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星华反光: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开展PTA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4-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星
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反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星华反光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的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精对苯二甲酸(简称 PTA)品种。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
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收盘,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实际使用的


                                   1
保证金最高金额为 270.86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22%;产
生累计亏损(含浮动亏损)9.67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利润比例为 0.07%。
公司期货投入的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公司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

    由于目前国际油价处于高位,加之疫情影响,世界经济复杂严峻,出于风险管
控角度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是基于目前国际油价处于高位,加之全球疫情反复,世界经济环境
复杂严峻的形势,对公司风险管控进行审慎的考量后,作出终止开展 PTA 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
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当前在国际形势变化,油价位于高
位,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复杂因素影响下的公司经营情况需求,将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时公司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间
符合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 PTA 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不超过 3000 万元
人民币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本次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终止开展 PTA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一明                        赵亚南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