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京义翘神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 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喻长远 尹师州 泮伟江 时间: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