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义翘神州: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关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
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未涉及募
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全资
子公司义翘神州(泰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翘泰州”)作为实施主体,
与公司共同实施,增加泰州公司实施地点泰州;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
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 Sino Biological US Inc.(以下简称“Sino
US”)作为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增加 Sino US 实施地点美国。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1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喻长远                       尹师州                泮伟江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