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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反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2021-09-16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反光”、“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

(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

证协发〔2020〕1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

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

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

售。

       2、发行人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

                                       1
“平安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1.46 元/股。投资者

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

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9 月 2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

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

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请认真阅读 2021 年 9 月 16 日(T-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和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 上的《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

                                          2
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星华反光

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26)。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48.18 倍(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T-3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61.46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2.00 倍,低于中证指数

公司 2021 年 9 月 1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

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 1,5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32,259.92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61.46 元/股,

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92,19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8,556.37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83,633.63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

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

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

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星华反光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

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23 号文予以注册决定。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星

华反光”,股票代码为“301077”,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

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1,5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

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1.46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8.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1.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7.5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2.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4
平均市盈率 48.18 倍(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T-3 日)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9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8,556.3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633.63 万元。发

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T-2 日)在《杭州星

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

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网 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和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查询。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T-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

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

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

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

                                          5
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

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5,000 股,

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

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

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

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21 年 9 月 15 日(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9 月 23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 年 9 月 23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

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9 月 15 日(T-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 和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上的《招股说明书》

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

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

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

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星华反光     指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
                            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平安证券
                            指本次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500
 本次发行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网上发行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
                            方式直接定价发行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7
                           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
                           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
 投资者
                           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
                           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T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21 年 9 月 17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1.46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8.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1.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7.5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2.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8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止 2021 年 9 月 14 日(T-3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为 48.18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T-3 日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含)前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非 市盈率      市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 个交易日 前每股收益 后每股收益 (倍)扣非 (倍)扣非
                          均价(元/ (元/股) (元/股)         前       后
                            股)
   002632.SZ 道明光学        7.41       0.2709       0.2297    27.35    32.26
   300331.SZ 苏大维格       32.85       0.2034       0.0372   161.50   883.97
   002273.SZ 水晶光电       14.02       0.3188       0.2550    43.98    54.98
                            平均                               35.67    43.62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0 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
 总股本。
      注 3: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已剔除苏大维格异常数据。
      本次发行价格 61.46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0 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

 盈率为 42.00 倍,不超过 2021 年 9 月 1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且不超过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平均

 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

 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

 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说明

      (1)与可比公司业务与产品的差异比较

      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市场地位            相关业务销售收入


                                            9
                                        反光材料行业首家上市公司,形成        2020 年反光材料及
                                        以反光材料为主业,光电功能薄膜        其制品相关业务收
           反光材料及其制品、离型膜
道明光学                                新材料、高分子材料为延伸的产业        入 87,553.10 万元,
           /纸、增光膜、铝塑膜等。
                                        格局。                                其中反光布业务收
                                                                              入 12,346.35 万元。
           国内领先的微纳结构产品
           制造和技术服务商,业务包                                           2020 年反光材料及
                                        通过收购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
           括:公共安全防伪材料(防                                           其制品相关业务收
                                        限公司进军反光材料行业,是国内
苏大维格 伪膜等)、新型显示光学材                                             入 41,973.26 万
                                        领先的反光材料生产企业之一,其
           料(导光膜、超薄导光板)、                                         元,未披露反光布
                                        车牌用反光膜市场占用率较高。
           反光材料、微纳光学设备四                                           业务收入。
           大板块。
                                        通过收购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
           定位于光学光电子行业,业     公司进军反光材料行业,产品包括        2020 年反光材料及
           务包括:光学成像元器件、 反光膜、反光热贴、反光制品等, 其制品相关业务收
水晶光电 生物识别、薄膜光学面板、 广泛应用于道路交通标志、车牌、 入 18,877.42 万
           新型显示材料、反光材料       车身反光标识、个人安全防护和各        元,未披露反光布
           等。                         类服饰、鞋帽、箱包、广告牌等领        业务收入。
                                        域。
                                                                              2020 年反光材料及
                                        公司的反光布销量位于国内企业
                                                                              其制品相关业务收
                                        第一,公司在经营规模、研发力量、
 发行人      反光材料及其制品。                                               入 60,928.66 万元,
                                        技术水平等方面处于国内反光布
                                                                              其中反光布业务收
                                        细分领域领先地位。
                                                                              入 50,460.63 万元。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官方网站

      发行人与前述可比公司主要对比情况如下:

      (2)与可比上市公司关键指标对比

      ①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收入增长率(%)
  项目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道明光学    126,646.00    139,164.19     119,735.50     -9.00       16.23         48.41

              苏大维格    139,227.94    129,716.92     113,501.40      7.33       14.42         20.22
  营业收入
              水晶光电    322,342.64    299,983.82     232,579.06      7.45       28.98          8.39

              发行人       62,211.81     53,905.02      46,272.87     15.41       16.49         40.15

  反光布营    道明光学     12,346.35     14,988.97      12,927.27    -17.63       15.95          4.49
  业收入      苏大维格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10
             水晶光电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发行人        50,460.63     42,106.34     34,623.63        19.84        21.61      45.7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发行人相较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更加聚焦于反光材料的研发、生产、

销售,营业收入规模低于道明光学、苏大维格、水晶光电,但借助国内外职业安

全防护和个人安全防护意识的不断强化以及消费型反光材料市场的快速发展体

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且公司的反光布销量位于国内企业第一。2018 年-2020 年,

面对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不利外部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分别实现 40.15%、

16.49%和 15.41%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具有良好且较为稳定的成长性。

    根据经审阅财务报表,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0.81%,继

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

    ②销售毛利率

  公司名称            2020 年毛利率(%)      2019 年毛利率(%)           2018 年毛利率(%)
  道明光学                  38.53                      37.85                         37.41
  苏大维格                  26.13                      28.49                         27.89
  水晶光电                  27.30                      27.81                         27.84
  行业平均                  30.65                      31.38                         31.05
   发行人                   29.42                      28.13                         24.3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发行人整体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原因系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反光布,

应用领域主要为职业安全防护与个人安全防护,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根据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及可比公司反光材料业务

的经营情况如下:

                                              反光材料及其制品
                                                                                其中:反光布
                            营业总收入               相关业务
  年度       公司名称
                             (万元)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万元)        (%)        (万元)        (%)
             道明光学        126,646.00       87,553.10         44.83     12,346.35      未披露
 2020 年     苏大维格        139,227.94       41,973.26         32.12       未披露       未披露
             水晶光电        322,342.64       18,877.42         37.17       未披露       未披露


                                                11
           平均值      196,072.19   49,467.93   38.04           -        -
           发行人       62,211.81   60,928.66   28.89   50,460.63    28.67
           道明光学    139,164.19   94,437.26   46.44   14,988.97    29.05
           苏大维格    129,716.92   48,399.32   32.33     未披露    未披露
 2019 年   水晶光电    299,983.82   17,348.63   36.28     未披露    未披露
            平均值     189,621.64   53,395.07   38.35           -        -
            发行人      53,905.02   52,849.89   27.67   42,106.34    27.38
           道明光学    119,735.50   73,923.43   43.71   12,927.27    35.12
           苏大维格    113,501.40   45,264.10   28.54     未披露    未披露
 2018 年   水晶光电    232,579.06   18,814.32   39.60     未披露    未披露
            平均值     155,271.99   46,000.62   37.28           -        -
            发行人      46,272.87   45,246.70   23.95   34,623.63    22.15


    报告期内,公司反光材料及其制品业务毛利率(对本公司而言,即主营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 23.95%、27.67%和 28.89%,同行业可比公司反光材料及其制品

相关业务 2018 年至 2020 年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 37.28%、38.35%和 38.04%,公

司反光材料及其制品业务毛利率总体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差距逐年缩小。

    从细分产品的应用领域和下游客户来看,反光布主要应用于职业安全防护、

个人安全防护以及消费市场,下游主要为服装、鞋帽等生产加工企业;反光膜主

要应用于车辆安全防护和道路交通,下游主要为车牌、道路标志标牌等制造企业,

反光膜的毛利率一般高于反光布。

    公司定位于反光布细分市场,实施全品类战略,以多样化的产品满足不同层

次客户群体的需求。同行业公司中,苏大维格主要为反光膜,道明光学和水晶光

电包括反光布和反光膜,但道明光学和水晶光电均以反光膜为主,并且其反光布

主要定位于阻燃、工业水洗等高端产品。因此,产品结构和市场定位的差异导致

公司反光材料及其制品业务毛利率总体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同行可比公司中道明光学披露了反光布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公司

反光布的毛利率低于道明光学,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道明光学披露,其反光布核心产品是阻燃警示带、工业水洗反光布等产



                                     12
品,而发行人始终坚持全品类产品战略,产品品类齐全。公司的主要反光布构成

中,包括了毛利率较高的阻燃反光布、亮银反光布以及反光热帖,也包括了毛利

率相对较低的高亮化纤反光布、以及普亮化纤反光布。因此,反光布品种结构和

销售策略的差异是报告期内公司反光布的毛利率总体低于道明光学的主要原因。

   根据经审阅财务报表,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毛利率 26.96%,保持较高水平。

   ③销售净利率

  公司名称      2020 年净利率(%)    2019 年净利率(%)    2018 年净利率(%)
  道明光学               12.74               14.13                 17.15

  苏大维格                3.00                7.99                 4.98

  水晶光电               14.30               16.64                 20.61

  行业平均               10.01               12.92                 14.25

   发行人                15.79               12.12                 7.9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8-2020 年,发行人的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7.98%、12.12%和 15.79%,报告

期内保持显著增长态势,至报告期末已显著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根据经审阅财务报表,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净利润率 11.87%,保持较高水

平。

   ④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0 年加权平均 ROE   2019 年加权平均 ROE   2018 年加权平均 ROE
  公司名称
                         (%)               (%)                (%)
  道明光学                8.45               10.01                 10.74
  苏大维格                3.45                6.83                 4.38
  水晶光电                8.32               12.02                 12.75
  行业平均                6.74                9.62                 9.29
   发行人                44.65               42.62                 36.1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发行人 2018 年至 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估值潜力。公司主营业务为反光材料及其制品的研

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发行人主要产品反光材料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的


                                        13
差异,发行人反光材料为反光布,公司是国内反光布细分领域中的领先企业,公

司的反光布销量位于国内企业第一,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反光材料中反光膜占比

较高,反光布占比较低,反光膜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要高于反光布,反光膜的应

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低于反光布业务;发行人尚未公开募集资金,而同行

业可比公司为上市公司,经过首次公开发行或者定向增发等资本市场操作,净资

产金额较高,而发行人的净资产主要来自于历年的经营积累,净资产低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

   根据经审阅财务报表,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5.48%

(未年化),保持了较高水平。

   (3)公司的竞争优势

   ①核心生产设备自主研发设计,契合自身的技术和工艺特点,从而能发挥最

大的工艺效能

   公司生产中的许多核心设备或装置均为公司根据自身的技术和工艺特点自

主设计后定制,从而能发挥最大的工艺效能。公司自主设计的设备,一方面可以

完全契合公司技术和工艺特点,发挥设备的最大使用效能,优化生产流程;另一

方面,也有利于公司技术和工艺的改进与迭代。

   ②掌握主要原材料制备与处理相关环节的关键技术,保障供应链安全与品质

稳定

   公司生产反光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玻璃微珠、基布与胶粘剂。公司在玻璃微

珠、基布改性,胶粘剂生产上具有多项专利与非专利核心技术。尤其是胶粘剂的

生产上有较大的技术突破,产品性能及成本控制上有较大优势。

   ③公司产品品类齐全,产能规模大、具有定制化服务能力,能快速响应市场,

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

   反光材料下游用户由于应用场景的多样化,往往对于产品的规格(宽幅、卷

绕方式等)、性能(反光效果、特殊性能等)、颜色、形态(花式、热贴字样等)

有不同的要求,特别是消费品市场对于反光布的品类需求多、细、杂,具有定制

                                     14
化、个性化的特性。

   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坚决贯彻完全满足客户需求,全面服务大、中、小型客

户的理念,对于客户提出的需求,无论订单量多少,公司均能提供定制化的服务,

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为此,公司建立了强有力的订单-生产-仓储联动体系,

使公司的业务可以最大化覆盖整个反光布的规格型号和花色式样,同时公司销售

部门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后续沟通,提供产品质量追溯服务,在客户群体中树立了

良好的口碑,客户粘度高,在行业内覆盖率广。

   ④公司在反光布行业地位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性价比好,市场竞争力强

   我国反光材料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大多规模较小,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公

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内反光布领域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具有

良好的规模优势;同时,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和工艺,并通过精细化管理,使得

公司产品成本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在规模和成本方面的优势,保证了公司全品类战略的实施,能承接各种

类型的订单,自由转化生产不同类型的产品,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

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公司反光布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产品比较,无明显差异。

公司产品种类众多,产品质量优良、性价比好,报告期内,公司反光布各个品种

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均呈增长趋势,表明公司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⑤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客户的高度认可

   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在市场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与生产

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公司的长期坚持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相当

部分的客户与公司合作时间已长达 10 余年。

   公司产品已取得出口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关于质

量、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认证,包括 CE 认证、SGS 认证、美国 UL 实验室安全

认证等,并通过 REACH、ROHS、OEKO-TEX 等欧盟国家有毒或有害物质检测

认证。上述认证极大地提高了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帮助公司产品成功开拓美

                                     15
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德国、意大利、南非、印度、越南、孟加拉等全球

多个国家和地区。

   ⑥长期合作、稳定可靠的客户资源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客户分布于多个下游行业。公司致力于开拓不同领

域的新客户,并积极与已有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公司市场营销领域的

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努力,核心客户数量逐年增长,公司的直接客户有

Portwest、YKK 等全球知名的职工工装品牌商、防护用品品牌商等。公司通过不

断发掘下游行业中的核心客户,极大地提升了品牌的影响力。

   (4)与可比公司定价差异的合理性

            扣非静    主要财务
                                   2021 年
 公司名称     态      指标(万                      2020         2019         2018
                                    1-6 月
            市盈率      元)
                     营业收入     62,001.96       126,646.00   139,164.19   119,735.50
 道明光学    32.26   净利润        8,030.64       16,919.91    19,824.39    20,542.42
                     扣非净利润    7,346.20       14,344.77    14,213.52    17,327.40
                      营业收入    80,146.88       139,227.94   129,716.92   113,501.40
 苏大维格   883.97     净利润      5,173.51        5,281.75    10,088.76     6,202.71
                     扣非净利润    3,890.69        964.95       8,904.82     597.62
                      营业收入    172,043.32      322,342.64   299,983.82   232,579.06
 水晶光电    54.98     净利润     17,505.00       44,337.98    49,112.69    46,842.42
                     扣非净利润   14,860.99       35,459.60    35,131.28    30,069.34
                      营业收入    38,045.83       62,211.81    53,905.02    46,272.87
  发行人     42.00     净利润      4,514.38        9,823.31     6,531.67     3,693.50
                     扣非净利润    4,397.51        8,781.03     5,863.32     3,479.8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18-2020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5.95%,扣非净利润的复合

增长率为 58.85%;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0.81%,扣非净

利润同比增长 31.41%,继续保持快速的增长趋势。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 2020 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2.00

倍,与可比公司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相比,高于道明光学,低于苏大维格、水晶光

                                             16
电。

   ①以道明光学市盈率作为参考的合理性

   A.发行人处于业绩高速增长期

   2018 年以来,发行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5.95%,扣非净利润的复合增

长率为 58.85%,体现出较强的成长性。

   发行人聚焦的个人、职业安防及消费领域市场空间大、规模增速快且运营管

理效率高。2021 年 1-6 月,随着发行人投建的生产基地陆续投产,一直以来限制

公司发展的产能瓶颈逐渐缓解,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达到 50.81%,持续保持

强劲的成长性。

   B.盈利增长较快

   2018 年-2020 年,发行人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均呈现增长趋势。发行人很好的整合了产品质量、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供应链

等方面的优势,体现出了较快的盈利增长态势。

   C.产品结构存在差异,面向市场领域不同

   发行人产品为反光布,是国内反光布细分市场的龙头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应

用于职业安全防护、个人安全防护领域,传统的职业工装因具有强制性、重复性

消费的特点,例如建筑、采矿、环卫等行业使用的反光背心,平均 3-6 个月就

会更换,市场需求一直稳步增长;同时,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向消费型反光材料

领域的延伸并取得了显著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消费市场的需求每年

呈 50-100%的增长趋势。

   道明光学重点布局道路交通领域,如车牌、道路交通的标志标牌等。发行人

与道明光学所处的市场领域不同,未来布局侧重亦有差异。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定价具有合理性。

   ②以苏大维格、水晶光电市盈率作为参考的合理性



                                      17
   从产品结构角度,可比公司中的苏大维格、水晶光电与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差

异,估值方面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苏大维格是国内领先的微纳结构产品制造和技术服务商,业务包括:公共安

全防伪材料(防伪膜等)、新型显示光学材料(导光膜、超薄导光板)、反光材

料、微纳光学设备四大板块。反光材料及其制品相关业务是苏大维格主营业务的

其中一类,2020 年收入占比 30.15%,产品主要为反光膜,还包括发光膜、反光

布、以及相关反光制品。苏大维格聚焦微纳关键技术、柔性智能制造、柔性光电

子材料,其行业领域与发行人有差异,整体市盈率较高。

   水晶光电定位于光学光电子行业,业务包括:光学成像元器件、生物识别、

薄膜光学面板、新型显示材料、反光材料等。反光材料及其制品相关业务是水晶

光电主营业务的其中一类,2020 年收入占比 5.86%,产品包括反光膜、反光布、

以及相关反光制品。水晶光电从事精密薄膜光学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知名光

电元器件制造,其行业领域与发行人有差异,整体市盈率较高。

    综上,发行人产品结构与苏大维格、水晶光电具有一定差异,故而苏大维格、

水晶光电的市盈率具有一定参考性。虽然上述两家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业务所处行

业板块整体市盈率较高,但发行人 2020 年加权平均 ROE,净利率、毛利率均高

于上述两家可比上市公司,且估值水平低于上述两家可比上市公司,故发行人定

价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1,500 万股,

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数量 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 1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000 万股。

                                     18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1.46 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9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

行费用约 8,556.3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83,633.63 万

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创业板上市提
  (2021 年 9 月 15 日)
                                示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周三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1 年 9 月 16 日)
                                网上路演
           周四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网上申购配号
           周五
         T+1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1 年 9 月 22 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周三
         T+2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21 年 9 月 23 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周四
         T+3 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包销金额
           周五
         T+4 日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2021 年 9 月 27 日)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周一
注:
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
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19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网

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61.46 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星华反光”;申购代码为“301077”。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

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

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

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

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500 万股。保荐

                                       20
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将 1,500 万股“星华反光”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

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

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5,000 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9 月 15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

年 9 月 23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

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5,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

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

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

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

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

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21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9 月 15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1)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

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

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

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

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

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22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

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 9 月 17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

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 年 9 月 22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T+1 日)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刊登的《杭

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 9 月 22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T+2 日)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

                                     23
考网刊登的《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9 月 23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 年 9 月 23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

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 30%,即 450.00 万股。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 年 9 月 27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9 月 27 日(T+4 日)公告《杭

                                     24
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

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情况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

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 年 9 月 24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

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

资者名下。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5
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 年 9 月 27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杰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凤凰山


    联系人:夏丽君

    联系电话:0571-8711553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团队


    联系电话:0755-2262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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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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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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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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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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