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已仔细阅读了《杭州星华 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股说明书”),承诺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贾伟灿(签字) 王强(签字) 汪春兰(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