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7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
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所
作出的,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
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
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义华:
冯海涛:
令西普: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