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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3-2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信濠光电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2361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9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9,527.02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到账,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1]第 00082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
目:
                                                                单位:万元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
 1                                                           150,000.00           150,000.00
             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总计                                  180,000.00           180,000.0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9,527.02 万元,扣
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 9,527.02 万元。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况
       (一)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达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达濠科技”)位于东莞松山湖的生产园区,建筑面积达 12.51 万平方米,
可利用产能空间充足(生产面积约 9 万平方米),生产配套设施完善,且具备完
善的污水处理设施,环保审批手续齐备。同时,东莞松山湖聚集了华为、vivo
和 OPPO 等知名消费电子企业,产业链较为成熟,且与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距离较
近,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和生产协同。因此,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
充分利用达濠科技现有产能并发挥其区位优势,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拟新增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及其注册地作为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情况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黄石信博科技有限        实施主体                                       黄石信博、达濠科技
                                        简称“黄石信博”)
公司电子产品玻璃
防护屏建设项目(玻                                                    黄石市金山大道 218 号、
  璃产品项目)          实施地点      黄石市金山大道 218 号           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
                                                                            北三路 2 号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更。
       四、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达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90156497N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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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三路 2 号
    经营范围:触摸屏、显示模块、玻璃盖板、摄像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
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嵌入式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
口;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濠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万元)        实缴比例(%)
            广东信濠                          12,500.00                    62.50
  深圳市骏达触控有限公司                       7,500.00                    37.50
              合计                            20,000.00                100.00

    (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拟增加达濠科技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信濠科技
(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濠”)向其控股子公司达濠科技增资 82,200
万元用于实施“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
项目)”,其中 3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2,2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达濠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变更为 50,000 万元,
增资完成后的达濠科技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万元)        实缴比例(%)
             广东信濠                          42,500.00                    85.00
    深圳市骏达触控有限公司                      7,500.00                    15.00
               合计                            50,000.00                   100.00

    (三)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达濠科技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
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


                                        3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
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黄石信博科技有
限公司电子产品玻璃防护屏建设项目(玻璃产品项目)”,增加控股子公司达濠科
技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达濠科技所在地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三路
2 号增加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濠向控股子公司达濠
科技增资人民币 82,200 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
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
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
的需要,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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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的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
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董向征                  封   奇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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