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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邵阳液压: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2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和
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日常经营需要,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变更。

     二、关于《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唐小琦:



              胡军科:



              曹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