平台,有效保证产品和技术服务质
量。目前生物试剂及技术服务行业尚未出现对产品质量标准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或行业标准,发行人依据各类产品的使用特点和用户需求,建立了严格、完善的
质量控制体系,从基础理化检测、酶学功能活性、细胞水平功能活性、分子水平
检测、病毒学检测到多种免疫学检测等多个维度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监测和评
估。例如,对于蛋白和抗体在细胞和酶学上的生物活性评估,发行人已建立了超
过 400 种检测方法。

    3、具有核心原材料开发和制备能力,有效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减少了外
界不可控因素对产品开发和生产的影响,保证产品开发的可持续性和供应的及时
性。发行人主要的产品和服务大量使用的培养基和转染试剂等原材料均为自主开
发配方,由无机盐、氨基酸等基础试剂自行配制而成,整体成本远低于市售培养
基和转染试剂。而无机盐、氨基酸等基础试剂属常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可选择,
突发的限制因素较难影响发行人正常研发和生产工作。

    (四)研发水平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战略,建立了与应用紧密结合的研发体系和强大的研发
队伍,具备持续创新的研发基础。


                                   5
    公司建立了高素质、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
有专职研发人员 102 人,占员工总数 27.42%。经过多年发展和培养,公司形成
了以张杰、杨嘉慧、周勇、任为、王保为核心的研发和技术团队。在研发战略导
向下,公司依托高素质、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坚持自主研发,保持技术创新能力。

    义翘科技设有研发中心,下设分子技术部、蛋白抗体策略部、基因产品部、
免疫和杂交瘤部、重组抗体部、培养纯化部等六个研发技术部门,拥有独立的研
发器材、实验场所。研发部门负责进行各产品线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平台的优化。

    发行人的研发活动坚持以下游科研和工业用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全球各地市
场人员的调研以及对学术界和工业界的跟踪,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科研方向,研
发多种生物试剂产品,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

    为保证公司在技术平台、产品种类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在研发方面持续投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投入金额分别为 2,236.65 万元、2,327.99 万元和
2,605.9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06%、12.87%、1.63%。

    (五)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146,502.72            18,715.10             10,569.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
                                    129,864.35            14,980.60              7,901.48
元)
资产负债率(合并)                     11.36%               19.95%                25.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9.60%              15.82%                20.00%
营业收入(万元)                    159,629.30            18,082.67             13,922.77
净利润(万元)                      112,760.75             3,641.09              3,635.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2,760.75             3,641.09              3,635.3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12,159.40             4,364.78              3,611.27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22.1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22.1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53%               32.90%                60.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293.75             4,179.22              3,678.59
(万元)


                                        6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现金分红(万元)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63%              12.87%                16.06%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创新和技术风险

    (1)新产品研发风险

    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客户的需求多样,且生命科学
研究的热点不断变化,对于产品种类、覆盖度及新产品的推出速度均有较高的要
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开发出新产品,满足市场的最新需求,并及时扩大公司各
类产品库以满足客户对于产品多样化的需求,可能会影响公司市场地位和未来收
益的实现。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围绕主要产品和服务建立了多项核心平台技术,并掌握一系列专有技术
(Know-how),积累了多年的生物试剂研发经验,这些技术来源于公司内部多年
的研发和生产经验积累,是公司持续创新和盈利能力的保障,也是公司市场竞争
力的重要体现。如果公司未来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不足,发生核心技术泄密的
情况,将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从事的生物试剂及服务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形
成了高水平的技术团队。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高端专业人才的需求与日俱
增,如果公司不能对核心技术人员实行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核心人员发生较大规
模的流失,将对公司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4)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由于公司所从事的生物试剂及技术服务行业属于新兴的高科技行业,具有技
术复杂、专业性高和知识更新快的特点,且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知识产权监管
体系存在一定差异。若公司在运用相关技术进行生产经营时,未能充分认识到可
能侵犯第三方申请在先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公司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或侵犯公司


                                       7
的知识产权,则可能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的纠纷,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面对科研用户及医药研发用户,由于生物试剂产品种类繁多,
市场需求各异,难以实现统一质量标准等原因,暂时未出现统一的行业监管政策
和标准。未来,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国家可能出台相关的举措,对生产
经营、执业许可、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规范。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满足国家
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则存在被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可能给公
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全球各主要国家在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医药研发领域不断加大投入,生
物试剂和技术服务市场的需求将随之增加,预计行业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市场规模和需求不断增长的同时,市场竞争可能会在价格、服务、产品质量等方
面全面展开,竞争程度将愈发激烈。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储备、产品质量、
产品布局、响应速度、销售与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可能下降,
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贸易摩擦带来的风险

    美国是世界生物医学大国,生命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和生物医药研发投入均居
全球首位,也是公司海外重点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市场的收入分别占到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 26.71%、33.65%及 69.41%。目前,公司相关产品未被
列入贸易战提高关税的清单,但若中美贸易摩擦在未来加剧,公司产品关税大幅
提高,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竞争力下降;如受到其他贸易政策限制,甚至可能无法
出口至美国,如此则会对公司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环保处罚及环保合规成本上升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所处行业并非重污染行业,但在生产经营中存在“三废”
排放与综合治理的合规性要求,受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日常监管。发行人的日
常经营存在环境污染或其他违反环保法规的潜在风险,可能因此被相关环境保护


                                   8
主管部门处罚,并被要求整改,进而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为适应不断提高的环境保护要求,发行人亦将面临环保合规成本上升
的可能,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发行人的日常运营成本。

    (5)境外业务经营风险

    公司业务面向全球,目前在美国、欧洲设有子公司,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
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48.03%、52.47%和 81.48%。

    在境外开展业务和设立机构需要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果业务
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者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政治、
经济环境发生动荡,则可能对公司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对短期业绩造成冲击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生物试剂研发中心建设、全球营销网络建设等项
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审慎论证,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生产条件、未
来发展规划以及生物试剂和技术服务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环境、国内
外宏观经济形势等综合因素。但由于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完成到募集资金到
位、项目实施完毕的周期较长,这期间上述各项因素均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而导
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或无法实现预定的研发或市场目标。

    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可能对公司短期的经营利
润造成不利影响。

    (7)产能扩张的风险

    随着在技术研发和销售网络等方面的持续投入,发行人近年来业务规模持续
增长,主要产品的销量快速提升。为适应逐步增长的业务规模,发行人于 2019
年下半年引入新的生产设备,产能得到较大提升。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
新冠病毒相关产品订单快速增长,公司又适度引入新设备扩充产能,以上新增产
能及时满足了快速增长的产品需求,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若国内外新冠
疫情得到控制,公司新冠病毒相关产品订单回落,公司可能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

    (8)新冠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9
    2020 年以来,国内爆发新冠肺炎疫情。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好转,
各地企业生产经营陆续恢复,若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所在地疫情发生变化,政府
采取停工、限制人口流动、隔离相关人员等措施予以防控,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正
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新冠疫情以来,发行人国内外的部分客户,包括科研院所、医药研发单位的
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对发行人除新冠病毒相关试剂产品之外的产品和服
务,特别是培养基的需求的增幅有所放缓。如果国内外疫情继续发展或加剧,科
研单位和医药企业的正常运转无法完全恢复,发行人除新冠病毒产品之外的业务
发展可能会受到影响。

    3、内控与管理风险

    (1)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生物试剂行业产品种类众多,且产品质量对于用户的实验结果起到关键作用,
使用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可能给客户带来经济和时间损失。随着公司在全球范围
内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销售和仓储网络覆盖越来越广,如果不能持续保持采购、
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的有效管控,或因为关键质量控制岗位人员流失而出现产
品和服务质量的波动,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控制失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谢良志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 70.05%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谢良志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存在通过行使股东大
会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和对外投资等重大
事项施加不当影响的可能性,从而损害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

    (3)规模快速扩张可能引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业务快速发展,资产规模、人员规模、客户数量均迅速增长,
对公司战略管理、技术研发、财务管控、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也大幅提高,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相应增加。若发行人不能继续加强管理、培养引
进高素质人才,将难以匹配、适应公司的业务发展节奏,进而影响发行人的长期
经营和持续发展。



                                    10
    4、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出公司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
本控制能力。2020 年以来,因新冠疫情催生的业绩增长导致的成本摊薄和规模
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毛利率。

    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若市场竞争加剧、政策环境变化、原材料及人工成本
上升,将会影响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则可能对公司的
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800.54 万元、4,574.72 万元
和 19,430.29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2.89%、39.12%和 14.30%;
2020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在此次新冠疫情中快速响
应,迅速研发出新冠病毒相关产品,及时满足了市场需求,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公司针对主要优质客户通常执行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宽松的信用政策,以建立与
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80、4.64 及
12.49,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约为 1-3 个月。公司已实施了较为完善的应收账款回收
管理制度,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各期末应收账款尚未收回的金额分别为 73.63
万元、419.93 万元及 8,553.01 万元。

    未来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部分客户出现经营风险而不能按时回款,公
司可能存在因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汇兑损失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客户的货款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报告期各
期,公司汇兑损益(负数为收益)分别为-92.17 万元、-114.42 万元和 3,567.20
万元,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4%、-3.14%及 3.16%,系外币汇率波
动所致。由于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未来发行人可能面临因汇率波动导致的
汇兑损失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自 2018
年开始,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若发行人税收优惠期满后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则企业所得税率将会调整至 25%。此外,如果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
关对上述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调整,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
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业绩下滑的风险

    新冠疫情以来,发行人迅速开发出一系列新冠病毒相关蛋白、抗体等生物试
剂产品,被国内外客户大量采购,公司经营业绩迅速增长,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 15.96 亿元,较 2019 年增长 782.77%,其中新冠病毒相关产品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为 84.07%。剔除新冠病毒相关产品后,2020 年度发行人收入、毛利
及毛利率较上年的变化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5,421.85             18,082.67              40.59%
      毛利                   22,867.95             15,188.36              50.56%
     毛利率                    89.95%                83.99%    上升 5.96 个百分点

    2020 年度发行人非新冠产品亦保持增长趋势,毛利率提升主要系产销量扩
大带来的规模效应以及 CRO 服务中毛利率较高的服务类型收入增加所致。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 2.14 亿元。随着各国防控经验、
检测手段、疫苗接种的普及,新冠疫情有可能逐步得到控制,公司新冠病毒相关
产品实现的收入可能有所回落,相关存货亦有可能随着市场需求的下降而发生减
值。虽然非新冠病毒相关产品收入预计能够保持增长,但由于新冠病毒相关产品
销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21 年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水平存在较上年
下滑 50%以上的风险。

    6、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
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
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
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12
二、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1,70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1,70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数量
发行后总股本         6,8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292.92 元
                     17.76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盈率
                     计算)
                     25.46 元(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21.99 元(按扣除非经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发行前每股收益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                        的孰低额计算)
                     本计算)
                     88.56 元(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16.49 元(按扣除非经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 发行后每股收益
                                                               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
                     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
                                                               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3.31(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
发行方式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021 年 8 月 3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
                     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7 月 30 日(T-2 日)前 20 个交
                     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发行对象
                     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其中,自然人需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
                     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权限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
                     本次发行无公开发售股份
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         497,964.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72,375.43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生物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3
                  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 25,588.57 万元,其中:
                  承销费及保荐费 23,677.55 万元
                  审计费 801.89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 566.04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20.75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22.35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赵陆胤: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拥有
7 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作为核心成员先后参与了诺禾致源、甘李药业、大博
医疗、大理药业、金诚信 IPO 项目以及现代制药、金城医药、秦川发展、中文传
媒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焦延延: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
会计师。拥有 13 年投资银行工作相关经验,曾负责或参与裕同科技、华大基因、
绿色动力、赛诺医疗、诺禾致源、康希诺生物、科美诊断、东软医疗 IPO 项目,
深科技、环旭电子、裕同科技再融资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游筱璐: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拥有 4 年投资银行工作
经验。曾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完成键凯股份科创板 IPO 项目、金域医学再融资项
目、金城医药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悦康药业股权投资和资本运作项目,并在卫信
康、诺禾致源 IPO 项目,美年大健康、未名医药借壳上市项目,以岭药业、博腾
股份再融资项目,现代制药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康希诺、联影医疗股权投资等项
目担任项目核心成员。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罗樨: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
诺禾致源、神州细胞、圣湘生物、康希诺 IPO 项目、百克生物分拆项目、康希诺
H 股 IPO 项目,并在大博医疗项目担任核心成员。曾参与新华医疗、宏达高科再
融资及必康制药借壳项目。

    王志宏: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


                                     14
师。主要负责或参与了康鹏科技、康希诺、神州细胞、东软医疗、亚辉龙、孚能
科技等 IPO 项目,佳讯飞鸿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京蓝科技重大资产出售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佳讯飞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清新环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碧水源控制权收购、扬子新材控制权收购等并购重组项目。

    李柯: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参与纳微科技 IPO、
天广实 IPO、浙江某原料药企业收购资产暨 IPO、苏州某辅助生殖企业 IPO(港
股)、北京某单抗生物药企业 IPO、成都某化药集团 IPO、长春某化药企业 pre-IPO
财务顾问等医疗行业资本运作项目。

    姜逸茵: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参与万达信息公开
发行可转债项目、天松医疗 IPO 项目、天士力生物分拆上市项目、丹娜生物 IPO
项目、某医疗器械企业 IPO 项目、某医疗服务企业 IPO 项目及某创新药企业 IPO
项目。

    陈一奇: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参与三博脑科 IPO
项目、金域医学再融资项目。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在
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
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不存在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15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的
情况,亦不存在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审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本保荐机构内
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由内核部按照项目所处阶段及项目组的预约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内
核部在受理申请文件之后,由两名专职审核人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的角度对项目
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内核部还外聘律师及会计师分别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项
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将依据初审情况和外聘律师及会计师的意见向项
目组出具审核反馈意见。

    其次,内核部将根据项目进度召集和主持内核会议审议项目发行申报申请,
审核人员将把项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在内核会上报告给
参会委员;同时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需要对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或落实情况向委员
进行解释和说明。在对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内核委员投票表决决
定项目发行申报申请是否通过内核委员会的审核。内核会后,内核部将向项目组
出具综合内核会各位委员的意见形成的内核会反馈意见,并由项目组进行答复和

                                  16
落实。

    最后,内核部还将对持续督导期间项目组报送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关注
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的重大异常情况。

    (二)内核意见

    2020 年 6 月 22 日,中信证券内核部在中信证券大厦 11 层 1 号会议室通过电
话会议形式召开了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项目内核会,对该项目申请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
该项目通过了中信证券内核委员会的审议,同意将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申请文件上报监管机构审核。

六、保荐人的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
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
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
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人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
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人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荐人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


                                    17
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保荐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
取的监管措施。

    十、若因本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本保荐人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进一
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2]14 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等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认真充分的
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发行人具备了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因此,本保荐人同意对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予以保荐。

八、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3 日,发行人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发行人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全体股东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获得了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18
九、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本保荐人依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发
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发行人前身义翘有限成立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2020 年 3 月 27 日,义翘
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续经营时间在
三年以上。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建立健全了生产、采购、销售、财务、研发
等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
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
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
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与其业务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以及商标、专利、
著作权等资产。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19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是一家从事生物试剂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的生物科技公
司。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和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
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
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发行人是一家从事生物试剂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的生物科技公
司,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研究和试验发展(M7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
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
的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
适用第一项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20
5,000 万元”。

    根据致同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03067
号),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分别为 3,641.09 万元、112,159.40 万元,累计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上
述标准。

    (三)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
定的上市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5,100 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不低于 1,700 万
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开发行股份数达到本次公开发
行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以上,符合相关规定。

十、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工作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
(一)持续督导事项
                            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意识,进一步完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的决策机制,协助发行人执行相关
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制度;通过《保荐协议》约定确保保荐人对发行人关联交易
人、其他关联机构违规占用
                            事项的知情权,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
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发行人
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
                            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
                            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   督导发行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若有关的关联交易
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    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避免,督导发行人按照《公
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
发表意见                    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
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披
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   督导发行人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施等承诺事项                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中
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国证监会关于对外担保行为的相关规定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
和业务状况、股权变动和管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
理状况、市场营销、核心技    信息
术以及财务状况

                                        21
          事项                                    工作安排
8、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时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并
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有关规定和保荐协议
                            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在持续督导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    期间内,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
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督促发行人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
其他主要约定                情节严重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
                            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发行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提供
                            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将全力支持、配合保荐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    人履行保荐工作,为保荐人的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
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    利,亦依照法律及其它监管规则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的相关约定                  保荐人对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的中介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时,可以与该中介机
                            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十一、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作为义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义翘科技
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义翘科技股票具备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同意推荐义翘科技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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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陆胤




                              焦延延

  项目协办人:

                              游筱璐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保荐业务负责人:

                              马    尧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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