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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反光: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反光      公告编号:2022-012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

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人员信息: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

其中合伙人 88 名,注册会计师 55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177 人。

     (7)业务信息:中汇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78,81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63,2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4,008 万元。2020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111 家,主要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

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9,98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

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

6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                                近三年签署及
                        成为注                             开始为本公
                                  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复核过上市公
 姓名         职务      册会计                             司提供审计
                                  公司审     执业时间                   司审计报告家
                        师时间                              服务时间
                                  计时间                                    数
黄婵娟     项目合伙人   2013 年   2015 年   2013 年 3 月    2017 年         2家
           签字注册会
 方钢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7 月    2017 年         1家
              计师
           质量控制复
李会英                  2004 年   2003 年   2017 年 1 月       -         超过 10 家
              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 80 万元(含税)。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

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资质、业务经验、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

认为中汇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及

服务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

者保护能力,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

观、公正、谨慎的审计,继续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中汇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

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个会计年度。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