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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反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5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 人调整为 23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0,000 股调整为 460,000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含预留)由 300,000 股调整为
575,000 股,授予价格由 25.04 元/股调整为 11.52 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
致。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

       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
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激
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23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11.52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购买理财产品,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
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获取更多的回报。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原有已审批的额度基础上,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购买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范宏                      林素燕                     李海龙




                                                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