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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邵阳液压: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1-007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9号)同意注册,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7.3334万股,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1.9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50,002,141.28元,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0,604,012.66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209,398,128.62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13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1100029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塔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邵阳敏州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及保荐机构西
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情况及截至2021年10月13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元)

邵阳维                                                邵阳液压件生产基
          兴业银行股份有
克液压                       368420100100013852       地技术改造与产能          100,000,000.00
          限公司邵阳分行
股份有                                                    扩建项目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邵阳液压件生产基
         份有限公司邵阳   1906023029022144322    地技术改造与产能    30,000,000.00
           塔北支行                                   扩建项目
                                                 邵阳液压件生产基
         中国建设银行股
                                                 地技术改造与产能
         份有限公司邵阳   43050165385000000678                       67,001,959.01
                                                 扩建项目及邵阳液
           敏州路支行
                                                   压IPO发行费用
         上海浦东发展银
                                                 液压技术研发中心
         行股份有限公司   66100078801300000662                       30,000,000.00
                                                   升级建设项目
           长沙河西支行

                               合计                                 227,001,959.01

    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保荐机构扣除其承销保荐费(含税)后的金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9,398,128.62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
的发行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等)。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
阳塔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敏州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为乙方,西部证券为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
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
查询。丙方应当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涛、陈佳林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
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身份
证、护照等);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电子邮
件方式抄送丙方且电话通知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
金净额的20%的,甲方证券事务部门和乙方应当于上述情形发生之后两个工作日以电
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甲方应在该情况发生后下
一工作日当日内将资金使用的转账支付凭证、发票、提货单、运输单等有关原始凭
证的复印件及相关设备采购合同、厂房建设合同等加盖公司公章后以邮政特快专递
方式送达丙方或丙方通知的其他通讯地址。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
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
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总计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
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
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西部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