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星华新材: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14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或“公司”)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

核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

    (三)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四)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

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 10 股。根据《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6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共 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

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中对象共 21 名未达

到第一个归属期“以 2021 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

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38,600 股均不得归属(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 33%),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应作废失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78,600 股。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作废的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