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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反光: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2-04-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2]1343号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反光)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华反光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星华反光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星华反光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星华反光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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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星华反光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星华反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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