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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反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13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反光         公告编号:2021-002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华反光”)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微信、电话及电子邮件等通讯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1 日 12 时 00 分
    (2)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世杰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未使用募集
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在不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
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各个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
存款均不得质押,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除设
置提前交易或提前赎回条款的定期存款外,存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未使用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
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杭州星
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23 号《关于同意杭州星华
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00 万股,每股面值
为 1.00 元,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
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133 号《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4,500 万元变更为 6,000 万元,公司股本由
45,000,000 股变更为 60,00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同时,公司拟将《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名称变更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
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
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后公司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前述授
权,并审议同意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作出相应的修订。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
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提名王世杰、陈奕、秦
和庆、查伟强、张琦、张金浩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选举
当选后履行其职责,每位非独立董事任期均为 3 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之
日起算。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⑴ 同意王世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⑵ 同意陈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⑶ 同意秦和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⑷ 同意查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⑸ 同意张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⑹ 同意张金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
人进行投票。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提名李海龙、林素燕、范
宏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当
选后履行其职责,每位独立董事任期均为 3 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之日起
算。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⑴ 同意李海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⑵ 同意林素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⑶ 同意范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李海龙先生、林素燕女士、范宏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 二 次临时 股东大 会 , 具体内 容详 见公司同 日披露 于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