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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反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4-25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反光       公告编号:2022-016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1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 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1.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19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556.3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83,633.63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13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 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平方米、
平方米、反光服饰 300 反光服饰 300 万件生产基地建      23,691.45         23,691.45
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              设项目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68.47          8,568.47

                      合计                            32,259.92         32,259.92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633.6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1,373.71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 1.1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 21.41%。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拟使用 1.1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

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

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

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 亿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 1.1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报备文件

    八、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